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排说明

一、《新闻学与传播学名词》由新闻学与传播学名词审定委员会负责审定,共收录新闻学与传播学名词3263条,审定委员会按照名词审定原则及方法,为所收录的全部名词加注了定义及英文译名。

二、本书公布的名词涵盖新闻学与传播学的21个研究领域,即:新闻理论、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新闻史、应用新闻·报刊实务、应用新闻·广播电视实务、传播总论、大众传播、人际沟通、组织传播、跨文化传播、国际传播、政治传播、新媒体传播、媒介环境、传播与社会发展、媒体与传播伦理、媒体与传播法、传播政治经济研究、传媒经济、公共关系、广告。

三、本书条目的层级定位与正文排序,主要依从其所归属的研究领域类别和其所指称的概念在该研究领域知识系统中的位置。

四、本书为名词加注的定义只给出确切简要的释义,释义的首句一般为定义句,由单句或短语组成。对部分集合名词或有必要提供背景信息的名词,稍作说明性的描述与解释。当一个汉文名有不同的概念时,用①②等表示。

五、本书的全部名词均附有对应的英文名。在不引起意义改变的情况下,当英文词的首字母大、小写均可时,一律小写;除必须用复数者,一般用单数。单个中文名对应两条以上相同概念的英文名时,英文名称之间用分号分隔。

六、一般情况下,一个概念有多个名称时,仅确定一个名称为正名(规范名),其他为异名。异名主要包括全称、简称、又称、俗称、曾称。全称和简称是与正名等效使用的名词;又称是非推荐名,原则上特殊情况下允许定一个“又称”,只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俗称是非学术用语;曾称是已淘汰的旧名称。异名用楷体表示。

七、对原属其他学科,但在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学术表达、理论建构中屡被援用的名词,本书也有适当的收录,以呈现新闻学与传播学术语发展的跨学科态势和外向关联。

八、按照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的原则要求,人名一般不出条。但对新闻学与传播学知识构成起重要作用的人物,本书在相关的名词释义中有所介绍和说明。

九、“[ ]”中的字为可省略的部分。

十、正文后所附的英汉索引按英文字母顺序排列;汉英索引按汉语拼音顺序排列。所示号码为该词在正文中的序码。索引中带“*”者为规范名的异名或在释文中出现的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