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国家教育部针对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明确提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应有别于学科教育,应具有更加鲜明的职业性、实践性和岗位针对性,应更加注重知识的有效传播。”为了适应我国高等法律职业技术教育的改革与建设,我们有必要对高等法律职业技术教育的理念、手段、方式和课程进行全面深入的改革。作为这一改革进程中的一个重要步骤,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组织全校各学科、专业的骨干教师,会同院外行业专家参与、编写了一套法律高职教学专用教材,《知识产权法原理与实务》即为该系列教材之一。

我国高等院校传统法学教材以学科知识体系为框架,在内容编排上“重理论、轻实践”。在研究型法律人才培养领域使用这样的教材无可厚非,但是高等法律职业教育以服务型和技能型法律人才为目标,传统教材已经无法满足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需求。因此,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在主持自编高职专用系列教材时,结合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特点与要求,明确提出“理论以‘必需、够用’为尺度,强化实践性教学”的编写思路,按照“以任务驱动和工作流程为导向”等创新型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理念,打破传统教材格式化的学科知识体系,以典型工作任务和工作流程重新整合教材内容,设计出相应的教学单元或模块。以本教材为例,我们按照知识产权法学习所需要完成的典型工作任务依次设计出“认识知识产权——细分知识产权——取得知识产权——行使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五个教学章节,将知识产权法的学科知识有选择地融入这些章节中。适当削减理论内容,增加案例和实训内容在教材中所占的比例。在强化基础理论教育、突出职业技能训练的前提下,重组知识结构、更新教学内容,突显高等法律职业技术教育的办学特色。我们认为,教材改革是教学改革的重要基础,是课程建设的主要内容,有了适合高等法律职业技术教育的配套教材,再配合相应的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高等法律职业技术教育培养技能型人才的目标必将实现。

本书由王鹏、但小红统稿,审定。各章节参加撰稿人具体分工如下:

王鹏:单元一项目一,单元五项目一和实训一、三、四;

但小红:单元二项目四和实训二;

林文:单元一项目二、单元五项目二;

欧滔:单元二项目一、二、三;

朱文博:单元三项目一、二,单元五项目三以及实训五;

王桂玲:单元四项目一、二、三。

最后,特别感谢广东珠江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文先生。作为实务领域的专家,他有着丰富的知识产权案件办案的实践经验,能在百忙中抽出时间亲自参与撰稿,实是本书之幸!

《知识产权法原理与实务》编写组

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