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东北民谣
- 1971文娱黄金时代
- 你是我的茉莉花茶
- 2479字
- 2025-04-24 08:39:43
西门町的街头,人来人往,喧嚣嘈杂。阳光毫无保留地倾洒而下,为这繁华的街市镀上一层耀眼的金边。
高志和嘴里叼着一根牙签,慢悠悠地从“阿勇家海产餐厅”晃了出来,迈着六亲不认的步子。牙缝里挤出几句:
“嗝,这家从台东来的老板,有两下子。那九孔,肥硕滑嫩得哟,你们摸活的了吗?手感很……嘿嘿!”说罢,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淫笑。
身后的小弟们一听,立马心领神会,脸上也跟着泛起一片淫荡的笑容,嘴角咧得老大。
这次谈妥了一家店,每月上缴两万五的保护费,还敞开肚皮吃了顿海鲜。
此刻的高志和,心情舒畅得很,哼着跑调的小曲,脑袋随着节奏一点一点的,那叫一个美。
“大哥!你看,你看那边,是不是出事了!”一个小弟突然瞪大了眼睛,手指向不远处,声音里带着几分急切与慌张。
高志和皱着眉,顺着小弟手指的方向,只见那边密密麻麻围满了人,外面的人急得直蹦蹦跳跳,踮着脚尖,伸长脖子,想要看清楚里面的情况。
他的脸刷的一下,阴沉得能滴出水来,心里“咯噔”一下,大叫:“卧槽!周朝先不会出事了吧?”
也太倒霉了吧?这要是真死在自己的地盘,回去不得被人笑话死?堂主的位置,那可就彻底不用想了。
“啊?不能吧……”
一行六个人,二话不说,迅速从腰间抽出明晃晃的武士刀。高志和一马当先,带着小弟们朝着人群冲了过去,脚步急促,却没跑几步就气喘吁吁。
“呼……呼,大家稳住,一会我喊到三,一起冲进去。”高志和弯腰喘着粗气,自从上位成了小角头以来,夜夜笙歌,身体虚得很。
其实他也是好心,从道上赚的那些钱,转手就进了失足妇女的口袋。没办法,好赌的爹,生病的妈,年幼的弟弟,懂事的她,我不帮她谁帮她。
“一……二……三!”
高志和眼珠子一转,周朝先这么猛都出事了,那自己的小心点,扯着嗓子喊道,让小弟们先上。平时他对小弟们好吃好喝好玩地供着,这时候,就是小弟们拼命的时候了。
“让让!让让!都给我让让!玛德,你聋啊!”
文山帮的太保们一个个面露凶光,像恶狗扑屎一般,拽着前面人的衣领,使劲往里面挤。面目狰狞的模样,让周围的人面露惧色。
站在前面看热闹的人注意到后面几个手持武士刀的太保,吓得纷纷散开。
太保们看到前面的人群薄了,也能听清里面的说话声了,回头喊大哥时,人已经看不到了。
就在这时,一阵吉他声响起,接着就听到朝先哥的声音:“三九的梅花红了满山的雪,萧条枝影月牙照人眠……”
以前都听过周朝先唱歌,在文山帮里是一绝!每次在歌厅,那些专业的歌女都唱不过他,他一亮嗓,总能惊艳全场。
他们对视一眼知道自己闹了乌龙,原来是朝先哥在街头卖艺,这大佬的脑回路果真不一般,卖奶茶也就算了,还卖唱。
虽说心里有些不是滋味,曾经威风凛凛的大哥,竟然沦落在这里卖唱,可……
可唱的也忒好嘞!
