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人类学、文化和民族志

第1章 进化与种族批判:一个小故事

● 故事的背景:变迁和进化

● 拉开的序幕:进化、误解和种族

● 博厄斯的故事、种族批判和现代人类学的出现

● 故事对我们的启示:投身行动之中

所有社会,包括我们每个人,最终都会“迷失在时间中”——每个曾经存在的人类社会都处在一个流动和变化的状态中。

简单来说,人类学就是对人类过去和现在所有的生物复杂性与文化复杂性的研究。看到这儿你可能会问:这句话到底指的是什么?人类学家实际上都知道些什么?他们都做些什么?如果追根究源的话,谁是人类学家?他们的哲学或世界观是什么?他们为何会选择研究这一特殊(有人或许会说是奇异的)领域?别着急,我会在书中逐一探讨所有这些问题,不过,我认为最好还是用一个关于人类学为何会出现的故事来引领我们上路。事实上,这个故事很复杂——我将这个故事分成了几个部分,它会告诉我们关于这一学科的范围,及其发展进程的许多东西。

我之所以用这种方式来开始我们的讨论,是因为讲故事可以有效地吸引我们的注意力。故事可以帮助我们认识一些人或一些事。想想看,我们每个人都在讲述关于自己的故事 —— 无论是我们的童年、家庭,还是我们去年或昨日的一段独特经历。实际上,所有人都在讲述他们自己的故事,将自己未经加工的经验转化为成形的叙事。一旦我们开始讲述故事,实际经历的当然已经结束了:在这里,故事将经历转化为语言。通过故事的语言,我们能够增进对他人的理解。经历、故事、语言 —— 这就是人类生活的全部内容。[1]

像任何个体或人类社会一样,人类学也有自己独特的历史,有一个独特的故事要讲,并且是通过一种独特的语言。我希望能在本章及随后几章中,向大家传授这种语言。但是,这里我未免有点太过心急了。我需要先为要讲的故事搭起一个舞台。

故事的背景:变迁和进化

开创现代人类学的事件,始于晚近的18世纪和19世纪。这个故事源于有关变迁概念的激烈讨论,变迁指的是成为一个事物继而变为其他不同事物的过程。今天,我们往往认为变迁是理所当然的:我们认为自己的生活将会在换了新工作后有所改变,今年的新车将会不同于去年的,冬天将会在秋天结束后到来,夏季则会尾随春季而至。尽管如此,我们中的许多人却并不欣赏变迁的恒久存在。例如,你是否知道:地球的磁场在过去几百万年中倒转了数百次?你是否知道:现今的世界最高峰珠穆朗玛峰——一座年轻的山峰——事实上每年都会垂直上升一厘米?你是否知道:组成北卡罗来纳(North Carolina)外滩群岛(Outer Banks)的小岛,就像北美大西洋沿岸的许多“障壁岛系统”(barrier island system)一样,正在慢慢向西朝着海岸移动?你是否知道:自20世纪40年代杀虫剂开始在美国得到广泛使用以来,害虫已经以如此有效的方式适应并发生变异,现在由此导致的农作物损失约占损失总量的13%,而在20世纪40年代这一比例仅为7% ?你是否知道:流感病毒每年都会席卷整个世界,并且在人与人的传播过程中,会适应并发生变异?你是否知道:特定细菌感染,现在完全对曾经根除它们的抗生素产生了抵抗力?你是否知道:人类的身体在不断地改变和适应 —— 现在它已不同于10万年前或5万年前甚或是100年前?你是否知道:事实上不存在任何不变的社会,所有社会,包括我们每个人,最终都会“迷失在时间中” —— 每个曾经存在的人类社会都处在一个流动和变化的状态中? [2]

上面一系列追问都是为了说明,只要你留心观察自然环境或文化环境(包括其过去和现在),你就能轻松地认识到这一点:地球与生活在其上的一切,包括人类在内,总是处在一种转变的状态中。世间万物都在不停地变化。没有什么是静止的,一切都是变动的。事实上,就像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曾说过的,“唯有变化才是永恒”。这一思想,或者说这一概念,对我们思考问题(不论这些问题是过去的,还是现在发生在我们身边的)都非常重要,因为它同如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几乎所有学科——从医学到物理学,从化学到数学,从地理学到人类学--都有密切关系。我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图1-1 变迁的进程在我们周围随处可见。例如,就像所有北美大西洋海岸所谓的“障壁岛系统”一样,组成北卡罗来纳外滩群岛的小岛也正在慢慢向西移动。北卡罗来纳著名的哈特拉斯角灯塔(Cape Hatteras Lighthouse,美国最高的灯塔),始建于1870年距离海岸线约400米远的地方,但到20世纪晚期,海水已经漫到了灯塔底座,并开始侵蚀灯塔的地基。灯塔面临着迫在眉睫的毁损的危险。1999年,灯塔被移到内陆离海岸线约800米远的一个大平台上。大约再过100年,人们还需要把灯塔向内陆移动得更远。照片由北卡罗来纳州交通部特别提供

