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版权问题
- 1987我的导演时代
- 魏不弃
- 2094字
- 2024-06-16 16:54:10
五月。
阿谋和阿丽那些事,再度成了舆论焦点。。
两人接了程小东导演的电影‘古今大战秦俑情’,饰演男女主。
开机的媒体发布会上,
老谋子也不知道是喝了酒来的。
还是单纯太兴奋。
人家问他:“选择接拍这部戏是哪方面打动了你。”
他回答:最主要的原因是我想能跟阿丽有多一些时间相处。
巩丽听着,不免羞涩一笑。
老谋子也适时看着她。
余光的碰撞,含情脉脉。
啧啧。
等于明说,
他俩好了。
媒体瞬间爆了。
一时间,
连续数日。
他们俩那张不知道去哪儿度假时拍的一张抽象合照,
占据了各大报纸娱乐板块的头版头条。
照片很有特点。
阿谋居左,上面没穿衣服,下面穿了个短裤,扮了个鬼脸。
阿丽居右,一身泳装,露着一丢丢沟沟,摆出大力水手经典姿势,笑的灿烂。
阿谋可是有老婆的。
有报纸便写他出轨。
他还出来解释说没有出轨。
跟之前的老婆1987年底就离婚了。
鬼才信。
1987年底,岂不是红高粱一拍完,回家就离婚呗?
那不还是跟某人脱不开关系。
关键巩丽也有男友。
媒体这么一扒,也找到了老谋子的前妻肖女士。
肖女士提供了一封信。
据说是87年底,
老谋子回家时,
在他衣服口袋里发现。
巩丽写的。
摘录两段,
供各位品鉴:
“我想结婚,我希望能得到答复,我期望上天赐给我幸福。”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你赖在我怀里的样子,可爱极了......”
啧啧啧。
——
这天下午。
王锐迈着轻快的小步伐,回到了宿舍,
就见时寻在伏案写作。
“怪新鲜啊,今天。”
“青天白日的居然在宿舍窝着。”
时寻近来在学校的日常。
要么在图书馆看书,要么去参与他片子的后期去了。
“写信呢。”
王锐凑过来看,好奇满满:
“哟,写给哪个妹妹啊?”
“汤臣电影公司。”
这是一家成立在湾湾,
壮大在香江的电影公司。
后来,在内地也起飞了。
老板徐枫,一位很精明强干的女士。
她老公后来还创立了汤臣集团。
就是开发汤臣一品的那个。
“又是为那个霸王别姬的电影改编版权?”
在王锐的印象中,
刚上大学的时候。
时寻一知道有这部小说,就很想买下影视改编权。
当时还托老师的关系联系。
但香江那位李女士,估计嫌他是个小透明,一直不答应。
去年车四十四拿了奖,再联系,口气倒是松了不少。
还以为有戏。
结果一转头,
就把版权卖给了汤臣电影公司。
“对。”
“你之前不是说,他们那个老板更想跟凯子合作嘛?”
“我托郑老师帮我问了一下,凯子婉拒了,他没兴趣。”
“人正专注搞他的新片呢。”
原本的时空中,也确实。
凯子根本瞧不上。
徐枫带着李碧华的小说专程来找他,好话说了一箩筐。
碍于情面,
他只好说自己最近忙,要弄新片‘边走边唱’为由婉拒。
然后,也不知道徐枫是太欣赏他。
还是确实没找到合适的,
等了他两年半,再度找上门来。
凯子有点感动,又看了遍小说,觉得人物方面,还是有出彩之处的,遂同意。
不过,他还是极度不信任原著作者的剧本改编能力。
中途把‘芦苇’介绍到了编剧组里面。
这才有了电影霸王别姬的问世。
王锐跟凯子的观感一样:
“我其实也觉得写的一般。”
不怪他这认为。
最早的版本,
确实很糙。
第一版,写于1980年前后。
当时李碧华完全当电视剧来写的。
她这人写书就是这样,看感觉。
写了两集,越写越不对劲。
干脆就搁置了。
后来想起来,又捡起来重写。
在原本基础上,加工整合了一下,才勉强成了小说。
于1985年在香江出版。
但这个版本,也依旧只是大致基本定下了主要的人物逻辑。
故事性,内容和实际电影大相径庭。
可能都没多少人看过。
后来我们看的小说,之所以感觉跟电影相似度挺高。
那是因为电影出来后,
李碧华根据剧本的内容,重新整合了一遍,故事和整体感觉才显得还凑合。
但,也就是二流水平。
甚至某些人认为,二流都是抬举了。
而其实最早意识到梦里的电影,
现实中可能会存在原型之后。
时寻一直就有特地留意。
甚至一度考虑过不管现实有没有,
干脆把认为不错的故事,
提前发表出来再说。
但,
这事儿真操作起来,
没想的那么简单。
进电影学院之前,
他能接触到的信息,
实在有限。
试过给一些刊物投稿。
也不知道是不是点太背。
要么石沉大海。
要么刚好是几个已经在‘一些圈子里’小有名气的文学作品。
有一位编辑还语重心长给他回了封信:
“年轻人,渴望发表作品,可以理解。”
“但,抄袭是违法行为,望多加反省。”
“不要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打那之后,
他也不敢胡来了。
毕竟,不确定哪些有,哪些没有。
也不是后世,不存在鼠标一点,就有海量信息。
进了电影学院之后,
眼界算开阔点了。
可以接触到更多的书。
也可以接触到很多国内外优秀的影片。
他第一次知道详细了解李碧华这个人也是上电影学院的第一年。
老师给他们放电影‘父子情’。
她是那部电影的三个编剧之一。
导演系许桐君很喜欢她的小说‘胭脂扣’,顺带着给介绍了一下其他的作品。
而那时候,霸王别姬已经出版了。
“确实写的就那样,如果我拍,肯定也是要大改的。”
“那你为什么不干脆自己写一版呢?”
“套他的人物关系呗,只要你不照搬,顶多也就算借鉴吧。”
“有考虑过,等实在不行,再说吧。”
主要时寻是真的很喜欢这部电影。
第一次在梦里看的时候,
便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某种程度上,他也觉得近乎完美。
也是他最想亲手拍出来的几部片子之一。
自己改动,可以是可以。
他也有信心,能稳住影片的主体特色。
但,不免会因为要规避一些法律问题,导致影片在有些细节上被迫失色。
不到万不得已,时寻不愿意这么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