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运用大数据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
- 冯锋
- 3019字
- 2025-04-27 16:49:49
二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国家治理的思想
由于时代的局限性,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并没有形成现代意义上的国家治理思想,但是他们在其经典著作中都有一些相关论述,对其进行梳理和归纳,会发现他们实际上已经在这个问题上有了很多深入思考,为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思想的形成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一)马克思、恩格斯为无产阶级国家治理奠定了思想基础
翻阅马克思、恩格斯著作,他们并没有在哪一部当中专门论述国家治理理论,但是在《共产党宣言》《哥达纲领批判》 《法兰西内战》《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等著作当中,他们论述了很多有关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理论,其中蕴含了很多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的国家治理思想,包括国家治理的一些基本原则、价值旨归、运行方式等,这些内容构成了马克思恩格斯无产阶级专政下的国家治理理论。其核心内容可以概括如下。
其一,坚持无产阶级政党——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尽管在马克思、恩格斯生活的时代并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取得了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也没有任何一个无产阶级政党成为执政党,但是从马克思主义诞生伊始,马克思、恩格斯就一直主张无产阶级专政下的国家必须是由无产阶级政党——共产党来领导。在他们的首部经典著作《共产党宣言》中,他们就对共产党的性质、宗旨、纲领等基本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述,为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下的国家政党治理奠定了必要的理论基础。关于共产党的奋斗目标,他们在宣言中明确指出:“共产党人的最近目的是和其他一切无产阶级政党的最近目的一样的:使无产阶级形成为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10] 这显然是隐含了无产阶级革命的领导力量是共产党,而革命胜利之后建立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领导力量也当然必定是共产党,这可以说是马克思恩格斯国家治理和政党理论思想的一条根本原则。
其二,奉行“议行合一”的运作模式。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下的国家政权实行人民民主,它与包括资本主义社会在内的一切阶级社会的民主根本不同,不再是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实施统治和压迫的虚假民主,而是为了维护全体劳动人民共同利益的广泛而真实的民主。这种民主就其范围来讲是占社会绝大多数的人民内部的民主,对于少数那些反对社会主义、反抗人民大众、抵制甚至是意图破坏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个人和势力来说,就不再是民主,而是专政。据此,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社会国家“三权分立”“议会制”等所谓民主形式进行了针对性批判,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无产阶级国家政权建立后应实行无产阶级民主制,其组织形式应遵循“议行合一”原则。在分析巴黎公社运动时,马克思就鲜明地提出了这种观点:“公社必须由各区全民投票选出的市政委员组成(因为巴黎是公社的首倡者和楷模,我们应引为范例),这些市政委员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罢免。其中大多数自然会是工人,或者是公认的工人阶级代表。它不应当是议会式的,而应当是同时兼管行政和立法的工作机关。”[11] 在提出无产阶级政权民主实现形式的同时,也对资本主义国家三权分立原则进行了直接否定。
其三,民主和权威要有机统一起来。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政权要生存和发展下去,既要充分发扬民主,也要重视树立权威。在分析巴黎公社的经验和教训时,他们认真反思了无产阶级政权的国家治理方式,提出为了确保人民成为社会的主人,必须保证人民群众的普选权,使得所有公职人员都必须是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同时还要充分保证人民群众对这些公职人员享有监督和罢免权利,确保公职人员能够按照人民意愿随时可以撤职或更换。他们还明确提出,无产阶级政党作为领导核心,必须树立高度的领导权威才能确保政权运作有序,才能杜绝党内自由散漫和各行其是之风盛行,才能使得党充满活力和坚强有力。对于巴黎公社运动的失败教训,恩格斯就曾明确指出:“巴黎公社遭到灭亡,就是由于缺乏集中和权威。”[12]
其四,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价值目标。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价值目标,也是人类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阶段乃至共产主义社会阶段以后的根本特征之一。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是这样描述未来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3] 由此可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一定是维护全人类共同利益的,而不像资本主义社会国家是以牺牲一部分人(被统治阶级)利益为代价去维护另一部分人(统治阶级)利益。这与马克思、恩格斯一贯提倡要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的观点也是相吻合的。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当真正到了实现共产主义的时候,阶级将不复存在,国家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也将逐渐消亡,所有成员的个性、人格、创造力等都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彰显,都是自由全面发展的人,整个社会的公共治理就是“自由人”的联合体在共同维护社会秩序、推进社会不断发展。正如恩格斯所描述的那样:“对人的统治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国家不是‘被废除’的,它是自行消亡的。”[14]
(二)列宁为无产阶级国家治理提供了实践经验
列宁作为继马克思、恩格斯之后的又一位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和理论家,在继承马克思、恩格斯国家治理理论的基础上,又不断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理论,其思想要点可以归结如下:
其一,人民是国家治理的主体。列宁认为,无产阶级国家政权建立以后,处于国家治理主体地位和享有最高国家治理权利的是广大劳动人民。关于无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苏维埃政权下的俄国如何治理问题,他曾经明确强调:“对我们来说,重要的就是普遍吸收所有的劳动者来管理国家”[15],因为人民的力量无穷无尽,人民的情感生气勃勃。国家治理“不仅仅需要民主形式的代表机构,而且需要建立由群众自己从下面来全面管理国家的制度,让群众有效地参加各方面的生活,让群众在管理国家中起积极的作用”[16]。由此可见,列宁是非常重视维护劳动人民国家治理主体地位的,也是非常重视发挥劳动人民在国家治理当中的积极作用的。
其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国家治理权力运作方式上,列宁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民主和权威相统一的思想,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创造性提出了民主集中制这一沿用至今的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原则和国家治理的根本原则。早在1906年4—5月召开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四次(统一)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中,列宁就提议加入了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内容,此次会议通过的《组织章程》第二条明确规定:“党的一切组织是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17] 这是无产阶级政党的党章首次确立民主集中制原则,并且作为一项基本原则被普遍写入了以后成立的各国无产阶级政党的党章中。
其三,着力提升人民生活福祉。“十月革命”胜利以后,为了巩固革命胜利成果,保卫无产阶级新生政权,苏俄实施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对于有效挫败苏俄国内外反动势力企图颠覆无产阶级革命政权的图谋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这之后,苏俄进入了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战时共产主义”的“余粮收集制”“劳动义务制”“经济关系实物化”等政策就不再与当时民众福祉要求相符和。列宁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及时推出了适应民众需求的“新经济政策”,通过用“粮食税”取代“余粮收集制”、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与发展、允许自由经商和贸易、发展国家资本主义等措施,有效改善了民众生活和推进了社会经济发展,为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留下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