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春天的盗贼

——我为狱中吟。

希望读者别抱太大期待,这故事也许没那么有趣。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关于小偷的故事,但内容并非著名大盗的生涯,而只是我一人的贫乏的经验之谈。当然,不是说我做过贼。我五年前生病时,曾厚颜给各地的朋友寄信借钱,累计达二百余元,直到五年后的现在,我仍无力偿还。借钱不还,无异于欺诈,朋友却非但不去状告我,路上遇见了,反而还来慰问我:“嘿,身体可还好吗?”必须还钱!我从不曾忘记。请再等等,我一定会恢复明朗的。我素来不善自辩,尤其是在这样的作品上为自己的私生活找借口,显然是歪门邪道。在我看来,艺术作品就该有别于他物,必须慎重对待。我或许正在成为那种故事至上主义者。与私生活有关的过失,只能在私生活上实际表现出来。等着瞧吧,我很快就能问心无愧地同诸君谈笑风生。那是一个毫不作伪、明显败兴的死心眼的约定,但我现在所以如此粗暴地自白,只因我想声明:我固然犯了借钱未还之罪,但从没做过贼。我,没做过贼。听上去似乎执拗得可笑,但我这么说也不无原因。说到底,我是被误解了。很荒谬。我承受着五六个不堪启齿的可怕的形容词,这是我的错。最先想出那些形容词,将其作为我的王冠并扬扬得意的不是别人,正是我自己。不知是谁教我的说法,但我以前确实一直相信,在艺术的世界里,越是恶德之辈就越威风。上高中时,倘有人脸颊上带着打架留下的伤疤,蓬头垢面,身穿破旧西装,酩酊大醉,放声朗吟,在大道上阔步横行,那人便是英雄,是The Almighty[1],甚至是成功者。我曾以为,艺术的世界同样如此。真丢脸。

我的恶德,全是赝品。我必须承认,那只是惺惺作态。其实,我这人小心翼翼,天真软弱,多少有点头脑迟钝,甚至不喝酒就不敢正视别人,可以说,我是个胆怯的、低下的孩子。我这人读大仲马的大罗曼史时为之狂热,勃然变色冲出书斋,大声疾呼“交友当选达达尼昂[2]”跳进酒馆,真让人受不了。糟透了,完全是仅以身免。

重蹈覆辙的人是笨蛋,倨傲而无自知之明。这回我也小心了,披甲戴盔武装自己。穿了两三件铠甲,过犹不及,动弹不得,半步也没出房间。来探望的某客人一不留神脱口说出“废人”二字,我听了果然还是不悦。

现在,我赤身裸体,趿着凉鞋,手持一面相当结实的盾牌。我现在对舆论很警惕。“我何尝对民众犯过什么罪呢,现在人们却说我已完全不是民众之友。在舆论中,一个人居然这么容易被误解,真叫人吃惊,实在叫人吃惊。”——便是歌德那样的人,不也会向埃克曼[3]大倒苦水吗?此外,我从小就对作家哥尔德斯密斯[4]喜欢得不得了,这位作家一生只尊敬一个人,便是维克菲尔德牧师,即其本人所著小说中的登场人物之一。他只尊敬那家伙,无比尊敬。那家伙实在是个了不起的牧师,我也暗自敬慕。这位了不起的牧师,某日去马市售卖自己心爱的老马,让马走起各种步子给商人们看,商人们却纷纷出言贬损,将其爱马批评得一无是处。“我自己也终于开始对这匹可怜的动物感到由衷的蔑视,一旦有买主靠近,我就觉得难为情。”他坦言,“我并非完全信了大家的话,但证人的数量之多,使我不得不认为,在如此有力的证据下,足以推断他们所说是正确的。圣格里高利[5]对于善行似乎也陈述了同样的意见不是吗?”他十分沮丧,叹息不已。品德崇高如维克菲尔德牧师者尚且如此,何况我这种无德无才的贫书生,是绝对做不到无视舆论的。非但不能无视,还一直在为舆论而活。可怜啊,我的歌,以虚荣开始,以喝彩结束,成了年少浮躁的急于求成。一时冲动咒骂自己过去的过失,成何体统。不觉得讨厌吗?那装模作样如临终悔悟般的神情,和救世军还是什么的很像哟。还有,挨了训斥的歌舞伎舞蹈演员,不停搔着头说:“原来如此,越想越发觉,咱们想得太浅了,嘿嘿。”于是什么都不去想,只顾讨好主人。不像吗?不像吗?担心。

不像。一点也不像,完全不一样。我实际尝试过走进自己的死胡同,迷失其中,呻吟不绝,然后蹒跚而返。更重要的是,我的所谓死胡同,不过是生活上的,绝非作品上的。关于这五六年来持续发表的数十篇小说,我至今无愧。我时常重读那些小说,有时自认为写得很好,但必须除去其中的两三篇病中手记。只是“除去”,绝非——第二次使用“绝非”一词——“除外”。现在重读那些作品,会发现许多意义不明之处散落其中,仅此一点,就让我不得不大感羞惭。这在我来看确是不光彩的作品。

但是,倘因为我一如既往地支持那数十篇小说,便以为我很幼稚,那就大错特错了。我最近经过再次深思后认为,我对作品的鉴定眼光绝非——第三次使用“绝非”一词——浪得虚名。我虽一无是处,但至少喜欢文学,堪称胜过一日三餐,在我未必只是比喻。事实上,若遇见好作品,即使一日三餐只吃一顿,我也会读得出神,并不感到痛苦。我就是这么傻。当我认清自己后,我再次意识到要重视舆论。以前,舆论是我的生活的全部,所以它令我提心吊胆,哪怕我故意装作漠不关心,出于对舆论的反抗,我反而变得狂暴起来,别人说该右行,我偏要向左走,以此努力夸示自己的高明。但现在,无论对上谁,都是一对一。这既是我的自信,也是我的谦逊。对上任何人,我都不能输。诸如让出胜利之类的想法,是何等傲慢且卑劣的精神啊。没有什么让或不让。所谓胜利,即是相当的努力。一个人倘果真空虚了自身,不得不为某个亲戚——比如一个无聊之人——背负起生活上的责任,有这样的宿业在身,则此人是不会有丁点余裕的。针对舆论,歌德给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我最近把歌德当作自己仰慕的老师,一心向他学习。歌德活了很久,仅凭这一点,我就觉得他比克莱斯特[6]、透谷[7]更可靠,有很多地方值得学习。一个对自身才能和学识都绝望了的穷作家,现在似乎已经放弃一切,正暗自琢磨健康之法,希望至少可以靠长寿来弥补。“但无论如何,”歌德对埃克曼叹了口气,宣布结论,“说到底,限制、孤立自己,才是最好的办法。”

