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基础数据与参数选取

3.2.1 财务分析的基础数据与参数选取是否合理,直接影响财务分析结论。在分析计算财务收益和费用、编制财务分析报表、计算财务分析指标之前,应首先对使用的基础数据和采用的参数进行认真研究,并对其合理性和依据予以说明。

铁路建设项目除了要对投入物价格、税率、汇率、计算期、固定资产折旧率、无形和其他资产摊销年限以及财务基准收益率等参数予以说明外,尤其应对运量、运价率、运营成本费率等与铁路行业有关的重要基础数据和参数予以核实并作出具体说明。

3.2.2 运量是计算铁路建设项目财务收益和费用的基础数据,根据项目经济评价需要,必要时要合理测算项目相关运输服务的发到量、周转量和相关线路的运输密度等运量指标。

3.2.3 根据铁路建设项目评价需要,铁路运营成本费率应按可变运营成本费率和固定运营成本费率分别测算。可变运营成本费率是指在运输服务过程中,单位作业量所发生的运营成本;固定运营成本费率是指平均每营业公里线路每年发生的固定运营成本。

3.2.4 运价率是铁路运输服务的收费标准,是计算铁路建设项目运输收入的重要参数。运价率的确定要有充分根据,应在财务分析过程中予以明确说明。

3.2.5 铁路建设项目固定资产的折旧率应执行国家有关部门的最新规定。不同类型的铁路固定资产折旧率差别很大。为简化计算,可通过测算项目综合折旧率来近似计算项目在运营期各年度的土建工程固定资产折旧费。有条件时,也可以分类计算拟建项目各年度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当分类计算折旧时,要注意那些寿命短于运营期的固定资产在运营期内的一次甚至多次更新投资和残余值的回收。

3.2.6 财务基准收益率是判断项目财务上是否可行的标准,也是计算项目财务净现值的折现率。对于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铁路建设项目,财务基准收益率按国家有关部门的最新规定执行;对于完全或主要由企业和社会资本投资的铁路建设项目,可根据项目融资资金加权平均成本、项目业主投资期望以及消费者承受能力并参考行业规定标准确定项目财务基准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