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
席恩早早起床,向罗柏借了弓箭,来到旅店旁边的小树林练习箭术。
他以前的箭术实在太差劲,这次出门连弓箭都懒得带在身边,因为看着就觉得碍眼。
如今他已经决定留在临冬城扎根,而北境人向来擅长骑射,又有很重的慕强心理,他当然要好好练习箭术。
更何况琼恩的箭术也不赖。
他现在好像明白,琼恩对自己恨意的来源。
罗柏身为未来的临冬城城主,自然需要很多亲信,在他没来之前,琼恩跟罗柏关系最好,最有希望成为罗柏的左膀右臂。
他来了之后,情况就不一样了,对琼恩的地位造成极大的威胁,别的不说,单单是出身这一点,就彻底把琼恩钉在耻辱柱上。
所以琼恩只能玩阴的,不停在罗柏面前诋毁自己。
那么现在,席恩决定以牙还牙。
挑拨离间,他不太擅长。
但他很清楚,琼恩内心敏感,想以荣誉为盔甲,保护自己私生子的身份不受人嘲讽。
对此,席恩打算忽悠琼恩去做一份很有前途的职业——守夜人。
一天是守夜人,一辈子都是守夜人。
只要把琼恩打发走了,以后就不会再回来。
而自己的那个任务【强取琼恩·雪诺的手足兄弟】,想必也会顺利完成。
毕竟只有两名竞争者,其中一个退赛了,那奖杯妥妥归另一个所有。
席恩一面盘算着,一面在一棵橡树的树皮上做好标记,拉开距离,弯弓射箭。
在【卓越的箭术】加持下,他在五十步距离可以做到百发百中。
距离在七十步时,箭尖与目标点的距离也能忽略不计。
从八十步开始,这个差距逐渐增大,到了一百步的时候,跟目标点的误差范围大概是成人手掌宽度。
而这个水平跟他以前相比,已经是天壤之别。
练了一阵后,席恩对自己的箭术有了清晰的认识,眼见旅店门前有侍卫陆陆续续地出来,他收拾好弓箭,准备出发。
这趟返程明显比启程的时候更加紧迫一些,沿途几乎没有停留,只有经过画着人脸的鱼梁木时,艾德公爵才和众人在心树面前祷告。
席恩每天清晨和用过晚饭后,都会找罗柏借取弓箭,在附近一带练习箭术,虽然好像没什么进步,但这种弯弓搭箭的感觉越来越让他沉迷。
兴趣就是最好的老师。
接连赶了十日的路程,这天一行人来到白刃河畔。
白刃河发源于孤山,最终汇入咬人湾,一共有两条分支,一条流经临冬城,成为当地人的母亲河,另一条分支流向长湖。
眼前这条河是后者,渡河之后,距离临冬城也就不远了。
这里不在恐怖堡的范围,而是属于临冬城的领土边界。
此时离太阳落山还有一段时间,不过马匹过河也需要一些准备,因此艾德公爵决定,先投宿一晚,等到明天再渡河。
在白刃河不远处,正好有一间旅店,众人骑马过去,等靠近时便发现,这家旅店旁边的白色雪地上,一朵朵色彩明蓝的鲜花悄然绽放着,花瓣层层叠叠,宛如精心雕琢的蓝绸,轻轻摇曳在微风之中。
“哇,是冬雪玫瑰!”不知是谁喊了一句,所有人都留意到了,心中暗暗称奇。
冬雪玫瑰是临冬城特有的花种,虽然名字里面冠有“冬雪”两个字,但其实无法忍耐真正的寒冬,这种花只能种植在临冬城的玻璃花园内。
临冬城本身建造在一眼温泉之上,在温泉供热,外置玻璃保温的情况下,使得整个玻璃花园都非常湿热,给予冬雪玫瑰良好的生存环境。
但在临冬城外,几乎见不到冬雪玫瑰的痕迹。
“父亲你看,这花的颜色好像比家里的那些更加纯净。”罗柏评价道。
艾德公爵没有回应,眼中倒映着一朵朵碧蓝的冬雪玫瑰,仿佛陷入了某种回忆。
“史塔克大人,什么风把您吹来了?”
