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主要职责

4.2.1 浙能电力技术监督领导小组职责

(1)浙能电力技术监督领导小组是浙能电力技术监督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继电保护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等,审批浙能电力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相关规章制度、标准、年度监督指标、年度各项技术监督重点工作,并督促执行。

(2)负责对浙能电力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和考核,协调解决技术监督中的重大问题并做出决策。

(3)负责批准各发电企业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考核结果,审批有关技术监督工作的奖励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