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臭佬,咱们劫个商队玩玩!

在艾泽拉斯大陆,刘易曾经做过不少护送任务,其中大多数不过是陪着手贱的NPC闲逛,干掉几个不长眼的怪物后,拿了奖励走人。

唯有一个任务让他难以释怀,那便是西瘟疫之地的《爱与家庭》。

在这个任务里,刘易结识了隐居在山谷里的前圣骑士、壁炉谷领主提里奥·弗丁,知晓了老弗丁曾经的光荣和牺牲后,他决定帮助老弗丁和他的儿子泰兰·弗丁相聚。

刘易带着老弗丁亲手制作的玩具战锤,乔装打扮潜入到壁炉谷的城堡大厅,见到已经升任血色十字军指挥官的泰兰·弗丁,向他揭露了血色十字军的真面目和他父亲的期望。

见到自己幼时最爱的玩具后,泰兰幡然醒悟,决意脱离血色十字军这个早已腐烂的组织,去和自己的父亲团聚。

于是刘易就陪着他朝山谷外逃,两人一路砍砍砍,击退了数拨前来阻拦的敌人,就在即将离开壁炉谷区域的时候,检察官伊森利恩突然从空气里冒出来,给小弗丁来了一波剧情杀。

虽然最后任务还是判定成功了,刘易也拿到了奖励,可是姗姗来迟的老弗丁跪倒在自己儿子尸体前的无助表现,却让他至今记忆犹新。

就算事后干死了检察官又如何呢,就算最后在诺森德把血色十字军祖坟都给刨了,又能怎样呢?

斯人已逝,不可挽回。

为了避免在维斯特洛重蹈覆辙,让自己留下遗憾,从商队启程的那一天起,刘易便主动请缨,全副武装地走在整个队伍的最前面,警惕地检查着将要经过的每一座桥和每一片树林。

对此,作为商队头领的克莱格也是乐见其成,凡是老板,都喜欢看到自己的员工认真负责。

不过他也担心,刘易把自己绷得这么紧,个把星期都还好说,时间长了会不会把自己给绷断咯?

整个商队可都指望着刘易的武力托底呢。

关键是,从红石村到白港,是他走熟了的老路,闭着眼睛往前走,他都知道该踩哪块石头,真的没必要这么紧张。

他决定找个机会跟刘易聊一聊。

离开红石村之后的第五天,商队达到了预定的第一个村落。

克莱格领着手下的伙计和车夫们去村里收集货物,凯文则跟着护卫们去购买新鲜的蔬菜、肉类和面包。

到了夜里,大伙儿忙完了手里的活儿,便回到村落外,聚集在用商队的五架马车围成的小小营地里,点燃篝火做起了晚饭。

等到营火上挂着的大铁锅里,飘出熏肉蘑菇汤的香气后,克莱格拎着一袋从村里买来的新酿黑麦酒来到刘易身边坐下,递给他,说道,“来,喝一点?”

刘易诧异道,“能喝么?不是说在路上不能喝酒么?”

“嘿,何至于。”克莱格笑道,“在路上的时候是不能喝酒,那是怕喝酒误事。现在不是在村里么?咱们这种糙汉子,两三个月不让喝酒,不憋死才怪。”

刘易恍然道,“哦,原来是这个意思。”

既然管事的头头都这么说,那自己还有什么好忌讳的呢,便伸手接过酒囊,往嘴里狠狠灌了几口。

两人你来我往,又就着蘑菇汤和新鲜的炖肉喝了两轮,气氛逐渐融洽后,克莱格问到,“刘易,你以前没有跟过商队吧?”

沉默了一下,刘易老实说道,“是的,我这是第一次给商队当护卫。”

“哈哈,我就知道。”

克莱格用勺子从锅里捞出一块肥肉,塞进嘴里,“我年轻的时候,也上过上线打过仗,虽然没立下什么功劳,但也长了不少见识。

这两天,我看着你忙前忙后,又是侦查又是殿后,一看就知道是个老行伍了。

不过即便你人倒还很精神,你那匹老马,我看累得够呛。”

刘易不由得转过头,看了看站在一旁啃食地上青草的“老东西”,发现是比之前憔悴了一些。

“你是把我们这支小小的商队当成了在敌境行军的军队的了吧?”

