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初见混世魔王程咬金

第二天天还没亮,两人就出发了。王叔推着一辆吱呀作响的独轮车,上面放着几袋粮食。李牧想帮忙推车“王叔,我帮你推吧,我好得快利索了,哪有长辈推车,小辈看着的道理,你别看我瘦,我骨子里全是肉”确实,李牧体型就是很匀称那种,长年累积的训练,让他的线条格外的好。力道也不差,每次部队的铁人三项,他都是次次第一,背起个一两百斤的负重,他还是可以的,不说游刃有余,但是也不至于捉襟见肘。

但王叔坚持让他空手跟着。“你伤刚好,不宜用力。这路我走了几十年,闭着眼都能到长安。“说完就自顾的推着走了。

晨光微熹时,他们来到了官道上,渐渐有了同行的人流。有推车挑担的农夫,有骑驴的商贩,还有几个衣着光鲜的骑马人匆匆而过,扬起一片尘土。

“那些是当官的?好家伙,这是螃蟹过街,横行霸道啊“李牧问道。

王叔压低声音:“是国公府上的管事,去乡下收租的。咱们让着点,别冲撞了贵人。“

“一个跟国公爷办事的家奴,也配称贵人,哈哈,鼻孔恨不得都朝天冲着,也不怕下雨,呛死他”李牧一脸不屑的说道

王叔连忙惊恐的说道“可不敢胡咧咧,当心让贵人听见了,我们又是遭殃,说不到还要被打咧,快走快走,莫看了”

听到这,李牧也就没有再说话了

走了约莫两个时辰,远处渐渐显露出一座宏伟城池的轮廓。李牧屏住呼吸——那是长安城!历史上最伟大的都城之一,此刻真实地矗立在他眼前。

城墙高耸入云,城门楼巍峨壮观,护城河宽阔如带。朝阳下,整座城市笼罩在金色的光辉中,宛如天宫降临人间。谁说古人不如今,只是受到时代的限制,这魏巍城墙,其气势不输今人,很难想像,是怎样的劳动力,才能创造出这样的城墙。

“这就是...长安?我滴乖“李牧声音微微发颤。

王叔自豪地点头:“天下第一城!东西十八里,南北十五里,有一百零八坊,住着上百万人口呢!“

随着人流接近城门,李牧看到城门上方刻着“延平门“三个大字,守门士兵正在检查入城者的过所(通行证)。他心头一紧——自己没有这个时代的身份证明!

“王叔,我没有过所...这还能进得去嘛“

王叔拍拍他的肩膀:“无妨,就说是我远房侄子,来帮忙运粮的。今日初一,人多,兵爷不会细查。“

果然,守门士兵只是粗略看了看王叔的过所,对李牧问都没问就放行了。

穿过幽深的城门洞,眼前豁然开朗。笔直的街道宽得惊人,足以容纳十几辆马车并行。街道两旁是整齐的坊墙,坊门处人来人往。远处,皇宫的飞檐翘角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咱们先去西市把粮食卖了,再去县衙交租。“王叔熟门熟路地领着李牧穿过几条大街。

西市人声鼎沸,各种店铺摊位鳞次栉比。有卖丝绸布匹的,卖陶瓷漆器的,卖药材香料的,还有来自西域的胡商在兜售玻璃器皿和宝石。空气中混合着香料、熟食和马粪的气味,嘈杂而鲜活。

王叔找了个角落摆开粮食,很快就有粮商来议价。李牧站在一旁,目不暇接地看着这盛唐市井画卷。跟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突然,他注意到不远处有个书生模样的人正在卖字画,摊位上挂着几幅山水。

“王叔,我去那边看看。“得到王叔同意后,李牧走向书画摊。“别跑太远,我就在此处等你,等交完租,我们就回家,天暗了,城门关了,就不出了城了”

“好咧,王叔”

走近了才发现,那书生正在用毛笔在一张粗糙的纸上写字,字体工整秀丽。李牧好奇地凑近看,发现是一首诗:

“秦川雄帝宅,函谷壮皇居。绮殿千寻起,离宫百雉余...“

“这位郎君对诗文有兴趣?“书生抬头问道。

李牧点头:“好诗,可是新作?“李牧虽然一直当兵,但是文化课也是不差,毕竟他读的大学,考进去的时候当年也是靠文科全省前百呢,妥妥的学霸,理科也是不差的,因为一个英雄梦,大学毕业才当的兵。要不然说不定参加工作了也是一个企业的高管呢。

书生笑道:“这是今上登基时虞世南大人所作《出塞》,在下只是抄录贩卖,补贴家用。“

李牧这才注意到书生衣衫虽整洁但已洗得发白,显然生活清贫。他下意识摸向口袋,才想起自己身无分文。

“在下李牧,敢问先生高姓大名?“

“不敢当先生之称,在下姓杜,名未第,屡试不第,惭愧惭愧。“书生拱手道。

杜?李牧心中一动,这个时期长安姓杜的...该不会是杜甫的祖父吧?不会这么巧吧,但时间似乎对不上。

李牧拱手说道:“杜兄才学不凡,他日必能高中。我也有一首边塞诗,有感而发,可否说与先生听之,也好叫先生为我斧正斧正。“一时间李牧看见此次诗句,也不由得想起了穿越前当兵时候的时光,满脸回忆时,正好那个装13的心也不禁浮出,毕竟嘛,李牧的性格也不是一个成熟内敛的性格,然后就不由自主的说出。

