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所有人都在好奇。
张某是谁?
这位张某可不得了。
被人乱丢烟头把衣服烧了,就敢起诉整栋楼。
当然了,前提是那件被烧的衣服价值150万。
平心而论,如果自己价值150万的衣服被一个乱丢烟头的烧了,他们貌似也会走法律途径。
这么一想,大家好像也觉得很正常了。
不过正常的前提是,我得买得起150万的衣服。
所以,这位张某到底是谁捏?
就在此时,几个非常“适时”的弹幕出现了。
“查到了,张某是小破站阿婆主,ID法考生张伟!”
“我去看了一下,这阿婆主的最新视频,就是这件事!”
“没错,就是他,这家伙我有关注,他号称法外狂徒可不是浪得虚名的!”
这几条弹幕,出现的非常凑巧,并且连续刷了好几个平台。
正好大家都在好奇张某是谁,看到后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
那要不,去看一眼。
反正小破站随时能打开,他们很多人甚至都在小破站看直播。
这登陆后一搜索,还真就找到了这位「法考生张伟」。
结果打开空间一看。
好家伙!
这个张某不得了啊!
《楼上乱丢烟头,物业不作为,反手起诉整栋楼!》
《邻居噪音扰民,屡教不改还骂人,反手送人家进去!》
《隔壁熊孩子偷外卖,熊家长蛮不讲理,反手让他家买房还债!》
空间里除开一大段标明自己是“法考生”的法考备战经历外,就属这三个系列的视频最为瞩目。
吃瓜群众一看,暗呼不得了。
你张某不仅现在起诉整栋楼,当初还让两家邻居吃不了兜着走啊。
这标题,这内容还真是有意思!
如果不是我要看罗老师的视频,说不得我就点开来细看了。
那这时候怎么办?
加个关注呗,免得自己忘了。
所以收看直播的张伟,突然间发现自己小破站app的私信爆了。
滴滴滴!
无数后台私信,还有加关注的,留言的提示,分分钟99+。
他登陆小破站看了一眼,粉丝数原先是30万,现在刷新一下就蹭蹭蹭涨好几万。
40万,45万,50万,55万,60万……
不行了,数不过来了。
张伟只能惊呼:“罗老师牛逼!”
因为罗老师的直播,可不是单个平台,几乎是全网直播。
这时候你提一嘴张伟,那么全网几乎所有收看直播的,都会好奇张伟。
这个人数可不得了,就算没有千多万,那几百万肯定是有的。
这其中,只要有一半甚至三四分之一的人数关注张伟,就能给他带来巨大的流量提升。
这时候,不少人也发现了这么一个涨粉的机会。
“张某是这位,手抖主播:法律生张伟”
“前面的说错了,是这位企鹅主播@刑法律师张三”
“前面的都不会,是这位@……”
弹幕很快就出现了各种张某。
很明显,有人也想要蹭这个热度。
毕竟这可是近千万的流量,他们随便创一个号,然后在弹幕发一句话,几乎不费吹灰之力。
如果能骗到几十万的关注,然后反手就可以把这个账号卖给人家直播公司,这波就是大赚特赚了。
不过吃瓜群众的眼睛也是雪亮的,看到弹幕如此变化,很多人都立马跟上。
“都是骗子,骗关注的,不要加!”
“真的张某是第一个小破站阿婆主,欺压都是蹭热度的,别信!”
而那些侧热度的人,立马不干了。
怎么着,我们蹭热度不行啊,就准那个张伟蹭热度是吧,我们赚钱碍着你了?
一时间,各大平台上蹭热度和看不惯蹭热度的人在弹幕对骂起来。
至于弹幕内容,只能说含妈量异常惊人。
《法言法语》现场。
罗老师和季月茹二人也受到了场务和工作人员的提醒。
弹幕有些戾气太重,而原因就是因为有人蹭这个张某的热度。
所以公司希望罗老师解释一下,不要让弹幕失控。
“咳咳,各位同学,大家不要争论了,这个张某我还见过一面,事实上我还真就看过他在小破站的视频,只能说这位同学的法律学得很好,也非常会使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罗老师的一番话,直接告诉所有人,张某就是小破站阿婆主张伟。
这下子,弹幕节奏上,吃瓜群众占据上风。
而那些还抱着侥幸心理的蹭热点之人,全都不说话了。
毕竟人家罗老师都发话了,他们再说话就是等着挨喷。
不过他们心中还是暗恨,凭什么就让这个张伟吃到了流量。
我们奈何不得你罗老师,还奈何不得你张伟?
不少人已经暗自记下。
我们吃不到流量,拿不到好处,也不会让你张伟拿好处。
张伟显然不知道,他已经被不少别有用心之人盯上了。
事实上,就算他知道也无妨,因为自从他做了几个视频小火了一把之后,小破站确实有不少喷子一直盯着他骂。
但这些人到底有多少是真喷子,又有多少是其他阿婆主的小号,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毕竟网络可是真正的是非地,互联网放大了所有人心中的阴暗,在这里你可以见到很多现实中见不到的恶劣事件。
而世界上最多的,就是看不得别人好的人。
这边。
罗老师见弹幕已经控制住了,立马和季月茹开始打配合。
“罗老师,请问这样做是否合规呢,毕竟丢烟头的可能只是一个人两个人,但起诉整栋楼,那是不是有很多人受到无妄之灾?”
“理论上是这样没错!”罗老师点了点头,随后给出专家建议:“高空坠物,可以起诉整栋楼的住户,但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学们可以看到,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可以起诉整栋楼,由被诉方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
罗老师说到此,分析道:“大家可以再看案例,张某其实一开始找过物业,也挨家挨户找过楼栋的其他住户,可人家的态度是什么?”
“物业公司是不是推脱啊,最后报案了之后,才在楼栋群发了个消息,效果怎么样,大家是不是也有目共睹?”
“整栋楼的住户很少有人配合的,那么这时候张某就选择起诉了,这样起诉之后那就是让整栋楼的住户来自证这个清白。”
听到这里,弹幕全都飘过一句“舒服了”。
确实!
找你们的时候,你们对我爱答不理。
现在我起诉了,要你们赔钱了,你们终于肯说话了,一个个都开始喊冤了?
不少弹幕都把自己带入到张某的角度看,发现还是起诉的好。
不为别的,这还真他娘的解气!
“哦,对了,这个案例中的张某,他其实不仅起诉了整栋楼,还把那个不作为的物业一并起诉了!”最后,罗老师还补充了一句。
听到这里,弹幕纷纷表示:tnnd,更他娘的解气了!
“罗老师,虽然我没有见过这位张某,但听你这么一说,我居然有股莫名的畅快感?”
罗老师点了点头:“所以说,当你遭受侵权伤害时,其实合理运用法律的武器,也能够捍卫自己的权益,这一点同学们可要记清楚了!”
这最后的点评和收尾,当季月茹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
不愧是罗老师,不仅点评了这个案例,还顺带达到了普法的效果。
高,果然是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