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侍者罗里的带领下,刘易等人在市镇逛了一个上午,看过了某守备官的外宅,也见识了某领主的别墅,挑挑选选了一番,最终选择了市镇外围一座临近河流的小院。
小院规模不大,大概七十来平,另有一间五十来平的大屋和二十来平的小屋,院子还有一个废弃的铁匠熔炉。
根据罗里的介绍,小院的前一任主人是名铁匠,带着一个妻子,两个孩子和一个徒弟共同生活,可惜在一次不幸的意外事故之后,他们都故去了。
于是这座院子作为无人继承的公产被收归公爵府,又转手卖给了镇里的一个蔬菜商。
蔬菜商乔伊斯先生也是本地人,在市场旁边就有居所,买这个小院纯粹就是看它卖得便宜,捡个漏,买来之后专作出租之用。
由于小院位置偏僻,又是乔伊斯接手之后的第一波客人,所以开价也不高,一个月只需要五个银鹿,押一付三。
三人商议一番以后,决定租下这个院子。
于是在罗里的引介下,刘易向乔伊斯先生支付了租金,又花了一个银鹿,请“烟柴酒馆”老板安多尔先生做见证,和蔬菜商订立了租房的契约。
一切结束后,刘易向罗里支付了中介的费用,并请他喝了杯酒,一行人便一起动手,加上五匹力畜帮忙,一次就把行李都全都搬了过来。
“约翰,你猜罗里说的不幸事故会是什么?”
走进大屋,刘易用脚尖赠了蹭石质地面上干涸发黑的血迹,“会不会是铁匠打造武器的时候,不小心割到自己的动脉,失血而死?”
约翰修士看着屋里墙面上放射状的黑色污迹和几道诡异的划伤,抬手在胸前划了个七星,“愿天父保佑他的灵魂。”
“我更希望天父能保佑我们的灵魂!”
伦纳尔在一旁接茬道,“刘易,你挑房子的时候都不关注一下是不是凶宅么?”
“当然关注了,不然你以为别人凭什么五个银鹿就租给我们。怎么,你害怕了?不用怕,有约翰在呢,”刘易拍拍约翰的肩膀,“真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让他主持一次驱邪仪式不就好了。”
约翰连忙拒绝,“可别,我侍奉的铁匠,不是陌客,修修补补我可以,驱鬼诛邪我不行的。”
这时候凯文指着地上拉长的影子提醒道,“老师,再不开始收拾,天就要黑了。”
“是哦,别聊了,咱们赶紧动手吧。”
这两间屋子因为空置太久,状态都不太好。
不仅墙角屋檐布满蜘蛛网,房间里还弥漫着陈旧的霉味,仅有的几件桌椅虽然结构犹存,但是也布满了霉斑和污渍,甚至还长了几朵艳丽的蘑菇,基本上两间房只有墙体可以用,连屋顶的茅草都要重新敷设。
不幸中的万幸是,约翰修士走南闯北这么多年,非常善于应对这种局面。
在他的指挥和带领下,刘易和凯文很迅速地将房屋内外都清理了一遍,收拾出来的破烂垃圾在院子里堆了一大堆,房间里只要换上干净的茅草就可以将就着休息一晚了。
啊?伦纳尔在干嘛?
他在一旁用竖琴弹奏着激昂的小曲,为大家加油鼓劲。
用他的话说,“我看着你们辛苦劳累却帮不上忙,心里也非常难受。但是没有办法,对于吟游诗人来说,健全而灵活的双手是比性命还重要的东西。你们是知道的,它们不仅要用来演奏美丽的歌曲,还要为寂寞的贵夫人带来快乐,我不能冒哪怕一点点风险,所以这些粗活重活只能拜托你们了,你们大概可以理解吧?”
当然可以啊,为什么不呢?每个人的核心需求都应该被照顾到。
于是在房子收拾干净之后,刘易和凯文师徒分到了二十平米的小房间,约翰分到了五十多平的大屋——这也是筹建中的七神圣堂的礼堂。
伦纳尔被分配到大屋的一个角落,约翰修士承诺他,等礼堂整修完毕之后,他可以在夜里用两根礼拜用的长条凳拼成一张临时的床,用于休息。
至于现在嘛,打地铺会是个不错的选择。
根本不用思考,伦纳尔就接受了这个方案。
不接受还能怎地?难道去户外喂蚊子?至于去酒馆里住,更是想都不用想,那是要花钱的好不好。
虽然说可以从表演酬劳里扣除,价格也比正常入住低,可是要是不住酒馆,这钱不就落兜里了么?