歌德的这一结论,在我,在我这样的见异思迁的作家,诚可谓一针见血。我带着数量极多、各种各样的猎犬——也许是世上所有种属的猎犬——意气风发地外出狩猎,然而刚走出家门几步,转眼间,那数百条猎犬便各自四散,身穿猎装扮相华丽的年轻主人,顿时不知所措,当即摔了一大跤。这是自然的。从那以后,我努力将这些高价购来的猎犬一一撒手,任其离去。连那些跟我不亲但十分优秀的良种猎犬,我都含泪撒手了。是谁撒的手?当然是我。不过,有两三条猎犬是舆论迫使我撒手的。

在小说中让一个称为“我”的人物登场时,须有相当慎重的思想准备。在这个国家,人们觉得虚构作品的这种倾向更强烈,其实无论哪国人,从很早以前就有一种恶癖,他们深信那是作者的丑闻,并假装优雅,行非难、悯笑之举。这确实是恶癖。我现在想起来了,连普希金那样自由奔放的诗人,在讲述《叶甫盖尼·奥涅金》的故事时,主人公也不是“我”。“我”是另一个完全无趣的人,奥涅金不是“我”。那种事,都不厌其烦地拒绝了。还有,连毕生追求永恒之爱的陀思妥耶夫斯基,为其作品的主人公起名,也都是拉斯柯尔尼科夫、德米特里之类的名字,绝不会出现“我”。纵使偶尔出现,也会被叙述成一个性格凡庸、温和、善良得令人恨铁不成钢的旁观者,完全被排除在故事之外。譬如道尔[8]笔下那位著名侦探的名字,倘若为了更迫近真实感,不使用夏洛克·福尔摩斯,而换成“我”,他未必还能那般安享晚年。

便是私小说,作者大抵也是把自己写成“好孩子”。有哪一部自传体小说的主人公不是“好孩子”吗?我记得,连芥川龙之介也在其生涯的某个时刻写过这样的述怀。事实上,我正是被这样的疑问所困扰,才试着想把“我”这个主人公描绘成一个本性最为恶劣的魔鬼。我认为,相较于生硬地成为“好孩子”,引起人们的同情,这样做反而更纯洁。然而行不通,现世似乎自有其限度。便是梅里美[9]、果戈理[10]那样的人,生前也不敢这么做,只有后人才会评论说,那小说中的魔鬼是果戈理本人,或是梅里美本人的残忍性,而既然已成古典,便怎样都无所谓了。不过,无论梅里美还是果戈理,——现在我又颇突兀地想到,便是夏多布里昂[11]、帕斯卡[12]那样的大人物,也不知曾多么顾忌当时的舆论,坚持进行着何等不为人知的恶战苦斗。注意到这一点,我心酸得甚至想哭。

细细想来,纠正舆论可不是一般的任务。我没有可利用的地位、权力、金钱,什么都没有,只凭一支笔,像这样边思考边一个字、一个字地写,然后订正,所以是指望不上的。实际上,烧毁只要一瞬,建设却需百年。我的确没用。我本打算成为一个活生生的古典人,本以为自己能做到,蠢得可怜。从今以后,对舆论也要充分注意了,该听的就接受,错误的就改正。

这不还是私生活上的内容吗?方才你分明说过,在故事里附加私生活上的辩解是歪门邪道,不矛盾吗?不矛盾。既然马上就要进入小说的世界,读者便该注意了。

正如方才所说,恢复不是件容易的事。至于原因,我既然讲小偷的故事,这种程度的婉曲托词就很有必要。与其说是在作品中,不如说是在关于现实生活以及我的性格、体质的恶评中,我败北了,所以现在即使讲一个虚构的故事,这种程度的谨慎也是必要的。能把虚构作品当虚构作品去爱的人,是幸运的,只不过,并非世上所有人都那么机灵。

其实,为了讲这个故事,我原打算像煞有介事地坦白我因缺钱而当小偷时的经验之谈。那大概的确是一篇写实的、有趣的故事吧。我的虚构太过谨慎细致,总有许多人怀疑“或许是真的?”,甚至我自己也感到不安,因此,我至今仍在辜负亲人的信任。我等纵然蒙冤站上法庭,也有可能在检察官的勒令下,坦白数十倍于此罪的、应被处以极刑的罪状。本是无形的犯罪,但当时我的陈述过于细致入微,太过逼真,检察官也许会由此认定罪状明白、证据充分,让我吃一大亏。这大概是我二十多年来一直无所事事只顾埋头苦读无用的故事书的结果吧。我必须在一定程度上拯救自己那所谓沁入骨髓的浪漫主义。我必须了解一切事物的限度,多少有必要化身庸人。毕竟,痛苦的是,我现下所处的态势,迫使我必须活到六七十岁,成为人们口中的“耆宿”。我曾和许多人立下这样的约定。别嘲笑我。当前,甚至有几人是我有义务必须照顾的。极少数品位高尚的读者,一定会暗暗惋惜我的骨头变硬了:“那太谢谢了。你总是那么善良。请保重,请永远健康地生活下去。”但我不能什么都不做,就这样对你撒娇。我若继续沉默,明天连自己都没法糊口了。唉,我现在要是个小富翁该多好!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我不得不放弃了那个我本人潜入湖畔某古堡的令人战栗的恶德故事。在那古堡里,有一位很像奥菲利娅的美丽而孤独的千金小姐,但我现在什么也不说。一旦来了兴致,照例得意忘形,细致入微地讲述起我当小偷的经验之谈,人们就该暗地里窃窃私语,说“反正是那家伙做过的事,他也许真当过小偷”,届时我不知又会背上何等意想不到的污名。因此,像这样的故事,只能等我的地位变得更高贵些,等到针对我的人格的舆论不那么恶劣了,至少可以让我如实传达现在的真实生活,届时我才会大胆地用“我”做主人公,为大家呈现所有恶德的典范。现在不行。尽管很难过,但是不行。