刘易有些不好意思,“哈哈……”

克莱格拿起酒囊抿了一小口,“干我们这一行和军队还是不一样的……”

从红石村出发,南线商队要先经过霍伍德城,然后从霍伍德城向南拐,沿着大道向白港进发。

沿途的领主,在商队抵达自己的领地后,会派人加入商队或者是将自己的货物交给克莱格代为售卖,再由克莱格从别处换成各种物资带回来。

至于每次行商回来要采购什么,取决于领主老爷们想要什么。

如果领主老爷喜欢喝酒,克莱格就会在市场上买一桶高庭今年新酿的葡萄酒。

如果是某位夫人想要打扮一下自己,向她的密友们展示一下自己的时尚品味,克莱格就会在白港的首饰匠人那里找找有没有什么从君临城传过来的新鲜款式。

无论是经销还是代售,罗德尼都将每一笔毛利定在两成半左右,这样的利润对于这种跑长途的商队而言,并不算高。

虽然罗德尼挣得少,但是有了他的商队,整个霍伍德家族领地内的贵族们,不用再受到外地商人的盘剥,不再需要投入资金自行组织商队,承担因为市场行情波动而带来的风险。

所以罗德尼的商队生意,从来就不是他一家的生意,而是以他的名义组织,囊括沿途所有大小贵族的生意。

不然,以罗德尼的出身,哪里有资格分封五个村落,并且迎娶到霍伍德家族的女儿呢?

“所以,你看。”

克莱格·寇布指着车辕上的三面搭在旗杆焉了吧唧的旗子,“那面黑褐色麋鹿旗,代表商队接受霍伍德家族庇护。

那面画着蓝色枫叶的旗帜,代表着这是由寇伯特家族出面组织的生意。

而最小的那边旗鱼旗,则代表着我弟弟罗德尼是商队的主事人。”

“有了这三面旗帜,沿途的大小领主都不会向商队收取关税,甚至还会派人护送我们经过一些险要的位置。”

刘易疑惑道,“那么你弟弟为什么,还要给商队配置七个护卫?”

“嘿,要是一个护卫都不带,你信不信今天还跟我们称兄道弟的贵族老爷们,半夜就会翻脸变成强盗,把货物都抢了,最后随便往哪里的盗匪一推了事。护卫再多,能比他们的私兵多么?

不过他们要是真干这么干,只要护卫跑出一两个去,回去跟罗德尼报信,自然会有人来找他们麻烦。”

刘易点点头,所以我们这帮护卫的作用主要就是起到威慑的作用。

“这要是一般的小毛贼,别人抢了就跑,也不怕你们报复吧。”

克莱格点点头,“是呀,所以真的遇到这种没有根底的小毛贼,反而更麻烦,那时候就真得拿着刀子上了。

不过在史塔克家族的统治下,北境这些年也还算安稳。”

听到这里,刘易大概是明白了克莱格的来意。

无非就是劝他不用这么拼,不要给自己和其他护卫太大的压力。

真的不用么?刘易不知道。

无论如何,这支商队的负责人是克莱格·寇布自己,刘易只是一个护卫,甚至只是一个临时护卫,还算不得商队的正式成员。

因为工作太认真而被领导约谈,他活了二十几年这还是第一遭,刘易无奈的点点头,“好吧,我知道了。明天我会好好休息的。”