最终,这一行四个外乡人在临冬城外的避冬镇(避冬市镇的这个译名太拗口,换一下)安顿下来。
花了几天,小院的房屋换了新的茅草屋顶,家具上的污渍被铲除,墙面也用白石灰重新刷了一遍,众人纷纷表示住起来舒服多了。
忙完了公共卫生部分的工作,约翰修士把全部的精力投入了自己那间小小礼堂的装饰中。
圣堂作为七神信仰的物质载体,可以做得非常富丽堂皇,一如刘易在白港参观过的雪圣堂,也可以很简单,就像现在一样,一个能容纳十个人同时祈祷的大房子就足够。
但无论是富丽堂皇还是因陋就简,圣堂的装饰都有一些必备的要素。
比如修士们布道用的讲台,信徒们听布道时坐的条凳,七神的七个神性形态的画像,以及挂在礼堂外象征七神的七芒星标志,等等。
这些东西在避冬镇都没有现成的,得约翰修士自己一点点做出来。
刘易提出说要帮忙,被约翰修士严词拒绝。
作为“铁匠”的侍奉者,打造圣堂的各种用具,本身就是一种修行,不能假手于人,何况刘易还是一个“异教徒”。
当然,如果刘易愿意正式皈依七神的怀抱,这都不是问题,约翰修士很乐于接受“兄弟”的帮助,甚至在礼堂修好的第一天,就可以给刘易主持册封骑士的仪式。
这样的话,刘易对约翰的资助,包括小院的房租、购买建材的费用,也就可以当做刘易对七神的奉献就此抹掉,岂不是皆大欢喜?
这回轮到刘易表示拒绝。
合着,你来北境传教的第一个目标居然是我?
资助约翰修士没花几个钱,刘易甚至没算过到底这点木头石灰值几个铜星。
可是这种我把你当兄弟,你却想当我爹的荒谬感属实让人难绷。
最后刘易由着约翰自己去折腾,留下凯文给他帮忙(毕竟凯文真的是七神信徒),自己则来到“狼吻”酒馆开始找工作。
刘易是个穿越者,穿越之前,在地球领着一份寒酸的薪水当社畜。
对于找工作这件事情,他的概念里只有“网上投简历”、“招聘会上投简历”、“接听猎头电话”这几种途径。
流浪剑士怎么找工作,他一点头绪都没有。
不过好在红石村的罗德尼守备官曾经提起过,北境各地小领主和守备官们自己解决不了的安全问题最后都会被汇聚到临冬城这边的酒馆里,所以先去“烟柴酒馆”找罗里聊聊肯定错不了。
点了一杯酸酸甜甜的苹果酒,刘易问道,“罗里,你手头会不会恰好有一份适合流浪剑士的工作可以分享给我?”
罗里抱歉地看着他,“很遗憾,朋友,我的确没有这方面的信息可以提供给你。”
刘易皱起了眉头,“可是我的朋友跟我说,临冬城这边流浪剑士会比较容易讨生活。”
“当然,”罗里一边擦拭着酒杯一边说到,“毕竟咱们这里可是史塔克家的居城。不过我们烟柴酒馆,挣不了这份钱。”
罗里停住了话头,专心地用抹布蹭着桌面,直到一个铜星飞过来,掉在他面前,才继续说道,“市场区靠北的石板巷,有一家悬挂着‘狼吻’标志的酒馆,那里是避冬镇里雇佣兵们聚集的地方。酒馆老板叫做哈沃德·贝罗,你带上这个,他会告诉你怎么做的。”
刘易接过罗里给出的一块刻画着滴血长剑的木牌子,找到了市场区旁的狼吻酒馆。
狼吻酒馆看上去很不起眼,就在石板巷中段的一个角落里,窗户不知道出于什么考虑,比其他酒馆设计得小,让人看不清里面的模样。
酒馆的大门紧闭着,不知道开没开门,如果不是大门上的招牌画着的一张露着牙齿的狼嘴,刘易甚至不敢确认找对了地方。
犹豫再三,刘易把藏在衣服下的胸甲扯了扯,又把“碧空之歌”的剑柄调整到了最顺手的位置,才推开大门走了进去。
眨了几下眼睛,适应了酒馆里昏暗的光线之后,刘易注意到这个外表看上毫不起眼的酒馆,坐着十来号人,只占据了一半的位置。
酒馆的吧台在左边的墙边,一个留着花白大胡子的壮实老哥也拿着一个酒杯在使劲擦——看来这的确是酒馆侍者的基本功了。
