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能化司法工作理论实践与创新发展
- 黄松涛主编
- 1852字
- 2024-09-26 14:04:07
以检察能动履职积极融入社会综合治理 充分展现检察作为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吴兴莉 蔡永霞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是严厉打击犯罪的需要,有利于预防和减少犯罪,是化解矛盾纠纷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我院2022年度注重将法律监督能动履职积极融入社会综合治理,探索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新路径,提升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彰显检察机关特点,充分展现检察作为,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努力。
一 充分行使刑事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通过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77件258人,审查起诉案件564件751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65件,纠正漏捕8人,纠正漏犯53人,无错诉、漏诉、质量不高、无罪及赔偿案件发生;依法严厉打击邪教犯罪,起诉涉“法轮功”案件1件1人,切实提升办案法律适用和刑事政策把握能力;依法严惩安全生产领域犯罪,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引导侦查涉及重大责任事故类案件1件4人;会同区应急局联合会签助推安全生产检察监督工作方案,有效推进系统施治、溯源治理;结合办案向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单位制发检察建议,提升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
二 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维护群众和社会公共利益
1.稳抓民事检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以诉讼结果监督为重点,以合法性审查为中心,稳妥开展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办理工作和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已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件,促成和解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已采纳6件,提出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意见12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意见9件,均被采纳,提出支持起诉意见20件。
2.补短行政检察。聚集温江中心工作,克服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愿监督心态,督促行政机关认真全面履职。办理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意见6件和行政执行监督意见15件均被采纳;参与法院和复议阶段化解行政纠纷8件,促成和解;与市场监管局开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就消费者权益保护、冒名顶替工商登记等方面共同开展专项治理。
3.强化公益诉讼检察。依托“网络理政”“大联动·微治理”工作平台,持续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共收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51件,立案5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9件。受理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件,移送市院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15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24件,国有财产领域案件7件,个人信息保护领域1件,安全生产领域2件。
此外,2022年以来,温江区人民检察院受邀参与城市公共安全专项检查4次,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共治,召开工作联席会议5次,共同推进辖区城市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温江”贡献力量。
三 充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加强与区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沟通,深入辖区内中小学校开展专项检查,建立问题整改清单,监督限期整改。对全区培训机构招录人员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完成全面查询,排除具有性侵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和未成年人密切接触机会,构筑起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防火墙”。对两起在案件中发现的强制报告履职不到位问题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两份,督促有关部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严格履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报告义务。
四 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职能,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控告申诉检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全年依法受理、办理、回复和答复来信来访316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2件12人,共发放救助金28万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回复,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对来访群众做好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化解矛盾为民解难,为党和政府解忧,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 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为深入落实最高检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部署要求,与区司法局会签《温江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切实解决规范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监管与民营企业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共监督社区矫正部门批准63名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依法保障相关人员正常就业和企业经营发展。比如,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某得益于经营性外出请假便利,两次请假赴四川省渠县考察当地农业,并在当地注册一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目前1000万元启动资金已经到账,为公司后续经营打下坚实资金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