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大热天,在重庆化龙桥街上,袍哥大爷謝占山家里正在为自己的儿子谢有成功周岁寿喜宴。一个巨大的乌木案桌上趴着小寿星,剪得溜光的小脑袋上盖着一顶掏顶的丝帽儿,肥圆的屁股从开裆裤里裸出来,小腿小胳膊的肉嘟嘟的,正在抓岁,什么叫抓岁呢,就是在桌子上搁一些大人们觉得管用的东西,如金银珠宝,文房四宝、花儿玉儿什么的代表各种风格的东西,让小孩子满周岁的时候,抓,看小孩先抓住什么东西,这个就是他的将来可定终身的东西。那个年代的人是有些愚蠢,已是一个风俗习惯了。反正有人喜欢这么做,特别是有钱的人家,还有官宦之家,他们信这些约定俗成的规矩。“抓到了,抓到了!”“抓的啥子?”“抓得啥子嘛?”“抓到一支女娃儿的头花”。”与他老子一样的……好色鬼……”

坐在一旁的夫人说道。

正在此时,女佣进屋来说:“夫人,外面有个女娃儿昏倒在我们门槛上。啷个办?”“我去看看。”谢夫人站起来,拍了桌子上男孩的白白的屁股:“小色狗儿。”跟着女佣出来到了屋门口,见到倒在那里的女孩子,扶起她的脑袋看了会儿说:“这不是我乡下妹子的女儿秀秀吗?怎么昏过去了……还不快一点把她给我扶起来弄到屋里头去……这个乡下出了啥子事情吗,娃儿都跑到这里来了没有……”连忙跟着跑回屋里。佣人,保姆忙个不停,将秀秀放在客厅的长椅子中,又是掐人中,又是摇扇子地忙碌了起来:“还不快去把街对面的郎中请家里来。”一个丫头连忙跑出去请郎中。过了一会儿,那郎中拎着个箱子来,抓住她的手诊了脉说:“快,去兑碗红糖水来,这娃儿是饿晕了的。”

一个女佣急忙跑去拿红糖,跑到楼梯口的储物间,储物间一长排,正在上二楼的楼梯口下面,里面堆满了大大小小的土陶缸,那女佣挨一挨二地揭着盖子看:“这缸是鸡蛋,这缸是盐蛋,这缸是猪油,这缸是自己前几日自己才挑的两担柑子倒了十几斤白糖才酿的呀……这那个红糖呢”口中叨叨着。“说你蠢你还真蠢到了家,往你脑壳顶上看嘛”。抱着小少爷的李妈过来说。一看,那楼梁上挂着一片一片腊肉,腌肉,香肠,其间垂吊着些牛皮纸的包裹。“这红糖是挂在上头的……”连忙跑到楼梯口搬着那架小木梯子过去,取了一包下来往厨房里跑。“这个是今年人家才从云南采买回来的云南碗碗红糖。”那李妈跟在后面说。“这个屋里东西那么多,我才来一年晓得这么多啥……”“为什么说小户人家的姑娘,当不到大户人家的丫头……你学到点啥”“我看这老爷屋里,啥子都不缺,缺个管家……”“你还在的咕啥子嘛,还不快点把红糖水冲了端过去,你沒看见夫人那么着急呀……是夫人乡下的妹妹的女儿……保不准从此以后,就是我们的大小姐了。”

那李妈啰唆着才离开。

“你也是个下人,我也是个下人……还做出一副主人家的嘴脸来……不过就是比我早几年伺候人吗……”

不大一会儿,红糖水喝了,这秀秀才醒了。

说这个秀秀是这袍哥大爷夫人谢氏的亲姨侄女儿。原名叫邓香兰,她妹妹叫邓香玉。她们一家也是住在江北石鞋镇邓红梅家的一个大院子里面的,这个院子老早不就是邓家的祖宅吗,后邓家没落,渐渐地将这个三进三出的大院子卖了出去。那秀秀家原本也是姓邓,是与邓红梅家同一个宗族的人。夫妻俩靠着几亩薄田,养了两个女儿,大女儿十三岁的时候去重庆找活干,在水果铺子打工,后来嫁给水果店的一个男的,这个男的就是现在的化龙桥地区的袍哥大爷也。

嫁过去不到几年,生养了三个孩子,都是儿子,两个儿子都在读初中了,才办周寿的是小儿子。随着几个孩子的出生,她姨父坐上化龙桥区袍哥大爷的位置。引领着一拨人,打打杀杀几年下来,但凡那个地方的啇业,工厂,学校什么的都有他的生意。政府部门仿佛也是他任进任出的地方。甚至连地方的军队也忌他三分。无论什么部门,都会有他的人马,军队也有。所以气大财粗不说,势力强大。他们家的铺子占了化龙桥的半条街。还开着面粉厂,榨油厂等企业。那街上茶楼酒店饭店,大都也是他们家的产业。

乡下的妹妹邓香玉呢,一个人在家伺候着父母,后来招了个上门女婿,生了秀秀。女婿也怪,一个女儿跟了母姓,叫邓秀秀。后来两个老人去世了,剩下邓香玉一家住在那里。有自己的田土,仿佛也过得很好的样子。两个老人在世的时候,女儿嫁人嫁得好,一年,还同女婿一起回来给家里买了小院住着。房子是从一个从大院子里隔出来的一个一进一出的小院子

一天,不晓得哪里路过的军队,不分青红皂白地将秀秀她父亲抓去当了壮丁入伍当兵去了。她母亲气得上去阻拦抓着丈夫的衣服不让抓走。谁知道那些当兵的几枪托打去,将她妈打得头破血流,不到两天得了败血症就这么死了。唯一的女儿连更连夜跑到化龙桥姨妈家里来的。

这秀才十三岁多,生得皓齿眸的样子,背后拖着一条粗壮的大黑辫子。

听她讲了乡下发生的事情后,她姨妈是气也不是,呕也不是,只是唉声叹气:“从此这里就是你的家。”过会,她姨父也回来了,听了后说:“这也是远水救不了近火。不如早点去将那乡下的你的妹妹入土为安了吧。”

无奈,只能如此。

从此以后,这秀秀便成了这谢家的管家大小姐。姨妈家的三个孩子皆比她年小。都叫她大小姐。因为在乡下的时候读过几年私塾,不但识字,会打算盘。还非常勤快。三个兄弟都喜欢她,当姨妈的更不用说了。因为成日坐在麻将桌子上,家里的大小事务都交给她管,连街上铺子收租金什么的也是她负责,差人或者自己亲自去收。字也写得好,账也记得好。她姨父仿佛把她当这个家里的主心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