第9章 国企改革:20年没有走完的路(1)
- 混合所有制的逻辑:新常态下的国企改革和民企机遇
- 宋文阁 刘福东
- 4916字
- 2016-09-22 11:18:34
1994年到2013年,是国企改革走过的20年。20年间,风云际会,纵横开阖,国企旧貌换新颜。
20年可作两段看。第一个十年是改革的破局期,这一时期,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初步确立,通过“抓大放小”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国有企业脱困的目标得以实现,但是政策漏洞和灰色地带却导致了普遍性的国有资产流失;第二个十年是改革的攻坚期,2003年国资委成立后,在大刀阔斧的重组兼并和战略调整下,国有企业逐步做大做强,国有资本的结构布局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优化,但产权改革基本停滞却是一个很大的遗憾。
历史的意义在于镜鉴,如今,以混合所有制为重点,国企改革再度出发,有了20年经验和教训的积淀,新一轮国企改革的步伐理应更为稳健。
国企改革溯源
宽泛地讲,中国的国企改革是和国家的改革开放相伴而生的,自1978年开始,到十八届三中全会重新拉开改革大幕的今天,在历时35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国企改革从未停止。
2014年5月,因为企业职工子弟无法接班,大庆油田的千名老职工聚集抗议。
据媒体报道,这次事件源于大庆油田出台的招工新政策:老职工的子女如毕业于“二本”非石油专业或“三本”将无法直接“接班”,而要通过考试。为了反对这种“不公”的待遇,部分职工“揭竿而起”。
很难想象,“接班”,这种带有浓烈的计划经济时代色彩的词汇,的的确确就出现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后的今天。只不过,这一次是作为“新闻”出现。报道一出,使人“恍如隔世”的同时,也引来了社会的热议。有媒体评论就直言:“什么年代了,还有国企子弟包分配?”这种看法,基本上代表了社会舆论。
值得一提的是,事件发生的时间节点,是很有意味的:在十八大报告宣布继续深化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之后,2013年年底,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又将国企改革的方向锁定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而此时,各地都在响应中央政策,纷纷研究和出台国企改革的具体安排。
大庆油田是认识国企改革的一个切入口和样本。
在国企中,大庆油田无疑是最有资格称元老的几个之一。说起大庆油田,很多国人对它的认识都停留在那个工人干劲十足、激情澎湃的年代,没有人不知道大庆,就像没有人不知道王进喜。他们几乎是一个时代的标杆。
如今的大庆,是央企、上市公司、“两桶油”之一的中石油旗下最大的油田公司,体量不减当年。中国三十多年来的改革开放,开天辟地、风云变幻,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打破思想牢笼之后,市场经济的发展更是日新月异,而接班制度,早在1986年已经被国家明令废止。“接班事件”将大庆的苍老和改革的无力戏剧性地展露在了公众面前。
实际上,大庆仅仅是国企的一个代表,大庆的改革不仅仅是国企改革诸多疏漏中的一点。近年来,随着国企体制僵化、盈利能力不足、国企领导贪腐案频发等诸多问题的暴露,改革不得不再一次被排上日程。
尽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回应称,大庆油田的包分配是个个案,但这丝毫不能让我们回避问题的本质。
中国素来有“以史为鉴”的传统,叙述历史,是为了关照现实。我们之所以以一个发生在眼下的事件开始本章,也是为了让读者在惊奇之余,有所思考:国企改革始于何时?进程如何?为何在市场经济发展多年并取得累累硕果的今天,国企中还保留着计划经济时代的老旧图景?改革的是非功过,该如何评说?欲知今日,当问来时,如今国企改革又到关口,更需要理清过往。
宽泛地讲,中国的国企改革是和国家的改革开放相伴而生的,自1978年开始,到十八届三中全会重新拉开改革大幕的今天,在历时35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国企改革从未停止。而另一种更为理性、深入的认识认为,真正的国企改革应该从1994年算起。之前的1993年11月14日,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有了坚实的理论依据,国企改革得以真正步入轨道。
