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瑞贝卡遇到敌人
火炉旁有个臃肿的胖男人在读报。他穿着鹿皮裤和黑森靴[1],戴着几条差点儿围到他鼻子上的大围巾,里面是红条纹背心,外面是苹果绿大衣,大衣的钢纽扣几乎有一枚克朗硬币[2]那么大——这就是当时一个典型花花公子的晨装。两个姑娘一进门,他就从扶手椅上跳起来,满脸通红,像看见鬼魂似的把脸躲进围巾里。
“不过是你妹妹罢了,约瑟夫,”艾米丽亚笑着说,握了握他伸出来的两根手指头,“你也知道,我现在回家了,再也不回学校了。这是我的朋友夏泼小姐,我以前跟你提到过的。”
“不,我没听你说过,我发誓,”那只躲在围巾里的脑袋发着抖说,“是,没错——小姐,这天气可真是冷得要命。”然后他使出全身劲戳了戳火堆,虽然这只是六月中旬。
“他长得很俊俏。”瑞贝卡对艾米丽亚悄声说,声音却不小。
“是吗?”艾米丽亚说,“我告诉他。”
“亲爱的!别说。”夏泼小姐道,像只怯懦的幼鹿似的后退一步。进门后她先是恭恭敬敬地向那位绅士行了个少女般的屈膝礼,此后就一直盯着地毯。怪了,她什么时候抬头看他的长相了?
“谢谢你送给我的漂亮披肩,哥哥,”艾米丽亚朝着拨火棒的方向说,“它们真好看,你说是吧,瑞贝卡?”
“噢,美极了!”夏泼小姐说,视线从地毯转移到枝形吊灯上。
约瑟夫仍然拿着拨火棒和火钳往里戳,折腾出一阵巨响。他喘着粗气,一张黄脸生生涨成了红色。“可我没有这么好的礼物送给你,约瑟夫,”他的妹妹接着说,“不过我在学校为你绣了一副漂亮的背带。”
“天哪!艾米丽亚,”她哥哥吃了一大惊,喊道,“你什么意思啊?”他用尽全力拉了拉铃绳,不料那绳子竟被他扯断,他越发窘迫起来,“天哪,我得看看我的轻便马车在不在门口。我等不及了。我必须去。我那马夫真该死。我得赶紧走了。”
正在这时,父亲进来了,把手里的印章碰得咔嗒响,一看就是真正的英国商人。“怎么了,艾米?”他说。
“约瑟夫想去看看他的——他的轻便马车在不在门口。轻便马车长什么样,爸爸?”
“就类似于一匹马扛的轿子。”老先生说话挺有趣。
约瑟夫爆发出一阵狂笑,可一遇上夏泼小姐的目光,就仿佛中弹似的怔住了。
“这位年轻女士是你的朋友吧?夏泼小姐,很高兴见到你。约瑟夫这么急着走,是不是因为你和艾米跟他吵架了?”
“先生,我答应过我的同事波纳米,”约瑟夫说,“今晚跟他一起吃饭。”
“噢,胡说!你不是跟你母亲说过你会在家吃饭吗?”
“但我穿着这身衣服不合适。”
“夏泼小姐,他这身漂亮衣服在哪儿吃都合适,你说是吧?”
