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轨道列车工业设计

1.3.1 工业设计概述

工业设计(Industrial Design,ID)的定义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而发生着变化。1959年,国际工业设计协会(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Societies of Industrial Design,ICSID)首次从工业设计师的定义解读了什么是工业设计,即设计师凭借训练、技术知识、经验和视觉感受,通过设计来确定批量生产的工业产品的材料、结构、形态、色彩、表面处理工艺及装饰;随后国际工业设计协会又对工业设计师的作用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将工业设计的对象从原来的产品(物件)(Objects)扩大到产品和服务(Services),并指出通过设计这些对象应令人们的生活变得高效而满意。1969年,Maldonado T.明确提出了工业设计是一种确定工业产品形式属性的创造性活动,并指出工业设计已经延伸到了受到工业生产限制的人类环境的方方面面。2015年10月,国际工业设计协会更名为国际设计组织(World Design Organization,WDO),并宣布了最新定义:工业设计是一种通过设计创新性产品、系统、服务和体验来驱动创新、促发商业成功,并造就更加美好生活的战略性问题的解决过程[84-86]。简而言之,广义的工业设计包含了所有使用现代化手段对产品(侧重物质类)、系统(物质类和非物质类)、服务和体验(侧重非物质类)进行设计的过程,具体包括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等相关现代设计;狭义的工业设计则指产品设计,是一门科学技术与人文艺术紧密结合的学科[86-87],2012年我国教育部将其学科门类划归于工学[88]。同时,工业设计的内涵和外延均在不断地拓展,我国教育部最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3月首次发文,2018年4月更新)》[89-90]将艺术学列为第13个学科,并新增设计学[91-92]为一级学科,规定可授艺术学、工学学位,因此工业设计也被我国有的高校设置为设计学下属的一个研究方向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