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禮政六貢舉(1)

因時論四科舉

吳鋌

自國家以科舉取士。而天下之人才不足。非才之不足也。囗天下之人才。而囗歸於無益之文辭也。夫文辭者。固無益於天下國家之用也。今乃以之取士。而天下之人皆囗然趨之。高者好為章句講說以自明其旨。次者求工於文辭以為能。最下則襲取於文辭以求倖獲而已。雖窮老盡氣於學之中。而仍無益於天下國家之用。則取之不以其道。又困苦而摧折之。使不得成其材。何也。古昔帝王用人之法。因其所知而使之。未嘗強以其所不能。禹能治水為百揆。棄能播百穀為后稷。契能敷五教為司徒。擇其材能任天下者。使之治天下。又擇其材能任一國者。使之治一國。又擇其材能任一鄉一邑者。使之為一鄉一邑之事。夫是以上下各得其職也。後世攷試之法。舉於鄉則謂之舉人。舉於禮部則謂之進士。自是而殿試。而朝考。高第得入翰林為清品。次則歸諸六部。又其次為縣令。若是者。非關乎政治之得失。則係乎民社之安危。非可求方罫而為之。憑虛策而理之也。夫人苟專力於天下國家之用。其材又各有能有不能。不可以程度累黍計。今乃使之終身於文辭章句之閒。精力疲敝。所得又無幾。幸而得舉。卒然臨之以政治民社。則茫然不解為何物。將奚以成天下之材乎。所舉非所用。所用非所舉。如是而欲天下之治不可得也。唐以詩賦。宋以策論。明以經義。事各不同。然歷千百年之久。又其間非無賢君哲相之生。足以更化而易俗。猶且出入於三者而不變。夫上之取士。固欲有益於天下國家之用也。乃囗而囗之歸諸無用。人之受於天者。古厚而今薄。非重督而嚴責之。不足以收取士之效。國家三年一大比。固未嘗無幸得一二賢知之士。以為天下國家之用也。然不肖者。襲取乎文辭章句之閒。徼幸於求進而莫之能防。賢知之士。又或以不嫺於文辭。皓首而不獲進。其弊可謂甚矣。予觀唐宋科舉之法。不若歸於六部。曰吏曰戶曰禮曰兵曰刑曰工。此六者。皆有益於天下國家之用也。吏部主銓法。不可以事試。其餘五部。皆有條例。有故事。分為五部科以取士。擇其善者。各以其部選用。吏部則以其中明於知人者用之。如是。則天下之士。自少壯以至於老。耳之所聞。目之所見。手足之所行習。莫非是也。舉而措之天下國家。如手足耳目之運動。不待喻而自無不從。習故也。習故事有所甚悉。行有所甚便。智者盡其慮而無不得。愚者亦可以漸而赴。為上者。又各以其職攷之。明分以定位。因事以程功。則天下庶可治而理矣。

論治二

孫鼎臣

治天下無法乎。四海之廣。億醜之繁。無法以紀之。堯舜不能為治。治天下有法乎。唐宋以來。法加密矣。任法而可以為治。唐宋宜至今存也。天下之事變無常。而人之情偽百出。明主不恃吾法之可以制天下。而恃吾所以應之無窮。束天下於法之中。天下知吾惟法之求。陰相遁於法之外。而舉吾之法以應吾。而吾無以難也。則法窮矣。天下之有法。猶工之有規矩也。規矩一也。用之巧拙存乎工。天下之法一也。行之善否存乎人。天下之不治。非無法之過。無人才之過也。未有禾而無米者也。未有人而無才者也。禾而無米。其殖之不厚。而芸之不勤也。人而無才。其教之不豫。而取之不精也。天下之士。皆教於學。今之學。非古之學也。古者設為庠序學校。而處士於其中。凡所以修其身者無弗備焉。凡所以為天下國家之用者無弗詳焉。其為士者。博習而篤行。尊師而取友。淬磨漸漬以歸於成。蓋方其未仕也。而天下之事。無不經其慮。萬物之理。無不明於心。故及其取而用之。如挽水於河。而取火於燧也。以是應天下之變而不窮。天下之學。嘗有官矣。又嘗有督學之使矣。學官之秩卑而其選輕。固未嘗責以成就人才之事。督學之使體崇而勢絕。歲時集士於州郡而課試之。浹旬而去。其於士之情不相接。雖有教人之意。無由而施。其選隆。其官備。與士相接。可以施吾教者。惟太學。而太學之教士。亦徒歲時集而課試之。古之學者所以修身而為天下國家之用者。不之及也。上之所以教。下之所以學。惟科舉之文而已。道德性命之理。古今治亂之體。朝廷禮樂之制。兵刑財賦河渠邊塞之利病。皆以為無與於己。而漠不關其心。及夫授之以官。囗之以政。瞢然於中而無以應。則拱手而聽吏胥之為。故夫司計之臣。有問以鉤考而不能矣。治獄之吏。有詢以律令而莫對矣。幸而天下無事。累日積勞以待遷擢。望顏承旨以求苟容。而天下之事墮壞於冥冥之中無或厝意。一旦大利大害大兵大獄。則縮頸卷舌。相顧而不敢先發。恇擾震懼不知所為者。比比也。無他。非其素習而教之不豫也。且夫天下固有不待教而從之者。蓋爵賞為之招也。是以天下之習不惟其教。而惟其所取。所取而為科舉之文歟。則其學為科舉之學。奚惑焉。夫科舉之文。依於四子五經。而禮樂兵刑財賦河渠邊塞之類。無不惟所試。是皆修身之要。天下國家之所以為用。以是取士。宜可得士。而顧不能得者何哉。四子五經之精微。非老師宿儒專力致精。不能究其義。而禮樂兵刑財賦河渠邊塞之類。皆專門名家之學。聰明才傑之士。為之數十年。僅乃通之。而舉責之於一人之身。三場之試。其責之也難。其求之也備。士不能副其求。則襞積剽略。苟且以塞責。而上之求士。取盈其數而巳。故雖不如所求而亦收之。雖有賢者能者出於其間。然而寡矣。不悟其失。猶以為吾所得者。固可以應天下之變而不窮也。治河者使之典兵。理刑者使之主財。朝官秦而夕徙越矣。春治閩而秋守蜀矣。