下一篇故事,也是虚构的。我昨晚遭贼了。然后,那是骗人的。统统都是谎言。不得不如此托词的我,实在愚蠢。独自窃笑。

昨晚,我吓坏了,可不是因为闹着玩的小事,实在吃了一惊。我生平头一次遭贼了。而且荒唐的是,我甚至试着和那小偷一问一答。夸张点说,我俩面对面,深入地交谈了一整夜。并不是说,我生来就跟小偷这一种属的人很熟,不是开玩笑,真的生平头一次见到小偷。上初四那年,我从头至尾清清楚楚地目睹过一场火灾,但小偷还是头一次见。那场火灾也很不可思议。邻居家业已燃起大火,我却不知怎的,始终心不在焉,于二楼窗畔托着腮帮子,茫然坐视。那是秋末的一个早晨,大火清晰可见,仿佛触手可及,实际上,当时邻居家烧着的屋檐,与我托腮帮子的窗沿之间,相距不足四米远,火甚至很快蔓延到了邻居家檐前的柿子树,枯叶齐燃,发出格外清爽的唰唰声,然后皱巴巴地萎缩成黢黑的一团,其中一根枝条,离我所在的二楼窗户极近,当真只要伸伸手就能折下来。就在真正的咫尺之间,我目睹了那场火灾。火焰燃烧的顺序很有趣,初时,青白色的火焰像老鼠一样沿着檐端哧溜哧溜地奔行,三角形的小火苗呈锯齿状排成一列闪耀着,好像点亮了煤气灯,然后突然消失不见。大约是檐端的木材受热先点燃了,青白色的火焰沿着檐端迅速伸展开来,跟着又骤然收缩,火焰的队列变短,然后再度迅速伸长。出去,回来,如此反复五六次后,房檐轰的一声,齐齐燃烧起来。这回是真的烧起来了。黑烟滚滚,木材噼啪爆响,真正的凶焰飞速现身,呈现出凝血般的颜色——茶褐色,犹如带刺的毒物,用红莲形容也不够准确,感觉比之更凝固、更浓重,总之凶相毕露,盘成一团,而且精悍,啊,和蝮蛇一模一样,连我的眉毛都感觉到了刺痛般的热度。火灾有种异样的气味,是烤鲱鱼的那种腥臭味。虽然说到底只是物质的燃烧,但火灾似乎是非科学的。诸如椅子、柱子的燃烧,平时很难想象。把挥发油淋在隔扇上,用火柴点燃,一定烧得很旺,但我充其量也只能想象到那种程度。那么粗的顶梁柱熊熊燃烧,感觉实在不可思议。火灾是精神上的,我甚至想到宗教。因宿业而燃烧,因神意而归于乌有,非人意可左右之事所能相比。而失盗——比起火灾来,尽管同为灾祸,但失盗不是宗教的,非但不是宗教的,更彻头彻尾是人为的。不过,失盗也有其不可思议之处。难道你不觉得,人为达到极致,便仿佛有神意降临吗?譬如埃菲尔铁塔,昼夜之间其高度会发生近七尺的异变,这种情况即属此类。诚然,铁会热胀冷缩,即便如此,近七尺的伸缩也太夸张、太不可思议,使我不禁想到神意。便是我这次遭遇的失盗,也确实有种种不可思议之处。

首先,我梦见了那双不像话的泥鞋[13]。那是一双令人相当不快的大泥鞋,现在回想起来,无疑是梦的启示。我想警示诸位,一旦梦见泥鞋,就该做好思想准备,一周内必定遭贼。你们必须相信我。实际上,我梦见那双大泥鞋,但没人警示我,因此,尽管我很在意,却解不开那个梦的真意,在犹豫茫然中,终于遭了贼。还有,当莫名其妙的蠢话无缘无故地脱口而出时,一定要注意,近期必然遭贼。我的情况是,“来的是煤气动力兵”这一句莫名其妙、匪夷所思、愚蠢可笑的话,完全出乎意料地脱口而出。那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我总是不分场合,频频轻率地胡言乱语。“来的是煤气动力兵”这句话一点也不有趣,我自己也想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当时我很不安,现在想来,属实心惊肉跳,大概便是不祥之兆吧。不料这却是小偷来访的前兆。我一直羞愧地以为,这大约是我自身教养过多的缘故。想起来了。我记得,在契诃夫的戏剧中,好像也有一个不大机灵的老好人,多少有些得意地说出“转眼间,熊已将女人扑倒了。哎呀,这是咋回事呢。今天一早,这句话突然脱口而出,没法子。转眼间,熊已将女人扑倒了……吗?”等无聊透顶、愚不可及的话,一边满足于自身的过多的教养,一边不停地胡言乱语,在沙龙里走来走去,令其他客人瞠目结舌。换作现在,我会立刻从观众席上起身高呼,警示那剧中的老好人:小心!你一周内就会遭贼。

不幸的是,没有一个慈善家能这样亲切地警告我。可怜的我并未意识到这是神意之前兆的体现,尚多少有点得意,不断重复着愚蠢的话,以为这大概是普鲁塔克[14]的《英雄传》中的语句,觉得自己的文学修养太过深厚,有点难以整理,羞愧得恨不能找个地洞钻进去,以此来安抚那涌上心头的不安。

现在想来,还有许多别的不可思议的前兆。我遭遇了相当猛烈的呃逆发作,捏着鼻子,转了三圈,然后用一只手对杯中的水拜了两拜,再一口气喝下,执拗地再三尝试这样的咒术,然而没用。耳朵眼一直痒,这也很诡异,痒得让我怀疑发生了什么异变。此外还有很多,譬如突然想喝酒,想在院子里种西红柿,想写信问候家乡的母亲。这些离奇的冲动,全是小偷来访的前兆。这么想应当没错,读者也该注意,亲历者的话是一定要相信的。

终于,四月十七日,即昨天,这一天是凶日,从早上起,我就一直被呃逆困扰。据说,呃逆持续二十四个钟头,人就会死,但鲜少有人能持续那么久。所以,人是很难因呃逆而死的。我从早上八点到黄昏时分,持续呃逆了约十个钟头。好险啊,差点就死了。到了傍晚,呃逆终于平息,我坐在书桌前,浑若无事。呃逆一旦平息,顿时便会神清气爽,将先前的痛苦彻底忘得一干二净,丝毫不会想起“啊,方才的呃逆太难受了”,心境如蓝天般澄澈,片云也无,心田平静似水,全然不记得自己这辈子曾遭遇呃逆发作。我坐在桌前,突然感到离奇的冲动,想给家乡的母亲写一封信,问问她十年来的境况。就在那时,窗外传来一阵幽微的咔咔声。那的确是偷偷打开雨伞的声音,毕竟日头一落山,就下起了冷雨。一定有人站在外面,我毫不犹豫地打开了窗户。大约正是黄昏时分,外头暗蒙蒙的,围墙上隐约可见一个白白的、圆圆的东西。仔细一看,竟是人脸。

“来的是煤气动力兵”这句无意义的蠢话已成了口头禅,此刻突然脱口而出。这句话仿佛是某种驱魔的咒语,围墙上那看不出眼鼻的勺子般的小脸,顿时消失不见,原地唯余洁白盛开的毛樱桃。

我感受到的与其说是恐惧,不如说是侮辱。我觉得对方是在耍我。换作原来的我,想必会先想起那个极不愉快的泥鞋梦,以及接连发生在我身上的诸多离奇的现象,况且,刚刚我确实亲眼看到了诡异而魔性的东西,已经不是还能犹豫的时候了,所以我不会懈怠,而会告诫妻子家中发生了异变,并留意锁门,警惕火灾。然而可悲的是,近来的我,连这点闲心也没有了。当我思考如何下笔才能坦率地表达自己的愤怒和绝望时,世人却冷笑着举起手,要在我额头上打下“不可救药的白痴”的烙印。不行!我有所察觉,挣扎着逃离了。好险啊,被打下烙印怎受得了。我现在的身体很重要。我热爱真实,想为它主张,甚至觉得自己似乎找到了有其价值的弱小而珍贵的东西。我现在最先想做的,是拥有自己的话语权。倘若不管我说什么,别人都当我是疯子不予理睬,则我宁愿保持沉默。激情的尽头是面无表情,成为那种微笑的能乐面具[15]吧。在这世上,要想拥有话语权,首先得营造一个朴实恭谨的普通老百姓的家,在日常生活的形式上做到无欲。这是一种不会被人戳脊梁骨的基于意志的机警性。凭借睿智,严守世间的天经地义的戒律,到了那时,你就等着瞧吧,不论是杀人小说,还是更恐怖的小说,又或是论文,我都会随心所欲地写个不停。痛快。鸥外[16]可真聪明,他对此佯作不知,我行我素。我想试试,哪怕只能做到他的一半也好。这不是回归凡俗,而是发自心底的复仇——对凡俗的碾压式复仇。正如那句谚语:盗取木乃伊,反成木乃伊。这是常有的事。“得了,得了”——虽然也能听到这种声音,但我并不是要冒险。只是因为举出了鸥外为例,事情听上去才有点夸张,具体说来,不过一句话:别太依赖世人。“但不管怎么说”——歌德不是心平气和地这样告诉我们吗——“限制、孤立自己,才是最好的办法。”看来不用担心会变成木乃伊。

