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安是归处:白居易诗歌空间书写研究
- 赵建梅
- 5827字
- 2025-04-28 18:32:45
前言
一 白居易诗歌空间书写研究概况
统观国内外学术界,从空间角度切入研究白居易诗歌,约始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这里将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学术史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7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前期):7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初,从地域空间角度研究白居易诗歌的的文章开始在国内出现。先简单追溯白居易研究的历史:从唐代到20世纪初,对白居易的研究都属于传统文学研究;“五四”时期受到西方新思潮冲击,出现胡适《白话文学史》,胡适关于白居易创作理论与实践的评价与论述对整个20世纪的白居易研究影响深远;“五四”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采用诗史互证和比较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文化大革命”结束,主要探讨和争论白居易诗歌创作的现实主义性质以及《长恨歌》主题是否讽喻。经历了“文化大革命”时期的萧条后,白居易研究逐渐走向复苏、兴盛。[1]在这种学术背景下,从地域空间角度研究白居易诗歌的文章开始出现。[2]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伴随着地域文化研究的勃兴,我国古代文学的地域性研究也逐步兴起,对古代不同历史时期地域诗学个案研究也逐步展开。对于白居易诗歌的地域空间研究,20世纪80年代末及90年代初,有关于苏州、杭州、渭上的论文发表。[3]这些零星出现的文章虽然多限于事实层面的梳理,但这是国内从地域角度研究白居易诗歌的开始。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白居易诗歌中的园林空间开始被关注。台湾学者侯乃慧《诗情与幽境:唐代文人的园林生活》(台北:东大图书公司,1991年)中“造园祖师白居易与其园林”一节对白居易的园林营造、园林生活、园林境界等给以阐述。日本学者平野显照有文《白居易と廬山草堂》(大谷大学文艺学会《文艺论丛》第30号,1988年3月)。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前期,日本学界从地域空间角度对白居易诗歌多有研究。川合康三、平野显照、下定雅弘、平冈武夫、松浦友久、植木久行、妹尾达彦、西村富美子等都有相关论述,涉及长安、盩厔、下邽、江州、忠州、杭州、苏州、洛阳等主要地域。地域景观庐山、西湖、香山寺,以及微观物理空间庐、小池、竹窗等,也进入观照视野。如平野显照有文《白居易と龍门香山寺》(《文艺论丛》第33号,1989年9月)。
第二阶段(20世纪90年代后期):国内开始研究白居易园林空间,注意到园林与其心灵安顿的关系。随着国内白居易研究视野的拓展,研究方法的多样化,其闲适诗被纳入学术研究范围,其园林诗开始被关注。岳毅平《白居易的园林意识初探》(《安徽师大学报》1998年第2期)认为白居易将园林视为生命之寓所,使园林世界与内心世界达到高度融合。