门外五十余骑人马,早已惊动了旅店老板,他快步走出屋子,便见到掌旗官手中那飞扬的银灰色冰原狼旗帜。
他微微一怔,立刻躬身行礼,热情地寒暄道:“大人快请进吧,屋子里有火炉,暖和多了,我记得您好久没来这里,上次好像是一年前,两年前……哎,我都快记不住了。”
“老板,这花是你种的吗?”罗柏翻身下马,指着花丛里开得最好的那朵冬雪玫瑰问道。
寻常的冬雪玫瑰,有的是天空的浅蓝,有的是深海的湛蓝,而那朵冬雪玫瑰,却是绽放着令人心醉的神秘紫罗兰,这独一无二的色调,让罗柏可以肯定一件事,“要是珊莎见到了,一定会很喜欢的。”
“您是罗柏少爷吧?”那旅店老板十分精明,看到罗柏胸前绘制的冰原狼图案,便知道他是史塔克家族的一员,再结合年纪,一下子认出了身份。
罗柏点点头,问道:“这花怎么卖?”
“这花……嘿嘿,这花如果可以得到少爷的青睐,那是它的荣幸,我马上把它装进盆里送给少爷。”
听到老板打算送花,而不是卖花,罗柏隐隐觉得不妥,身为史塔克家族的一员,未来的临冬城公爵,他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不能随意侵占领民的财产,当即摆了摆手,“那就不必了。”
说着径直走进屋内。
“一枚金龙卖不卖?”席恩凑上去问道。
旅店老板往席恩胸前瞄了一眼,见上面什么家徽都没有,便摇了摇头,一句话也没说。
席恩的家徽是金色海怪,如果把海怪图案绣上去,那简直是四面树敌拉仇恨,所以干脆没绣了。
“两枚金龙?”席恩果断加倍。
旅店老板依旧不吭声。
“窝槽,你这花瓣是金子做的,还是花蕊是金子做的?”席恩吐槽一句,继续加码,“三枚金龙?”
旅店老板直接进屋去了。
席恩顿时很是服气,跟着进去准备找罗柏聊聊这个可以卖出天价的冬雪玫瑰。
踏进房门时,里面正好有人从死角处钻出来,与席恩撞了个满怀。
“不好意思。”席恩下意识道了一声歉。
那人高高瘦瘦的,穿着一件黑色斗篷,头上戴着兜帽,听到道歉也没有回应,而是伸手拢了拢兜帽。
席恩眼尖,立刻注意到他左手上满是冻伤,还少了一根小指头,心念一动,当即揭开那人的兜帽,问道:“你没事吧?”
斗篷人吓了一跳,赶紧拉拢兜帽,咕哝一句:“没事。”快步离开了。
席恩本打算追上去,但想了想,还是决定让子弹飞一会儿。
他快步走到罗柏所坐的那桌,“罗柏,借你的弓箭一用。”
“你现在还要练箭?马上就吃饭了。”说是这么说,罗柏还是取出了长弓和羽箭。
坐在旁边的乔里哼了一声,“没有天赋的人,再怎么练都没有用的!”
席恩不做理会,接了弓箭便走出旅店大门,只见那个披着黑色斗篷的高瘦人影匆匆前行,距离自己大约有五十步,于是大喝一声:“站住,盖瑞!”
声浪滚滚,传到了斗篷人的耳朵里,他身体顿时一僵,意识到了什么,立刻加快脚步。
席恩不再迟疑,搭弓引箭,如果再远一些的话,就没法保证命中率了。
毕竟这是第一次射人。
“咻——”
弦落箭发,几乎瞬息而至。
“啊!”
斗篷人发出一声惨叫,抱住受伤的大腿,跌倒在雪地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