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基本概念的厘定

本书主要探讨“文化大革命”终结以后三十余年来小说创作中的暴力叙事现象。这一命题有几个基本概念需要界定,如叙事和暴力叙事等。

(一)叙事

叙事,作为最基本的文学创作表现手段,具有悠久的历史,但将其作为一门学科进行研究,时间并不长,也就半个世纪左右,学者们对“叙事”这一概念及其内涵的界定也不尽相同。在此,本书有必要对“叙事”概念及其内涵作一简要梳理。

叙事学的研究首先主要在西方展开,相关研究取得的成就也主要在西方。因此,此处叙事概念的梳理也以西方的概念梳理为主。何为叙事?有的叙事学家把“叙事”界定为至少叙述两件真实或虚构的事件,其中一件与另一件并不存在必然联系或曰存在预设关系,如,英国学者罗吉·福勒认为,叙事“指详细叙述一系列事实或事件并确定和安排它们之间的关系”[8];另有一些叙事学家则把“叙事”界定为叙述具有因果关系的一系列事件,如,美国叙事学家杰拉德·普兰斯就认为,叙事一般指在一个时间序列中至少有两个真实或虚构的事件或情境的呈现。法国结构主义叙事学家克劳德·布雷蒙从三个方面对叙事做了限定:“任何叙事作品相等于一段包含着具有人类趣味又有情节统一性的事件序列的话语。没有序列,就没有叙事;比如只有描写、演绎、抒情等。没有具有整体统一性的情节,也没有叙事,而只有时间顺序,只有毫无条理的事件序列的罗列。最后,没有人类趣味(所叙事件既不由人形施动者所触发,又不由人形受动者所经受),也没有叙事;只有相对人类计划而言,事件才具有意义,才组织成有结构的时间序列。”[9]杰拉德和克劳德等主要从统一性和序列性等角度框定“叙事”的概念或内涵。另一位美国学者J.希利斯·米勒对叙事这一概念的认识稍有不同,他认为,“叙事”“这一概念暗含判断、阐释复杂的时间性和重复等因素”。叙事之所以具有这种功能,是因为“叙述也是诊断,即通过对符号的识别性解读来进行鉴别和阐释。叙述者是明白之人,但却往往说出或者写出谜一般的话或者隐喻。尽管从表面上看,这些话十分清晰明白地表达了其所指,但读者却不得不设法解开其中的谜”[10]

在叙事学界,法国结构主义叙事学家热拉尔·热奈特无法忽视。他认为,所谓叙事,是指“用语言,尤其是书面语言表现一件或一系列真实或虚构的事件”[11]。在《叙事话语》中,他进一步区分出这一术语的三个不同含义:一、指“承担叙述一个或一系列事件的陈述,口头的或书面的话语”。二、“指构成这段话语主题的一连串真实的或虚构的事件,以及它们之间的各种关系,如衔接、对比、重复等等”。三、“指的仍是一个事件,但不是被人们讲述的事件,而是指某人讲述某事这个事件,即叙述行为本身”。热奈特分别用 recit(叙事)、histoire(故事)、narration (叙述)这三个词来表示其不同含义。[12]热奈特区分出的这三个不同含义有时又被指称为“叙述话语”、“叙述内容”和“叙述行为”三个层面。

中国虽然具有历史悠久的叙事传统,也存在自己的叙事理论,但比较零散。作为一门比较独立的学科,叙事学首先产生于西方。中国当代叙事学主要是在西方叙事学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目前,国内从事纯叙事理论研究的并不多,本土化的叙事研究倒有了些不错的成果,具有代表性的有陈平原的《中国小说叙事模式的转变》、徐岱的《小说叙事学》、罗钢的《叙事学导论》、杨义的《中国叙事学》等。北京大学的申丹等学者对西方叙事学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她这么定义叙事,“顾名思义,就是叙述事情(叙+事),即通过语言或其他媒介来再现发生在特定时间和空间里的事件”[13]。通俗点说,即:故事+叙述。申丹对“叙事”的界定并未强调事件的多寡与事件之间的关系,其重点是事件与对事件的叙述,即作品内容与作品叙述。