夏泼小姐看了看她的朋友,两人同时大笑起来,这反应很合老先生的心意。
“你们在平克顿小姐家见过鹿皮裤吗?”既然引得大家都高兴,他便继续开起玩笑来。
“天哪!爸爸!”约瑟夫叫道。
“得了,我伤他的心了。赛德利太太,我亲爱的,我伤你儿子的心了。我在暗指他身上的鹿皮裤。你可以向夏泼小姐求证。来,约瑟夫,和夏泼小姐交个朋友吧,我们一起吃饭去。”
“今天有你喜欢的什锦咖喱肉饭吃,约瑟夫,爸爸从比林斯特海鲜市场买了一条最好的比目鱼回来。”
“来吧,来吧,跟夏泼小姐一起下楼,我来照看两位年轻姑娘。”父亲说,然后他一手挽着妻子,一手挽着女儿,高兴地走了。
如果瑞贝卡·夏泼小姐决心要征服这个胖男人,女士们,我不觉得我们有权利去责备她。年轻姑娘为了显得矜持,一般会托自己的妈妈去操办这种事。但夏泼小姐没有体贴的父母,她要是自己不主动,这世上没人会伸出援手。姑娘们出外社交,不就是为了嫁人这个目的吗?不然她们为什么纷纷去泡温泉?她们为什么从早上跳舞到下午五点,整整一个社交季不停歇?她们为什么刻苦练习钢琴奏鸣曲,花一几尼一节课的价钱到有名的老师那儿学唱四首歌?为什么有些胳膊手肘细嫩的姑娘还要学竖琴?她们学弓箭手戴插了羽毛的绿色帽子,不就是为了利用弓和箭射中几个“可口”的年轻男人吗?令人尊敬的父母们为什么要卷起地毯,把家里弄得乱糟糟,花全年收入的五分之一来办舞会晚宴,用冰冻香槟酒宴请宾客?是出于他们对人类纯粹的爱,为了看见年轻人快乐地舞蹈吗?呸!他们是想把自家的女儿嫁出去。像赛德利太太这样的厚道女人,早就在体贴的内心深处为艾米丽亚的婚姻做好二十多个小计划了。而我们亲爱的、无人守护的瑞贝卡比她的朋友更需要一个丈夫,自然决定尽最大努力得到如意郎君。她有着生动的想象力,读过《一千零一夜》和《葛思理地理学》[3],从艾米丽亚那儿得知她哥哥是有钱人之后,为晚餐穿衣打扮时,她就在脑海里为自己建起了一座雄伟的空中城堡。她是城堡的女主人,她的丈夫则在背景里的某处(当时她还没见过他,所以他的形象是模糊的)。她想象自己有数不尽的披肩、头巾和钻石项链,想想自己骑在大象背上去拜访莫卧儿大帝,行进中配着《蓝胡子》[4]的旋律。真是个虚空的幻想!这种幻想是青春的特权,除了瑞贝卡·夏泼,指不定还有多少年轻姑娘沉浸在这样的美梦里呢!
约瑟夫·赛德利比他的妹妹艾米丽亚要大十二岁。他在东印度公司的民政部门。在我们书中的年代,他以博格里·沃拉收税官的身份被《东印度名录》的孟加拉分册提及。众所周知,这是个长脸又有钱的职位。读者若想了解约瑟夫后来升到了哪个职位,可自行翻阅同一期刊。
博格里·沃拉坐落在一个优美、偏僻的沼泽丛林地区,那是个猎鹬的胜地,不时有老虎出没。约瑟夫刚当上收税官时跟父母写信说,距离他四十英里的地方叫拉姆根齐,治安法官在那里办公,在更远三十英里处,还有一个骑兵营。他在这个迷人的地方独自生活了八年,一年顶多见两次基督徒,那是分遣队来将他征收好的税款运到加尔各答的时候。
幸运的是,这时他得了肝病,为治疗要回欧洲,于是得以在祖国享乐,过一段舒服日子。在伦敦时,他不与父母一起住,而是像个快活的年轻单身汉那样在外寄宿。他很小就去了印度,从未有机会享受城里的欢愉,回国后便一头扎入其中。他骑马在海德公园兜风,到当红的酒馆用餐(那时还没有东方俱乐部);他赶时髦常去戏院,或者费力地穿上紧身衣,戴一顶三角帽,出现在歌剧院里。
