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企业社会责任是否需要法律化?

在界定企业社会责任概念与性质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界定企业社会责任是否需要法律化。从狭义的角度而言,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化主要探讨道德的法律化,即是否需要借助法律工具规制企业社会责任中超越法律规则的部分(狭义的企业社会责任);从广义的角度而言,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化还应探讨法律的体系化,即是否需要构建《企业社会责任促进法》,是否需要形成体系化的企业社会责任立法框架。

从企业社会责任的社会需求而言,随着20世纪世界经济的爆炸式增长,社会问题和环境问题不断涌现,不仅危及了社会的长治久安,也威胁到了人类共同体的长期生存。促进代际平衡、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21世纪的人类主题。企业,作为人类资源、财富的聚合地与商业经济的重要形式,被认为是解决上述问题的重要贡献力量。企业应通过科学生产、技术革新、资源风险等负责任的商业行为为人类共同体的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以满足社会对于企业的期待。而法律工具的介入,能够通过国家强制力干预、社会组织软性约束或市场声誉反馈的方式促进企业将社会责任问题融入其经营战略与风险管理中,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的自主提升,由此具有紧迫的必要性。

从立法技术发展的角度而言,企业社会责任中所涉及的环境、劳动者保护、产品质量等基础内容已经通过法律化实现了从道德责任到法律义务的移转,而对于法律义务之外的企业社会责任目前仍完全属于自愿责任的范畴,不应由法律对其进行干预。然而,法律的功能不仅在于裁判规则,其同样是一种行为指引。尤其是随着法学理论的发展,促进法、反身法、自治性契约等软法(soft law)性质的半法律框架(Semi-Legal Frameworks)形式极大程度地丰富了法律化的内涵,使法律硬性标准和商业自由裁量之间的平衡成为可能,也解决了长期以来“命令-控制(command-control)”规则模式下股东利益、企业利益、其他利益相关人利益之间的利益冲突。在经济全球化对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殷切期盼下,法律作为调整市场经济的一种重要工具,能够发挥其重要的作用。由此,具有现实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