见刘易明白了自己的意思,克莱格拍拍他的肩,留下还剩一多半的酒囊,笑着离开。

从第二天起,刘易也不早起了,和大家一样,收拾完营地便坐在哈利赠送的马车上,拉弓,放弓,玩累了就翻阅脑子里的记忆,看看以前读过的书。

他发现,原来躺平了之后,的确很有幸福感,而且终于有时间干点自己想做的事情了——射箭。

练习射艺,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刘易却很执着。

无论是清晨还是傍晚,只要不赶路,他就会把在红石村买来的长弓拿出来,对着路边的树木射击。

刘易买来的这柄长弓,上了弦,有将近五尺长,是由一根完整的鱼梁木制成。

弓把的位置,已经被前一任主人握包了浆。

按照老兵的说法,要不是自己年纪大了,儿孙又不是吃这口饭的料,无论如何要把这张弓当做传家宝给传下去。

刘易不是很懂弓箭,毕竟他的生活技能学的是采矿和锻造,工程学从来没学过一点。

但是他也知道,在中世纪生产力水平下,最好的弓应该是由筋角木制成的复合弓,而不是由一整根木头制成的单体弓。

不过在红石村这种偏僻的小村落,能找到这样一柄堪用的长弓,已经算得上是幸运了。

先用着吧,要是不喜欢,以后到了大城市再换就是了。

随着练习的时长逐渐累积,刘易仿佛能在自己头上看到一个又一个“熟练度+1”的提示飘起来,而箭矢落点也越来越准。

与此同时,在霍伍德城的北面森林,一个身材微胖,留着一头棕黑色卷发的少年举着一把弩,正瞄准着一个哭泣着奔跑的女孩。

他兴奋地喊道,“嘿嘿,跑,横着跑!快一点!”

女孩闻言回头看了一眼,一支弩箭便嗖地从她耳边擦过,深深地扎进泥土里。

少年不满地朝地上吐了口唾沫,对女孩大吼道,“谁让你回头的?!啊?!该死的,我没让你回头你就要一直跑!站起来,继续!”

瘦弱的女子此时已经没有力气再动弹,她无力地坐在地上,眼神空洞看着少年,嘴里喃喃地求饶道,“大人,求求你,饶了我,求求你……”

将手里的弩交还给身后的保镖后,少年意兴阑珊地对身旁的仆从说到,“臭佬,她交给你了。别弄伤她的背,我喜欢她背上的那块皮。”

被叫做臭佬的男人疑惑地问到,“拉姆斯,你不来和我一起玩么?”

“没意思。”

拉姆斯撇撇嘴,他不喜欢身材瘦小的女人,这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妈妈。

让身后的侍卫搬来一张小马扎后,拉姆斯坐在小马扎上,一边喝酒一边看着臭佬凌虐那个可怜的女孩,喃喃说到,“没意思,没意思,没意思。要狩猎一些大家伙儿,不然不够劲儿。”

“你说,”拉姆斯跟身边的侍卫问到,“我们当一回义盗,去抢劫一支商队怎么样?”

侍卫谨慎地开口道,“拉姆斯少爷,伯爵大人可能不会愿意看到治下的商队被人劫掠。”

“老东……我父亲当然不会愿意,作为北境合法的统治者,他时刻谨记着对治下臣民的责任。”

拉姆斯眼珠直转,“但是如果我们只是去打猎呢?森林这么大,这么暗,我们不小心迷路到了哈瑞斯伯爵的领地里,得到了当地民众欢迎,并带回了一些礼物,我想波顿伯爵,那老家伙,老混蛋,应该会很高兴吧?毕竟作为他唯一的儿子,我无论何时都把他放在心上,他还有什么可求的么?”

侍卫应和道,“当然,无论是谁,都会为有你这样一个贴心的儿子感到开心的。”

拉姆斯抬起头,斜斜地瞟了他一眼,问到,“你刚才听到我说什么了么?”

“你?你说去抢劫一个商队……”

“还有呢?”拉姆斯追问道。

“还有……”侍卫不明所以,“对了,你说要为伯爵带礼物回去。”

拉姆斯点点头,站起来走到臭佬身边,对着另外一个侍卫比划了一个割喉的动作。

听到身后响起血液喷出喉咙的声音,拉姆斯头也没有抬,他看着正对着瘦弱女孩办事的臭佬,问到,“臭佬,抢劫商队去不去?”

臭佬摇晃屁股狠狠插了几下,提起裤子站起来,“去哪儿?”

“南边。”

臭佬从地上捡起一块还在滴血的人皮塞进怀里,答应道,“走。”

拉姆随即来到拴在树上的坐骑边上,翻身上马,下令道,“好小子们,跟我来,我们去干一票大的!”

片刻之后马蹄声响起,拉姆斯和他麾下的九个“好小子”策马离去,寂静的森林里,只留下一男一女两具倒在血泊里的尸体,无声地述说着曾经发生在这里的惨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