从1994年算起,国企改革的过程也已经持续了20年。
之前的背景是,改革开放已经在摸索中进行了十余年,这十余年,也是国企摸索行进的一段时间。首先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针对当时政企不分、国企效率低下的状况,国家提出放权让利,将经营管理的自主权下放给企业,使企业成为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虽然收效较为明显,但这些摸索和尝试基本是浅层次的,是权宜之计,不能从根本上解放国企,释放国企的活力。而改革之所以能够顺利推进,也是因为利益的调整没有触及原有的产权架构,在调动了利益主体积极性的同时,得以被全社会接受。
从1987年开始,随着摸索渐渐走向深入,经营权的改革捉襟见肘,产权改革的硬骨头开始显露,为应对形势,到1992年,国家进行的是企业承包制和租赁制的改革。承包制和租赁制在提高了劳动者积极性,激发了经济活力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严重问题,主要表现为经营者倾向于短期行为,“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现象并不鲜见。1991年年末,国企的状况可以用当时流行的“三三制”的说法生动表现出来——盈利的国企只占国企总数的三分之一。这样,承包制和租赁制就不可避免地招来广泛的质疑和批评。
在国企承包制和租赁制改革进行的同时,另一种尝试也在进行,这就是股份制改革。遗憾的是,受制于当时的条件,股份制改革也未能顺利进行下去。这种局限,一是社会和学界对股份制本身缺乏足够清晰的认识,导致了改革的理论准备不充分;二是非国有介入主体匮乏,股份制的参与往往局限在内部职工,而内部职工的筹资能力又是很有限的。由于改革给国企带来的一系列负面影响,股份制改革最终陷入困局,不了了之。
这一时期,有一个明星式的代表——周冠五。时势造英雄,周冠五是1978年后国企在摸索中探求出路的风云人物。当时著名作家蒋子龙的改革小说《乔厂长上任记》,风行一时,小说中乔厂长的原型,就是周冠五。
军人出身的周冠五,彼时是首钢的领导人,而1979年,在国务院的政策推动下,首钢和其他几家大型企业,率先进行了“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首钢提出的承包制改革,由于效益突出,很快就成为全国的焦点和各地效法的榜样。但自始至终,首钢的探索也只是在产权不变的前提下变通实践。1995之后,周冠五因其子周北方经济问题黯然下台,首钢的光环渐渐褪去。其继任者毕群以冶金工业部副部长身份掌舵首钢,称首钢“一团乱麻”。法国《新观察家》则这样描述首钢:它什么都经营,钢铁、面条、自行车、医院、杠铃、大衣、饭店、计算机,公司还拥有一家银行、一支船队。
国企改革真正看到破局的希望,始于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之后,“姓社姓资”的思想禁忌被打破。之后,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1994年以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在国企中逐步展开。
以此为起点,国企改革第一次向着明确的方向,迈开步伐。
十年破局(1994-2003)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放小”改革也暴露出明显的问题。问题突出表现在,在很多地方,中小型国有企业被简单地“一卖了之”,部分地方甚至出现了国资“全面退出”的现象。
1978年开始的放权让利、承包经营等一系列政策和举措,只是一时有效,从长远和根本看来,国企状况并未好转,至20世纪90年代初,反而再次陷入困局。当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统计报告显示,国企的亏损面超过40%,企业负债率则平均高达78.9%,与10年前相比,资产增长了4.1倍,债务则增长8.6倍。
十余年的摸索虽然失败了,但并非全无意义。无路可走,可能同时意味着绝处逢生。至少国企的困境让事实愈加清晰:国企长远发展的根本障碍在于计划和市场的冲突,有胆识的人已经看到,触及经济体制和企业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
诸城——国企改革的先行者
陈光,山东寿光人,1991年10月就任山东省诸城市市长时,年仅35岁。其在任时对当地国有企业大刀阔斧的改革,让其得到了“陈卖光”的称号。作为国企产权改革的先驱,陈光是谈论国企改革史绕不开的一个人物。
