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一带一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报告(2020)》是自《“一带一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报告(2016)》起连续编制的第5个年度报告。本报告编制的背景及意义、评价国选取的依据及其地区分布(“一带一路”71国及地区分布详见附录)等内容与前期报告相同,故不再赘述。对于本报告编制所坚持的原则、理论依据、数据来源与处理方法、评价方法等有必要再次作一说明,以利于读者认知和领会。

第一,本报告设计的“一带一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包含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评价、经济社会发展竞争力评价和经济社会发展开放度评价三个子系统),是在坚持“目的性、全面性、一致性、代表性、可操作性、可比性”六项原则,依据可持续发展理论的主要内涵的基础上完成的。

第二,本报告给出了“一带一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指标数据收集的基本思想及原则,叙述了各个指标数据收集的途径和来源,以保证评价指标数据的权威性和代表性。

第三,本报告针对各个国家不同指标存在数据缺失的情况,依据指标的不同特征,分别采用了替代插补、趋势插补和邻近插补三种数据插补方法,同时对各个指标数据进行了统一的归一化处理,剔除了指标量纲的影响,以保证数据的全面性和可比性。

第四,本报告在“一带一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方法上,首先选取变异系数法确定各个指标(因素)的权重,设计出评价指数,以对“一带一路”71国家及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及其三大子系统进行评价排名;其次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评价分类的依据及方法上,选择了K-means聚类算法,完成了“一带一路”71国家及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分级类型的归类,并在此基础上刻画出“一带一路”71国家及地区不同类型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水平在地理空间上的聚集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