回到印度,以及在此后的日子里,他时常热情洋溢提起那段时光,让人以为当时最耀眼的花花公子是他和布鲁梅尔[5]二人。实际上,伦敦的生活对他而言跟在博格里·沃拉一样寂寞。他在那座大城市一个人也不认得:要不是有他的医生、他的蓝色药丸和他的肝病相伴,他早就死于孤独了。他很懒、性子急,又爱享福,见到女人会吓破胆,因此很少回到拉塞尔广场与家人团聚。那地方挺热闹,可总防不住被随和的老父亲开几句玩笑,害得他失了颜面。约瑟夫对自己的体形颇感忧虑,他不时痛下决心减肥,可他的懒惰和对享乐的热情很快就会抹杀他的努力,结果又回到一天三顿的生活。他的衣着很碍眼,但他总花大量精力装扮自己的胖身材,每天要花上好几小时。他的贴身男佣靠他的衣服赚了不少钱。润发油和香水摆满他的梳妆台,比一个容颜不再的美人家里的还多。为了显出腰线,他还戴过每一种腹带、胸衣和束腰带。像大部分胖男人一样,他爱把衣服做窄,并确保它们色彩鲜艳,是年轻的款式。终于,等他把衣服穿在身上,到下午时,他会一个人坐马车到海德公园兜风,然后回来又换一轮衣服,到长廊咖啡馆独自就餐。他虚荣得像个女孩,也许正是这种极端的虚荣导致了他异常的羞涩。刚步入人生的瑞贝卡小姐要是能征服他,那她真不是一般的聪明人。
她的第一招就显出了不凡的技巧。当她说赛德利长得俊俏时,她知道艾米丽亚会告诉她的母亲,而她的母亲可能又会告诉约瑟夫,或者,无论如何,都会为别人赞美她儿子感到高兴。每个母亲都是这样的。如果希克拉库斯[6]听见有人夸她儿子卡利班长得跟阿波罗一样俊俏,她也会很高兴,虽然她是个女巫。还有一种情况,约瑟夫·赛德利可能听见了她的夸赞,因为瑞贝卡说得很大声。没错,他的确是听见了。他本来就觉得自己好看,被她这一夸,那肥硕的身躯每一根神经都为之一颤,心里喜滋滋的。可他突然转念一想:“这姑娘是在取笑我吗?”于是他马上跳过去拉铃绳,要逃跑。后来我们也看见了,在他父亲的玩笑和母亲的恳求中,他留了下来。领着那位年轻小姐下楼就餐时,他一直处于疑虑和激动之中。“她真的觉得我长得好看吗?”他想,“还是拿我开玩笑呢?”我们之前说过,约瑟夫·赛德利跟女孩一样虚荣。老天保佑!姑娘们要是想治治我们,其实可以反过来说:“她跟男人一样虚荣。”这是完全没问题的。长胡子的那类人特别爱听表扬,也特别爱花心思打扮,他们对自己的优点得意非凡,时刻关注自己的魅力,这些方面他们一点不比搔首弄姿的姑娘们差。
随后他们下楼去,约瑟夫的脸涨得通红,瑞贝卡把绿眼睛垂下,很谦卑。她穿着白衣裳,露出雪一样白的肩膀——那分明是一位不谙世事的少女,天真、纯粹又羞怯。“我一定要显得很文静,”瑞贝卡说,“并且表现得对印度很感兴趣才行。”
我们刚才知道赛德利太太为儿子准备了一道美味的咖喱餐,在用餐过程中,瑞贝卡也有机会得以一尝。“这是什么呀?”她用求助的目光望着约瑟夫先生,问道。
“好吃极了!”他说。他满嘴含着咖喱饭,狼吞虎咽地咀嚼着,通红的脸露出快乐的神色:“妈妈,这跟我在印度吃的咖喱一样美味。”
“噢,这要是印度菜的话,我一定得尝尝,”瑞贝卡小姐说,“印度来的东西肯定不错。”
“给夏泼小姐些咖喱饭,我亲爱的。”赛德利先生笑着说。
瑞贝卡从来没有尝过这样的菜。
“你觉得它跟印度其他东西一样好吗?”赛德利先生说。
“噢,好极了!”瑞贝卡说,实际上她吃了一嘴辣椒粉,快受不了了。
“配着淇沥[7]再吃一口吧,夏泼小姐。”约瑟夫很感兴趣地说。
“淇沥,”瑞贝卡喘了口气,说,“噢,好!”她听名字以为淇沥是什么清凉果蔬,于是主人给她盛了一些,“看着多新鲜多翠绿啊!”她说,然后把其中一个放进嘴里。它比咖喱辣多了,她的血肉之躯完全受不住。她放下叉子。“水,老天爷啊,水!”她喊道。赛德利先生爆发出一阵大笑(他是个粗人,平时出入于证券交易所,那里的人都爱玩恶作剧)。“它们可是实打实的印度货,我向你保证,”他说,“桑波,给夏泼小姐倒些水。”
约瑟夫跟着父亲一起笑了,他感觉这个玩笑有意思极了。但女士们只是微微露出笑容,觉得瑞贝卡挺可怜。瑞贝卡真想掐死赛德利老先生,但她咽下这次羞辱,正如咽下那可厌的咖喱一样。等她能说话时,她用诙谐又随和的语气道:“我本该记得《一千零一夜》的波斯公主把胡椒放进奶油馅饼里的事。你们会把辣椒粉放进奶油馅饼吗,先生?”