诸城是山东潍坊下辖的一个县级市,陈光刚刚就任市长时的诸城,国企正面临严重亏损、难以为继的窘境,企业发不出工资,更没有利润可以上缴,市财政捉襟见肘。1992年4月,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诸城对150家市属独立核算企业进行审计,结果触目惊心:150家市属国有企业中,103家亏损,亏损企业占企业全数的近70%,其中的43家已资不抵债。审计部门在一家企业的仓库中看到,该仓库里满满地堆积着“文革”时的军帽,但军帽一戳一个窟窿。与此同时,这堆朽蚀的军帽仍然以国有资产的名义保存在企业的账面上。实际上,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国企面临的是整体困境,诸城的情况并非个案。
陈光痛下改革决心。经过认真调研,陈光发现,“企业产权关系不明晰,利益关系不直接”,这是导致国企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应该在产权制度上动点真格”。从1992年4月到1994年7月,在陈光的推动下,只用了短短15个月,诸城市282家国有和集体企业通过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全部实现改制,其中90%以上的企业是将企业净资产卖给了内部职工,实现了国企的产权变更。
这样超前的做法,在风气还相当谨慎、保守的当时,不能不接受舆论的考验。
陈光的把握,首先缘于其敏锐的政治嗅觉。1992年,正是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南方谈话那一年,陈光启动了改革。而将南方谈话的精神具体化的十四大,则在其后的几个月才召开,十四大报告中提出的“国有小型企业有些可以出租或出售给集体或个人经营”,让陈光找到了理论依据。可以说,陈光的改革,不仅仅是一次简单的尝试,更是从南方谈话中领悟到了政策风向之后的勇敢之举。
很快,诸城改革的消息就被媒体公之于众,而且一经报道,就引发了全国范围内的热议和争论,诸城和诸城市长陈光在全国一夜成名。在很长的时间里,“卖光国企”和“陈卖光”一类的叫法不绝于耳,关于“公有制”的论争此起彼伏。
1996年2月,由国家体改委副主任率领的中央联合调查组赴山东诸城进行全面调查。八天的调查,调查组写出了长达73页的调查报告,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诸城的改革,方向正确,措施有力,效果显著,群众满意。仅仅一个月后,3月20日,朱镕基在官员和学者等40多人的陪同下到达诸城,考察结束,朱镕基对诸城市采取多种形式探索搞活小企业的做法表示肯定。中央的肯定平息了关于“公有制”的论争,至此,一直顶着“陈卖光”帽子的诸城市长陈光才松了口气。
纵观历史,诸城改革是国企改革的先声,其成功的关键,在于触及了国企改革的实质——产权改革,这种触及,是先于政策的: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出台,是“产权”二字第一次出现在国家和中央层面的文件中,具体的表述是,“要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诸城改革作为国企改革的先行者,其成功的经验为即将开始的大规模国企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并最终产生了深远影响。
政策与论争
政策是改革最直接的推动力,诸城的改革能够最终完成,与政策的认可、平息论争和直接推动是分不开的。而改革中难以避免的论争,则可以为政策制定的参与者提供难得的思路和借鉴。所以,要想认识国企改革的历史,梳理好国企改革中的政策和论争的脉络,就显得尤为重要。
1992年到1993年,可以看作国企改革的前奏,中央决策层用两年的时间,顺利完成了对改革理论的奠基。这一时期,以1992年年初邓小平南方谈话打破思想禁忌为起点。南方谈话的发表,正值北京“两会”期间,谈话内容引起了舆论的轰动。紧随其后,1992年10月12日至18日,中共十四大确立了邓小平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际上,这是对南方谈话精神的具体化和政策化。而后,1993年11月11日至14日,在十四届三中全会上,中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国企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将现代企业制度概括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至此,国企改革的大幕正式拉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