“小周古早冰”的摊位前,周朝先漫步在几人之中,思绪已经来到了塞北冰原。
那是他“留学梦”中的家,也是父亲到死也思念的故乡。
“塞北残阳是她的红妆,一山松柏做伴娘。等她的情郎啊衣锦还乡……”周朝先歌声悠扬,带着浓浓的思乡之情,仿佛将塞北的风雪都卷进了这旋律之中。
这首东北民谣唱出了许多东北人,儿时过年的回忆。那三九的梅花,在老一辈的记忆里,并不是真正的梅花,而是院子里用红纸粘的树花,后来日子好了,才挂上了彩灯,象征着团圆与喜庆。
此时的周朝先的歌喉不是《美酒加咖啡》的醇厚,不是《寂静之声》的柔和,是塞北的风霜。
李叒泽呆立在原地,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周朝先,嘴巴微张,脸上满是震撼与惊喜。
这就是他追寻的歌曲,他一直想要表达“自己的歌”。
在歌声里他听到了不一样的东北。不是“长城外面是故乡,高粱肥,大豆香……”中的那种直白的悲情与不屈,而是阐述个人的情感,虽然依旧有着忧愁感,但不可否认,这是一首极为优秀的民谣。
“家家户户都点上花灯,又是一年好收成……”邋遢胖子陶醉地跟着喃喃重复着最后一句,双手忍不住地鼓掌,手指夹着的画笔随着动作甩动,黄色的油墨飞溅出来,周围的人惊呼一声,纷纷侧身躲避。
邓莉筠手指捂着嘴,眼睛亮晶晶的,激动地笑着,脸颊因为兴奋泛起红晕,又拼命地鼓掌,那掌声清脆响亮。
她一直很喜欢带有地方特色的小调。这首歌的歌词细致地展现了北国风光,令她心痒痒,想要灌录唱片。
“不是,朝先,你什么时候这么牛……”陈良琦刚开口,人群中爆发的欢呼叫好声就如潮水般,瞬间将他的问话淹没。
接着,几个持着武士刀的太保们气势汹汹地走了进来,他们一个个年岁不大,放荡不羁的模样,令人生厌。
“光天之下你们可不能乱来!”
“你们敢乱来,我们就去报警抓你们!”
围观的行人壮着声势,他们不敢伸手去阻拦,但声援“小周古早冰”摊主还是能做到的。声浪一阵高过一阵,在空气中回荡。
李叒泽深吸一口气,直接一个箭步拦在太保们面前,伸开粗壮的手臂,胖乎乎的脸上满是坚毅,眼睛死死地盯着太保们,一字一顿地说道:“你…们…不…要…乱…来!”
黄毛们先是一愣,随即噗嗤地笑了,刀身拍了拍胖子的肩膀,嘲笑地从他身边经过。
邓莉筠有些害怕,咬着嘴唇,脸色微微发白。伸出脚,一步跨到周朝先的身前。她瞬间闪过想法,我是明星,他们应该不敢乱来。嘴角嘴角微微颤抖,小声说着:“你快走!”
“哇!邓莉筠?”混混们齐齐停下,眼睛瞪得老大,满是惊喜。他们都是眷村出来的,哪有会不喜欢邓莉筠的?
“朝先哥!”
五个太保这才回过神来,忙恭敬地喊了一声,脸上带着讨好的笑,然后得意洋洋地看向人群,就好像刚才是他们在唱歌,赢得了满堂彩一般。
“卧槽,文山帮的周朝先?我说看他这么眼熟!”
这时人群中有人一拍脑袋,像是想起了什么,惊讶地喊道。
当年周朝先在西门町暴打马埔帮的场景,还历历在目,那时的他,桀骜不驯,与现在阳光开朗的模样,简直判若两人。
“谁敢欺负我兄弟!”
高志和休息够了,也没听到打斗的声音,心里纳闷,这才拨开人群冲进来。一眼看到眼前这古怪的气氛,他眼珠子一转,立马变换神情,笑着说道:
“朝先,生意兴隆啊!”
“多谢各位了,我现在不混帮派了。喜欢我的歌呢,就买一杯奶茶、牛奶冰支持一下!”周朝先坦然地笑着,不否认自己曾经混帮会的历史,也不纠结当下生活。
许是歌曲动人,许是黑帮大佬奶茶味不一样。围观的人争抢付钱买甜水喝。
今天准备的一百杯饮品,就这么卖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