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应用文的格式
应用文的格式是指文书的外观样式,即文书的用纸、印装规格和需要标志的各要素所构成的外部形态。文书格式由文书的内容决定,又服务于文书的内容。不同类别的应用文有各自相对稳定的、约定俗成的格式,不能随意改变。文书格式的规范统一,有利于文书的制作、传递和处理,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发挥文书的功能和作用。
一、应用文的用纸和印装规格
为保证文书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文书在用纸和装订上往往有一定的要求。
(1)用纸规格。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尺寸为210mm×297mm。布告、通告等以张贴形式发布的文书,其用纸幅面尺寸大小可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
(2)文书文字的颜色。文书中文字的颜色一般为黑色。
(3)印制装订要求。要做到文书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左侧装订,不掉页。
二、应用文的格式要素及其标志规则
应用文种类繁多,格式要素也各有不同。应用文常见的格式要素主要有以下几项:
1.标题
应用文的标题是对文书内容和作用的高度概括。应用文常采用公文式标题。完整的公文式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3部分构成。一般在事由之前加上表示范围的介词“关于”,在文种前加上助词“的”。如“××学院关于春节放假的通知”。公文式标题的3个部分,有时可以省略除文种以外的一个或两个部分,如“广东建设用地起坟通告”“公告”“备忘录”等。
标题应居中排列,字号应大于正文,字体也应与正文有所区别。标题设置应醒目、美观。
2.称谓
如果有明确的受文对象,应写上称谓。称谓又叫“抬头”“上款”,在党政公文中叫“主送机关”,是对文件受理者的称呼。称谓写在标题之下、正文之前,要顶格书写,末尾加全角冒号。
普发性的文书,受理对象较多,一般可使用泛称,如“各单位”“各部门”“各位员工”。
一些没有特定主送对象的公布性文书,如公告、通告等,可不写称谓。
3.正文
正文是文书的核心部分,用来表述文书的具体内容。应在称谓下一行书写,每段段首空两格。除个别极简短的文书外,正文内容一般由开头(交代缘由或依据)、主体(交代事项)、结尾3个部分构成。正文应表述清楚明白,语言规范、简洁、得体。
正文中的结构层次一般不超过4层,序数依次用“一、”“(一)”“1.”“(1)”标注。
4.署名和日期
文书中发文机关署名(或加上日期)俗称“落款”。发文机关署名用来表明发文者的身份,是应用文不可缺少的项目。署名位置在正文右下方,写上发文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日期是文书的发布时间,一般写在署名下一行。日期与署名的排列应美观协调。日期应标全年、月、日,年份应标全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