一切皆缘于自身的软弱——尽管我是那么沉重、迟钝地给予自我肯定的——一切都源于软弱和我执,我亲手破坏了自己的家,拆得七零八落,结果连出门穿的衣服都没有。这样下去可不行。只穿一条兜裆布口吐金句,这像什么话。而且对我来说,连那些金句都靠不住。在理所当然的发现上,我比别人反应更慢,一个一个悉心珍惜,为之悲伤、欢喜、叹息。反应迟钝。近来,我又变得迟钝了许多。现在,先要一点点地重建生活,营造一个朴实恭谨的百姓人家,这是第一要务。太宰也很聪明啊,毕竟,不管他说什么,倘若无人理睬,便也无可奈何。我本不是那么能撒谎的。我想拥有权威。连自己死去五年、十年后的责任都承担,绞尽脑汁写成的文章,却无一不被人当作笑料嘲讽,说什么全是赝品,果然是天才,你甘心吗?要想堂堂正正地较量,光靠说是不行的,光写信是不行的。我现在知道这个败兴的世界的机制了。艺术界也是同样的生活竞争。停止思考吧!不能输。半斤八两。

一路致力于生活的所谓改善,如今的我甚至变得有点愚笨了。行动总采取破绽百出的形式,必然在某一方面犯糊涂。完美多以静止的形式被人发现,或以奔雷般的速度飞奔,不外乎这两种情况。沉默着的作家的美丽和恐怖也在于此,但我现在不能有那么多风情。一旦张皇失措,那残忍的烙印就会深深地打在额头上。一旦被打下烙印,就彻底完了。别说照顾几个有义务照顾的人了,连我自己都是个穷途潦倒的病人。事态紧迫,别无选择,我只能变成那肥胖、丑陋的大巴尔扎克。我真的很想趁着年轻去死,可是,唉,尽管我很想死,却身不由己。踉跄,跌跤,爬起来,如今我的状态很糟糕。当我处在那种愚直的、所谓冒进的状态时,神出于特别的心意,赐下种种警示,但可悲的是,我解不开警示的真意,直到小偷来袭的前一刻,我仍漫不经心,疏于防范,关于这一点,我相信宽大的读者会认为这是一种悲哀,绝不会因之求全责备。再说一遍,我绝不是糟蹋了我的家,我爱我家。继文学之后。然而不管怎样,为了重建家园,为了调整出门穿的衣服,我忙得一塌糊涂,费尽心思,过强的上进心使我忘了去守住势头。人类的能力有限,这是没办法的。的确遗漏了某方面。确实是破绽百出的形式。饶是见到那样一张古怪的、发白的人脸出没,我也只感到屈辱,没做更深入的探索。还有很多别的事情必须考虑,那种黄昏的人脸不值一提。“瞧不起人。”我嘟囔着,啪的一声关上窗户,然后吃力地写下无聊且幼稚的故事。这是我的天职。除了写故事,我没有别的本事。是不折不扣、彻头彻尾的没本事,连我自己都佩服自己。彼时唯羡仕官悬命之地,未曾想入佛篱祖室之门[17],但我对站在讲台上训斥学生的姿态怀有憧憬,对操控火车头的伙夫的样子心醉神迷,像煞有介事地查阅账簿的银行职员也令我感到清爽,医生的厚重的铁链将我压倒,我甚至曾一度偷偷爬上高岗,试着练习激情澎湃的忧国演讲,但现在,一切都放弃了。我这个人,不管让我做什么都做不成。这一点已经确认了。于是,我写了一篇连自己都觉得不怎么优秀的无聊故事。直到晚上九点多,我仍老老实实地坐在书桌前继续工作。厌倦了,腻烦了。我突然想喝酒,但想到家里的经济状况,还是忍住了。然后,我决定去睡觉。这些天,我厉行早睡早起,是出于一种悲壮的心态,希望多少能贴近普通市民的生活态度。早起并没有多么痛苦。我像老年人一样习惯了早醒,所以有时甚至会急切地渴盼黎明的到来,睡眠时间很短。也许我身体的某个部位已变成老人了。早晨,若躺在床上磨蹭不起,则脑海中只会浮现令人痛不欲生的事,络绎不绝,色彩鲜明,教人受不了。而且,这房间的东侧全是毛玻璃窗,随着日出,阳光充斥泛滥在八张榻榻米大的房间里,十分刺眼,怎么也睡不着。我也当是占了便宜,不是因为我穷,不,也有一部分原因,总之我故意不装窗帘,把这直射的晨曦,夸耀为我的豪华闹钟,在日光泛滥的同时一跃而起。早起即如这般,还算顺利,但早睡我就吃不消了。因为这里是乡下,一过八点钟,就阒寂无声了。有时,狗甚至会因为害怕月亮而遥遥狂吠。由于清晨无聊,早早便起床,以至晚上一过八点,自己就厌烦了——厌烦醒着,厌烦活动。我想睡觉,不愿思考。我想入眠,做个漫无边际的梦。做梦是我唯一的乐趣。早上早起,效率一点也没提高,但我还是不敢玩,大部分时间都坐在书桌前,一整天都在假装学习。即便只是模仿,把身体绑在桌子上,磨磨蹭蹭地工作,到了晚上,身体也会相当疲劳,有时甚至筋疲力尽。我对自己的身体没多少自信,所以我必须尽快睡觉,睡觉,但不是马上就能睡着。绝对睡不着。身体发烧,很不舒服,脸皮僵硬发烫。辗转,痛苦。我彻底认输,大声念诵“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有时甚至多达百遍以上。在这种情况下,有时我会忍不住爬起来,喝上两碗,不,是三碗凉酒。在这一点上,模范市民生活也变得有点古怪了。但是,请不要误会。在这种情况下,我的饮酒方式确实有点粗鲁,但也仅此而已,我绝不会醉得言行失当。喝酒,一言不发,然后立刻接着睡。即使醉得晕头转向,我也会躺在被窝里一动不动,慢慢便有了睡意。有位前辈担忧我的身体,忠告我不要喝太多酒,对此,我向他诉说了夜晚失眠的痛苦。当时,前辈厉声说道:

“你说什么?这种时候才正是思考小说情节的绝好机会。你不觉得可惜吗!”