赛德利老先生又笑起来,他觉得瑞贝卡脾气挺好。约瑟夫只是说:“小姐,你是说奶油馅饼吗?我们孟加拉的奶油特别难吃。我们一般用山羊奶。可是天哪,你知道吗,我自己居然更爱山羊奶了!”
“从印度来的东西,你总归有不喜欢的了,夏泼小姐。”老先生说。等女士们离开餐桌后,老谋深算的他又对儿子说:“留个心眼儿,乔[8],那姑娘盯上你啦。”
“唉呀!胡说!”乔受宠若惊,“我想起达姆达姆有个姑娘,她是炮兵队科特勒的女儿,后来嫁给了军医兰斯。一八零四年的时候,那个姑娘曾经死死地盯上了我——盯上了我和我吃饭前跟您提过的穆里格托尼,他是个非常好的家伙,在布奇当地方长官,五年内肯定会进地方议院。嗯,然后有一次炮兵队开舞会,皇家第十四团的昆汀跟我说:‘赛德利,我用十三镑赌你十镑,在雨季来临前,索菲·科特勒要么把你钓走,要么钓走穆里格托尼。’我说:‘就这么定了。’天哪——这红葡萄酒真好喝。是亚当森还是卡波内尔?”
回应他的只有轻轻一声鼾,原来那位股票经纪人已经睡着了,约瑟夫的故事就此结束。不过他在男人面前总是话多,每回他的药剂师格洛普医生来询问他的肝病和蓝色药丸的情况,他都会把这个故事给他讲一遍,至今已经讲过几十遍了。
因为是病号,约瑟夫·赛德利在用餐时喝过马德拉白葡萄酒之后,只喝了一瓶红葡萄酒。他还吃了两盘奶油草莓,以及二十四个摆在他旁边没人吃的小甜饼。当然,他一直挂念着楼上那位姑娘(小说家有知晓一切的权利)。“多么活泼开朗的小姑娘呀,”他对自己说,“吃饭时我帮她捡餐巾那会儿,她看着我的样子真叫人回味!她掉了两次餐巾。谁在客厅唱歌?天哪!我应该上去看看吗?”
但他的羞怯牢牢地控制了他。父亲在睡觉,他的帽子在前厅,一辆街车停在南安普敦街上。“我还是去看《四十大盗》吧,”他说,“还有德坎普小姐的舞蹈。然后他踮着穿了靴子的脚尖走了,没有吵醒他敬爱的父亲。”
“约瑟夫走了。”艾米丽亚说,她从客厅敞开的窗户往下看,瑞贝卡正在弹着钢琴唱歌。
“夏泼小姐把他给吓走了,”赛德利太太说,“可怜的乔,他为什么那么害羞啊?”
[1] 黑森靴,起源于18世纪的德国军队,长及膝盖,饰有流苏,后传到英国,在摄政时期(1811—1820)尤其流行。最初是轻骑兵的标准装备,后又在平民中兴起。
[2] 在旧时货币中,1克朗等于5先令。
[3] 十八世纪苏格兰历史学家威廉·葛思理(1708—1770)所著,原名为《地理、历史和商业语法》。
[4] 蓝胡子,法国诗人夏尔·佩罗童话中的人物,蓝胡子是个相貌古怪,杀死过好几任妻子的地方贵族。这里指以他的故事改编的歌剧作品。
[5] 乔治·布鲁梅尔(1778—1840),英格兰当时的男性时尚引领者,摄政王的密友。
[6] 希克拉库斯,莎士比亚戏剧《暴风雨》中岛上的女巫,他的儿子是相貌丑陋的卡利班。
[7] chilli(辣椒)的音译。
[8] 乔,约瑟夫的昵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