虽然我们今天可能会将变迁的思想视作理所当然,但是,人们并不总是能很好地理解它。回到18世纪和19世纪,生活在西方世界(欧洲和北美)的人们,往往倾向于把地球看成是一个自诞生以来不变的星球。他们通过由上帝创造的固定秩序来理解自身所处的世界,这个固定秩序被称为存在巨链(Great Chain of Being,又译“众生序列”) [3]

存在巨链是一个关于停滞而非变迁的假设。它假设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仅有几千年的历史,它的基本设计一直是上帝创世时的样子,而且自创世以来几乎没有改变。此外,上帝把这个星球上的一切都放在永恒不变的层级之中。因此,所有事物都在完美的等级中占据一定的位置:位于最底层的是矿物质和植物;向上依次是昆虫、爬行动物和低等哺乳动物,再到人类,他们仅仅低于天使;而天使又低于上帝 —— 不用说,上帝位于最顶端。在西方世界,许多早期科学家都收集来自世界各地的动植物,试图详细阐述上帝的计划。

显然,存在巨链并没有给变迁留下多少空间,尽管如此,早期科学家们还是好奇他们收集到的化石形态没有对应的存活个体。17世纪和18世纪的大部分科学家,都是用基于基督教框架的灾变说(catastrophism)来解释这些灭绝的生物形态。该理论在当时认为:地球的变化只有一个原因,就是经由上帝之手实施的大灾难,比如《圣经》中详细描绘的大洪水。灾变说的这种早期形式由此帮助解释了存在巨链内部的“改进”,并使生物的层级得以保持完整并处于静态。

并不是每个人都接受存在巨链理论,及其相伴随的灾变说。事实上,许多思想家的理论都与其针锋相对。这里面最卓越的人物之一,是苏格兰地质学家查尔斯·赖尔爵士(Sir Charles Lyell)。他著有《地质学原理》(Principles of Geology)一书,并在1830年到1872年间对该书做了11次修订。他提出一种地质学理论,认定地球的物理属性来自稳定渐进的过程[这被称为均变说渐变说(uniformitarianism)],对灾变说构成了挑战。赖尔基于自身对地质形态的细致观察,得出结论认为,地球存在的历史比欧洲人早先想象的要长得多:不是数千年,而是数百万年。缓慢稳定的变迁,是发生在地球这座星球上的一个不变的进程;地质形态,如大峡谷(Grand Canyon),并不是自从上帝创造它们以来就在数千年的岁月中一直保持一成不变,而是由大自然年复一年的磨损而形成的。赖尔认为,一种地质形态常会被另一种地质形态所替代。

图1-2 查尔斯·赖尔

尽管并非有意这么做,但是赖尔确实撼动了他当时生活的那个世界。或许今天看来这已经没什么大不了,但是19世纪中叶关于停滞和变化的争论,确实是最激烈的(在西方知识分子中间),并且人们的关注也不是没有道理。赖尔最重要的观点是:地质变迁尽管是连续的,但也是非定向性的(nondirectional)和非渐进性的(nonprogressive)。赖尔的精密观测揭示:地质形态的变化似乎既不存在规律,也没有理由。要知道,在这之前,科学家普遍认为变迁是由灾变导致的,当然,灾变是遵照上帝的旨意。赖尔提出变化是随机的和无目的的,以及上帝或许对此没多少兴趣的观点,对当时思想观念固化的人来说,确实是件很严重的事情。

在挑战灾变论和存在巨链理论背后假设的过程中,赖尔帮助发起了当时科学家群体中一场更深入、更复杂的关于变迁的讨论。当时出现了一系列全新的问题:如果地质形态不断地从一种形态变化到另一种形态,其他生物也参与这一进程吗?如果变迁是自然界的主导部分,人类和其他生物是这一连续进程的一部分吗?如果是,又是如何进行的?是否存在指导变迁的自然法则?例如,如果我们发现了不对应任何现存生物的化石,为什么化石所表现的古代生物今天不再存在了?它们是否有可能是现存生物的祖先?如果是,又是什么导致了一种生物变成另一种,或者完全灭绝了呢?我们今天地球上的生物多样性又是如何而来?

