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用户需要Web 3

任何一项技术或商业的演进都离不开用户的支持,技术诞生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为了满足用户需求和改善用户体验。因此,从根本上讲,用户对Web 3的青睐才是Web 3来临的真正原因。

1.2.1 Web 2.0的用户痛点

随着互联网应用的普及和日趋成熟,用户与Web 2.0应用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由于不拥有数据所有权和管理权,用户在使用Web 2.0应用时,面临诸多痛点。

1.隐私数据泄露问题

由于数据存放在中心化的服务器上,一旦服务器被黑客攻击,就会面临用户数据泄露的风险。在互联网发展史上,用户数据泄露事件数不胜数,对用户隐私,甚至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

2018年,某国外知名社交平台用户信息泄露事件就在全球引起轩然大波。据媒体报道,一家第三方数据分析公司泄露和利用了该平台5000万用户的数据,平台创始人曾就此事做出两次道歉。2021年,一个黑客论坛又曝光了5.33亿条用户数据,再次引发全球舆论的强烈关注。

上述社交平台的数据泄露事件不是个例。互联网高速发展的20年间,数十家互联网公司都曾发生过用户数据泄露事件,其中不乏知名的互联网巨头,涉及的用户数据数量均超亿级。

数据泄露事件发生后,尽管企业也会遭受损失,但是遭受更大损害的是无辜的用户。

首先,用户会收到源源不断的骚扰电话、垃圾短信和垃圾邮件。根据相关机构的报告显示,全球骚扰电话呼叫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对于骚扰电话带来的烦恼,相信大家都能够感同身受。

其次,用户身份信息可能会被冒充用于办理信用卡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如果说骚扰电话和垃圾信息尚能勉强忍受,那么遭受财产损失,甚至被卷入非法活动就是无法容忍的事情了。

最后,对于明星、知名企业家这些公众人物来讲,个人隐私信息泄露可能会带来比财产损失更加严重的人身安全问题。

近年来,人们越来越体会到信息泄露带来的困扰,人们对Web 2.0公司泄露数据的行为已经深恶痛绝。

2.“大数据杀熟”问题

如果企业利用用户的消费行为数据为用户更好地提供服务,那么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一些不良商家利用大数据分析对老用户“痛下杀手”,最大限度榨取老用户的价值。这种不道德的行为遭到了广大用户的谴责。

准确来讲,“大数据杀熟”是指同样的商品或服务,老用户看到的价格反而比新用户要高的现象。在这个过程中,商家利用大数据收集消费者的数据,分析其消费偏好、消费习惯、收入水平等信息,然后将同样的商品以不同的价格或不同的优惠额度卖给不同的消费者,从而获取最大化利润。

2020年,有网友爆料称,他在某外卖APP下单时,在同一家店铺、同一个配送位置、同一个下单时间点的条件下,开通会员的账号所需的配送费居然比未开通会员的账号所需的配送费还要高。

这名网友遇到的“杀熟”事件绝非个例。除了外卖行业,在电商、网约车、在线旅游服务等平台上“大数据杀熟”现象也非常普遍。

从历史上看,最早的“大数据杀熟”事件可以追溯到2000年,有用户在删除浏览器Cookies之后,发现之前在某电商平台上浏览过的一款DVD售价从26.24美元变成了22.74美元。对于这个事件,该电商平台CEO还曾亲自出面解释和道歉。

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成熟,“大数据杀熟”事件愈演愈烈,呈逐年上升趋势,绝大部分用户已经成为“大数据杀熟”的受害者。

就其本质而言,“大数据杀熟”产生的原因还是数据管理权的问题。由于企业掌控着用户数据,而它们以追求利润为最主要目标,所以不可避免地会利用大数据分析来做一些不道德的事情。因此,要彻底解决“大数据杀熟”问题,必须从根本上改变数据所有权。

3.用户数据互通问题

尽管互联网在很大程度上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是,不同领域的巨头阵营所建立的护城河也将不同维度的用户数据割裂开来。

总体来看,国内外的互联网公司仍然可以划分为三大阵营,即搜索、社交、电商。国外的代表巨头是Google、Meta、Amazon,国内的代表巨头是百度、腾讯、阿里,它们在各自的领域持续扩张领地,吞并中小型创业公司,已经发展成为超级巨无霸。尽管它们之间曾相互觊觎,试图蚕食对方领地,但总体来看,在核心领域它们仍是各主一方。

这种各自为政、三分天下的局面为用户带来了不便,尽管目前用户尚未明显察觉。用户的搜索数据、社交数据和电商数据无法进行共享,这导致其在使用搜索服务、社交服务和电商服务时需要切换登录,增加了使用成本。举例说明,我们在使用Google时,需要登录Google账号;在使用Meta时,需要登录Meta账号;在使用Twitter时,需要登录Twitter账号;在使用Amazon时,需要登录Amazon账号。在这些常用的应用之间进行切换或者分别注册是一件非常烦琐的事情。