这一时期在国外,美国学者宇文所安(Stephen Owen)出版《中国“中世纪”的终结:中唐文学文化论集》(The end of the Chinese“Middle ages”:essays in Mid-Tang literary culture,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6),其中“机智与私人生活”一文论述中唐时期园池之于文人士大夫的意义,认为家庭园池的出现标志着自中古时期对于私人性纯粹从拒斥公共性的负面加以界定的“隐逸”主题,转向“私人天地”的创造,并指出白居易“诠释智慧的力量不仅局限于园林。机智是便携式的,把其他地方也变成对园林这一人为建构的私人空间的模拟”[4],这可以说是极有见地。但宇文所安并未就园林及其他空间展开具体阐述。日本学者埋田重夫对白居易园林空间与身心安顿展开具体研究,撰文《白居易と家屋表現(上)——身体と居住空间を繋ぐもの》(《中国诗文论丛》第15集,1996年10月)、《白居易と家屋表現(中)——身体と居住空间を繋ぐもの》(《中国诗文论丛》第16集,1997年10月)、《白居易と家屋表現(下)——詩人における盧山草堂の意義》(《中国诗文论丛》第17集,1998年10月)、《白居易と家屋表現(下)の二——诗人における長安新昌里邸の意義》(《中国诗文论丛》第18集,1999年10月),详细探讨庐山草堂、新昌里宅园对于诗人身心安顿的意义。
第三阶段(21世纪):从地域空间角度切入研究白居易诗歌依然是中外学者的观照点。国内伴随着地域诗学研究的勃兴,从地域空间角度研究白诗,围绕白居易的交游、创作诸方面全面展开。除主要地域外,三峡、徐州、商州、新郑等地也被关注。尤其值得指出的是,贾晋华首次提出并阐述以白居易为核心的唐大和至会昌东都闲适诗人群(《唐代集会总集与诗人群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这一时期,日本学者陈翀《白居易と盧山仏教——江州左遷時代における東·西二林寺詩を中心に》(《九州中国学会报》第42卷,2004年5月),埋田重夫《香山寺と白氏文集——閑適の完成》(《中国文学研究》第31期,2005年11月),二文皆从寺院空间角度切入展开论述探讨。园林空间依然是国内外研究的热点,论述亦更为深入,空间内有特殊意味的物象被关注。张再林《白居易的“池上”境界及文学史意义》(《求索》2016年第9期)认为由白居易被贬江州之后所开创的“池上”境界,极富时代性和典型意义。李溪《凭几与隐几——文本和图像中的“一物二义”》(《文艺研究》2013年第10期)论及庐山草堂内的“蟠木几”,颇有新意。曹淑娟《白居易的江州体验与庐山草堂的空间建构》(《中华文史论丛》2009年第2期)论及庐山草堂的四重疆界。日本埋田重夫《白居易〈池上篇〉考——水辺の時空と閑適の至境》(《白居易研究年报》2000年)一文,从“池上篇”系列作品入手,对白居易的闲适诗做了深层次的分析考察,指出“白居易对空间意义的发挥是最有能力的”;[5]他又撰文《白居易における洛陽履道里邸の意義》(《中国文学研究》第29期,2003年12月)论履道里宅园的身心安顿意义,指出园林空间内松竹等物象具有特殊意味;埋田重夫《白居易研究:閑適の詩想》(东京:汲古书院,2006年)是对其白居易闲适诗研究的全面总结。
对白居易心灵安顿与园林空间建构和书写的研究,在一些点上可谓成果斐然。但是,对于白居易心灵安顿与空间书写的全面研究,尚存在明显不足:首先,是对除园林外的其他物理空间的研究还远远不够。白居易用以安顿心灵的空间不限于园池,所在地域的自然、人文景观也会成为其选择,甚至也包括许多微观空间如亭、毡帐等的建构与书写。除物理空间外,其他具有心灵安顿意义的空间书写尚未被论及。其次,白居易用以安顿心灵的空间包括园林,其与诗人心灵的契合点究竟在何处,这有待于进一步探究。此外,从哲学层面对于白居易以空间书写安顿心灵的特点与艺术,尚无整体、深入地把握。
二 本书写作的基本思路
