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您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1、安全生产权利

(1)上岗前接受安全知识培训的权利。

(2)安全生产知情权与建议权(图1-3)。

(3)对安全管理的批评、检举、控告权。

(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

(5)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与撤离权(图1-4)。

(6)享受工伤保险与伤亡赔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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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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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4

2、安全生产义务

安全小贴士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对新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的安全教育,即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和作业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遵章守纪,服从管理。

(2)正确佩戴与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参加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

(4)及时报告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