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走向文化逻辑学

0.1 符号学理论构想

0.1.1 研究的目的

本书的目的是探索这样一种理论的可能性与社会功能,即寻找统一的方法来处理各种表意(signification)与(或)交流(communication)现象。这种方法将提供一般符号学理论的形式,并能根据一个或多个符码相互关联原理的内在机制,对每一符号-功能体进行解释。

构想一般符号学(1)将考虑:(a)符码理论与(b)符号生产理论——后者考虑的现象范围很泛,诸如语言的共用、符码的演变、审美的传播、相互交流行为的不同类型,以及为了指称事物或世界状态的符号使用,等等。

由于本书只是对这种理论可能性的初步探索,它的前几章必然受到这一学科目前发展状况的制约,不能回避某些问题,尽管从长远的观点来看,这些问题肯定会被搁置一边。特别是,我们必须首先考虑“符号”的通用概念和符号类型学(以及它们所预设的那些明显不可简化的符号学探究形式)的问题,以便对符号-功能体和符号生产方式的类型学,做出更严格的界定。

因此,第一章将致力于对“符号”概念的分析,以区分符号与非符号(non-signs),并将“符号”概念转化为更加灵活的符号-功能体(它们可以在符码理论的框架内解释)。这样的讨论,将允许我设想“表意”与“交流”之间的区别:原则上,表意符号学需要符码理论,交流符号学需要符号生产理论。

符码理论与符号生产理论之间的区别,并不对应于语言(langue)与言语(parole)、语言能力与语言行为、符形学(与符义学)与符用学之间的区别。本书的主张之一是克服这些区别去勾勒一种符码理论,该理论甚至考虑到话语能力、文本构造、依照语境和环境(或情境)消除歧义的规则,从而提出一种能在其自身框架内解决诸多所谓符用学问题的符义学。

表意范畴与交流范畴是区别性范畴,这并非偶然。我们将在第一章和第二章中看到,当存在产生符号-功能体之社会规约的可能性时,就存在表意系统(因此也就存在符码),无论这些功能体的功能项是被称为符号的离散单位,还是大段的话语,只要这种相关性早已被社会规约所预先设定,皆是如此。与此相反,当表意系统所提供的可能性被使用,从而为着诸多实际目的而产生实际表达时,就存在交流过程。因此,第二章和第三章中概述的两种理论方法的区别,是规则和过程之间的区别(或者用亚里士多德隐喻式的术语来说,是权力和行为的区别)。但是,当履行过程的必要条件得到社会认可并先于过程本身时,这些条件将被列在规则中(它们成为话语能力的规则,或者是“语言”预见“言语”的规则),且能被符号的实际生产理论所考虑,不过仅仅是在它们已经被编码的情况下。即使符码理论和符号生产理论成功地消除了“符号”这个幼稚的、非关系型的概念,然而,由于其非常适用于对日常语言和通俗符号学的讨论,它也不应该完全被抛弃,况且摆脱它既是徒劳的,也太过复杂。原子科学家十分清楚,所谓“事物”是微物理相关性之间相互影响的复杂结果,尽管如此,他们还是很乐意在方便的时候继续谈论“事物”。同样地,每当符号-功能体的相关性可以被预设时,我将继续使用/符号/这个词。不过本书的第四章将专门讨论“符号类型学”的概念:从皮尔士的符号三分法(规约符、指示符和像似符)开始,我将说明,这些分类在多大程度上既涵盖了符号-功能体的可切分领域,又涵盖了“符号生产”操作的分节范围,进而产生一种更为全面的、涵盖各种符号生产方式的n分法(n-chotomy)。

一般符号学理论将被认为是强大的,因为它能够为每种符号-功能体提供恰当的形式定义,不管其是否已被描述和编码。因此符号生产方式的类型学,旨在提出能够描述那些甚至尚未编码的符号-功能体的类别,这些符号-功能体在它们第一次出现的时候,就已经按规约约定好了。

