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澳门

妈在澳门的一所教会学校——粤华中学,找到一份英文教职。虽然教师的薪资很低,但这是权宜之计,她可以免缴三个较大孩子的学费和住宿费,学校还提供给她自己和七岁大的么儿一个教职员宿舍的房间。

我离开香港时的印象正如妈向我解释的,并不觉得被英国人统治过,而是被讨厌的包头锡克警察和所谓「皇民」的汉奸所统治。我从来没有和任何英国人面对面,他们把自己隔绝在主流社群之外,我们只能远远看着他们。

我成长于多个欧洲人在中国建立的租界,但澳门和这些租界完全不同。

正当香港作为一个世界性的殖民小区,并款待来自全球的船舶和它们的水手、士兵的时候,澳门只是个天主教徒的小殖民地,或者应该说是个聚居地。与香港正好相反,所有街道上的行人,只见葡萄牙人与当地的中国居民混杂在一起。

「澳门虽然是殖民地,」妈告诉我们:「它并不是在不平等条约之下,从我们的手里抢走的。」

澳门位于半岛尖端,本来是个小渔村,隔着珠江口与相距不远的香港相望。早在十六世纪,葡萄牙的海上探险家平和地冒险进入中国内部水道,其中一艘船在此失事。对西方殖民意图毫无警觉的中国皇帝,慷慨地特准遇难船员在这个渔村晾干他们的船货。这些葡萄牙水手在被西班牙人从中国沿海的另一个殖民地「福尔摩莎」赶走后,乘机在这里居留下来,并宣称这里是他们的殖民地。当时,它成为欧洲与东方之间唯一的贸易站。

三百年后,英国将鸦片带入了中国南方。当地方政府发起抵制,没收并焚烧鸦片,英国海军以此为借口入侵华中。在赢得战争后,强占香港成为向中国输入鸦片的贸易站。随着时间的推移,鸦片贸易站转变为全方位发展的商港。但小小的香港岛,不足以支撑贸易业务,于是英国又发动另一场战争,强行租借九龙99年,与香港共同掌握所有的商业活动,澳门因而失去了它在贸易上的角色,成为殖民者逃避母国政府控管的避难所。北边和供应所有粮食的中国接壤;在半岛的末端,主教和总督都拥有豪华宅邸。越过宽阔的珠江口就是香港,搭乘汽船一个晚上就能到达。

澳门的面积太小,从半岛末端走到中国边界只要三小时。全城只有一条直通整个半岛、被称为澳门街(Aumoon Gai)的街道,沿街除了市政厅和邮局,只有一所医院、一家旅馆、一间电影院、一家书店、一家药局、一家照相馆和一间赌场。全岛经济主要依靠赌博之外,还有一条赛狗道,吸引香港和广州的赌客每逢周末就来到澳门。直到今天,澳门还保持着17世纪的葡萄牙风情。

没有宽阔的大道,没有高于两层的房子,这使得所有的教堂都显得突出。在众多建筑当中,最高的不是教堂,是一座矗立在松山——一座覆盖松林的小山丘上的灯塔。狭窄多风的街道上铺着鹅卵石,两旁房舍和我以往所见的都不相同,唯一熟悉的,是孤立海边的一座小妈祖庙。不像香港,澳门街道上看不到多少车辆。泰德和我继续玩用橡皮筋和纸弹射汽车的运动,只花了一星期,就射遍了这个殖民地上所有的车辆。

街道上的人脸,看起来都同时具有东方人和欧洲人的特征,很多都难以辨认是中国人,还是葡萄牙人;他们自称是澳门人。在中国内地,混血儿往往被人轻视;但在澳门则不然,这得感谢一位年轻总督。

传说中的总督是个英俊的贵族单身汉,来到澳门不久就爱上一个中国女孩,并且娶了她。这是个禁忌。当消息传回到葡萄牙宫廷,他立刻被撤除总督职务和贵族头衔,并被召回国。他不但拒绝了,还留在澳门建立了家庭,成为一名普通的澳门市民。多年后,我在加州和他的后人理克‧西尔瓦(Rick Silva)成了好友。