我一句话也没说,铭感五内。之后,我努力了。我反复击退那不时抬头的失眠的悲鸣,一句佛号也不念了,咬紧牙关思考小说的情节,然后,一心期待着睡眠的到来。那过程相当痛苦。可以说,我是在和睡眠格斗,一争胜负。用细长的触角在虚空中探索,纵然只隐约寻到一缕轻烟般的睡意,又岂能放过,一把抓住,慌忙剖开自己的胸膛,将睡眠之烟强行塞进胸膛的伤口深处,然后再次摇动触角。没有睡意吗?没有更多、更深的睡意吗?我对熟睡的渴望,到了惨不忍睹的地步。啊,我是个求眠的乞丐。

昨晚,我也在做同样的事。嗯,她——不,是他,去横滨钓鱼了。横滨没什么地方可钓鱼。不,也许有,譬如虾虎鱼之类。有军舰,满船盛装。这必须加以利用。在这里多少添加一些时局的色彩,如此一来,别人或许就会说我健康了。以“喂”相唤,以“喂”作答。白阳伞。一枝樱。再见,故乡。轰鸣的涛声。折断钓竿。海鸥偷了鱼。谢谢,夫人。啊,口哨。——不知所云。简直是胡说八道。这就是小说的情节,是一到早上就忘得一干二净的成百上千种情节之一。我逐一思考情节——不,是图案。出现了又消失,出现了又消失,啊,快点犯困就好了。一闭眼,就有各种各样的花、浮游生物、细菌、闪电在眼皮后燃烧。可能是害了沙眼。阿七[18]说“你头发乱了”,吉三郎闷声说“我快十六了”,阿七说“我也快十六了”,吉三郎又说“我怕长老”,阿七说“我也怕长老”。西鹤[19]彼时有四十五岁吧,那似乎是最好的年纪。“旦角四十而知其女。”今早的报纸上,登载了这样一篇新派旦角的述怀。四十吗?再忍耐一下。——诸如此类,渐渐脱离了小说的情节,最后开始核算自己的债务,变得庸俗不堪。根本谈不上睡觉,毫无睡意。大概这么持续了两个钟头吧,被脚处响起老鼠啃咬木材的咯吱声,很吵。现在我已经放弃睡觉了,强行撑开一直紧闭着的双眼,由于心里腻烦,所以动作尤其用力,几乎是啪的一声睁开了眼。房间里是朦胧的绿色。黑了睡不着,亮了当然更睡不着,我便用一块绿色包袱皮遮住了电灯泡。据说绿色对睡眠有好处。这块包袱皮是在路上捡的。我拿着黑色八端绸[20]包袱皮去街上买牛肉,边走边想各种事,突然回过神来,发现包袱皮不见了。我以为是掉了,便立刻回头四处寻找,走着走着,旁边一位身材娇小的年轻老板娘笑着告诉我:“你是在找包袱皮吗?在那儿呢。”我一看,有一块绿色的平纹细布包袱皮掉落在蔬菜店门口。我觉得那块包袱皮和我的不一样,却又想着“也许就是这个吧,不,应该就是这个”,况且我也不好辜负那位老板娘的好意,便道了谢,捡起包袱皮,然后去牛肉店买完东西,回到家后,仍觉得不可思议,解开腰带一看,黑包袱皮啪嗒一声掉落在地。我一时不知所措。捡来的绿包袱皮是平纹细布的料子,上面有二三十个小洞,脏兮兮的。我也可以回到蔬菜店门口把它扔掉,可若是再被哪位大娘提醒“哎呀,你包袱皮掉了”,我将不得不立刻感谢她的好意,捡起这块满是破洞的包袱皮回家,这不是白忙活了吗?我决定暂时将这块包袱皮留在家里保管。即使是普通的健康市民,在这种情况下,也一定会采取和我同样的措施。我绝不是偷的。我把自己的包袱皮装在怀中,塞得太深以至忘在脑后,还以为丢了,于是四处寻找,却被一旁的大娘好心告知,我怀着感激之情捡起那块包袱皮,回家一查看发现不对,仅此而已。这有罪吗?不,我绝不认为这块绿包袱皮是自己的,便是想归还也没办法,只好就这样暂时保管了。我不知是何人所用,想想挺脏的。我虽用这块绿包袱皮来遮挡灯泡,但我无意借助灯泡的热量杀灭这块不干净的包袱皮上的霉菌,消毒后再长期作为我家的东西使用。没这回事。我全无那样的邪念,一直都想物归原主,所以我想堂堂正正地公之于众,让任何人都看得见,考虑到这一点,才用它来遮盖灯泡。就是这样,没错。况且,绿色对睡眠大有好处,所以正合我意。绿包袱皮遮盖下的灯光,在房间里柔和地洇开,我的书桌、火盆、墨水瓶、烟灰缸,都在静静地休息,我有意刁难,目光冷淡地望着它们,却莫名地感到乏味,刚趴在被子上打算抽支烟,又听到脚下响起老鼠啃咬木材的咯吱声。我下意识地瞥去一眼,却已经迟了。看呀——

手。挡雨门板的边缘被撕破一个小口子,从那里,一只白色的手,一只女人一般圆润白皙的手,嗖地伸了出来,啊,那手缓缓游动着,简直像在打招呼一样,要把挡雨门板内侧的木闩摘下来。小偷!是小偷,一定是小偷。不容置疑。我承认,我快要昏过去了,连呼吸都做不到,一瞬间保持着惊愕的姿势,就那么凝固了,定住了,连一根手指也动不了。双手的手指就那么像棕榈叶般大张着,我像个活木偶似的,仿佛长了一对又大又圆的玻璃球眼珠,瞠目结舌,一动不动。极度的恐惧,的确会像阵风般掀起情欲,这一点毋庸置疑。看来,恐惧和情欲显然是天生的姐妹。我敌不过,摇摇晃晃地站起身,走到挡雨门板近前,用我的双手一把拢住那只手,并真心实意地紧握不放。接着,一股痴迷的冲动涌上心头,促使我想把脸颊贴在那只手上,但我终究还是克制住了。就在我紧握不放之时,挡雨门板外传来一个蚊泣似的微弱而可怜的声音:“请原谅我。”

我突然意识到了自己的胜利。回过神来,发现我赢了。我亲手抓住了小偷。这样想着,与此同时,开始感到一阵眩晕,生出了巨大的错觉,以为自己似乎变成了可怕的大豪杰。读者也不记得了吗?我确实被自己的意外功绩冲昏了头。

“我放开你的手,这就给你开门。”到底是出于怎样的心态,才说出了那么奇怪的话,无论事后怎么想,我都想不清楚为什么。当时,我以为自己很冷静,持有坚定的自信,摆出一副像煞有介事的表情,以庄严的声音说出了那句话。这是我原本的打算,但现在想来,很不寻常。换句话说,我也许是那种泰然受惊的人。

