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义与批评
- (美)约翰·罗尔斯等
- 9752字
- 2023-06-06 17:34:08
正义与批评
学生时代:战争与哲学生涯的开端
哈佛哲学评论:说说您自己吧!您是怎么开始对哲学感兴趣的?
罗尔斯:我觉得一个人很难知道自己是怎么开始对某样东西产生兴趣的,也很难知道为什么会产生兴趣。我只能说说在什么时间发生了什么事。我去了普林斯顿大学,最终选了哲学专业。[71]在我还是新生的那年9月,希特勒侵略了波兰,战争的阴影笼罩着欧洲。我花了很多时间阅读关于“一战”以及战争问题本身的文献。我们那一代人都很清楚,早晚我们也会卷入战争。战争体验使得我们那一代人跟晚近的几代人极不相同。我参军三年,从1943年初到1946年初,先后在太平洋战场的新几内亚、菲律宾和日本服役。很难说清楚这段经历如何改变了我,但影响肯定是有的。战争结束后,作为1946年春季学期的博士研究生,我回到了普林斯顿。
哈佛哲学评论:您刚进入普林斯顿大学的时候就想学习哲学吗?
罗尔斯:我当时并不知道想干什么。我之前在康涅狄格州的肯特学校就读,那是一所私立学校。我当时还没有发展出明确的学术兴趣,因此考虑过几种不同的专业,比如化学和数学。不过我很快发现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最终选择了哲学专业。
哈佛哲学评论:说说您在军队的经历吧。您后来关于正义的观点是受到您当时对美国社会问题思考的影响更多些,还是受到您对军队社会结构感触的影响更多些?
罗尔斯:就像我说过的那样,我觉得一个人很难知道为什么去做某件事,也很难了解自己所受到的这样那样的影响。三年军队经历肯定对我产生了重大影响,但很难说对我有什么特殊的塑造作用。反观我的哲学观点,我觉得跟我那些年在军队的经历没有太大联系。我经常想,两者肯定有某种关联,但我一直不能确定。也许这是因为我的自我反思不够深刻。当然,就像许多人那样,我以一种厌恶的情绪离开了军队,同时也坚信军人第一使命是服从文官政府。对此,我没有什么新想法。
哈佛哲学评论:您是在读博期间对哲学领域产生兴趣的吗?这也正是您日后得以成名的领域。
罗尔斯:事实上,我从一开始就一直对道德哲学很感兴趣。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对宗教也深感兴趣。肯特学校是一所教会学校,由西尔神父创建,属于圣公会,学校里通常会有圣公会的成员。我们每天都去教堂,星期天要去两次。我不能说这个学校学生的宗教感特别强,但你不能完全回避宗教。你无论如何都需要对宗教做出各种各样的反应。
哈佛哲学评论:您的家乡在哪里?
罗尔斯:我在巴尔的摩度过了童年,但每年夏季都是在缅因州度过的。当然,在十几岁的时候,我一年中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寄宿学校度过的。我父亲来自北卡罗来纳,母亲则出身于马里兰一个古老的家族。我的家人大多数都在那里,我岳母的家庭也是。我很多幼年时的好友仍然居住在那里。
《正义论》创作契机:最初的立场
哈佛哲学评论:您是什么时候开始思考与写作,而后创作出《正义论》的?
罗尔斯:我大约是在1950年秋季,在完成博士论文之后开始收集材料的。那时,我已经阅读了一些经济学著作,在那年秋天,我参加了一场由鲍莫尔[72]主办的研讨会——如今他已是著名经济学家了。我争取把实际工作做得全面些。我们阅读了希克斯[73]的《价值与资本》(Value and Capital)。我努力掌握这本书,同时也努力领会萨缪尔森《经济分析的基础》(Foundations of Economic Analysis)一书的部分内容。受到他关于福利经济学一章的影响,我开始阅读所谓的新福利经济学领域的文章。这些研究在我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就已经进行了,并且一直持续到我在普林斯顿大学担任讲师[74]的两年时间里,即1950年至1952年期间。我还阅读了利昂·瓦尔拉斯[75]的《纯粹政治经济学纲要》,我对博弈论也略有研究。冯·诺依曼和摩根斯坦合著的那本书[76]在1944年刚刚问世,成为博弈论的奠基之作。我发现,弗兰克·奈特的《竞争伦理学》[77]中有几篇文章极具教益,他对社会哲学就像对经济学一样感兴趣。所有这些,包括我在道德论博士论文[78]中积累的材料,让我在1950年至1951年间孕育出了一种思想,并最终演变成原初状态。这一思想意在设计一个讨论章程,通过该章程可以产生出合理的正义原则。我在那时曾构思过一个比最终版本更为复杂的章程。在此期间,我还必须讲授哲学课程,但我尽力保持对经济学的兴趣。后来我拿了富布莱特奖学金[79],带着妻子和两岁的女儿前往英格兰做了一年的访问学者。
哈佛哲学评论:您发表过那个原来的更为复杂的公式吗?
