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黄氏中国历史分期法(2)

在东汉的12个皇帝中,只有光武帝刘秀和明帝刘庄是成年人登基,其他的要不是弱冠享位,就是在襁褓孩提中拉来算数。而且除了最后一个禅位于曹丕的献帝活了54岁外,其余的没有一个活到40岁。因此,东汉的政局,总是受宦官、女后和外戚的操纵。除了宦官和外戚的原因外,黄仁宇先生还为东汉的灭亡找出了两个重要背景:东汉的学术很有成效,但是由于仕途受限,有的人终身为布衣,有的则为“宾客”,还有很多的自命清高,在读圣贤书之余,养成了一种轻狂的风气,不仅自己被狭窄的伦理观念所支配,还要强迫他人也按自己的观念从事,从而成为东汉党争的根源。

东汉的法制毫无规章,也是一个深重的弱点。汉法是根据《秦律》演变而来,条文复杂、内容简单,根本应付不了复杂的社会局面。

公元200年,发生了官渡之战,在黄仁宇先生看来,这无疑是开启了长期无政府状态和军人冲突的大战争。大战的其中一方是袁绍,企图以新兴的州郡力量称霸。他的祖先袁良以经学起家,大大赚了一笔钱。袁良曾在朝廷任太子舍人,后来将这种“传男不传女”的知识交给孙子袁安。袁安则从县的地方官升到郡太守,后来担任朝廷大臣。从此以后,袁家没有一代不在朝中任官,“门生故吏遍天下”。袁绍起兵时,据说门客和属下有近10万人。

大战的另一方是曹操,他以东汉王朝的保护者自居。曹操出身“孝廉”,养父显然是宦官,曾担任皇帝的中常侍。在这场战役中,袁绍的杂牌军溃败,但朝廷的秩序并没有恢复,反而瓦解。当时的组织和辅助单位也无法使地方自治正当化。无论如何,当时的问题包括大规模的天灾,以及长达数千公里的边疆防御线,由地方崛起、从学阀转成军阀的人士,并没有能力处理这些问题。

总之,按黄仁宇先生的说法,“汉代的覆亡,则证明一个政治体系,对各人私利观完全否定,只能控制一个简单的社会,一到情态繁复,各人口是心非,就无法和衷共济。”纵使军阀再想合作,也找不到一个合作的逻辑。晋代曾打算稳定中国,但为期甚短,中国自此陷入长期的分崩离析之中,时间长达369年。

魏晋南北朝:社会的重新整合

秦汉大帝国在公元220年后已无可改组修正,只能重起炉灶的再造。问题不仅在朝廷的高层机构,而且在民间的低层机构。

——黄仁宇《长期分裂时的悲剧》

前面已经说过,统一是中国社会的常态,分裂是其变态。但发生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这一次长达369年的分裂,却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汉亡之后的369年,中国无法统一,这是中国历史上为期最长的分裂。

最先开始的是三国时代。由于浪漫的《三国演义》的生花妙笔,三国显得格外绚烂多彩、引人注目。的确,实际情况也是这样,就算是翻开《三国志》这样的正史,其间的悲欢离合,也不会让人感到有丝毫的逊色。黄仁宇先生对于三国的历史评价就是,“整个三国时代,是英雄豪杰、风流人物浮沉起伏的期间。因为战事连绵不断,皇帝威信又名存实亡,很多舞台上的角色,已不受道德上的约束,于是赴炎附势。他们自述胸襟怀抱,慷慨真切,全无腐儒气味,做起事来,也是畅快淋漓。”

说到三国,必然离不开曹操。曹操能够出类拔萃,取得在三国鼎立中最重要的角色,乃是由于他不拘小节、眼光远大。为了安抚流亡农民,他开始推行“屯田制”,既安定社会,也解决了军粮问题。为了打击东汉时期为害最烈的豪强势力,他大力加以整顿,并推行了在中国历史上非常有名的“唯才是举”的命令。他说,“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其各举所知,勿有所遗”,也就是说,不管这个人的名声好不好,孝顺不孝顺,只要懂得治国用兵之术,就要将他拉拢过来,加以使用。与传统的儒家经典理论相对比,这无疑是“离经叛道”的行为。

然而,回过头来看这一段历史,我们又可以知道,在这分裂的369年中,酝酿着一个大问题,牵涉整个国家从头到尾的重新组织。不仅曹操不可能预测,即作史者如陈寿及裴松之也仍没有看到演变之全豹。也正因为此故,黄仁宇先生对于曹操等人的评价并不算高。