尽管一些应用已经采用了Google一键登录或者Meta、Twitter一键登录,但是这种情况基本上出现在同一阵营中或者合作伙伴之间。比如,使用Amazon的时候是无法用Google账号登录的,同样,使用Google的时候也无法用Amazon账号登录。国内的淘宝和微信也是如此,我们需要分别注册各自的账号才能登录,每一个账号的注册都需要用户名、密码以及身份验证等一系列烦琐流程。

最重要的是,即使实现账号以及账号背后的个人身份资料互通,也只是实现了用户数据流转的一小步。我们期待的是互联网应用内所有数据的互通。比如,淘宝上的购物数据、订单数据以及所有消费行为数据可以直接同步到京东、拼多多上面,这样除了可以一键登录之外,消费信誉、消费喜好都可以在购物平台间互通;此时购物数据存储在一个独立的、不属于任何一家电商平台的分布式数据库中,淘宝、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只是从数据库调用数据,然后利用这些数据为用户提供服务。

在这个过程中,电商平台不拥有数据,它们只是从用户拥有数据所有权的数据库中调用数据。从某种意义上说,电商平台只拥有数据的使用权,而且这个使用权必须经过用户授权。这种模式正是Web 3要做的事情。

1.2.2 公平比效率更重要

为什么在过去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期,没有用户质疑Web 2.0,而现在用户对Web 2.0怨声载道呢?

从本质上讲,这是因为他们对效率和公平的需求度发生了变化。中国有句古话叫作“饱暖思淫欲”。当然,此处引用“淫欲”并不是指贪婪放纵的欲望,而是指当最为迫切的需求得到满足之后,人们就开始追求更高层次的需求。

当效率较低时,人们主要关注的是效率提升,而不是公平。而当效率得到大幅度提升时,人们的注意力就会逐渐转移到公平上来。

要深刻理解效率和公平,就必须从互联网用户的需求层次说起。

1.互联网用户的需求层次

马斯洛(Maslow)在1943年提出一种需求层次理论,他把人的需求分为五个层次: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如图1-2所示。

·五个需求层次的含义分别如下。

·生理需求:维持人类生存所必需的身体需要。

·安全需求:保证身心免受伤害。

·社交需求:包括感情、归属、被接纳、友谊等需要。

·尊重需求:包括内在的尊重(如自尊心、自主权、成就感等需要)和外在的尊重(如地位、认同、受重视等需要)。

·自我实现需求:包括个人成长、发挥个人潜能、实现个人理想的需要。

图1-2 马斯洛需求层次图

马斯洛认为,上述五种需求是按次序逐级上升的。只有低层次的需求得到部分满足以后,高层次的需求才有可能成为行为的重要决定因素。当低一级需求获得基本满足以后,追求高一级的需求就成了驱动行为的动力。

图1-3 互联网用户需求层次图

这里借鉴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做一个引申,将互联网用户需求进行简单分层,如图1-3所示。

互联网用户的需求层次可以分为效率需求和公平需求两种,效率需求是低级需求,公平需求是高级需求,用户在满足效率需求的基础上才去追求公平需求。

2.什么是效率需求

以典型的共享出行领域为例进行说明。共享经济是典型的互联网改造传统行业的领域,互联网平台对服务需求方和服务提供方进行信息匹配,大幅度提升了出行服务效率。

在共享打车软件出现之前,人们出行时面临着打车难的问题,出租车的叫车电话效率低下,用户希望高效出行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在这种情况下,共享打车软件崛起,把有载客需求的出租车、私家车和有打车需求的乘客相匹配,满足了用户出行的效率需求。

在共享打车软件出现的初期,用户充分感受到共享打车软件带来的便利,人们奔走相告,沉浸在互联网世界效率需求得到满足的幸福中。笔者清晰地记得,在2012年,两大共享打车软件展开烧钱大战,疯狂补贴用户,每单最高补贴高达12~13元。笔者当时所在城市的出租车起步价仅为8元,在起步价公里范围内坐车,不仅不需要花钱,而且能赚钱。可以想象,在这种情况下,谁会在意数据安全、隐私问题呢?谁又会在意中心化的弊端呢?

3.什么是公平需求

经过共享打车软件市场的竞争和整合,胜出者垄断市场。在共享打车软件几乎一家独大的今天,要想打车出行,除了用这款软件,别无选择。乘客被动地接受软件提供的价格,司机被动地承受软件平台收取的手续费。

除此之外,乘客还可能遭受大数据杀熟,老顾客不仅没有得到优待,反而付费更多。出行数据、隐私数据被平台用来牟取巨额利润,而乘客作为数据提供者,没有得到任何回报。人们终于开始认识到公平的重要性。

人们反对垄断,希望服务业呈现公平竞争的局面,这样用户才能免遭不合理的高额收费;不希望遭受大数据杀熟,希望能受到公平对待;希望拿回自己的数据所有权,和资本共同享受企业增长带来的红利。这就是公平需求。

