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文学术写作实战
- 范逸洲 (德)童士敦 毛君
- 2596字
- 2024-12-31 18:48:14
1.7 常见问题答疑
问题1:投稿或审稿过程中遇到引用要求怎么办?
提问:我曾看到过一种期刊,为了提高自己的影响因子(IF),要求投稿作者多引用自己期刊的文章,这样就能加快我投稿的处理速度。并且该期刊在同行评审环节可以帮我推荐审稿人。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处理呢?或者我该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呢?
回答:如果你遇到一个编辑要求作者引用自己期刊发表的论文,就能加快稿件处理速度,说明该期刊排名可能不是特别高。如果你的文章质量好,建议另投他刊。但也有些情况是,审稿人或者期刊编辑会给出引用特定文献的建议,这是可被接受的。实际上有些期刊编辑(不排除非常优秀的期刊)确实会看参考文献有没有引用自己期刊的文章,编辑的理由是:如果一篇论文的五六十篇参考文献中没有一篇该期刊发表的论文,那说明投稿的这篇文章很可能不符合该刊的读者群体,或者跟该刊以往发表的研究没有关系,不适合发表在该刊上。编辑就会很谨慎,考虑是否接收这篇文章。推荐同行评审人是很多期刊常见的做法,因为大家都默认,我们要本着真诚的学术态度去推荐负责任的审稿人。但几年前部分学者曝出的伪造审稿人信息、自己给自己审稿的情况,让学术界开始反思推荐审稿人制度的可行性,现在很多期刊在这方面就谨慎很多了。
推荐阅读以下链接文章:
http://www.sciencemag.org/news/2015/11/china-pursues-fraudsters-sciencepublishing
问题2:筛选好的实验结果来发表是学术不端吗?
提问:研究人员可能会无意地筛选出好的实验结果放在拟发表的论文中,这样算不算学术不端呢?有的时候,实验结果并不尽如人意,但是有几次可能达到预期,达到预期的概率是多少可以认为结果可靠、适合发表呢?
回答:筛选数据这种行为是典型的学术不端,一定要避免!许多编辑现在要求作者在提交论文时提供原始数据或者开源代码,否则论文就会被拒绝。这样方便其他同行用你的代码运行自己的数据,从而达到多方的验证和复现,最终推动科研进步。实验失败是常有之事,这时我们应该进一步调整实验步骤,以及更清晰地描述机理,并且保证实验数据与机理的吻合。在机理不明的情况下,实验可能至少复现三次。简单来说,我们发表学术成果,一定要保证我们从机理到数据的可复制和可验证,并且抱着开放的态度,接受同行的验证与讨论,而不是为了发表文章,筛选数据或者拒绝分享数据。
问题3:什么叫作一稿多投?
提问:我比较困惑的一个问题是一稿多投现象。什么叫一稿多投呢?以下四种情况同时发表,算一稿多投吗?①会议论文和科技期刊论文;②学位论文和科技期刊论文;③图书和科技期刊;④预印本和科技期刊论文。
回答:一稿多投,就是投稿作者同时向多家期刊提交论文,这是不允许的,是不符合学术伦理的。不过,一旦你被拒稿了,就可以向另一家期刊提交,这是科学家们一直遵守的。这是因为,期刊编辑如果发现你同时提交了多家期刊,这些期刊以后就会拒绝接受任何有你名字的论文,即使是通讯作者,也会受到限制。
问题4:署名与致谢之间的分界在哪里?
提问:我觉得有时不好把握到底谁应该署名,比如到底贡献多少需要署名、贡献多少只是致谢。署名与致谢之间的分界在哪里?
回答:署名顺序是一个经常困扰新手的问题。很多科研活动都是团队合作,从有研究思路到实验做出成果,是很难用一个标准的比例来衡量的。就像我们很难找到一个绝对的量化标准,轻易地规定对论文、实验和智力投入贡献超过百分之多少的人都应该是作者。因为在不同的研究团队中,这个比例会有所不同。不过归根结底,我们要确保在科研合作开始时就确定署名的顺序。实际情况是,很多科研人员如果帮助实施了一些方法、参与了数据分析,或者贡献了一些材料,都会要求成为作者。因此,不要等到论文完成即将提交时再解决这个问题!这样可能会导致团队内部成员产生一些消极的心理。
问题5:同一篇论文多次被引用,需要每次都标注出处吗?
提问:在自己撰写的一篇论文中,两处或多处不同地方引用同一篇论文时,需要每次都标注出处吗?是不是只需要标注一次,让读者知道我引用了这篇文章即可?
回答:每次引用都需要清晰地标注。准确来说,你文章中的每一句话,除了自己的观点、发现和论证,其他的只要是来自文献的,都需要标注出处,来确保引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但是有的情况下,如整个段落都在叙述一篇前人的研究,那么可以在段首和段尾标注引用,段中的句子用“该作者指出”或者“他们发现”等来指代你引用的文献,并用自己的话阐述文献的观点(不能简单地复制粘贴)。
问题6:遇到作者排序不公平怎么办?
提问:如果作者排序不公平,我们应该如何协调?比如导师只是提供一个方向,论文的创新观点基本都是自己提出的,但是导师却要求成为这篇文章的第一作者。这时该如何跟导师沟通?再比如,和他人合作一个项目,虽然有项目负责人,分工时大家分配到的任务量几乎是一样的,可是最终撰写论文时,一般都是某一个人主笔,其他人提出建议进行修改。项目负责人应该是第一作者吗?可是如果论文是项目组其他人撰写的,这时应该怎么办?是否存在论文并非第一作者完成,却将其署名为第一作者的情况?如果有这种情况,是否符合学术伦理道德?
回答:关于作者的排序,不同国家的学术习惯不同,不同学科也有不同的规则。例如,在许多情况下,第一作者是研究生或博士后,因为他们完成了大部分的实验工作或写作任务,最后一位作者或通讯作者是导师或者项目负责人。再比如,有些国家的论文作者是按照姓名首字母排序的。很多时候,如果你与国外科学家合作,为了解决作者身份的问题,会出现“共同第一作者”“共同通讯作者”的情况。在有些大学,第一作者和最后一位作者都是最重要的。
如此看来,关于作者排序的问题,不可能有一般性的答案。最重要的是,确保你遵循国内或者学科内的惯例,并尽可能早地确保所有相关研究人员从一开始就知道你打算如何处理作者问题。与所有潜在的作者讨论协商好并写下一致同意的内容,通知每个人签名,否则你在提交论文时可能会遇到很多问题。
总之,我们会经常遇到关于署名排序的问题,这个问题跟学术伦理有关,但更多的是利益分配或者一个研究团队的惯例,有时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的导师或者项目负责人的署名习惯和风格。所以,我们在这里非常难给出一个署名顺序的准则。我们的建议是,尽可能地提前了解所在研究团队的署名规则(有时候是大家都不说明的“潜规则”),你可以咨询你的导师,也可以向师兄师姐讨教。总之,希望每一位作者都能在文章署名上得到自己应得的认可,而不是因为署名问题影响自己的学术之路。这是每位学者都要渡过的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