罗尔斯:没有。我没能把它做出来。它记在旧的笔记本里,如今纸张已经泛黄,不知道放在家里哪个角落了。
哈佛哲学评论:能再稍微跟我们聊一聊那个公式吗?
罗尔斯:我已经提到,当时是为了努力让人们讨论的章程公式化,使人们在具体情形下就何为合理的正义原则问题达成一致。他们必须对中间仲裁者提出建议,却不知道他人要提出的建议是什么,并且讨论持续的时间也有所限制,从而使某种协议得以达成。可以想象还有许多其他细节。最终,我通过设置无知之幕来限制人们的知识才摆脱这一切。我还使得这种协议具有永久性。所有这些让公式大为简化。原来的方法太复杂,有许多难题似乎不可解决。例如,“要施加多大压力才能使人们达成协议?”“我们所能允许的时间有多长?”诸如此类的问题。记住,对于任何答案我们都需要哲学的证明。后来的原初状态公式所具有的优势是避免了原先那些引起我兴趣的问题,如经济学家使用的博弈论和一般均衡等,而这些领域我所涉不深。“好,我必须摆脱这些。”回想起来,我觉得当时的做法是正确的。虽然我觉得用其他方法或许也能完成,也确实有人以其他方式做过。例如,斯坎伦教授[80]并没有使用类似无知之幕的概念,[他的论证]有一部分类似于原初状态,但实际上他的思想却有明显的不同。[81]因此,他的观点提供了另一种可能性。此外,我还知道,可以设计出一个更为现实的讨论章程,能够在我失败之处取得成功。我以我的方式处理问题,但我不会排除其他可能性。
新论:作为公平的正义
哈佛哲学评论:从《正义论》到《正义新论》[82],有什么重要的改变吗?
罗尔斯:我想让《正义新论》既有高度的概括性,又能有全面的表达,尽管它只是一个纲要。顺便说一下,我不喜欢这个书名,但现在还没有更好的,所以只能用它了。我希望这本书比《正义论》更容易接受,更具可读性。我想马上就完成,但还有些内容需要修改。我争取做到三点:首先是对原初状态进行修改,使其形式更为简单,以此来修正书中论证的缺陷;其次是答复各种反对意见,解释我为什么拒绝接受某些意见,却接受了另一些意见并对自己的观点做出修改;最后,我争取把《正义论》的观点与该书问世以后我所写的一些文章内容结合起来。
哈佛哲学评论:那些文章绝大多数都是对批评意见的答复吧?
罗尔斯:我觉得也不尽然。我的确回复了一些人,因此肯定有一些答复的内容在里面。但在写完这些文章之后我才明白,有时候人们要到事后才明白自己所做的工作。我写这些文章,最主要目的在于梳理自己的观点,消除内在的不一致。换句话说,为了说明正义即公平,该书从头至尾都使用了良序社会的概念,它假定该社会的每个成员都接受相同的广泛理论。[83]后来我觉得,这绝不可能是民主社会的情况,民主社会不符合该书的原则。这就是内在的不一致。因此,我必须修改对良序社会的解释,这样就产生了重叠共识[84]的概念以及其他相关概念。这实际上就是后来那些文章所涉及的内容。其中前三篇是发表在《哲学杂志》[85]上的讲演录。
因此,我并不认为这些文章主要是为了答复人们的反对意见,尽管我在文章的各处或是在脚注里确实回应了一些重要的反对意见。如果人们的反对意见有可贵之处且能以合理的方式做出回应,那我就应该对他们进行答复。如果你致力于研究这些问题,那这就属于你的义务。但我的主要目的是对我的观点进行另一方面的补充,然后把它与《正义论》的观点整合在一起。在我看来,演变是从内部进行的,也就是说,我看到了一些错误,我必须进行纠正。当我开始构思重叠共识及其相关概念时,我认为很简单,甚至很基础。我觉得,这种共识的概念如此明显,不是什么问题。但它比我预想的更为复杂,我到现在还没有完全厘清这一概念。另外,在《正义新论》中,就像我指出的那样,我想对论证做进一步的改善:有时是不够清晰的观点,有时则纯粹是一些错误。
哈佛哲学评论:您说过,如果您能以合理的方式做出回应,似乎回应批评是您的“义务”。您觉得您作家的身份,对于担负这种责任起到了什么作用?