人有苟簡之心。政無經久之實。雖有一切之法。適為貪媮巧偽之所託而藏。人敝而法亦敝。蓋其始任法之過。而視人為輕。以為吾之法足以為治。其取人也不必皆才。但能奉吾法循之勿失而已。懦庸闒茸之輩。僥倖迭進。而奇才異能。或困於科目。老死不能自見。至於天下已敝。所任之法。有時而窮。向之所進之材。不足以備用。乃泛泛然猥取而雜試之。是以天下之大未嘗無才。而朝廷常有乏才之患。是取之不精之過也。夫舜之五臣。各守一職。多賢如孔氏。而孔子論其弟子曰。可使為宰。可使治賦。可使與賓客言。後之人為賢於舜之五臣耶。賢於孔氏之門耶。教之既已不豫。而取之又不精。乃欲無小大難易應天下之事而不窮。是北轅而求至於楚也。古之為學也專。而取人也不求備。專故所學必盡其才。而質茂而器良。不求備。故任之各因其才。而政達而事舉。昔宋胡瑗教士。分經義治事兩齋。其弟子出而筮仕。多適於世用。而司馬光嘗建十科取士之議。誠仿胡瑗之法教士。而用司馬光之意取之。以四子之書為本。以易詩書春秋三禮三傳諸史。與夫禮樂兵刑財賦河渠邊塞之事。各為之學。如漢置博士。多為之科。如唐宋之制科。因其才之所近而時肄之。俟其成而分收之。以之備國家之任使。天下之才。庶幾不可勝用。而天下之變。可以應之不窮與。

說士上

管同

今之士不外乎三等。上者為詩文。次者取科第。下者營貨財。為詩文者。獵古人之辭華。而學聖希賢。無其志也。取科第者。志一身之富貴。而尊主庇民。建立功業。無其心也。至若營貨財。則輕者兼商。重者兼吏。甚者導爭訟。事欺詐。挾制官府。武斷鄉曲。民之畏之若虎狼毒螫。歷觀史傳以來。士習之衰。未有甚於今日者也。論者憫焉。或曰教之無其具也。或曰養先於教。今士無以養。雖善教。若之何。是二者。皆得其一端。而未知其原本。今夫士之為物也。其名甚貴。而其品甚尊。其名貴。則其實不得以多。其品尊。則其選不可以濫。三代以前。茲不具論。考諸漢史。太學之士。及所謂郡文學博士弟子員者。合海內而計之。其為人蓋無幾。是以士風之美。莫如漢世。至唐太宗增廣生員。沿及宋元。其人益眾。循至有明。遂開以貲入監之例。迄今日而府州縣學閒歲所入。少者十餘人。多者至二三十人。蓋不待十年。而一縣之號稱為士者。數百十人矣。嗚乎。何其多也。山有金。水有珠。其為物不可卒致也。逐日而取之。定數而求之。不問精粗。不論真偽。則沙石之來。必有倍於金玉。今取士者。閒歲之間。一縣輒增數十。夫一縣之大。安得閒歲輒有數十人。足以當士名而無囗士品者。上昧昧而求之。則下混混而應之。士之所以雜出不倫無所不至者。由此故也。而世之人。不深維其原本。輒切齒痛恨。歸咎於士習之衰。嗚乎。取沙石以為金珠。不中用則曰金珠非寶。彼金珠其負屈矣。取非類以當真士。既為惡則曰。士習之衰。彼真士抑含冤矣。故為今之計。莫若寡取士。裁其額。遠其期。使一學不過數十人。則士尊貴。而其風必變。士風變。而益於國家者多矣。古之名臣有言曰。願陛下十年不行科舉。則天下太平。曩嘗疑其過言。以今思之。蓋信。或曰。今取士者。考之以無用之言。定之於一日之際。雖裁其額而遠其期。彼賢不肖亦何由知耶。應之曰。誠不敢知也。雖然。有國家者多獲一賢。不若少收一不肖。故取士者與其廣額而賢不賢之皆多。不若減額而賢不肖之皆少。