打开挡雨门板,我道:“进来吧。”越发不行了。果然,我一定是悠然错乱的那类人。不是有一个江户的小故事吗?说有一家人因彩票中奖而狂喜,家主装作一本正经地泼冷水说,看你们像什么样子,有啥好大惊小怪的,不过一千两而已,随便找个澡堂放松一下好了,结果去澡堂泡在浴池里,大家才突然注意到,他的袜子还没脱呢。我恰恰也是这类人。真的,一定没错。我得意忘形,主动把小偷让进了屋。

“把钱交出来。”小偷慢吞吞地走进房间,立刻便这般说道。他此刻的声音庄重得可笑,与方才道歉请求原谅时的哭腔完全不同,像变了个人似的。这是一个身材瘦小得惊人的男人,溜肩,对此他内心似乎也引以为耻,特意架着胳膊肘,耸起肩膀示人,但这番辛苦也是徒劳,那线条似旦角般纤细优雅的美人肩,沐浴着绿色的灯光,真切无疑。脖子细长,感觉像植物,纤弱,蒙着防感冒的黑色口罩,头上戴一顶大得出奇的灰色鸭舌帽,帽檐压得极低,几乎要盖过耳朵了。他到底还是低下头去说道:“把钱交出来。”这回的声音低沉,喃喃自语一般,显得很草率,仿佛他自己也意识到,这句败兴的话,听起来实在不大机灵。他身上那件藏青色的工作服穿反了,里面是一件红豆色颇有点高档的针织衫。也许得怪我莫名地被冲昏了头,在我眼中,他的胸脯柔软而饱满,宛如适龄的少女。卡其色裤子,光着的发红的小脚上,穿着木底草鞋,令我心头火起。

“你太无礼了,至少该脱掉草鞋。”

小偷老老实实地脱了草鞋,扔在门外。我脸上露出一切尽在掌控的表情,趁机关掉了电灯。我的本意完全是为他着想。

“好了,灯关了。这样一来,你就大可放心了。我一点也没看见你的脸和身形,我对你一无所知。即使我要报警,也没什么可说的,因为我没见过你的脸、你的身形,什么都没看见,报警也没用。何况我并不打算报警,你大可放心。”

然而,我这表面甜如蜜的话语背后,隐藏着恶辣老狯的居心。我这么说是为了稳住小偷,同时也在计算这样做给我带来的种种利益。毕竟,只要先稳住小偷,他的猛劲就会放松下来,绝不会伤害我。然后,即便这小偷日后再度尝试作恶,届时就算被捕入狱,想必也不会怨恨我。既然我对这小偷的容貌一无所知,我就绝对不可能成为他的控告者之一,况且我曾明确告诉他,我不打算报警,所以他没道理恨我。其实,我曾一直担心,这小偷他日被捕入狱,两三年后出狱时会怎么做。他说不定会觉得“都怪那家伙,害我蹲大牢”,恨意深入骨髓,一出狱便到处找我,不找到誓不罢休,然后烧毁我的陋屋,企图杀我全家。这是常有的事。我担心日后遭到报复,便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先把事情敲定。另外,我还考虑到日后警察查问我的情况。当然,我无意向警察控诉今晚发生的事。我不喜欢上报纸,引来亲戚朋友的担心和蔑视。保持沉默不申诉,这也许是依法律当受处罚的罪恶,然而,我总觉得心情沉重。我不善言辞,到了那么森严的公堂之上,定然张口结舌不知所措,满嘴前言不搭后语,平白遭人叱责,然后,不知怎的,我身上浮现出行止可疑的阴影,甚至无端蒙受怀疑,也许会有不可思议的大灾难降临到我身上。定是这样。我是个任何事都很不走运的孩子,是个倒霉蛋。我根本没勇气报警,只想把这小偷的袭击,当作无聊俗客的深夜造访,如此一来,就不用报警了。我无论如何都想当他是客人,也是出于这样的深谋远虑,我故意用谄媚的声音将小偷请进门,然后,他一进来,我就关了灯。他日,这小偷再度犯罪被捕,并坦白了袭击我家的事,警察根据他的供词,第一次来查问我,届时我若挠挠头说,“不大清楚,当时一片漆黑,而且我如在梦中,记忆完全模糊,根本帮不上忙,很遗憾”。说完大笑,我想警察也会怜悯我年老昏聩而原谅我。总之,迅速关灯这一举动,完全是出于我那极其卑劣的狡智,丝毫不是出于对小偷的体贴。我怕小偷他日复仇,怕他记得我的脸,就算你们说我关灯不是为了小偷着想,而是为了隐藏我的脸,那也没办法。确实如此。

“对不起。”小偷是个笨蛋,对我那老奸巨猾的居心毫无察觉,由衷地感谢我关了灯。

“雨还在下吗?”

“不,好像已经停了。”他似乎彻底变老实了。

“到这边来。”我在火盆后方坐下,用火箸在盆中搅动,“坐这儿吧。还有火。”

“嗯。”小偷双膝并拢,端端正正地坐下了。

“也许你应该坐得离火盆远一点。”我得意起来,“靠得太近,火光会照亮你的脸。毕竟我还不曾看到你的脸呢。烟也别抽了吧。在黑暗中,即使是一根点燃的香烟,也会相当明亮。”

“是。”小偷似乎有点感激。

我实在太欢喜了,终于被冲昏了头,越发想让他知道我是个非凡的人物,以至说了多余的话。

“啊,十二点了。”邻居家的挂钟,当当地响了起来,“时钟,是活物啊。深夜十二点报时,一开始声音就不一样呢。那是一种严肃的、近似叹息的声音。它就是活物。最初那一下,当的一声,仅靠这一声,后面即使不掰着手指算,也能清楚地知道是十二点了。都说草木亦眠[21],不是吗?所谓檐沉三寸,河水止流,真是不可思议。”