搬到澳门的时候,我在语言方面已有充分准备。在香港的学校里历经一学期被嘲弄取笑,我讲的广东话已好到能在街上被当作在地的广东人。在学校里,我再也不会被叫作Laosong-zai,可是阅读上仍有困难,因为中文书写所用的字辞和句法与广东话不同。举例来说,当我第一次在中文课上被指定示范朗读课文时,老师发现了我的困难。他对我说可以用普通话朗读课文,我照他的话做了,却引起全班哄堂大笑。「Laosong-zai说的是那种话?」,他们问。

「你们这些家伙,最好多注意听他朗读,」老师为我解围:「我们这堂是什么课?是国语。普通话就是我们的国语。你们叫自己是中国人,却不会说国语,真该为自己感到羞愧!」

从此,我在班上的地位好像稍为提升了些,虽然偶尔仍被叫作Laosong-po之子。po是指「年长的妇女」。妈是全校仅有的两位说普通话的老师之一,这是校长所喜欢的。她教英文。校方要求所有的英文老师要对学生说英语;另外一位是教中文的老师。五四运动后,中国在全国推广国语,民众因而能够彼此沟通。

在这个葡萄牙风情小镇,我经历了人生中许多的第一次。这是我第一次体验市中心区的生活;第一次从裤子的长短感受到冬夏气候的不同。我喜欢夏天,可以享受微风吹在汗湿的身上的感觉。「多可笑!」妈批评我:「你不喜欢流汗,却喜欢让流汗的身体吹风。不流汗、没有风不是更舒服吗?」「妈,冰淇淋在热天吃起来味道更好。」我也是在这里第一次遇到有人不是为了听从父母意愿而入学就读的人。

我们六年级班上有个很安静的男孩叫李阿龙,我一直没注意到他,直到有一天修道院院长问我:「为什么那个男孩穿着你的裤子?」

我已经几乎忘了这件事:有一天我拉肚子,跑到公厕时已拉在裤子里。幸好妈叫我穿吊带裤,所以我脱掉短裤塞在没人注意的角落里。我不知道这件裤子怎么会穿在李阿龙身上。

李阿龙向来准时缴交家庭作业,并总是得到最高等第。

「你干嘛这么认真呢?」我问他:「你怎么不跟我们一起玩?」

「因为长大后,我不要做我父亲做的工作。」

「他是做什么的?」

「清洁工。」

「他为什么不能跟我妈一样教书?」

「他从没进过学校。」

「他在那里工作?」

「就在这个学校,负责清扫整个校园。」

「包括公厕?」

「你难道没注意到,它闻起来一点也不像公厕?我爸对工作是非常认真、彻底的。」

我们在粤华没待多久;一年后,妈转到培正中学任教。

培正中学没有提供教职员宿舍,妈的薪资不够用来租房子,只好向一个葡萄牙家庭分租一个可以共享厨房和浴室的房间。但一个房间对我们一家五口实在太拥挤了,所以只维持了半年。后来,我们在教堂山广场天主堂对面找到了一间较大的房子,房主是一个矮矮胖胖、一生为中国天主教奉献的单身女子,我们管她叫廖大姑。她收养了十二个女孩,每天花很多时间在教堂里当志工。只要教堂有游行队伍出来,总会先经过她的房子。依我看,似乎每个月至少会有一次游行,廖大姑都会在大门外摆设小祭坛烧香,气味闻起来和佛寺里烧的香很不一样,而且这个气味会一整天弥漫在屋里。周末时,她会邀一位神职人员来家里。我们向廖大姑租了三间房。

为了平衡收支,妈接纳了一个刚从北平一所教会大学毕业的女孩,让我和泰德同住一个房间,让她住一间。没过多久,伍小姐就融入我们的家庭,还帮着妈作晚饭。周末,伍小姐带我们去骑脚踏车。澳门很小,当我们骑车穿梭在大街小巷,她会要我们观察大街上人们的日常生活。她说:「城市的特色不是由街道或建筑形成的,而是它的庶民。」我生平第一次注意到人们在街上烹饪、吃饭、聊天;看到妇女给婴儿哺乳、管教孩子,以及把内衣拉到腋下搧凉。澳门夏天太热了,屋子里待不住,我们偷偷带伍小姐到蚝湾。在这个我们喜欢去游泳的水潭,她教我们怎么吃生蚝,我们从来没这样大声笑过。她说:「这比大学生活有趣多了。」