刘易走到老哥面前,拉开一张高脚凳坐上去,掏出罗里给的木牌放到吧台上,轻轻推给他,“烟柴酒馆的罗里介绍我过来的。”
大胡子老哥抬了下眼皮,看到木牌上的滴血长剑标志,点点头,把牌子捡起来随手扔进背后的一个角落里,说到,“听你的口音是东境人,看你的相貌却又不像。”
“我不是东境人,”刘易点点头,确认了对方的猜测,“我来自厄斯索斯东面的一个叫做塞里斯的国家,来到维斯特洛才不过几个月。”
“塞里斯?没听过……”胡子老哥嘟囔着从吧台下面掏出一个笔记本和一支笔,“不过不重要。介绍一下自己吧,你曾经供职的兵团,你的战绩之类的,后面如果有适合你的工作,我会把你介绍给雇主。不过我们这里的规矩,在酒馆见证下订立的合同,我们会抽取一成的佣金,这一点,没有问题吧?”
一成?很良心了,某团都要抽两成呢。
“当然不会,我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尊重规矩。”刘易微笑着说到,“我的名字叫做刘易·塞里斯,在我的家乡曾经带领过一支二十五人的佣兵团……”
听完刘易编造的这个半真半假的简历,胡子老哥合上了笔记本,“听起来你的实力不错,希望你不是在吹牛。要是给你介绍的工作超过你的真实实力,可是会死人的。”
“我向太阳发誓,我说的每一个字都有据可查。”
《魔兽世界》官方服务器的数据库里都记着呢,只要不停服就能查到。
“好了,你要喝什么酒?”
“啊?这……”
于是刘易点了一杯最爱的黑麦酒后,便被打发到一个无人的角落里呆着去了。
原本以为等工作就跟登陆服务器排队一样,过一个晚上就会轮到自己,结果接下来的几天,刘易每天只是过来点一杯黑麦酒就躲到一旁慢慢喝上一整天。
至于工作?一点消息都没有。
虚掷了几天的光阴之后,刘易实在忍受不了这种无聊又无力的生活,便再一次坐到胡子大哥面前,“哈沃德大哥,你看这两天我黑麦酒都快喝了一桶了,你都没给我一个消息。是不是有什么我做得不对的地方,让你不满意了?”
“那倒没有,你一个人在角落里安安静静的喝酒,不吵不闹也不会拎着只断手来找我赔钱,我非常满意。但是……”
哈沃德指指酒馆里的其他人,“你看,没有工作的,可不止你一个。”
这几天在酒馆里呆着,刘易也结识了几个朋友,确实如哈沃德老板所说,他们一直没有接到活儿。
囊中羞涩者,甚至要跟朋友合买一杯酒,才得到留在酒馆等活儿的资格。
“怎么会这样呢?”刘易很困惑,“我明明听说这边很容易讨生活”
“嘿,雇佣兵的职业生涯就是一朵用鲜血浇灌的花朵。”哈沃德说到,“只有在充满血与火的深渊里,才能开得绚烂。
可是北境已经和平很久了,在公正而睿智的艾德·史塔克公爵——愿他长寿——的统治下,北境和平又安宁,贵族之间有了冲突也更愿意请公爵出面调解,而不是招募佣兵直接杀到对方老家去。
所以有野心有本领的佣兵们都渡海去了厄斯索斯,剩下的这些都是一些不愿意在异乡生活的老顽固。老实说,我觉得你放弃在东陆的职业生涯是一件很让人难以理解的事。”
刘易抿了口酒,喃喃感叹道,“雇佣兵的职业生涯就是一朵用鲜血浇灌的花朵……这句话说得真好……”
哈沃德笑而不语,我会告诉你这段话我已经锤炼了不知道多少回么?
接下来的十几天,约翰修士修好了圣堂,伦纳尔用表演酬劳买了身新衣服,凯文的长枪术也又有了进步,唯有刘易还在和黑麦酒硬刚。
就在认真地考虑要不要转行去干铁匠的时候,机会突然落到他面前,相当突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