“是十一点。”小偷平静地低声说道,他是掰着手指数的。

我狼狈不堪,连忙岔开话题。

“你来得有点太早了。小偷一般都在两三点钟来,那时候人睡得最沉。从医学上来说,是吧。”我略微找回了颜面,得意忘形之下,又说了奇怪的话,“小偷最要紧的是直觉,这是必须有的。你以为我有钱?比如说,这张桌子的抽屉里有多少钱?”说到这里,我一下子闭上了嘴。我意识到自己话太多了。我书桌的抽屉里,有二十元钱,是我们到四月最后一天为止的全部生活费。失去这笔钱,我就麻烦了。要说吃饭,即使眼下手头没钱,只要和米店、酒店谈好,总能设法周转,不会有太大的麻烦,但烟钱、邮费、诸多杂费,以及洗澡的钱,可就让我为难了。我对这片土地还不熟悉,而且,就算在熟悉的土地上,香烟、邮票也是必须花现金买的。话虽如此,我已经不想再到处向朋友知己借钱了。还是死了的好。借钱之痛,深入骨髓。便是死了,我也不想借钱。因此,我近来活得非常、非常吝啬。和朋友出去玩,我也敢于主张费用平摊,招来暗中鄙视。与人远足出游,我也只迅速买下自己一个人的票,决不给别人买票。买一双木屐,我也会提前一个月开始研究,观察各家商店的橱窗,比对价格,然后一闭眼下大决心,付诸行动买下木屐。怎样穿木屐才耐久,我也一清二楚。走路时,我极其缓慢,小心翼翼,免得将和服下摆的里子磨破。人们也许会对我的守财奴的做派感到惊讶,露出悯笑,但我一点也不觉得丢人。我不想勉强。近来,在作品见刊之前,我决不向杂志社要钱,尽量装不知道。不给就不给,以后再不为他们写便是,仅此而已。是这世界教会我的,向人低头乞求金钱,实在是一件非常、非常可怕的事,是一种令人战栗的悲惨。我现在才知道。靠作品发大财是极难的,所以我几乎不抱期待。有钱就过有钱的生活,没钱也别慌,平时吝啬度日便是。这样一来,就没什么想要的了。我所期盼的梦,一个接一个都破灭了,漏了个大窟窿,那种凄惨、焦躁,我很清楚。这十年间,我是从那地狱中活过来的。我受够了。我不相信幸福,甚至不相信光荣。我真的什么都不想要。我现在什么都不需要。就这么痛苦地写作,流离转徙,只要能稍稍取悦我所爱的两三样真实,能帮上忙,我就必须满足了。对于空中楼阁,我已经厌了。我现在是个冷酷的吝啬鬼,必须死守抽屉里的二十元钱。我冷静地撒了个谎:“不,你以为这抽屉里有钱,是你的直觉太迟钝。我只能这么想。给你看看也无妨,这抽屉里没有钱。老实说,今天这屋里只有五六分钱。”恶心的谎言。

“有。”小偷生硬地说道。

我吓了一大跳。

“喂,你,”我不由得大声喊道,“你凭什么说这种没礼貌的话。太不尊重人了。我家里有没有钱,你无权置喙。你到底是谁!”极度的恐惧,似乎也会掀起某种类似怒吼的尖叫。受惊的狗狂吠不止,亦属此类。

小偷迅速起身:

“把钱交出来。”这一次,他的声音足以令人毛骨悚然。

“给你,有就给你。”连我这个守财奴,也被这暗中异常险恶的气氛吓坏了。而且,我的守财奴做派也变得卑鄙起来,“你就那么想要钱吗?想必你也有妻儿在等你吧。我也记得,老婆歇斯底里般吹毛求疵,痛骂你没用,所以你也说大话,一本正经地撒了个弥天大谎,声称今天已有着落,马上就能拿到钱,以此哄你老婆开心,在你老婆的温言软语中出了家门,实则根本没着落。很痛苦啊,我还记得。你不能就这样空手而归,”我已经破罐破摔,口吻越发粗俗,“那也是一种地狱啊。如何,你也该知耻一点。本来就是,像煞有介事地对妻子撒谎,你不觉得太小家子气吗?你就那么想看到妻子高兴的模样吗?你呀,真是迷恋妻子啊。对你来说,妻子过于优秀了对吧。嗯?没错吧?”我喋喋不休,死命纠缠小偷,小偷则一言不发,大摇大摆地来到桌旁,打开抽屉,从中翻找,丝毫也不理睬我拼尽全力的骚扰,我被其如猪牛般无视的粗鲁态度给惹恼了,便信口开河,骂了个狗血喷头。我心想,反正要被他拿走二十元钱,不骂骂他可不划算。小偷似乎已经找到了钱包:

“就这些吗?”

