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鄙人是读春秋的
- 诡道真仙:从抬棺借寿开始
- 不二庚
- 2581字
- 2024-12-15 01:00:27
庆历四年,春,岁安县。
有风。
大风。
风是雨的头,这话一点儿不假。
刹那间,一颗颗雨点就砸落地面,如炒豆子般‘噼啪’作响。
只是,雨点里面有一股子铁锈味。
让街道上的行人,吓得立即躲回了屋子,生怕被这雨水溅到身上。
宋季便在这时幽幽醒来,鼻子里还钻进了一抹浓浓的胭脂香。
他瞬间清醒,连忙翻身从旁边找了一面铜镜。
“果然,又做那个梦了……”
看清铜镜里的模样后,宋季一阵苦笑。
他此时扎了个飞仙髻,还穿着一件嫩黄色的……素襟齐胸襦裙。
自己的床头,也挂满轻纱,层层朦胧,成了闺帷。
嗯,脸上还贴了花黄。
这番变化,直接让他从一个气质和煦的小郎君,变成了娇滴滴的小娘子。
而这一切的改变,还要从数日前说起。
那日,他被镖师癞头甄叫去帮忙做事,回来后就开始做梦。
梦中,他发现自己变作了一名女子,可却被缝在了一张黑狗皮子里面。
但,那女子的模样,还有是谁缝的黑狗皮,他一点也记不清了。
“这怪梦,会不会和我的来历有关?”
宋季忽然想到了什么。
其实,他本非此间人,原叫李溪,算是蓝星的一名社畜预备役。
只是一觉醒来后,就成了岁安县城的一名孤儿,数年后又被人牙子卖给了颜家镖局做下人。
不过,这里不同于蓝星的和平安宁。
此间。
供神祗,养诡异。
甚至还有邪祟,从城外的灰雾中爬出来择人而食。
听闻这些后,让刚来此间,正一腔豪情的宋季,当时就呆愣许久。
曾想仗剑走天涯,奈何妖魔鬼怪太多没敢去。
但,这还不是最糟的。
除了继承原主身份外。
宋季还病了。
病得很严重。
醒来后,宋季就发现自己不断做着那个怪梦。
难道是因那女子枉死,怨气太重,刚好又找上了自己?
宋季烦闷的揉了揉额头,不管什么原因,总之不能继续下去。
一觉醒来,就发现自己打扮成女人,换谁也受不了。
况且,要是哪天出门忘了换衣服,更是连清白都没了,有嘴也说不清。
可要如何解决?
宋季忽然移开床脚一块地砖,从里面翻了本册子出来。
“庆历四年,九月九日,晴。
这是我醒来的第七天,我是个正经人,按理来说不应该写日记的,可这个世界太诡异了,我不知道该和谁说话。”
“九月十二日,阴。
我又换上了女装,出门时还被洒扫的王婆子看到,还好我长得俊俏,她没认出来。”
“九月十五日,雨。
今日和阿秀闲聊时,得知城外十分危险,大多邪祟都是从城外灰雾中来。
此间衙门羸弱,镖客一职因而日渐兴盛。
外出商旅,通常都会邀请一队镖客同行,岁安城便被颜、孙、沈三家镖局和衙门把持。
但我怀疑镖师中,定然有掌握了法术的修士。
这可不是普通世界。
传说中,镖客能一剑断江,拳碎青山……”
“九月十八日,雨。
今天我再次做了那个怪梦,醒来时花黄已贴了一半,我闲得无聊,便把另一半也贴上,嗯,蛮好看的。
今日还遇到了癞头甄,我想以牙还牙,奈何打不过他,只能暂且忍耐,于是在送茶时吐了一口唾沫在里面,哼,下人就该被欺负?莫欺少年穷。”
“九月二十五日,晴。
完了,我发现自己画眉点唇的手法,越来越熟练,谁来救救我……我感觉自己要疯了……”
宋季捧着册子,看得十分认真,这是他用来记录最近做梦情况的。
但,从内容来看,这梦……似乎并没有什么规律。
甚至,都没有任何征兆。
好像每次做梦,都是随机发生。
宋季眉头紧皱。
“算了,好歹有个身份,不至于饿死……”