罗尔斯:这种作用有若干种。首先我认为,作为一个学术共同体的成员,如果答复是合理的,并且以能够推进讨论的方式进行,那么我有义务对人们做出答复。最好避免毫无意义的争吵。有些人的批评非常好,值得去答复。这是学术生活的一部分。在我们这样的民主社会,虽然我不得不遗憾地承认它离理想状态还有很大差距,但我仍然认为,政治哲学面向的是公民而非政府,面向的是像你们这样的选民。重要的是,要进行最基础的、尽可能清晰的政治讨论,这样人们才能普遍参与其中。如果人们觉得你的观点具有说服力,你才有可能以这种间接的方式改良社会;或者更现实一点地说,你才能防止社会恶化。在一个民主社会里,政治哲学当然不具有任何权威,但它能够争取赢得人类理性的权威。在政治哲学方面,你是否获得成功,没有既定权威做出判断,与科学或其他理性探讨相比,它的情况更是如此。然而,人类理性是政治哲学所能承认的唯一权威。
《正义论》的接受情况
哈佛哲学评论:您的理论好像影响了东欧的民主运动,对此您有所了解吗?
罗尔斯:不太清楚。《正义论》已经被翻译成各种主要的欧洲语言,但我不知道它在东欧的传播有多广。曾有人告诉我,《正义论》的某些部分被翻译成俄语了,但我还没有看到。有人告诉我,有些部分被翻译成匈牙利语了。我还没有听说有波兰语译本,但可能已经有节译本了。还有人告诉我,不久前它被翻译成中文、韩语和日语了。
哈佛哲学评论:《正义论》引起的这些反响您预料到了吗?
罗尔斯:没有,我丝毫没有想到。这也许是好事,否则我就写不出这本书了。我的意思是,如果那样的话,我在写书时就会觉得有人在注视我,我就必须特别当心。
哈佛哲学评论:这本书怎么会变得如此著名?它在1971年出版,出版后立即就取得成功了吗?
罗尔斯:这是一个有趣的问题。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不是最佳人选。回答这个问题,就等于假定《正义论》享有某种荣誉。我不知道这是种什么样的荣誉,这也不应该由我来说。我觉得,当时它受到注意是出于几种情况的结合。你们应该记住当时的历史环境。那是在很久以前,因此你们可能不记得了。[86]为什么你们应该记住呢?我要是你们可能也记不住了。那是在“越战”时期,民权运动刚刚结束。这些事件主导了当时的政治局面。但当时没有任何关于政治正义观念的新书,或者说没有系统论述。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政治哲学处于一种贫乏的状态,政治学和道德哲学也是如此。后来出现一些非常重要的著述,其中某些具有持久的重要意义。比如哈特[87]所撰写的《法律的概念》(The Concept of Law)以及他的其他作品。以赛亚·伯林[88]所撰写的《自由四论》(Four Essays on Liberty)和他的其他许多论文,还有布莱恩·巴里的《政治论证》,所有这些都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但当时没有涉及正义观的著作,而这一观念触及那个时代的许多问题。正义观所涉及的问题之规模和范围,可以说简直有点疯狂。在写作《正义论》时,我预计该书大约有350页,但在排版结束后,出版社告诉我有将近600页(确切地说是587页),我大吃一惊。但不管怎么说,人们需要这种书,我觉得是出于对“政治理性”的需要。例如,第六章中所讨论的良心反对和公民不服从问题,这在当时是被激烈讨论的问题,然而当时却没有任何著作系统地探讨它们。当然,有一些更老的书,当时也有一些相关研究。比如迈克尔·沃尔泽那些出色的论文,收在了他的《义务》[89]一书中。因此《正义论》是那段严重的政治冲突时期的第一部大型著作。而严重的政治冲突反映了对政治哲学的需求,当然也对它的产生起了催化作用。因此《正义论》迅速地抓住了人们的注意力。但是,你们知道,我不能真正做到以客观的态度来对待这一切。不管怎么说这只是我的个人解释。它的成功有历史巧合因素。这本书如果早15年或晚15年出版,它的地位也许完全不同。当然,你们知道,这本书也遭到了严厉的批评,其中有一部分是很中肯的。无论如何人们还在继续阅读这本书。由我来断言它是否已经逃过了批判是不适合的。
面对批评
哈佛哲学评论:您是如何面对批评的?