4.效率和公平的转换

在互联网的发展期,互联网解决了用户的主要痛点,提升了用户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效率。这一阶段,用户的注意力集中在效率的满足上。

在互联网的成熟期,即当前阶段,互联网已触达用户活动的每一个角落,用户的效率需求已经基本满足,于是,人们开始质疑当前互联网规则的公平性,关注自己的数据,重视自己的权益,开始有了对公平的需求。

用户关注的精力总体有限,当重点关注效率时,则对公平关注较少,当不再关注效率时,则对公平的关注开始变多。效率需求与公平需求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发生转换,如图1-4所示。

5.中心化提升效率,去中心化带来安全

我们必须明白一个简单的基本逻辑,那就是要提升效率,必须采用中心化的方式,而要达到公平,就必须采用去中心化的方式。因此,不应一味地否认中心化机制,而应理性看待中心化在互联网发展乃至人类社会发展中带来的正面作用。

在中心化的机制下,由单点进行决策,保证了决策效率。一旦决策完成,其他节点即可执行。而在去中心化的机制下,需要一定数量的节点甚至是全部节点进行同步,效率极低。以创业公司举例,中心节点即创始人进行决策,团队遵照执行,这种方式可以快速地进行产品迭代和抢占市场。如果这个决策需要公司全员进行投票,那么势必会延误战机。

但是,单点决策的弊端是决策者权力过大,一旦发生决策失误或者舞弊,将严重损害所有其他节点的利益。举例说明,如果公司的控制者在决策时牟取私利,或者做出有利于自身利益的决策,那就是对其他所有股东和员工的不公平。

由此可见,为什么互联网会从开放和自由变得中心化?答案就是效率问题。

互联网发明之初就秉承着开源和去中心化的思想。互联网最早是开源的协议,任何人都可以公平使用。“互联网之父”蒂姆·伯纳斯-李从设计Web的第一天起,就把开放和去中心化这些原则放在第一位。万维网之所以能够蓬勃发展,是因为它的设计是开放的,能够在任何设备当中使用。用户不必受到操作系统、软件、特定硬件或终端的限制就能够使用万维网,它不仅通用于各种网络结构,而且通用于各种文化。

图1-4 效率需求与公平需求曲线图

但是,互联网高速发展,人们对效率的急切追求给了互联网巨头可乘之机。它们完美地提供了人们所需要的极致服务体验、快速信息交互。这些优势几乎蒙蔽了所有人的双眼,大家对互联网原本的去中心化原则视而不见。

根据区块链的“不可能三角”进行推理,效率、公平和安全也是一个“不可能三角”,如图1-5所示。

图1-5 不可能三角

由“不可能三角”可以知道,在安全性已知的情况下,效率和公平是相悖的。因此,要想快速提升效率,必须采用中心化的方式,尤其是像互联网企业这样的试图在白热化的竞争中存活下来的组织。从这个角度看,中心化方式对推动互联网效率的大幅度提升做出了重要贡献。

显而易见,当今的互联网巨头是数据高度中心化的产物,它们基于集中的数据为人们提供服务,让人们享受到互联网带来的便利,同时也为这些巨头带来巨额利润。

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互联网企业百花齐放,几乎渗透到了人类生活的每一个角落。购物、社交、打车甚至是买菜的时候,人们都在使用互联网。互联网产品无孔不入,尽力抓住用户的每一个痛点。几乎每一个细分赛道都能看到互联网创业者的身影。

这种局面带来一个问题,那就是互联网可改造的传统领域越来越小,成长空间越来越窄,也就是说,效率提升已经快到极限了。互联网的发展已经进入S曲线(见图1-6)的顶部,中心化巨头的使命已经基本完成。

图1-6 互联网市场占有率S曲线

现在,人们开始有更高的公平需求,而只有去中心化才能满足这一点。

去中心化由全部节点或大多数节点进行决策,保证公平公正。虽然以牺牲效率为代价,但是与中心化相比,具有更好的稳定性和持久性。

宏观来看,人类社会的发展也和互联网的发展轨迹相类似。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早期,生产力水平低下,提升效率是最迫切的需求。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16世纪,公司制应运而生。

诞生至今,公司制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类社会的协作方式,分散、低效、原始的协作逐步演变成中心化、集中、高效的协作。经过几百年的演进,公司的力量已渗透到人们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公司已经不仅仅是一种组织,它更是一种制度。公司凝聚了生命个体,变成了强于任何个人的经济实体。它使得无血缘、地缘联系的陌生人之间的合作成为可能。作为迄今为止最有效的经济组织形式,公司的出现被称作“一项人类伟大的成就”。当代,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和大范围应用,又高度加速了这一成就的形成。

人们在中心节点的高效调度下展开协作,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高度中心化带来的弊端逐渐显现,贫富差距和中心节点的舞弊成为其不可避免的产物。

在生产力相对发达的今天,人们的物质生活总体而言已经得到大幅度提升,主要需求从效率向公平转变。因此,未来,尤其是在元宇宙时代,去中心化将成为广大用户的普遍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