我们都认为伍小姐很漂亮。日子一天天过去,伍小姐看起来更美了。我们开始在她背后讨论谁该娶她,好让她成为家中的永久成员。她发现了,妈也注意到了。有一天,当我们都坐在餐桌旁吃饭时,妈对伍小姐说:「妳这么喜欢这几个男孩,怎么不认一个当干儿子?」

「真是个好主意!可是我不能都认。」

「挑一个。」

「我不晓得该挑谁。每个我都喜欢。」

「抓阄。」

她照做了。

伍小姐郑重其事地办了个「生日派对」,煮了很多红蛋,还邀请一些朋友。她甚至假扮成孕妇,还当着所有宾客的面,穿着向廖大姑借来的中式长袍,挺着个大肚子,摇摇晃晃从房里走出来。当着吃惊的众人,我从她紧绷的长袍下面爬出来。

那天晚上泰德问我:「她是光着身子穿廖大姑的长袍吗?」

「我才不告诉你。」我说。

「告诉我!」

「不说。」我还没听到泰德的回答,就看到一个拳头伸向我。来不及了,它直直地打中我的下巴,我回击了一拳,却落空了。

虽然学校里每周有一堂圣经课,周二也有宗教礼拜,但这是我们第一次在家里参加宗教活动。

在廖大姑的房子里也住了半年后,我们又搬到紧邻义隆华花园的一个安静的独栋房屋住宅区,和乔家分住一间房屋。乔家共有七口:一位上了年纪的房东太太和她已婚的儿子一家四口,加上她自己的两个女儿。她的小女儿和泰德在学校乐团的同一个声部拉小提琴。人人称赞她的音乐天赋与美貌,可是我看不出来。在家里,她总是顶着一头发卷,也从来不拉小提琴,只听到她弹钢琴。

生活似乎步上了正轨。为了我们的健康,妈规定我们吃蔬菜,一周只吃两次肉。那两天,我们只吃肉,不吃蔬菜。每月一次,我们禁食(fast)24小时,直到第二天早上,我才领悟到「早餐(breakfast)」这个字的意义。

一年后,房东把房间收回,我们只好再度搬家。这次搬到岭南画派领袖、以画虎名扬海内外的高剑父先生家的楼下。我不知道这意谓着什么。

我喜欢经常搬家。每次搬家的时候,我们会上馆子用餐,妈总是点菜单上最便宜的扬州炒饭,以及裹上鸡蛋面糊油炸的螃蟹和牡蛎。这两样是当地最普遍的海产。

除了餐馆,澳门还给了我其他许多第一次的经验。我第一次吃到木瓜、番石榴和鳯梨、第一次看赛狗;还在街上看到皮肤比印度人更黑,且闪闪发亮像黑色大理石的刚果士兵;第一次学拉小提琴,也是第一次接触到除了妈唱给我们听的船歌,以及爸爸那台昂贵的胜利牌留声机播放出来的合唱曲和舞曲之外的西方古典音乐。

每次体验到新事物,我都会告诉妈妈,但没跟她说吴老师在一次校外教学时买气泡水给我喝。中学男生的看法不同,他们会谈论她,但我从来不知道他们在谈些什么。其实,全班同学都为她倾倒。她是我们的班导师,因此,我们都是争相引起她的注意,直到发现数学老师正在和她约会。我们随即团结起来对付这个共同且更强大的对手,想方设法捉弄他。可是这学期不够长,夏天一到,我们都回家了。到了下学年,妈把我们转学到她任教的培正。

培正是广州三所最有名望的教会学校之一,从淸朝创校至今,已有60年历史。不同于中国其他的教会学校,培正是由中国人严格管理的,教职员中没有一个外籍人士。

日本侵华后,为躲避战火的破坏,培正中学迁校到这片葡萄牙殖民地。澳门没有足够的土地容纳校园,幸好当地富豪卢大爷有幢封闭式的花园别墅,沿着隐蔽的Wogo路,占去了整个街区。围墙里有一幢雕刻繁复、屋顶精美的大厦;假山围绕着莲花盛开、小桥蜿蜒的池塘。园中有足够的房舍作为教室、宿舍和办公室;另有一个开放空间,可容纳一座篮球场和垒球场。莲池中央有一个戏台和一间茶室,在上课期间被用作音乐和美术教室,以及管弦乐团、乐队、合唱团的课后排练场。