白居易是一位自觉以特定的哲学思想对自己的生命和生存进行定位的诗人,他是盛唐和中晚唐分界的标志性人物,也是唐型文化、宋型文化转型的代表性人物,而其诗歌空间书写特征是其转型意义的重要表现。白居易是中唐诗坛的主要诗人,中唐又是“百代之中”,(清)叶爕《百家唐诗序》曰:“上下百代至唐贞元、元和之间,窃以为古今文运、诗运至此时为一大关键也。”[6]“(后人)各因其时,以差别号之曰‘中唐’,又曰‘晚唐’。不知此‘中’也者,乃古今百代之中,而非有唐之所独得而称中者也。”[7]“时值古今诗运之中,与文运实相表里,为古今一大关键,灼然不易。”[8]“叶燮谓‘中唐’乃‘古今百代之中’,是一个包孕深广的判断,白居易在唐代诗歌史上的‘第三极’意义及其在士族阶层的特殊影响,应是这一判断内涵的重要部分。”[9]魏晋到盛唐,属于唐型文化,中唐和两宋同属宋型文化,中唐是由唐型文化向宋型文化过渡的重要时期。白居易以旷达自适处迁谪逆境的心态为宋人所效法,是“宋型文化的第一个代表性人物”[10]。中唐士人的处世心态和精神旨趣发生巨大而深刻的变化,日益朝着内敛、狭深的方向发展,“白居易实际上是将‘小池’当作自己在厌倦了宦海风波之后的身心休憩之所和精神栖息之所”,“白居易所追求和向往的这种‘小’的境界(‘池上’境界),与中晚唐以来文人所普遍向往的‘壶天’理想的时代思想潮流是一致的。这种虽高雅而不免纤细、虽无昂扬的气宇却又精致灵透的时代精神和审美心态,决定了文学的面貌不再像盛唐时那样开阔飞扬、豪迈刚健,而是转而更加注重对人的心灵世界的开拓,这直接导致中唐至两宋的文学的题材、风格、意境等等均产生了深刻的变化”[11]。白居易对于“小”的境界即“池上”境界的追求和向往,以及对于这种境界的书写正是其诗歌空间书写的一个重要特征。可以说,通过对其诗歌空间书写特征的深细研究,可以更好地把握白居易在唐代诗歌发展中的特殊地位,也可以更好地理解唐代文人精神世界、审美心态的变化,以及白居易在唐宋转型过程中的关键作用。白居易诗歌空间书写特征是其在唐宋转型过程中标志性地位的一种重要表现。
美国学者宇文所安说:“在中唐以前,写作基本上是一种公众性的表述,即使是在构筑私人空间时也是如此。那时,一个私人生活的天地,一个在价值取向上可以与个人对公众价值的承诺相分离的空间,尚未建立起来。在中古时代,对于隐逸之乐的吟咏会被解读成批评时政。然而在中唐,一个像白居易这样的作家宣言家居之乐,却不会引发类似的怀疑。”[12]这里宇文所安注意到了白居易对于私人空间、家居之乐的书写,并充分肯定这种书写的新价值。其实白居易诗歌的空间书写不仅有私人空间、家居之乐,还应当包括其他空间诸如寺庙等;不仅有大的空间书写,也包括微观空间书写;不仅有物质形态空间,也包括心灵形态空间。白居易将心灵安顿作为其一生的追求,其心灵安顿又以“池上”境界的建构来完成,而这种“池上”境界并非仅仅是“池上”一种空间,而是有着“池上”境界特征的多种空间形式。在不同的际遇中,诗人会将个人价值、心灵投射于不同的空间,通过空间建构与诗性书写,使空间成为安顿人生的基底,其空间建构总是以心灵安顿为指归。正如法国哲学家加斯东·巴什拉在其《空间的诗学》中所认为,空间并非填充物体的容器,而是人类意识的居所,空间可以成为安顿心灵的家园。
所谓空间的心灵安顿意义,是指置身于这样的空间或通过空间内的某种行为方式,诗人会获得心灵的安宁,找到自由自在、无所挂碍的生命状态。这样的空间包括种种形态。首先是具有空间意义的地理形象和建筑形象。主要有长安新昌里宅园、江州庐山草堂、洛下履道池台等园林空间,江州东林寺、杭州天竺寺、苏州武丘寺、洛阳香山寺等寺庙空间,长安曲江、忠州东坡等地理空间。一些微观空间意象如“庐”“池”“舟”“窗”“亭”“毡帐”等,对于白居易的心灵安顿也具有重要意义,通过逐一分析这些具有空间意蕴的地理意象及建筑意象,深细揭示诗人通过空间建构和书写安顿心灵的艺术。“鱼”“鹤”“白莲”“琴”等是被置于某些园林空间及其他建筑空间内有特殊意味的物象,深入分析这些空间内意象,以期更好地把握白居易心灵深处丰富、深刻的脉动,同时由这些意象折射出诗人空间书写背后深刻的哲学内涵和思想意蕴。