罗尔斯:人必须学会接受批评。很多时候批评是没有根据的,是建立在误解之上的,对此类批评,我尽量忽略;但有些批评是很好的,虽说并不至于让我满心欢喜,但我确实欣赏,并且努力将这些批评纳入我今后的写作之中。给你们举个例子。哈特于1973年对我关于基本自由的观点进行了根本性的批判[90],他完全是正确的。我一直在苦恼该如何回应他,八年后,我终于知道应该怎样做出答复。我把答复写了出来,并于1982年发表。[这场交流]对我有巨大的价值。当然,它也带来了一些痛苦,但我现在能够用更强有力的形式表达我的观点了。
哈佛哲学评论:在哈佛大学哲学系内部就有学者对您提出了一些非常著名的批评,这对您产生了什么影响?是否会带来紧张氛围?或者说,您对此是否同样持欣赏态度?
罗尔斯:事情确实具有两面性。我会感到一定程度的紧张。比如,诺齐克曾提出过一些有趣的重要反对意见[91],这些意见当中,有些是出于误解,有些则很好。虽然我没有专门写一篇文章来答复他,但在1978年的一篇文章中[92],我已经在几个方面答复了他(尽管没有指名道姓)。现在,我看得更清楚了。在《正义新论》中有一部分,即关于把自然禀赋视为公有财产的那一节[93],就是为了回应他的某些反对意见的。因此,即使你认为一种反对意见并不完全正确,但它可能提出了一个实际问题,能够改善你对问题的理解。
哈佛哲学评论:当您和像诺齐克这样的人有批评性的意见要交换时,你们只是在重要哲学期刊上笔战,还是会坐在办公室里当面辩论?
罗尔斯: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在同事之间,我们会先坐下来讨论。我跟哈特之间有信件来往,毕竟他住在英国;有时他也过来看我,我们就会一起讨论。情况不同则方式也不同。我始终把哲学视为一门对话的学科。讨论是学习的最佳方式,而写作应该在讨论与批评之后进行,有时讨论和批评好像没完没了,一直到付印成书才算终结。
哈佛哲学评论:出名的感觉如何?
罗尔斯:我尽量不去多想,但也许做不到。出名表现在人们对待我的方式上,比如当一个人被介绍给我认识的时候,或者当一个人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考虑这个问题不会有什么好处,因为这会给工作带来消极影响。因此,我在日常生活中尽量不去想这件事。
哈佛哲学评论:所以您觉得批评带来的最大好处是可以厘清自己的思想,对吗?
罗尔斯:是的,我喜欢这样想。我确实觉得[批评]有助于厘清我的思想。如果我说,我不在乎人们如何看待[我的观点],那就是不诚实。我当然在乎人们的反应,而且我还在乎人们接受[我观点]的程度。我在写作的时候心想,我要发表《正义论》,只有几个朋友会去读它。写作这本书用了很长时间,所以在出版后,我就想从中解脱,去做其他事。写书时也有这样的时刻,我对自己说:“这本书写得真好。”我以此来鼓舞斗志,坚持写下去。[这本书]如果被认为是一部值得敬重的著作,就足以使我满意了;如果失败了,会给我带来极大痛苦,所以[被认可]还是很重要的。任何关注都会伴随批评,虽然批评暂时会让我感到痛苦,但它对我很重要。
围绕《正义论》:发表著述、教学以及学科历史
哈佛哲学评论:第一版刚问世的时候,您就希望将工作转移到新的主题了,是吧?
罗尔斯:是的,我当时已经计划要做其他事,主要与该书的第三部分有关,这部分也是我最喜欢的,即论述道德心理学的部分。要是去做的话,这个主题并不是全新的,却是一个相关的主题。[最终]我没有去做,将来也不会了。鉴于当时的形势,我认为最好花时间争取以更令人信服的方式论述作为公平的正义,努力对人们做出回应,消除反对意见。我不能肯定这是最值得去做的事情,但这就是我已经做的事情。我确实很偏执。我想使事情做得正确而成功。但我在哲学领域做不到这一点,我也没有绝对的自信。实际的困难总是摆在那里。
哈佛哲学评论:在发表著述和教学方面,您近期有什么规划?