通过对上述关于“叙事”概念的梳理,我们可以离析出关于“叙事”的这么几个核心内容:1.包含至少两个或两个以上真实或者虚构的事件且事件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2.事件之间具有统一性和序列性;3.事件或者故事是由叙述者叙述出来的,因此存在剪裁、布局等方法与技巧的运用。

(二)暴力叙事

什么又是暴力叙事呢?对其定义之前,先要简单了解一下什么是暴力。关于暴力的定义,中外种类繁多,有的将其解释为使人肉体或思想上受到限制,马克思将其解释为人与物的关系。暴力的分类也极为多样,可以划分为肉体暴力与精神暴力,也可以划分为语言暴力与行为暴力,还有学者将它划分为直接暴力、文化暴力和结构性暴力。为了便于研究,本书采用世界卫生组织关于暴力的定义,主要指使用武力对他人、自己或团体造成身体或精神伤害的行为。根据关于暴力与叙事的相关定义,笔者认为,它主要指文学创作中推崇使用语言“暴力手段”的文学创作倾向,或者以暴力事件为叙述核心的文学创作现象。鉴于暴力叙事概念的纷杂,内涵的复杂性以及理解的多样性等特征,如阎连科小说《坚硬如水》,里面选用了大量“文化大革命”语汇,这些语汇在公开场合具有强烈的暴力意味,但是当高爱军和夏红梅两人在地道中用来作为做爱的助推剂时,笔者认为就另当别论了,它不仅不是一种暴力语言,而且在高、夏两人的眼里是世界上最富诗意的语言,优美而多情,灼痛又畅快。此处如果硬性运用语言暴力概念来分析解读这一最精彩的段落,难免不妥,而且极有可能偏离了作者的本意。因此,为了便于叙述,本书这里主要采用后者,即以暴力事件为叙述核心的文学创作现象作为本文甄别作品、分析作品的一个基本指针。而对于颇富争议的其他相关概念如战争暴力、语言暴力、精神暴力等采取简略方法,不是本书分析作品的主要依据对象。再则,它们只是暴力这个总体概念下的一个子概念而已,如果笼而统之,兼收并蓄,不仅工程浩大,而且甄别困难,极有可能深陷其中而无法自拔,反而成为本书的掣肘。

据此,本书对中国新时期以来小说暴力叙事研究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第一个方面,主要是对小说创作中大量关于“暴力”叙事的文学创作现象进行研究,比如凶杀、自残等以武力或身体伤害为主的暴力书写;第二方面,主要是暴力叙事的意义指向及其主题研究;第三个方面则主要是对暴力叙事的基本模式进行研究,探索它们是如何进行暴力叙事,及其叙述方法与技巧。


[1]申丹、王丽亚:《西方叙事学:经典与后经典》,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4页。

[2]赵宪章:《2005—2006年中国文学研究热点和发展趋势——基于CSSCI中国文学研究关键词的分析》,《河北学刊》2008年第4期。

[3]洪治纲编:《余华研究资料》,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8页。

[4]赵毅衡:《礼教下延之后:中国文化批判诸问题》,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第209页。

[5]许子东:《叙述文革》,《读书》1999年第9期。

[6]许子东:《为了忘却的集体记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5页。

[7]王德领:《混血的生长:二十世纪八十年代(1976—1985)对西方现代派文学的接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63页。

[8]王先霈、王又平主编:《文学理论批评术语汇释》,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720页。

[9]王先霈、王又平主编:《文学理论批评术语汇释》,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346页。

[10]王先霈、王又平主编:《文学理论批评术语汇释》,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347页。

[11]王先霈、王又平主编:《文学理论批评术语汇释》,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345页。

[12]王先霈、王又平主编:《文学理论批评术语汇释》,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346页。

[13]申丹、王丽亚:《西方叙事学:经典与后经典》,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