教堂里葛利果圣诗的歌声,和行进在这个葡萄牙风情小镇街上为婚礼或葬礼而演奏的铜管乐队,会突然被一支交响管弦乐团、一个50人组成的合唱团、两个一流的铜管乐队,以及一个军乐队所演奏出来的音乐给淹没。它们把卢家花园别墅变成了文化中心。

培正的表现,不只是把自己的文化带进了这个小小的欧洲殖民地,还带动了澳门人对教育的热忱。自从欧洲教会把制度化的教育体系介绍到中国,半世纪以来,中国的教育工作者已将它提升,并超越了世界水平。所有培正的毕业生,除了极少数例外,都进入大学深造。其中有两位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还有一位获颁数学领域最高荣誉的菲尔德奖章。

妈参加了合唱团,泰德是交响乐团的第一小提琴手。因为缺少音乐天赋,我会和同学绕着校园里的石头山跑步玩官兵捉强盗,但经常沈迷于湖中戏台上的各种音乐排练。湖水似乎比陆地更能使声音清晰响亮,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和声音乐,胜过了母亲所唱的民歌,以及我们在音乐课所唱的美国民谣之王福斯特或舒伯特所作的歌曲。起初,这种所谓的和声听起来有些杂乱;但听了他们反复排练后,我开始抓到一些旋律,先是苏佩的诗人与农夫序曲,接下来是莫扎特的小夜曲、歌剧威廉泰尔序曲、奥芬巴哈的奥非欧在地狱序曲,以及后来选自威尔第歌剧(纳布果)的希伯来奴隶合唱、(游唱诗人)铁砧合唱和韩德尔的神剧弥赛亚。我感到惊讶的是,即使没有收音机和留声机,这些旋律也会深入我的脑海,我很快发现自己可以跟着哼唱。直到多年后,我还总是把这些旋律和澳门联结在一起。它们带着我回到莲花池边、假山花园和绿树成荫、气根垂悬的Wogo路。我怀疑苏佩和莫扎特在作曲时,是否也是沈浸在相似的环境中。

妈妈太忙,没办法一直和我们保持联系。她要教学、练唱,还要理家,所以让我们在下课后能做自己想做的事。这也是我第一次拥有自由,可以去任何想去的地方和做自己想做的事。放学后,我们必须留在教室里,完成所有的课后作业。

我们在香港避难期间,父亲继续维持铁路的营运,一面把补给输送到前线,一面把伤兵运送到后方。我们迁到澳门后不久,日军攻占了武汉三镇。在它到达南海之前,父亲把所有能运的,全都运送到中国仅存的城市——广州,但也没维持多久。就在日军进驻广州之前,父亲最终撤到安南(法属印度支那),在那里设立了总部,负责把军需通过公路运输到后方。

因为有父亲的地址,妈要我们每月至少写一封信给他。有什么事要写信告诉爸爸呢?我长大后,几乎对爸爸茫无所知。以前看过他打击悬在平板上的弹力球,或戴着礼帽、穿着燕尾服去派对,或牵着狗去河边散步,让牠们下水游泳,是我仅有能和爸爸联想在一起的记忆。安南在那里?对这个地方,我只能从印着法文的彩色邮票去辨别出那个地方。

妈会说:「就像在跟他说话一样。」可是,即使当年他在身边,我也几乎没跟他说过什么。

「没有什么好对他说的。」我说。

「试试看。」妈说。

我写给爸爸的第一封信:

「亲爱的爹地:您好吗?我很好。现在就读五年级。在所有课程中,我最喜欢童子军活动。您什么时候可以来看我们呢?

儿保罗敬上」

在几个月后的一封信中,我写道:

「亲爱的爹地:您好吗?我很好,现在就读六年级。我们已经转学了,对新学校的一切,还没什么感觉。您什么时候可以来看我们呢?

