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玩元神学的

夜幕降临,安珀馆亮了起来,从那些巨型的落地玻璃窗看进去,灯光绚烂。

这是一座有着哥特式尖顶的别墅建筑,屋顶铺着深红色的瓦片,墙壁贴着印度产的花岗岩。

学生会的干部穿着黑色的礼服,上衣口袋里揣着白色的手帕或者深红色的玫瑰花,站在走廊下迎宾。

“哗!果然气派!”路明非躲在远处的树丛里啧啧赞叹。

“如此豪华的场合,很符合我对上流阶层的想象!这里等会一定会开银趴!”他信誓旦旦地说。

“神经病!凡是大场面就是银趴吗?你对上流是不是有什么误解?”芬格尔翻了个白眼。

“你的脑子里是不是只剩下了银会低俗内容?”他怒斥路明非。“等会进去可别乱说话!你不嫌丢人我还嫌丢人呢!”

路明非撇了撇嘴,不说话了。

虽然从他的宿舍到安珀馆不过短短几公里路,但是路明非还是很臭屁地开着布加迪威龙过来了。

从来没开过车、只开过宇宙战舰的路明非一路上横冲直创,还撞翻了几个垃圾桶。

在打算出门赴宴后路明非才得知,在“自由一日”事件的当天晚上,学生会就召开了会议,会议上打着石膏的凯撒琳·加图索直接点明,学生会承认了路明非的胜利者身份,并且愿赌服输,当场送出了她之前立下的赌注——那辆豪华的布加迪威龙!

在路明非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那辆布加迪威龙已经加满了油,静静地停在了他宿舍的门口,车钥匙也送到了他的桌子上……只是他没有发现而已。

之前去参加3e考试的那天早上,路明非出门的时候还在抱怨,不知道是哪个没素质的家伙把车随便停在他宿舍门口呢。

要不是左看右看,觉得这辆车看着像是他赔不起的样子,路明非估计要偷偷对这辆车的轮胎上吐上一口痰了。

要知道,由他路明非精心酝酿出的一口老痰,可是有着堪比浓硫酸的腐蚀性吖!

现在回想起来,只能说还好他路明非人美心善,不然现在他就要自己掏钱去补车胎了。

哈哈!果然是好人有好报!

“其实凯撒琳也不是总住在这里,这是她租来作为学生会活动场所的。以前她不必支付租金,每年都能赢得诺顿馆的使用权……现在诺顿馆归你了。”芬格尔耸了耸肩。

芬格尔一身黑色的正装,这家伙看起来倒是人模狗样的。

路明非则是穿着强者的背心披风,这家伙看起来就他妈的不知所谓至极吖!

“诺顿馆归我了?这么说我们也可以开自己的银趴,不用被外国佬的银趴卡脖子……”路明非眼前一亮,想入非非。

“拜托,你这家伙的脑子里还能想点别的东西吗?”芬格尔白了路明非一眼。

“银趴银趴,只有咱们两个楠的怎么开银趴?难不成我负责趴,你负责银?”

听到这句话,路明非那强大的奥特大脑立刻在脑海中形成一副画面:

人高马大的芬格尔眉目含春、趴在地上任君采颉……而他路明非则站在一旁默默看着。

那画面实在太过重口,路明非连忙掐断了脑海中的联想,不由得打了个哆嗦。

“滚蛋!”路明非嚷嚷道。“恶心死了!”

“呵。”芬格尔挖着鼻孔冷笑了一声。“路明非,就你这样的死处男,也只会在嘴上说说了,就算恺撒琳今天真的为你开银趴,我估计你也没那个胆子去……”

“什么银趴?你们在说什么?”有人在他们身后说。

路明非和芬格尔一起回头。

女生站在他们的背后,深紫色的套裙,月白色丝绸的小衬衣,紫色的丝袜,全套黄金嵌紫晶的订制首饰,暗红色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蹬着十厘米高的玛丽珍高跟鞋,撑着一柄漆黑的伞,雨水沿着伞缘倾泻下来,让她像是笼在一个纱罩里。

是陈墨瞳!她近了路明非的身呀!。

“你们在说什么东西?”陈墨瞳眯起眼睛,面无表情地问道。

“什么银趴?银什么趴?银趴什么?”

“你这不是都听到了吗?”路明非瞪大眼睛,震惊地说。

“我们在讨论如何自主掌握开趴的核心技术,警惕被其他人卡脖子!”他振振有词。

芬格尔一拍额头,陈墨瞳则冷笑起来。

她用看垃圾一样的蔑视眼神上上下下地打量了路明非一眼,然后一把抓住了他的手。

“走吧,你个蠢货。”陈墨瞳没好气地说。

“别整天捣鼓你那点东西了,没出息的死处男!”

路明非立刻变得面红耳赤起来。

“谁……谁是死处男?死处男说谁?”他结结巴巴地辩解道。

“我只是一直守身如玉而已!”

“要是我愿意的话,早在光之国的时候就拜托尤莉安帮我脱处了!而且玛丽也问过我‘爱不爱妈妈?’……”

后面的话路明非还没说完,就被陈墨瞳拽着进安珀馆了。

音乐响起,是一曲探戈。

陈墨瞳拉着路明非的手走入舞池,两人翩翩起舞。

以路明非的本事自然只要看一眼就知道这种舞步怎么跳了,他的舞步从一开始的生疏到熟练,最后优雅到让本来想教他跳舞的陈墨瞳都为之侧目。

“可以啊路明非,哪学的?”陈墨瞳惊讶地问。

“玩元神学的。”路明非面不改色地回答。“啊!元神!你教会了我太多太多……”

“别在这理发店!”陈墨瞳翻了个白眼,揪了下路明非的手臂。

“快老实交代!”她质问道。

“好吧我说,其实我以前上小学的时候学过。”路明非叹了口气。

“以前六一儿童节,我被选中要上台给领导表演节目来着……老师就教了我这么一手。”

两人随着舞曲逐步深入舞池。

只是在一对对西装礼服的帅哥美女之中,路明非这么一个穿着背心、后系披风的家伙打扮实在与这么上流的场合格格不入。

背心披风……路明非这家伙的打扮就是这样的不知所谓吖!

男生女生们优雅曼妙的身姿如同一只只美丽的白天鹅,而他路明非则是混入天鹅群的沙皮狗!

看着那几个帅哥在女生群中来来回回,一会和这个跳、一会和那个跳,路明非咬牙切齿。

“这就是直女审美吗?真下头!”

路明非狠狠地盯着那几个帅哥的脸,试图在鸡蛋里挑出骨头。

“而且只有我觉得不好看吗?一看就是滤镜加科技了……”

路明非酸的不行,连话里都透出一股浓浓的小红薯味。

“哎,哎,show show way,show show way。”陈墨瞳一边托着路明非的手,一边无语地说。

“你这话里的酸味我在大西洋都能闻到!怎么,你堂堂的‘S’级混血种路明非大爷也会嫉妒别人?”她促狭地眯起眼睛,打趣路明非。

ps:

跳舞这个是根据我的亲身经历写的,当年还是个小学生、作为全班最可爱的小男孩的我就是这样优雅地搂着一个女孩翩翩起舞……只是一眨眼十几年过去了,我却再也没有离哪个女孩那样近了。

唉!若是老夫还欲与一女生相拥而舞,岂可得乎?

当然,不是和小学女生啊……

呱!看到这里的家人们点个收藏投个票吧!作者真的很需要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