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科举制的发达

国初草创时代

清朝的官吏任用方法,大体可以分成三个时期进行考察。第一时期是国初草创时代,第二时期是科举中心时代,第三时期是奖励学堂时代。第三时期姑且不谈,这里先简单论述第一和第二时期。

国初草创时代,大致从太祖、太宗两代到顺治初期。清朝起于满洲,初期的国家组织建立在以八旗为中心的军事体制之上,官吏就是武官,任用官吏就意味着根据军功提拔战士。不过,太宗时代已经出现令人瞩目的现象,那就是文官的诞生。

天命十年(1625年),太祖将境内的明朝缙绅屠戮殆尽。可能在太祖看来,犯下种种罪恶的正是这个群体,也就是知识阶层。当时逃亡免死的儒生约有三百人,绝大部分沦为皇室、王公、大官的奴隶以掩藏身份。到了天聪三年(1629年)四月,太宗设置文馆,以满人达海、刚林等为榜式(博士),下令翻译汉文书籍。同年九月,太宗召集逃匿的儒生参加考试,两百人中名列一、二、三等者赐予绢帛,保证其官吏身份并等待录用,特别优秀者则进入文馆担任政治顾问,蒋赫德、马国柱、沈文奎等人都是如此。天聪十年(1636年)三月,文馆改为内三院,分成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同年改元崇德,五月任命各院大学士,满人希福为内弘文院大学士,刚林为内国史院大学士,汉人范文程、鲍承先为内秘书院大学士。同时,对文馆内的儒生加以甄别,沈文奎成绩二等,赐予人户牲畜,担任内弘文院学士。

在此之前,天聪五年(1631年)七月立六部官制,设置承政、启心郎、参政、办事、笔帖式等官员,此后继内三院又设置都察院。清朝廷模仿中原国家的样式,逐渐开始重视文官的地位。

与此同时,文官录用必不可少。崇德三年(1638年)八月举行考试,得中式举人十名、一等秀才十五名、二等秀才二十八名、三等秀才十八名,中式举人赐半个牛录章京品级,秀才赐壮大品级,因才录用。

不过,虽然太宗时代重视文官的职务,但清朝终究以八旗制度作为国家根本,所谓儒生本身必须落籍于汉八旗,依据职务高低参照八旗内武官的阶层享受待遇。后来顺治帝入主北京,继明朝之后统治中原,他因袭明朝的制度,在原有的以八旗为中心的武官体系之外,重新建立起独立的中国式的文武官体系。

为了招抚明朝遗民,顺治帝没有变更明朝的官制,而是直接加以运用。然而,突然接手庞大的朝廷机构,加上明朝官员大多四处逃散,若以清朝原有的文职官员充实明朝的官制是远远不够的,于是朝廷下令地方调查逃匿的明朝官员,将人才举荐给中央。查阅“顺治元年内外官署奏疏”,有顺治元年(1644年)七月吏部左侍郎沈惟炳举荐周边人才的奏疏,举荐人物包括山东的明兵部侍郎张凤翔等十六人、直隶的明吏部侍郎孙昌龄等六人、山西的明大理寺卿张三谟等九人、河南的明巡抚练国事等五人。此外,还下令户部右侍郎王鏊永招抚山东和河南,继而举荐了当地明朝大学士谢陞等三十九人。当时清朝的命令不出直隶、山东、山西、河南四省,南方各省都在南明福王的控制之下。为此,清朝一面派兵前往讨伐,一面劝降明朝官员,对于主动归顺的官员通常会保留原来的官职,或者进秩以示优待。

总之,清朝入关后不再将新归附的汉人编入旗籍,八旗汉军作为一种特权只为入关前投降出仕的汉人保留。至于入关后投降的汉人,文官依然享受文官待遇,成为清廷的官僚,武官则组织名为绿营的军团,独立于八旗之外。

当时,狭小的满人国家急剧膨胀为巨大的中原国家,如前所述,官吏的不足主要通过荐举和招降加以补充。荐举是指在清朝命令通行的范围内,选拔明朝的官吏和读书人给予官职。不止顺治初年,康熙年间有时也开设博学鸿词科,优待以前朝遗民自任的老儒,借以抚慰中原人心。

招降则是针对清朝命令尚未达到的地方的官吏,通过特殊优待劝说其投降。同样不止顺治初年,直到康熙年间,对于台湾的郑氏和在云南发动叛乱的吴三桂一党都曾采用这种方法。不过,招降必定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剃发,有时清朝的招降政策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正是受到这项规定的制约。投靠台湾郑氏的南明宁靖王朱术桂曾道,“艰辛避海外,总为数茎发”。这虽然有些夸张,但也是中原人的真情吐露。

清朝的荐举、招降二策只是应急,为了永久巩固国家根基,必须在朝廷上安排自己的心腹官僚。因此,即便在顺治初期兵荒马乱的时代,清朝也依然模仿明朝制度举办科举,并最终成为清朝官员任用法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