“太败兴了。所以我讨厌现实主义者。我希望你说话能稍微机灵点。反正钱是你的了,我输了。我怎么也敌不过一个只做不说的人。”我已兴味索然。

“把钱交出来。”他又来了。

我扭头望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笨蛋!给我适可而止!我真的要生气了。我什么都知道。我不想和你这样的人日后再有任何瓜葛,所以方才一直都在装傻充愣。我一清二楚,你是个女人,曾于今日傍晚在那扇窗外打开雨伞,发出低微的咔咔声。那种隐忍般的声音,绝对是女性特有的。男人打开伞时,无论再怎么安静,也发不出那种声音。你曾在傍晚预先来偷偷查探我家的情况,一定是这样。你连我家周围也详细地探查过了,隔壁那只常叫唤的狗,唯独今晚一声也没出,由此可见,你昨晚一定给那只狗喂了毒包子。真是个手段毒辣的家伙。你昨晚扒在墙头窥探时,那张脸我看得清清楚楚,怎会忘呢。我是个伟大的画家,随时都能画下你那张脸。你今晚的衣着也好,溜肩也好,我统统都知道。关灯之前,我就全看见了。说给你听听吧,你虽故意把工作服反穿,但我连那工作服衬领上印染着什么字都一清二楚。说给你听听吧,今金酿酒有限公司。怎么样,是不是很惊讶?我甚至还握着你的手呢。倘若连你是男是女都分不清,可称不上伟大的画家。听好了,你今年三十一岁,你丈夫比你小,二十六岁。比自己年轻的丈夫,真可爱啊,你想吃掉他对吧。而且,你丈夫很懦弱,走上街头,用古怪的说辞推销那假货钢笔,但他是个懦弱、幼稚的孩子,所以前几天在泉法寺的庙会上,他仍用那样的说辞推销:‘这次的钢笔,是为了公司的宣传,特意免费赠送给大家。’然后不得不连忙继续说下去:‘钢笔数量有限,无法全部分给大家,只能按先来后到的顺序,象征性地收取十分钱,但本意是要免费赠送的。’说完看向顾客,却见一个警察模样的红脸老头正站在顾客身后冷笑,你丈夫见此情形,一时头脑发热,‘是打算免费赠送的,真的免费赠送,我不说谎,真的,即使做这种生意,我也讨厌欺骗顾客。免费赠送,来,大家都拿走吧,不信的家伙都是笨蛋。免费赠送。街头摊贩也是有志气的,统统白送。啊,小姐,想要吗?太好了,你不怀疑别人。从一开始,你从一开始,就相信我会把钢笔免费送给你。啊,不怀疑别人的人,会得到好处的。来,给你三支吧,一支给父亲,一支给母亲。请别忘了我!好了,还有人想要吗?怀疑的人,是会吃亏的。世上万事莫不如此。装聪明冷笑的家伙,反而是笨蛋,是笨蛋中的大笨蛋。老实相信的人,会得到好处的,连神也爱他们。好,给你一支。好,也给你一支。啊,我高兴得都快哭了。这不算啥,批发价才六元钱出头,便宜货。当成抱了一晚上女人,也就想开了。便宜货,不用担心我。来,还有人想要吗?没有吗?不信的家伙都是笨蛋!’就这样,你丈夫越说越起劲,最后甚至成了哭腔,终于还是把所有钢笔一支不剩地送人了,警察都惊呆了。你丈夫就是这么笨拙的人。因此,你为了帮助无能的丈夫,不得不在这样的深夜出来赚钱。如何,我猜对了吧。”没有所谓猜对或猜错。我被抢走二十元钱,不管怎么说都很恼火、烦躁,便信口开河,大耍威风,实则只是在擅自陈述我的梦想,也就是我的小说的情节。这无异于斗输了的狗负隅狂吠。“我还知道你为何挑中了我家。我知道,因为我家,嗯,只有一对年轻夫妇,是所谓新家庭,你盯上了这一点。年轻夫妇生活悠闲,做什么都很懒散,你盯上了这一点。这么说显得斯文,但你实则不然,对吧?不止如此吧?如何?你才三十一岁,你潜入我家的目的可能纯粹只是盗窃,但你也在暗自期待,希望获得某种额外的奖励不是吗?反正都是来一趟,你就想潜入年轻夫妇的卧室看一看,然后便可批判:‘啊,下流!肮脏!不害臊吗?’你也有这样的兴趣,于是袭击了我家。确实如此。你才三十一岁,正当妙龄。你可真卑劣啊。然而很遗憾,我的卧室是像这样独立的,神圣恬静,没有半点污秽之处,这也是你失败的原因之一。淫念也须检点啊,被你这种人偷窥到怎么得了。你也经常潜入上流家庭,盗走女主人的钱包带回家,倘在钱包里发现一张花花绿绿的奇怪的画,或是类似的玩意儿,你和你丈夫就会哈哈大笑,以为得意,实际上,女主人将画放在钱包里,却并非出于淫念。我来告诉你,装了那种画在里面,女主人就会将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钱包上,时刻留意避免丢失。也就是说,她是出于一种谨慎而严肃的心态,才把一张那样的画放进钱包的,绝非出于轻浮、淫荡的心态。据说,把那种东西放在钱包里,钱就不会丢,放在衣柜里,衣服就不会不如意,那是真的,是为了集中注意力。因为是羞人的东西,所以钱包也好,衣柜也好,都会尽量不去碰它,不去胡乱开合,只会悄悄地珍惜、爱护。这不是很可爱吗?是相当朴素、优雅的事。还有,你连孩子的钱包也偷过。确实偷过。然后,你大概哭了吧。女孩的钱包里,装着那孩子自己用铁丝弯成的戒指,她吭哧用力、满面通红地弯铁丝时的属于孩子的柔韧的力量,直接留在了那制工粗糙、凹凸不平的铁丝上,在每个弯曲的凹陷处,都凝聚着那孩子的微小而温暖的努力,你大概忍不住捂脸后悔了吧。倘若无动于衷,你就是魔鬼。还有,在男孩的钱包里,装着一整套‘面子[22]’。每枚面子上都画有相扑选手的头像,从东横纲[23]到前头,再从西横纲到前头,应该东、西各有五枚,合计十枚,却少了一枚。少了东横纲。至于是何缘故,我也不知道那么多,也许是面子店的东横纲卖断货了。这套面子的主人——那个男孩,一定为此惆怅了很久。暗地里,他该多么难为情啊,该多么想要一枚东横纲啊。他一定愿意放弃自己收藏的全部童话书,去换取一枚东横纲。无论哪家面子店都没有东横纲了,问遍了所有的朋友也没有。这时,你下手偷走了。你调查了那套面子,同情那男孩的遗憾和惆怅,这件事始终在你脑海中萦绕不去,后来,你便不由自主地拼命寻找,每当经过面子店时,你一定会向店里望一望,看看有没有东横纲。若非如此,你就是魔鬼。做贼可不是好买卖啊,还是别干了。喂,你在听吗?”

突然,隔壁房间亮起了灯,这个房间也变得微明,我一看,小偷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我感觉很不好。

隔扇被拉开,妻子摇摇晃晃地走了进来:“小偷?”

妻子口齿不清得可怜,直接一屁股坐了下来。

“是的,的确来小偷了,”见到妻子的惊恐神情,我立刻也被感染了,开始浑身颤抖,上牙直打下牙。也许直到此刻才回过神来,先前可能过于惊愕、恐惧,甚至忘了发抖,一个劲地头脑发热,舌端喷火,处于一种发狂的状态,“的确来小偷了。的确。也许还在呢。”

妻子见我抖得厉害,连榻榻米也跟着咯吱作响,她似乎反而恢复了镇静,强颜欢笑:

“又回来了。我知道。你不是大声骂那小偷‘笨蛋’吗?那时我醒了,侧耳倾听你的说话,对方好像是小偷吧?我怕得不行,像死了似的,趴着一动不动,听到小偷发出沉重的脚步声,似乎离开了房间,我才松了口气。真是个奇怪的小偷啊,还去把挡雨门板关上了。那挡雨门板颤颤巍巍的,好像很不容易关呢。”

我一瞅,果然,挡雨门板关得好好的。看来,似乎是我一个人待在空无一人的黑暗房间里,自鸣得意,说教了好一通。我似乎犯蠢了,一个人叫嚷得入迷,浑然不觉小偷早已溜走,并且周到地为我关上了挡雨门板。

“真是个无聊的小偷啊,”我无奈地笑了,“是彻头彻尾的现实主义者。喂,他好像把所有的钱都拿走了。”

“钱算什么,”妻子对钱毫不在乎,总是让我捏一把汗。她愚直地坚信艺术家的妻子必须如此,并且为之努力,“没受伤比什么都好,真的,”说着,她沮丧地叹了口气,然后,仍低着头,“你别再给那种小偷之类的人解说文学了好吗?我嫁来你家时,有个为妇女杂志当记者的亲戚,给我母亲寄去一封信,说你的名声很不好,那时我们已经当面见过你了,所以母亲相信你,而那个当记者的亲戚,从未与你直接见过面,只是听信传言才向我们提出了忠告,我也认为,见过本人得出的印象是最重要的,我现在一点也不怀疑你,但你对那种小偷大讲特讲小说一样的话——”

“我明白了。果然当我是病态的吗?”此时此刻,我是婚后第一次想打老婆。难道遭遇小偷时,应该模仿普通市民,尖叫“小偷、小偷”,只穿一条兜裆布就冲出家门,敲响铁盆,在附近跑来跑去,扰得邻里鸡飞狗跳吗?那样好吗?我厌了。倘若那样才好,现实这玩意儿可就太讨厌了!有些东西就是爱得不够。这世间万物,是多么显见地败兴啊。以那个恶德小偷来说,突然闯入,抢了钱,突然离去。仅此而已,不是吗?这世上没有浪漫。唯我一人是病态者。而现在,我也碌碌营营,修养小市民生活,开始了吝啬的处世之道。讨厌。我一个人也好。我想再一次跃入那野心与献身的浪漫的地狱,一命呜呼!做不到吗?不可以吗?这波巨大的动荡,以昨晚的盗贼来袭为契机,直到今早,不,直到现在我写下这篇文章时仍未停止,还在剧烈地持续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