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能化司法工作理论实践与创新发展
- 黄松涛主编
- 1448字
- 2024-09-26 14:04:04
前言
新一代人工智能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发展,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动能。中国智能化建设已经取得显著成效,我们要继续抓住信息化发展带来的历史机遇,坚持科技驱动深化智能司法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和自动化深度应用,实现司法体系在信息时代的跨越发展,构建中国特色互联网司法新模式,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为此,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紧抓人工智能发展机遇,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司法领域深度应用,推进司法智能化建设和区域智能化司法治理深度融合发展,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全球智能化、数字化,“万物互联”的时代即将到来。互联网把人与人连接起来,物联网把物与物连接起来,人工智能则将互联网与物联网连接起来,实现万物互联。比如,现代科技辅助办案,智能司法系统的建设推广,提升了司法工作信息化程度,提高了办案效率,促进了阳光司法、便民司法。在司法实践中,无论是运用大数据提升防控风险、打击犯罪能力,还是运用“互联网+公共服务”提高服务群众能力,或是运用信息系统和智能化服务提高司法办案质量,都将极大突破人的体力和脑力局限,赋予司法工作前所未有的创新力。
推进司法工作智能化建设,创新司法工作新模式。在司法实践中,大数据、人工智能之所以得到快速应用,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契合司法体制改革的理念,即“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能够帮助司法工作人员更加高效地处理案件,助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进而使司法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得到更好落实。努力建设“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智慧司法信息系统,完善司法工作模式。要让人工智能更好用、更有效,就需要继续在司法实践中进行积极探索,为中国之治提供稳定和可靠的法治保障。
智能化司法工作应用现代科技助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司法具有定分止争的终局性作用,应运用现代科技为中国法治注入强大动力。我们要发挥好司法裁判的作用,在司法审判中运用人工智能的同时,不能忽视价值判断问题,司法活动必然包含价值判断。审理案件需要以事实认定为基础,但要得出正确结论,还必须进行价值判断。进行价值判断,就需要人运用知识、伦理等进行选择。人工智能作出的选择主要是基于计算,它的超强计算能力是人无法比拟的。但对复杂社会关系作出价值判断,目前的人工智能技术还无法胜任。个别从事实看比较相近的案件,判决结果却不尽相同,这可能就是价值判断在起作用。因此,在涉及价值判断的时候,要将人工智能与审判人员的能力相融合,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携手作出积极贡献。智能化司法建设领域具有广阔发展空间,人工智能的应用助力司法工作的发展。需要强调的是,司法机关建设智慧司法、开发人工智能系统,应准确把握司法工作规律和人民群众需求,以智慧司法理念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引领现代智能化应用,以现代科技应用与司法工作融合发展为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提供有力支撑。为此,我们总结司法实践中的理论进行探究,积极组织编撰《智能化司法工作理论实践与创新发展》一书,供各地各级司法工作者相互学习、交流和借鉴,以期共创司法工作更加美好的未来。
在本书付梓之前,感谢全体作者,没有你们的支持、帮助和辛勤笔耕,就不会成就这部著作。借此机会再一次表示诚挚的感谢,现将这些理论实践成果编撰成册,以飨读者。由于编者水平有限,编排中某些未尽合理之处,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编者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