罗尔斯:我已经70岁了,年龄是必须要考虑的一个因素。我希望不久能完成《正义新论》。它现在已经达到了应有的篇幅,不到200页。我不想把它搞得更长了,书里也不会有惊喜。你们已经看到的就是[在最终版本中]会出现的。同时,我还在整理一些演讲录,这些演讲是1980年我在哥伦比亚大学做的。除了这三篇之外,我还会从近期文章中选三篇补充进去,最终使它们也得以发表。[94]这两本书的篇幅差不多。在这之后,我就没有计划了。写作总会在某个时间停下,对我来说,这个时间也许已经到了。
哈佛哲学评论:您明年还在哈佛教学吗?
罗尔斯:是的,明年会教一门课。只要健康状况允许,我就还会教课。但我还没想好教哪一门,很可能会是课程171。[95]
哈佛哲学评论:《正义新论》在课堂中的使用是否促进了这本书的成熟?
罗尔斯:是的,毫无疑问。一开始,它是课堂讲义,我使用过它很多次,而每次使用,它都有所扩充。实际上,我写作[《正义论》]这本书时也是以同样的方式进行的,从1963年起,它有若干个版本。我不知道除了在哈佛以外,我还能在什么地方这么做。学生们从来没有抱怨过,我对此非常感激。
哈佛哲学评论:除了您自己之外,您是怎样选择政治哲学领域的作者,让[课程171的]学生们阅读他们的著作的?
罗尔斯:去年我们研究了四位作者。我力图让学生们了解长期存在于我们政治文化中的民主思想传统。要做到这一点,就要阅读一些政治哲学史的经典著作。我们要研究当代的重新阐释是怎样以一种严肃的方式来使用这些文献的。观念在某些方面会被修改,但始终存在着。这是研究政治哲学的一种方式。在阅读这些传统文献的过程中,如果你们足够认真,你们就会明白一种思想传统是怎样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演变的。当然,你们也可以认真阅读当代作者,从某种程度上而言,这样也许更好;不过我并不经常选择当代作者,明年可能会。我不知道学生们是否喜欢我经常使用的这种历史研究方法,但这是研究政治哲学的一种方式。我去年选择的四位作者(洛克、卢梭、穆勒和马克思),他们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但也许换成另外四位,也会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我之所以选择马克思,是因为他现在往往不被认真对待,但了解他的思想大有裨益。他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是民主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我尽可能全面地介绍他。我不知道最终能否做到,但这确实是我努力去做的。这些作者,我全都努力认真对待。他们非常值得研究。
理论与政治实践
哈佛哲学评论:您从未想过进入政界吗?
罗尔斯:没有,我对此从来不感兴趣。我是对政治学感兴趣,但对从政不感兴趣。我想我极不擅长此道。
哈佛哲学评论:您似乎过于诚实了。
罗尔斯: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毕竟我可以学着不诚实。人有不同的禀赋,从政不太适合我的秉性。
哈佛哲学评论:在关注当前事件时,一般而言,您是否都以《正义论》的框架来思考它们?
罗尔斯:不是的。跟其他任何人一样,我会以一定的方式来对待当前事件和现有问题。可以肯定,我的观点必然以某种方式影响着我对这些事件和问题的看法,但我不会在心底自问,作为公平的正义会说什么。这样做是有局限的。我认为,一种关于正义的政治概念并不能指导我该如何思考。将它视为解答问题的工具,可以在任何时候解答任何问题,这种想法是极端错误的。这是我不愿意回答与具体政治话题相关问题的一个原因。这样做会造成一个误解,即我们可以用某种理论的方法来解决此事,但通常情况下事实绝非如此。在我看来,公平即正义是为了要解答某些特定而又非常基本的问题。它的范围是有限的。在任何情况下,合理的视野是重要的,但仅依靠它自身是不够的。判断、在熟悉情况时产生的观点、专注力等等,这些都是必需的。通常情况下,如果一个问题引起了我的兴趣,我会综合衡量各方面因素,然后得出一个观点。这也许是要做的最好的事,然后再考虑这个观点是否合理,其他人会怎么想。除了个别情况下,我一般不在意自己的观点是否与《正义论》保持一致。另外,在任何时候都想应用自己的原则是错误的。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拘泥于这些原则,否则,就有成为空想家的风险。如果有人对任何事物的观点都是从自己的所谓原则中形成的,那么这个人是不可信的。
哈佛哲学评论:有人在宿舍窗口悬挂南方邦联旗帜,在校园内产生了很大争议[96],您对此事的反应是什么?