說士下

管同

廣士之額。不惟多收不肖。而教養皆虛減士之額。不為少收不肖。而教養皆實教之虛實。愚當別論。請先以養言之。今夫為士之法。不可商。不可吏。不可爭訟欺詐挾制官府武斷鄉曲。然則為士者。舍童子之師。蓋無可為者乎。童子之師。一縣至數千。有非士而為之者。有士為之而不足自給者。然則為士者。將使閉門而凍餓乎。士固有守死之道。而聖王不以守死責人。且守死者可以得之賢人。而不可得之中材以下之人。 國家知之。是以養士之法。有廩膳。有學租。有書院之膏火。恩德至渥。不可復議。而天下之士。則猶汲汲營貨財無所不為。如前之論。若是者何哉。曰。人眾故也。一縣之士。得廩膳學租者二十人。得書院膏火者七八十人。合之僅及百人。而號稱為士者。則多至千人。彼百人或生矣。而八九百人者何以自給。孟子曰。無恆產而有恆心者。惟士為能。若民則無恆產。因無恆心。苟無恆心。放僻邪侈。無不為矣。今之諸生號稱為士。而其實十九皆民耳。以民之實。冒士之名。而使無恆產以自給。是以輕者兼商。重者兼吏。甚者導爭訟。事欺詐。挾制官府。武斷鄉曲。放僻邪侈。一如孟子之論也。嗚乎。分五人之食以飼十人。而十人皆餓。不若減去五人。而使五人皆得飽。廩膳膏火學租之屬。養千人數百人則不囗。併而養數十人。則可當中人之產也。然則養士者與其廣額而人人使不足。不若減額而人人使有餘。人人使有餘。斯養歸於實。可以責其不為非矣。周之時。士有士田。蓋盡人而養之。故其時士貴而多賢。至於戰國。而士有無恆產者。縱橫捭闔之流。遂起而不可復禁。孟子以為有恆心。指其賢者言之耳。沿及後世。士額益多。則擇人而養。夫擇人而養。不惟無以敦士風。而實足以壞士習。蓋宋胡瑗在太學舊制。士每月有試。瑗曰。學校禮讓之地。而月使之爭。非所以成就人才也。於是改試為課。更不差別高下。有不率教者召而教之而已。夫有試猶恐其爭。況於廩膳膏火。或予或不予。而使之爭利乎哉。鄧志宏言。崇甯以來。蔡京囗天下學者。納之黌舍。校其文藝。等為三品。飲食之給。因而有差。旌別人材。止付於魚肉銖兩閒。學者不以為羞。且逐逐然貪之。學校之壞。自崇甯始。嗚乎。是法也。蔡京為之也。

取士

楊紹文

天下不患無才。吾未見今之才少於古之才也。抑何天下之才之少也。昔者周之時。公卿以至囗吏皆得人。其詩曰。嗟我懷人。置彼周行。周行。列位也。又曰。藹藹王多吉士。維君子使。當是時天下醉酒飽德。人有士君子之行。其詩曰。朋友攸攝。攝以威儀。言禮樂之盛。無不囗也。其農夫庶人。莫不有忠信之望。其詩曰。彼都人士。臺笠緇撮。庶人之服也。曰。行歸于周。萬民所望。周忠信也。中林之野人。莫不可任股肱腹心爪牙。其詩曰。肅肅囗罝。椓之丁丁。赳赳武夫。公侯干城。肅肅。敬也。言罝囗而不忘敬。將帥之選也。文王周公立於上。而士之盛如此。其後政衰德薄。則士隨以微。詩人傷之曰。人之云亡。邦國殄瘁。夫豈天之於才。有時而生。有時而不生耶。或者上之人無以取之也。古之養士也。入以孝。出以弟。八歲而入小學。十五而入大學。和之音聲。節之弓矢。然後興之鄉里。而造之司徒。少不失職。長不失行。吾之所取也。吾之所取者。即吾之所任以事也。故曰。肆成人有德。小子有造。古之人無斁。譽髦斯士。又曰。周王壽考。遐不作人。以其取士有此道也。今者以制藝取士。工於詞句者。即列上選。外而為縣令。治百姓囗吏。內而為部員。治文書案牘。其入於翰林者。則惟以詩賦為事。不數年亦出而為有司矣。亦易而治文書案牘百姓囗吏矣。夫上者。下之所向而從者也。上以是求下。下即以是求上。上以詞句取士。而欲士之以德行道藝應上。必不能也。上之求士以治百姓囗吏案牘文書。而責之於詞句。必不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