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洪范》大义与汉宋诠释

第一节 引言

《洪范》是一篇非常重要的《尚书》文献,早期中国政治哲学的一些基本要点即包含于其中。所谓“洪范”,《尔雅·释诂》曰:“洪,大也。”又曰:“范,法也。”《尚书大传》曰:“《洪范》可以观度。”78“法”,度也。“法”即“规章制度”之义,与今语“法律”不同义。《史记·周本纪》曰:“武王亦丑,故问以天道。”司马迁以“天道”一词肯定了“洪范九畴”的神圣性、恒常性和应然性。简言之,《洪范》集中地表达了天子(王)如何治理天下国家的基本观念和思想。正因为如此,所以这篇《尚书》文献在中国思想史上拥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1928年,刘节在梁启超主编的《东方杂志》第25卷第2号上发表了《洪范疏证》一文,否定了《洪范》为周初著作的传统观点,并断言其为战国末季的作品。刘节的观点得到了梁启超的大力肯定和表扬。自此之后,学界态度丕变,《洪范》著作时代的传统观点随即遭到了人们持久的怀疑和否定,前后彼此应和。也因此,此篇《尚书》文献是否能够代表周初政治思想的基本框架,在现代中国学术史上即成为一大问题。与此相应,从事中国思想研究或中国哲学思想研究的学者一般都对此篇《尚书》文献充满狐疑,不敢深掘其思想。或者说,即使意识到了此篇《尚书》文献的思想很深刻、很重要,但是人们要么不敢将其推至周初或西周时期,要么点到为止,只作非常粗浅的论述。79

现在看来,刘节的《洪范疏证》无疑是一篇充满疑古激情的“愤青”之作,它是在疑古风气甚炽的时代背景下写作出来的,且刘氏在当时才二十余岁。当然,笔者这样说,并不是要否定刘文在现代学术研究史上的影响。总体上看起来,刘文的学术史价值在于其借助当时的疑古思潮挑起了长达八九十年的《洪范》著作时代的争论和辩驳。不过,很不幸,从求真的角度来看,此文的观点是错误的,论证是非常粗疏和草率的。正如徐复观、刘起釪等学者所批评的,刘氏的论证几乎没有一点可以成立。80近二三十年,中国大陆越来越多的学者(如李学勤、裘锡圭)认可此篇《尚书》文献是周初著作的传统观点,提供的新证据在不断增多,这可以参看拙作《近九十年〈尚书·洪范〉作者及著作时代考证与新证》一文。81总之,据目前的考证,我们完全可以重新肯定《洪范》为周初著作,而《书序》等以此篇《尚书》文献为箕子著作的说法,82大体上也是可以成立的。

现当代学者对于洪范学的研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学术史的研究,其中关于《洪范》著作时代的考证最为引人注目;另一个是在西方大学制度引入中国后,人们从不同学科出发,发表了众多论著,具体可参见“中国知网”。从已有学术成果来看,尽管与《洪范》相关的研究文献非常丰富,但是从哲学,特别是从政治哲学的角度来研究此篇《尚书》文献之思想的文章还是较为少见的。而且,由于此篇文献在文句训释、文义理解和思想解释上具有相当难度,故这些已发表成果存在可商榷之处仍很多。基于这些原因,笔者认为,重新深入地研究此篇《尚书》文献的思想,仍然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