罗尔斯:我觉得对此事我没有什么有用的观点。我不了解实际情况。但[如果情况确实如此],这对黑人学生是一种侮辱。引发内战的南方各州脱离联邦的行为是完全不合理的,因为该行为的目的在于保存奴隶制。在某些情形下脱离可以被接受,但必须出于合理的原因。保存奴隶制显然不属于一种合理的原因。我们在整个事件中必须认清这一主要事实。另外,我们也必须考虑,对于本科生而言,什么样的符号是适合展示的。我建议南方的学生寻找另外一种南方文化的象征符号。因为无论他们自己如何解释,南方邦联旗帜的意义已经被我们的历史,被脱离行动本身定性为一种保存奴隶制的形式;19世纪就已经如此了,脱离世界上最悠久的民主制度这一行动发生的当时就已经如此了。现在这个旗帜的意义不可能改变了。
哈佛哲学评论:假如您是大学的管理者,您是否也会持有博克校长[97]的立场(“我不赞成这种做法,但我不会强迫任何人把旗子拿下来”),或者您是否觉得应该强令制止学生的无礼行为?
罗尔斯:我还没有从校长的立场来考虑这个问题。思想的自由讨论与对其他学生的无礼行动应该有所区分,思想的自由讨论对于一所大学而言是极其重要的,而对其他学生的无礼行为则应该受到某种形式的惩罚。但如果假定悬挂旗帜是一种言语或言论行为,你就必须决定在何种情况下某种形式的行为是合法言论,你也必须确定合法的界限在哪里。而做到这一点是很困难的。我觉得我也许会尽力劝说南方的学生寻找其他的象征符号。学生群体本身就被视为一个小型的民主社会,出于历史或其他原因,有些形式的言论被学生内部某些群体视为具有冒犯或贬低或敌意的性质,因此为了礼节和互相尊重,这样的言论是不合适的。但经过全面考虑,我也许会采取跟博克校长一样的做法。本科生应该对正派和文明的行为准则有默认的共识,大家都希望这一点能得到学生们自己的肯定,而没有行政手段的强制干涉。也都希望对于何为不冒犯其他人合理感情之事,学生们能够有共识。
为什么要从事政治哲学?
哈佛哲学评论:如果在1991年,面对一名喜欢哲学的大学生,您有什么话要说?您会让他投身于哲学事业吗?
罗尔斯:我很少或者说几乎从未鼓励别人投身于哲学。我会强调从事这份事业不利的一面。如果你们有极为强烈的愿望从事哲学,那是另外一回事,否则,你们也许不应该进入这个领域,因为[这门学科]有其艰难困苦之处。大多数哲学研究做得好的人干别的事情会更好,至少按照社会的标准是如此。哲学真正的嘉奖具有个人性和私密性,这是你们应该了解的。我觉得哲学是一门非常特殊的学科,尤其是在我们这个对严肃哲学关注很少的社会,即使做得好也是如此。但我不是在抱怨,也许这还是件好事。
哈佛哲学评论:为什么要从事哲学?
罗尔斯:在每一种文明中,都应该有人思考这类问题。这并不是说这种研究本身就是好的,而是因为一个社会如果没有人严肃思考形而上学和认识论问题、道德和政治哲学问题,这个社会就是有缺陷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文明就是能够思考这类问题,能够对这类问题予以解答。这类问题关乎你怎样认识自己在世界上所处的位置。哲学的一部分作用在于,如果我们哲学研究得好,就能够对这些问题给出合理的答案,而善于思考的人通常都会产生这些问题,这些答案也会成为文化的组成部分。艺术和音乐同样如此,如果你是一个优秀的作曲家,或者一个优秀的画家,你就对人们了解世界做出了贡献。别再追问我究竟是如何做到的。
具体说到政治哲学,它有各种不同的形式。社会通常有非常深刻的问题需要认真思考。在民主社会,自由和平等之间不断产生冲突。此外,还有一些问题没有解决,比如什么是宽容与基本多元主义最恰当的基础,而我们的社会正以宽容与多元主义为特征。对这些问题展开思考是极为重要的;同样重要的还有,对一个人所处的社会拥有一个整体的观念。我相信所有人,至少是许多人都需要有这样的观念,这对维护现有的民主制度是有用的。而政治哲学可以满足这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