书生一怔,连忙说道。不说斧正,观赏即可

随即李牧脑海中慢慢搜索中出王昌龄的一首诗,“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是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配合着李牧的神情,摇头晃脑的,然后李牧缓缓的闭眼念出,可那书生一脸震惊,听完忙不迭的用笔在哪宣纸上写了下来,边写边说“公子这是何人所作,这宏博大气的诗词,必定是有感而发,敢问这是足下所作吗,如是早有所作,以前未曾耳闻,由此诗句,一出世必定是传响极高”

李牧脸不红心不跳的说道“是刚刚看见你抄录的诗句,有感而发”对不起了王老祖宗,今日就盗窃你一首诗词了,反正您才华那么高,没有这一首,您还能写出别的。想着想着,李牧就心态平和了许多,可能是也知道现在的王昌龄还没出生,慢慢负罪感就少了很多

“公子好才华,若是.........”书生还未说完,突然就听见一句粗狂的话语

“咦,这几句诗句,不错不错,对老夫胃口,不像那么文绉绉的,老夫都能直接朗朗上口”一个满脸络腮胡的中年人出现,言语中净是豪放之语说道“小子,听你说这诗句以前从未听过,这可属实?”

面对这锦衣华服的男人,虽然言语粗犷,但是一看就是贵族中人,书生丝毫不敢怠慢“回大人,是乃学生生平第一次知晓此句,面前这句相公说是他所作,不敢撒谎,请大人明鉴”

“哦?是你所作?听你口音不是关内之人,这诗句可不是抄袭别家的吧”这大汉头一歪,然后转身问道

“诗词小道尔,何须抄袭人家,然我是不是关内之人,怎么足下还要验验我家族谱吗”李牧淡淡的回答道,对于这种上来就质问的人,李牧也是不惯着。

“好小子,真狂,对我胃口,不过敢说诗词是小道,你让那些酸腐听见了,估计有你头疼的了”这微胖的大汉,说着说着,把手放在了李牧的肩头,微微扭住“这首诗,老夫要了,给你2两银子,此诗就归我了,这作者也就是我程咬金了,知道了没,如若今后有人问起此事作者,你二人只能说是我所作,不然我就请你们两个小子去我卢国公府邸喝酒了”(备注:程咬金被封卢国公室贞观十七年的事情,我写的是贞观元年的事情,本来就是穿越文所以细节就很多参考不了史诗,文史专业的伙伴们,就将就看一下,不要太追求史诗,比较太较真了,那就不如还是去看真正的历史吧)

李牧猛地一惊,顺势向他望去,原来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混世魔王程咬金,一个能在武德,贞观,永徽年间,都混得风生水起的人物。如果说,我能抱住他的大腿,那我岂不是美滋滋。有一个好大腿能少奋斗几十年呢,哎呀美滴很美滴很

“你小子两眼滴溜转,想甚呢,不会是想要高价吧,老夫可跟你说啊,至此二两也别太心高气傲”程咬金眼睛一瞪,说道

“不敢不敢,能让大名鼎鼎的卢国公看上诗句,是在下荣幸,焉能要之银两”李牧连忙回绝到。本想说道,你想买就买,我还不想卖呢,就不给你,但是转念一顿,这可是程咬金啊,出了名了“老流氓”惹他不快,不划算不划算,初来驾到,还是安分点,别不注意就把自己搭进去了。

“是啊是啊,请大人只管拿走,”这杜姓书生也说道,连忙推辞

“俺给你们的,你们拿走便是,我也不乐意落得一个欺负读书人的形象,好了,既然你们已然同意,那这这幅字,我便拿走了,俺不是一个欺负平民的人”说完程咬金便丢下银子,头也不回的走了。边走嘴里还边嘟囔着,这下背熟了去给那些文人听听,看谁还说俺是大老粗

“这这这....公子你赶快把这二两银子收着吧”书生急忙说道,明显他还没从刚刚的事情缓过神来

“既然国公爷说了这二两银子是给我们二人的,那就一人一半吧,我拿一两”说完李牧就拿走了一两银子在手上

“这可使不得,大人说了是买此首诗句的,那自然全是公子的,我可不能拿”书生推辞到

“你拿着吧,你还出了一张纸呢,这是你应得的,安心拿着吧,话说这西市鱼龙混杂的,他一个国公爷在这个满是平民的地方上来干啥啊,吃饱了撑着,上来遛食儿啊”李牧摆摆手道

书生见状也不再推辞,本身他也是个清贫之人,要不然也不沦落至此,收起银子说道“今日想是收租之日,国公爷家也有赋税,可能是顺道一起查看吧”

“对哦,今日是交租之日,完啦完啦,聊得太入神,忘记我家长辈还在等我呢,杜兄,再次别过,来日有机会请杜兄把酒言欢”说完还不等书生有所回复,就急急忙忙走了

留下书生还在原地做作揖只状,书生轻笑一声“呵呵,这位公子名讳都未告知一二,就说来日之事,从刚刚看来,也是一个性情中人,不似偷奸耍滑之辈”

然后看着李牧的背影消失在洪流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