曹丕篡夺汉位,开启了东吴和蜀汉称帝的序幕。至此,三国鼎立才最终确立。不过,曹氏家族的篡位,原以为可“永享国祚”,不料没几年就失去皇帝宝座。

这也难怪,这些篡位者没有看到,他们自己是世代权臣,手执兵符,当然声震朝宇。可是一旦做了皇帝,传之子孙,皇帝又会变成宫中的傀儡。

篡位的司马炎在位25年,重新造就了中国的统一。但由于西晋没有进行必要的改革,从而无法满足整个社会体制的需要,所以很快就引发“八王之乱”,西晋中央权威一败涂地,最终导致了少数民族入主中原,这就是后来汉族知识分子所无法释怀的“五胡乱中华”。

为什么会这样呢?如果按黄仁宇先生的“大历史观”来看,这是因为秦汉大帝国在公元220年后已无可改组修正,只能重起炉灶的再造。问题不仅在朝廷的高层机构,而且在民间的低层机构。

由于社会上的大动乱,当时人口由北向南、由西向东的迁徙,汉人是多数民族,却无法对抗这种潮流,随之而动,结果是为我国南部经济的开发,注入了强大的活力,并使得到了第二帝国时期,我国的南方经济全面超过北方。北方的少数民族虽擅长骑兵战术,也无法越过淮水和汉江等处地区,况且游牧民族的生活方式也无法在全国推广,不能成为中华民族的主导生活方式。

双方在淮河流域一带,产生了“拉锯战”。第一帝国是以数量较少的官僚机构统治大量的自耕农,但分裂时期,汉族的巨家大室和少数民族首领都自起炉灶,各干一套,结果妨碍了中央政府向全民征兵抽税;加上各民族语言不通,更造成了统一的障碍。

当然,此间也有统一的尝试,这就是著名的“淝水之战”。由于前秦的苻坚内部问题实在太多,而南方的东晋政权又拼死一搏,所以结果是苻坚大败,统一进程延迟。这也可以说是北方的少数民族擅长的是骑兵战术,至此已无法做有效的发挥;南方的汉人擅长水战,不仅可以用船运兵,争取主动,而且将士也无行军之劳,兵粮有速达之效,不过,这种长处也不能向北延伸。所以黄仁宇先生才会说,“淝水之战时,双方受地形限制的情形,已见其端倪。”

最终打破这种僵局的,是北魏的拓跋氏。他们之所以能如此,不是文化程度高,而是由于人文条件简单,可以从最基本的事业着手,并能以原始作风来解决问题,所以不期然的做了中国再统一的工具。

他们所做的最重要工作,在黄仁宇先生看来,就是推行“太和诏令”。这是由孝文帝的祖母冯太后进行的。冯太后信任大臣李冲,由李冲对拓跋氏政权的民政进行改革,因而对中国以后几百年的政治体制有深远的影响。这一套变法,由于是在太和年间进行的,所以又叫“太和诏令”。

变法中最重要的两条,是均田制与三长制。485年,诏令天下均田,原则上土地国有,订立了每一家按人口应有田地的标准;48634年则确立三长制,也就是选有权有势的人当基层干部。在黄仁宇先生看来,这样就实际实行了“租庸调”制。由于这一措施是对当时整个社会的根本改造,所以具有相当大的冒险性。具体的推行情况,现有的史料还无从判断。以后北魏仍为权臣所把持,并分为东西两部分,东魏为北齐高洋所取代,西魏为北周宇文觉所取代。

但黄仁宇先生认为:“然则历史的演进,并不为这分裂运动而停滞。中国之统一,需要一个以小自耕农社会作统御经理的趋向,也愈为明显。”

最后承担起统一任务的,是北周的外戚杨坚,也就是后来的隋文帝。杨坚是个胡汉混血儿,他利用自己外戚的身份,先以北周的力量吞并北齐,然后回头解决北周问题,并利用统一后的江北力量,席卷南朝。黄仁宇先生说,他的这个统一模式,发展方向是自西向东,由北至南,“以经济人文简单的地区去征服繁荣富有的地区,这也是承继北魏拓跋氏在历史上活动的逻辑”。黄仁宇先生没有进一步指出,其实这也很符合中国历史上长期统一的模式,即由北而南,由西向东。经北伐而获胜的统一,除明朝是个例外,其余的实在是乏善可陈。

至于在此段时间内,中国社会能够重新走向统一,思想方面的原因起了多大的分量,前面已经说过,有些历史学家每提到中国的重新统一时,总要强调中国传统思想的伟大,但是传统思想能够发生功效则是因为社会组织已经和它接近。比如说,宇文泰在文治方面最闻名的措施,乃是任命苏绰为度支部尚书,让他规划新政府的各种设计,而苏绰的设计,也总是以《周礼》为依托,也就是预先创造一个模式,然后依葫芦画瓢,进行实际的操作。而北魏的三长制和均田制,在黄仁宇先生看来,则正有这种“间架性设计”的趋向。至于为什么会如此,则是可能对朝廷和社会底层作梗的巨家大室(社会中层),或被淘汰或受约束,中央政府因此可以掌握大量的农民。总之,归纳这一段历史时,黄仁宇先生说了一段非常精彩的话:

汉代虽亡,过去多年来中国已经产生了一个独一无二文教式的体系,足以支持一个以小自耕农作基础的大帝国,一到客观的环境许可,这样一个大帝国可以重新摆布登场的时候,这文教上的体系用不着重新创设,也可以随着弹冠而起了。

第二帝国(隋唐宋):尝试货币改革的失败

第二帝国尝试货币管理,但功败垂成。

——黄仁宇《黄河青山》

王安石能在今日引起中外学者的兴趣,端在他的经济思想和我们的眼光接近。他的所谓“新法”,不外将财政税收大规模的商业化。

——黄仁宇《王安石变法》

黄仁宇先生开宗明义地指出,第二帝国的特色,乃是在于尝试货币管理,但功败垂成。第二帝国包括隋、唐及宋朝(公元581-1279年),由于有了长达369年的大分裂,所以并不能算是第一帝国的直接延续。

在经过数百年的纷争后,入侵中原的游牧民族已经被汉化。中华文化的影响力没有断绝,顽强地保留在农业社会中,但专制集权的复苏也面临着无法超越的困难,因为它必须将庞大的农业人口重新置于中央的直接控制之下,并且还不能容纳中间阶层的存在、发展与壮大。这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实际上是由鲜卑的拓跋氏带头进行改造,经隋唐而完成,所以说,拓跋族是隋唐王朝的先驱。黄仁宇先生将第二帝国划分为三个阶段。唐中期以前为第一阶段,唐中期为第二阶段,宋时期为第三阶段。他认为,唐代中期以前的第二帝国,可以说是结构严谨,也就是说,所有重要的法规据说都符合整齐的数学公式。例如,在拓跋氏统治时,所有户数都以“5”为单位,便于管理。农业土地号称是国家所有,由百姓轮流耕种,但这些人同时也要服军役和缴税。在中国北部人口稀少、土地经济缺乏变化的情况下,这些规定尚可勉强执行,但随着条件的变化,到唐代中期,就已经完全无法执行下去了,所以780年,政府宣布以“两税法”取而代之。

这一段时间也是中华文明最为辉煌灿烂的巅峰,它的创造力达到鼎盛。汉代实行察举制度,隋以科举考试取代,由于任何人都可以参加,因此有助于加速社会流动,再加上雕版印刷术的普遍使用,文化也得到空前普及。中国南方的发展,造成了农作物的多样化,城市范围的扩大和水路运输的空前繁荣。10世纪末到11世纪初,中国的人口重心已从北方移到南方。随着稻米种植的推广,这种有利小户人家的经营活动,也逐渐改变了中国社会的性格,使得社会更为繁荣,也更为平民化。

由于社会经济结构已经发生深刻变化,而国家机器却仍然在原来的轨道上运行,所以到了宋代,中国的农业官僚便面临组织现代经济的能力考验。由于大量的现金和商品源源不断地流入国库,宋代意识到了自身掌握的经济实力,所以才敢于组织起人数多达百万的军队。政府积极提倡贸易,注重军事技术;官吏薪水之高,也可说是空前绝后;在许多方面,宋王朝在公共事务上也扮演着主动的角色。

除开发矿产和铸造货币外,宋朝政府还发行纸钞,规定盐、茶、香料等商品要由国家专营,还把酿酒业视为特许业,并控制内陆、边疆和水上交通,掌握部分货运。和尚、道士必须缴特许费用,才可以出家;犯人也可以通过交钱减刑,这些钱最后都成为行政收入。有资料显示,宋代的土地税收入是唐代的7倍,其中包括谷物、贵重金属及纺织品,数目大得惊人。在11世纪,国库仓房满溢,以至于必须再加盖新建筑来容纳财富。

宋代似乎有能力创造出中国历史的新局面,以至于今日部分背景不同的历史学家,都将11世纪之初形容成“中国早期的现代阶段”;日本学者也说,这是“东洋的近世”。不过,由于宋代的经济中的服务部门,要么完全欠缺,要么严重不足,当时没有银行、保险公司和商业法规,所以黄仁宇先生深刻地指出,就本质上来说,这些设施不只是器具和传输设备而已,它们是经济和社会秩序的产物。在银行和法院的背后,是国家的法律体系,再其后则是社会习俗和宗教。因此,一群村落的聚合体,无法充当货币管理的适当运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