儿保罗敬上」

有一天,我终于想到要写些什么了:

亲爱的爹地:您好吗?我很好。伍小姐带我们去看赛狗,看起来和赛马差不多。铃声一响,一群嗜血的狗从笼子里被放出来。他们奔跑着,背上没有骑师。起先我疑惑它们怎么知道要跑到那里;后来我看到一只兔子跑在前头。感谢老天,没有一只狗抓到兔子。您什么时候可以来看我们呢?我们可以一起去看赛狗。

儿保罗敬上」

我收到爸爸的回信上说:「你哥哥、姊姊写他们所看见的,你却是写心里的感受。你应该像这样持续写下去。」

他也有这样的感觉吗?

后来,爸爸真的来看我们了。当我们独处的时候,他问我:「泰德有女朋友吗?」

因为他有所察觉,我对他说:「我们不干那种事,那是胆小鬼干的。」

「你说的胆小鬼,是什么意思?难道你们不看漂亮的女孩吗?」他问。

「会啊,但不跟她们说话。」

「为什么不?你们喜欢花,不是吗?」

「花很好看,但只有女生跟胆小鬼会去摘它们。」

爸爸走后,我写信给他:

「亲爱的爹地:您好吗?我很好。看着您走进飞机,看着它起飞,就像赛狗场上的机械兔子。我们看着它,直到它缩成一个小点儿。我很好奇,小点里的人有什么感觉呢?

儿保罗敬上」

澳门的生活如此平静,因而可以凭着每天看到同样的东西,千篇一律地做同样的事。有一天,一顶帐篷出现在附近的一块空地上,居民去打井水时都会经过那里,也会听到从里面传出一阵阵喧哗和歌声;不久,城里的人也都注意到了。出于好奇,妈走进去看个究竟。出来后,她对我们说:

「还记得浦安轮上的海盗绑架泰德和保罗作为人质、企图勒索时,我曾向祂祷告的天主吗?我又发现祂了。我要你们认识祂。」

从此,我们每个星期天都上教堂。

教堂不大,跟教堂山广场上的那座差不多,是设在一个住家里,完全不加装饰。它不属于任何教派或组织,也没有名称,教友们都称它为「本地基督教聚会所」;其他人叫它「小羊群」。

这里没有神父或牧师,包括星期天的礼拜、聚会和圣餐仪式,所有的教堂事务和功能,都由教友集体管理。聚会时没有人布道,任何人都可以走上讲台,就他个人得自「上帝的启示」作见证。如果没有人上台,就会有一些年长者向会众演说。没人带头祈祷,在座的任何人都可以发起祷告。

「这就是耶稣被钉十字架后,基督的追随者所做的事。」有人告诉我们:「没有教堂,没有牧师,没有仪式,迫害者称他们为基督徒。众人只是秘密集会,随时随地都能纪念、赞美他们的弥赛亚。」

有一天,妈问我:「准备好接受上帝,成为一名基督徒了吗?」

「我愿意,但要用我自己的方式。」

「这是什么意思?」

「我不承认我没犯过的罪。」

「比如什么?」

「亚当和夏娃犯过的罪。」

「这些我们以后再谈。」

「我不懂这个上帝为什么要人向祂祷告。如果上帝全知全能,难道不知道人们的需要吗?我们必须向妳要求所有的东西、食物和药品吗?」

「但我们祷告感谢祂。」

「为什么每次吃饭都要这么做?为什么我们每个星期天都要赞美祂有多么伟大?但我们从来没有这么对妳。」

「我是你们的妈妈。」

「难不成,上帝比妳还好?」

「你说对了。等你受洗后,我们再来深入探讨。」

洗礼是要全身浸在蚝湾的海水里。这我倒不在乎,那是每年夏天我游泳的地方。我没料到的是我必须全身,连同身上穿着的白衬衫和黑长裤一起浸入海水。等我走出受洗的海水,意外地听见一阵歌声。所有的教堂会众聚集在岸上,就像在婚礼上大合唱。

从此,我每个星期天必须上两次教会,一次是晨间聚会,一次是晚上的圣餐仪式。如同早会,没有任何人来执行圣餐仪式,它就像最后的晚餐,会众自发地站起来祷告,回想不在场的主所受的苦难,有些人甚至痛哭流涕。这场仪式持续了好一会儿,最后由坐在第一排第一个位子的人伸手去拿面包和圣杯。他会掰开面包,并从杯子啜一小口,然后传给其他会众。是的,这个人总是男性,而男人和女人分坐在不同的区位。有人为我解释道:「这是按照基督时代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