0.1.2 研究的边界

同所有学科一样,一般符号学课题也会遇到边界或阈限。其中一些必须通过纯粹的暂时性协议来设定,另一些则由学科本身的目标来确定。前者被称为“政治边界”,后者被称为“自然边界”(0.9将说明,还存在着第三种形式的阈限,即认识论性质的阈限)。

一般的符号学介绍,要么承认或假设,要么尊重或超越所有这些阈限。政治边界有三种类型:

(i)存在某种意义的“学术”界限。除了符号学以外,许多其他学科已经或正在进行符号学家不得不承认他们同样关心的主题研究,例如,形式逻辑、哲学语义学和处理句子的真值问题,以及研究各种所谓“言语行为”的自然语言逻辑,而文化人类学的许多流派(如民族方法论)从不同的角度关注着同样的问题。符号学家可能会表达这样一种愿望:总有一天会出现一门一般符号学学科,所有这些研究和科学都可以被视为它的特殊分支。同时,一种试探性的符号学方法可以尝试将这些学科的成果整合起来,并在自己的理论框架内重新定义它们。

(ii)存在某种意义的“合作”界限。各种各样的学科,都对人们认为和符号学相关的理论与描述进行了阐发,例如语言学和信息论都对符码的概念做出了重要研究;人体动作学(kinesics)和空间关系学(proxemics)正在充分地探索非语言的交流方式,等等。在这种情况下,一般符号学方法只应提出一套统一的范畴,以便使这种合作越来越富有成效,同时还可以消除将语言学范畴(通过危险的隐喻替代)翻译成不同框架的幼稚习惯。

(iii)存在某些“经验”的界限。超越这些界限,就会出现整整一批毫无疑问跟符号学相关的现象,尽管各种符号学方法还没能为这些现象提出完全令人满意的理论界定,比如对绘画和许多类型复杂的建筑和城市物体。这些经验的界限相当不确定,而且随着新的研究的出现——例如一九六四年至一九七四年的建筑符号学问题,参见我的作品(Eco,1973e)——在逐步改变。

我所说的自然边界,主要是指那些符号学方法无法超越的界限。因为存在着不能被视为符号-功能体的现象,所以存在着非符号学领域。但我也同样用这个术语来描述大量过早地被认为与符号学没有相关性的现象。这些现象属于文化领域,在这里,人们不承认符码的潜在存在,或者,即使承认,也不承认这些符码的符号学性质,即它们所形成的持续的符号生产能力。正因如此,我将对符号-功能体提出一个非常宽泛和全面的定义——以此挑战上述被拒绝承认与符号学相关的符码——本书也关注这些现象。不管本书的研究方法乍看之下是何等自命不凡,这些问题都将在本导论中被直接加以讨论:它们碰巧同时与整个文化现象广泛地并存。

0.1.3 谎言的理论

符号学这项课题研究整个文化,从而把大量的物体和事件视为符号,这可能会使符号学家给人留下傲慢的“帝国主义”印象。当一门学科将“一切”定义为自己的适当研究对象,并因此宣称,自己只关心整个宇宙(而不关心其他)时,简直是在玩一场冒险的游戏。对“帝国主义”符号学家的普遍反对意见是:如果你把花生定义为一种符号,那么很明显,符号学也和花生酱有关——但这种搞法是不是有点不公平?我将在本书中试图论证的是,基于高度可靠的哲学和符号学传统,就符号学而言,一方面花生和花生酱没有本质区别,另一方面/花生/和/花生酱/这两个单词之间也没有本质的不同。符号学研究的是一切可以被视为符号的事物。符号是被认为可以在表意上替代别的东西的一切事物。这个别的东西,并不必须存在,在符号代表它的时刻亦不必实际存在于某处。因此,符号学原则上是研究一切可以用来说谎之物的学科。如果某种东西不能用来说谎,反过来它也不能用来说出真相:它实际上根本不能用来“诉说”什么。我认为“谎言理论”的定义,应该被看作一般符号学的至为全面的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