除地理、建筑等物理空间及空间内意象外,种植、寄物、醉酒等空间内行为书写也是白居易安顿心灵的途径。诗人热衷于植物种植,在新昌里宅园、庐山草堂、履道池台、忠州东坡,无论能否久留,诗人都倾心种植经营,甚至包括为官所在的地域,也留下其种植的影响;白居易是唐代第一位较多因异地间相互寄物而创作诗歌的诗人,寄物将身处不同地域空间的亲友联系起来,使得诗人得到情感和心灵的慰藉;诗人借饮酒实现心灵的超脱、精神的逍遥,在“醉乡”中寻找归宿感。通过认真梳理,准确抓住对于白居易具有心灵安顿意义的空间行为,并对其空间行为书写进行解读,揭示其心灵安顿意义。
白居易诗歌空间书写不仅有物质形态,也包括无形的心灵形态。首先是记忆空间书写。随着人生轨迹的变动,白居易生命所处地理空间历经多次变化,主要包括长安、下邽、江州、忠州、杭州、苏州、洛阳,诗人每到一个地域都会用诗来表达对其他地域的记忆和怀念,而其记忆的空间对象又具有极其明显的选择性。通过对其各个时期记忆空间对象及记忆特征的梳理和分析,探究其记忆空间书写与心灵安顿的内在联系。其次是心灵空间书写。白居易心灵空间以隐逸、闲适、自足、禅为底色,为心灵原乡,这些思想绝不仅仅体现于晚年洛下时期,而是白居易骨子里的“性本”,皆可从其早年的创作中找到源头,这也正是诗人一生寻找心灵归属、注重心灵安顿的根源。对其一一溯源、分析可以更好地把握白居易的精神世界,理解其注重空间建构与诗性书写的深层原因。
综论部分由白居易以空间建构安顿心灵的地域考察及白居易诗歌空间书写的佛、道意蕴两节组成。全面梳理、总体把握白居易在不同地域、不同人生阶段其心灵安顿与诗歌空间建构和书写的变化轨迹及特征;最后从哲学层面解读白居易诗歌空间书写的内涵与特征,挖掘其诗歌空间书写的佛、道意蕴,揭示其心灵世界在空间建构中的终极意义。
本书试图以心灵安顿为纽带,对白居易诗歌空间书写从多个维度展开全面研究,最终能使物理空间、空间内意象、空间行为、记忆空间、心灵空间等诸方面书写成为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并能从佛道哲学层面给以深度阐释,由此更好地把握白居易在唐诗发展以及唐宋转型中的特殊地位和关键作用,探寻空间与诗人自我生命体验的互应与共融,把握诗人在“兼济”与“独善”中安顿心灵的途径和艺术。
[1] 参见李丹、尚永亮《白居易百年研究述论》,《中州学刊》2006年第3期。
[2] 柴德赓:《从白居易诗文中论证唐代苏州的繁荣(初稿)》,《江苏师院学报》1979年第Z1期;范昌灼:《白居易移忠州刺史诗》,《四川师院学报》1982年第1期。
[3] 高树森:《诗篇遗爱留吴中——白居易与苏州》,《苏州大学学报》1988年第3期;郑光虎:《试论唐代杭州刺史的政绩与诗词》,《浙江大学学报》1990年第2期;尹天相:《白居易退居渭上时期的思想和作品》,《渭南师专学报》1990年第2期。
[4] [美]宇文所安:《中国“中世纪”的终结:中唐文学文化论集》,陈引驰、陈磊译,田晓菲校,生活·读者·新知三联书店2014年版,第88页。
[5] [日]埋田重夫:《白居易〈池上篇〉考》,李寅生译,《河池师专学报》2002年第3期。
[6] (清)叶燮撰,《清代诗文集汇编》编纂委员会编:《己畦集》卷8,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第104册,第397页上栏。
[7] (清)叶燮撰,《清代诗文集汇编》编纂委员会编:《己畦集》卷8,第104册,第397页下栏。
[8] (清)叶燮撰,《清代诗文集汇编》编纂委员会编:《己畦集》卷8,第104册,第397页下栏。
[9] 罗时进:《白居易在唐代诗歌史上的“第三极”意义》,《文艺理论研究》2014年第3期。
[10] 张再林:《白居易是“宋型文化”的第一个代表性人物》,《中州学刊》2006年第1期。
[11] 张再林:《白居易的“池上”境界及文学史意义》,《求索》2016年第9期。
[12] [美]宇文所安:《中国“中世纪”的终结:中唐文学文化论集》之《诠释》,陈引驰、陈磊译,田晓菲校,第49—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