胡思乱想一阵后,宋季叹息了一口气,万幸没有流落街头,成了第一个被‘饿死’的异客。
宋季将襦裙也换了下来。
这要是被熟人看到,那可真就说不清了。
他可没有什么特殊嗜好。
他宋某人是读春秋的,此生注定与赌毒不共戴天。
收拾好后,宋季想了想,便将衣裙和胭脂等物藏在床头被窝里。
曾经,他也不是没有想过直接丢掉,来改变这个习惯。
但,自从有一次,他在睡梦中,光着身子去大街上找脂粉后。
就再也不敢这样做了。
太羞人。
他也是要脸的。
还好,那天晚上,人不多。
妥善藏好衣裙和脂粉后,宋季也没继续耽搁,走出房间开始做今天的活计。
不理俗事,勾栏听曲,象姑断袖,那是主人家才该做的事情。
……
镖局药房。
烟雾缭绕的空间里,宋季正蹲在地上。
他手头拿着一把蒲扇,小心的掌握着药鼎温度。
以免鼎里的膏药,因火候误差成为废品。
这些都是镖师练武要用的。
坏了一锅就足以让他整年没有月钱。
宋季旁边还堆满了各种草药,使得根本没有什么伸展空间。
只能半蹲着,曲着腿来烧火。
有时候药汁溅出来,还把他手臂烫得青一块紫一块。
至于他能不能受得了。
没有人在意。
在这里做一天的工,腰酸背痛,直不起身是常事。
而宋季醒来的这段时间,基本天天如此。
起早贪黑,从卯时一直做到亥时。
如果出现头晕脑胀,胸闷气短的情况。
那么恭喜你,就快要成仙了。
但,这就是生活呀。
咕噜!
咕噜!
药鼎里不断冒着气泡,呛得人眼泪直流,宋季却熟练的断了火候。
将药鼎放到一旁放置搁凉,让里面的药汁慢慢凝固成膏。
稍后,宋季又捧过另一个药鼎,继续引火熬炼。
“季哥儿,你要烧饼不要?”
就在宋季专心盯着药膏时,阿秀走了进来。
阿秀,人如其名。
模样生得很是俊美清雅,鬓若刀裁,眉如墨画,一双桃花眼中还挂着半分风流。
若不是同样穿着和宋季一样的下人服侍,只怕说他是镖局的大少爷都有人相信。
“我姐姐做的……”
阿秀扬了扬手头有些发黑露馅的烧饼,很是得意。
“你不是喜欢吃鱼干吗?”
宋季对着阿秀点头,算是问候。
他们两人一起长大,阿秀是宋季在镖局关系最好之人。
“最近鱼干都不能吃了。”
阿秀忽然朝四周瞥了一眼,才低声道。
“怎么了?”
宋季好奇起来。
“我姐姐说,前些天有人在城南码头打捞上来几个泡菜坛子,里面全是头发和死鱼,还有人说这些头发的主人都被鱼吃掉了。
所以河里的鱼儿才会长得如此肥美,我姐姐这两天正在家里找呢,要把我的鱼干全都丢掉。”
阿秀有些不高兴。
死鱼。
头发。
宋季拧了拧眉,这两样东西被一起装在了泡菜坛子里,此事听着确实有些瘆人。
“对了,你身子好些了吗,我听说癞头甄押镖就要回来了,说不定他又要找你做事……”
阿秀忽然想到什么,一脸忿忿。
“癞头甄横行霸道惯了,我们哪家没有被他打过秋风,王婆子那般大年纪了他都调戏,季哥儿,我们告到大镖头那里去。”
告到上头去也没什么用。
宋季心头却是不抱希望,镖师地位很高,走一趟镖所赚的银子,便足够买一大批下人。
所以只要不是做得太过火,其他镖师见了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年头活着已是不易。
但也仅仅只是活着。
送走阿秀,宋季又捧过一个药鼎慢慢熬炼着药膏。
就这样周而复始,直到镖局里的灯笼都亮起来时,他才扶着柱子慢慢站起来。
今日活计终于结束,可以休息了。
只是,宋季才刚踏出药房门口,身子便微不可察的轻轻一顿。
他,有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