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罗老师点评过后,张伟要火?

直播间所有人都在好奇。

张某是谁?

这位张某可不得了。

被人乱丢烟头把衣服烧了,就敢起诉整栋楼。

当然了,前提是那件被烧的衣服价值150万。

平心而论,如果自己价值150万的衣服被一个乱丢烟头的烧了,他们貌似也会走法律途径。

这么一想,大家好像也觉得很正常了。

不过正常的前提是,我得买得起150万的衣服。

所以,这位张某到底是谁捏?

就在此时,几个非常“适时”的弹幕出现了。

“查到了,张某是小破站阿婆主,ID法考生张伟!”

“我去看了一下,这阿婆主的最新视频,就是这件事!”

“没错,就是他,这家伙我有关注,他号称法外狂徒可不是浪得虚名的!”

这几条弹幕,出现的非常凑巧,并且连续刷了好几个平台。

正好大家都在好奇张某是谁,看到后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

那要不,去看一眼。

反正小破站随时能打开,他们很多人甚至都在小破站看直播。

这登陆后一搜索,还真就找到了这位「法考生张伟」。

结果打开空间一看。

好家伙!

这个张某不得了啊!

《楼上乱丢烟头,物业不作为,反手起诉整栋楼!》

《邻居噪音扰民,屡教不改还骂人,反手送人家进去!》

《隔壁熊孩子偷外卖,熊家长蛮不讲理,反手让他家买房还债!》

空间里除开一大段标明自己是“法考生”的法考备战经历外,就属这三个系列的视频最为瞩目。

吃瓜群众一看,暗呼不得了。

你张某不仅现在起诉整栋楼,当初还让两家邻居吃不了兜着走啊。

这标题,这内容还真是有意思!

如果不是我要看罗老师的视频,说不得我就点开来细看了。

那这时候怎么办?

加个关注呗,免得自己忘了。

所以收看直播的张伟,突然间发现自己小破站app的私信爆了。

滴滴滴!

无数后台私信,还有加关注的,留言的提示,分分钟99+。

他登陆小破站看了一眼,粉丝数原先是30万,现在刷新一下就蹭蹭蹭涨好几万。

40万,45万,50万,55万,60万……

不行了,数不过来了。

张伟只能惊呼:“罗老师牛逼!”

因为罗老师的直播,可不是单个平台,几乎是全网直播。

这时候你提一嘴张伟,那么全网几乎所有收看直播的,都会好奇张伟。

这个人数可不得了,就算没有千多万,那几百万肯定是有的。

这其中,只要有一半甚至三四分之一的人数关注张伟,就能给他带来巨大的流量提升。

这时候,不少人也发现了这么一个涨粉的机会。

“张某是这位,手抖主播:法律生张伟”

“前面的说错了,是这位企鹅主播@刑法律师张三”

“前面的都不会,是这位@……”

弹幕很快就出现了各种张某。

很明显,有人也想要蹭这个热度。

毕竟这可是近千万的流量,他们随便创一个号,然后在弹幕发一句话,几乎不费吹灰之力。

如果能骗到几十万的关注,然后反手就可以把这个账号卖给人家直播公司,这波就是大赚特赚了。

不过吃瓜群众的眼睛也是雪亮的,看到弹幕如此变化,很多人都立马跟上。

“都是骗子,骗关注的,不要加!”

“真的张某是第一个小破站阿婆主,欺压都是蹭热度的,别信!”

而那些侧热度的人,立马不干了。

怎么着,我们蹭热度不行啊,就准那个张伟蹭热度是吧,我们赚钱碍着你了?

一时间,各大平台上蹭热度和看不惯蹭热度的人在弹幕对骂起来。

至于弹幕内容,只能说含妈量异常惊人。

《法言法语》现场。

罗老师和季月茹二人也受到了场务和工作人员的提醒。

弹幕有些戾气太重,而原因就是因为有人蹭这个张某的热度。

所以公司希望罗老师解释一下,不要让弹幕失控。

“咳咳,各位同学,大家不要争论了,这个张某我还见过一面,事实上我还真就看过他在小破站的视频,只能说这位同学的法律学得很好,也非常会使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罗老师的一番话,直接告诉所有人,张某就是小破站阿婆主张伟。

这下子,弹幕节奏上,吃瓜群众占据上风。

而那些还抱着侥幸心理的蹭热点之人,全都不说话了。

毕竟人家罗老师都发话了,他们再说话就是等着挨喷。

不过他们心中还是暗恨,凭什么就让这个张伟吃到了流量。

我们奈何不得你罗老师,还奈何不得你张伟?

不少人已经暗自记下。

我们吃不到流量,拿不到好处,也不会让你张伟拿好处。

张伟显然不知道,他已经被不少别有用心之人盯上了。

事实上,就算他知道也无妨,因为自从他做了几个视频小火了一把之后,小破站确实有不少喷子一直盯着他骂。

但这些人到底有多少是真喷子,又有多少是其他阿婆主的小号,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毕竟网络可是真正的是非地,互联网放大了所有人心中的阴暗,在这里你可以见到很多现实中见不到的恶劣事件。

而世界上最多的,就是看不得别人好的人。

这边。

罗老师见弹幕已经控制住了,立马和季月茹开始打配合。

“罗老师,请问这样做是否合规呢,毕竟丢烟头的可能只是一个人两个人,但起诉整栋楼,那是不是有很多人受到无妄之灾?”

“理论上是这样没错!”罗老师点了点头,随后给出专家建议:“高空坠物,可以起诉整栋楼的住户,但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学们可以看到,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可以起诉整栋楼,由被诉方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

罗老师说到此,分析道:“大家可以再看案例,张某其实一开始找过物业,也挨家挨户找过楼栋的其他住户,可人家的态度是什么?”

“物业公司是不是推脱啊,最后报案了之后,才在楼栋群发了个消息,效果怎么样,大家是不是也有目共睹?”

“整栋楼的住户很少有人配合的,那么这时候张某就选择起诉了,这样起诉之后那就是让整栋楼的住户来自证这个清白。”

听到这里,弹幕全都飘过一句“舒服了”。

确实!

找你们的时候,你们对我爱答不理。

现在我起诉了,要你们赔钱了,你们终于肯说话了,一个个都开始喊冤了?

不少弹幕都把自己带入到张某的角度看,发现还是起诉的好。

不为别的,这还真他娘的解气!

“哦,对了,这个案例中的张某,他其实不仅起诉了整栋楼,还把那个不作为的物业一并起诉了!”最后,罗老师还补充了一句。

听到这里,弹幕纷纷表示:tnnd,更他娘的解气了!

“罗老师,虽然我没有见过这位张某,但听你这么一说,我居然有股莫名的畅快感?”

罗老师点了点头:“所以说,当你遭受侵权伤害时,其实合理运用法律的武器,也能够捍卫自己的权益,这一点同学们可要记清楚了!”

这最后的点评和收尾,当季月茹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

不愧是罗老师,不仅点评了这个案例,还顺带达到了普法的效果。

高,果然是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