这些问题将我带到了我的故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赖尔的研究对查尔斯·达尔文(Charles Darwin)及其生物变迁理论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在查尔斯·达尔文出生之前的许多年,就有许多哲学家、作家和科学家[包括他的祖父伊拉斯谟·达尔文(Erasmus Darwin)]已经开始思考,是什么促进了生物变迁,或者说是进化(evolution)的产生。但是直到达尔文于1859年写出《物种起源》(The Origin of Species),进化理论才为人所接纳。也就是说,达尔文的观察比其他任何人的观点都更能解释是什么使得变迁对生物有机体发挥作用。

图1-3 达尔文

达尔文观察了农场主和动物饲养者如何选择某些特征来培育新的动物品种。他暗自寻思:自然也能做或是已经做了类似的事情吗?相比于饲养员改变驯养牲畜的形态,是否存在某种自然驱动力,促使一个生物发生变异呢?如果是,这一动力能否解释在现存生物和化石记录中发现的灭绝生物之间观察到的变化?带着这些疑问,达尔文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环境的变迁对所有生物都施加了压力,迫使它们产生变化,如此它们才有可能跨越时间生存下来。就像一个饲养员向农场或驯养的牲畜施压来促使改变,一个变化的环境也给生活在这一环境中的生物施加压力,来促使其发生改变。为了能在变化的环境里生存,生物体必须有能力繁殖自己的后代,否则就要面临灭绝。

达尔文将这一促进繁殖和生存的压力称为自然选择(natural selection)。达尔文写道:“每一物种所产生的个体数,远远超过其可能存活的个体数,因而便反复引起生存斗争,于是任何生物所发生的变异,无论多么微小,只要在复杂而时常变化的生存条件下以任何方式有利于自身,就会有较好的生存机会,这样便被自然选择了。根据强有力的遗传原理,任何被选择下来的变种都会有繁殖其变异了的新类型的倾向[着重号为原文所有]。” [4]

因此,对达尔文来说,自然选择的关键之处,就在于变异性(variability,或者说群体的生物多样性)和差别化繁殖。这句话稍稍有些难懂,我需要简单解释一下它的确切含义。

图1-4 达尔文观察到农民和动物饲养员会遴选动植物某些特征来培育新品种。例如荷斯坦牛(Holstein)就是一种被选育出来用于牛乳生产的奶牛品种,最早出现在大约2000年前的欧洲。照片由丹尼·加沃夫斯基拍摄

下面这个距今较近的例子,也是关于自然选择如何发挥作用的经典案例。在英国的曼彻斯特(Manchester),桦尺蠖(peppered moths)的生活一直都有严密的记录。公元1900年前,绝大部分桦尺蠖都是浅色的,只有很少个体的翅膀是深色的。然而,1900年后,二者的数量发生了改变。深色的桦尺蠖开始占大多数,只是偶尔才能看到几只浅色桦尺蠖(仅有约5%)。但到20世纪60年代,两种颜色桦尺蠖的数量又开始回到1900年前的比例。

在这中间发生了什么?显然,群体构成改变了。是什么导致了数量的改变呢?这其中就发生了自然选择:环境的改变施加压力,促使桦尺蠖发生改变。这是一个宏大的场面。1900年前,所有的桦尺蠖都繁殖浅色和深色的后代,但是浅色桦尺蠖要占大多数 —— 也就是说,“亲代桦尺蠖”希望它们的“子代桦尺蠖”中有更多的浅色桦尺蠖,而仅有很少的深色桦尺蠖。原因在于,深色桦尺蠖(在发育为成虫后)常常寿命不长。因为它们的深色外形,鸟类很容易发现并吃掉它们。相比之下,浅色的桦尺蠖就可以逃过鸟类的眼睛,尤其是当其趴在那些跟它们身体颜色相近的长满青苔的树上的时候。因为这些浅色的桦尺蠖难以被发现,它们就可以长大成熟,并繁殖出比深色桦尺蠖更加成功的下一代桦尺蠖。

1900年以后,英国的城市发生了一些变化,工业化飞速发展,走在世界前列。由于没有制定任何反污染或清洁空气的法律,曼彻斯特变成了一个极其肮脏的地方。在很短的时间内,当地的树木就变成了黑色。这种环境的改变,使得先前两种桦尺蠖的境遇刚好反了过来。现在,鸟类可以轻易地发现浅色桦尺蠖。相比之下,深色桦尺蠖就更容易被忽视,尤其是当其趴在现在同它们身体颜色相近、肮脏且长满青苔的树上时。结果也就导致只有极少数浅色桦尺蠖可以达到性成熟来繁殖它们的下一代幼虫。[5]不过,20世纪60年代后,清洁空气与反污染法的出台,造就了一个洁净的曼彻斯特,桦尺蠖的数量也随之恢复到1900年前所观察到的比例结构。[6]

我刚讲的桦尺蠖故事,只是对自然选择进程一个过于简化的描述,但这已经足以说明,桦尺蠖群体的表型变化是受下列因素的影响:第一,周围环境的改变;第二,一些个体能够自我繁殖并将其适应环境上的成功传递给下一代。然而,如果是为了促进生存或变异,繁殖的进程必须有可以发挥作用的东西。在桦尺蠖的例子中,没有它们的遗传多样性 —— 也就是说,如果最初在它们的群体中没有深色桦尺蠖 —— 它们或许无法在1900年环境变化后存活下来。这一点很重要。对深色桦尺蠖的需求,不会导致数量的变化;自然选择只能通过已有的变异性发挥作用。这是达尔文在写下“除非有益的变异发生,自然选择什么都不可能做”时所想到的内容。[7]对于达尔文来说,变异性和成功繁殖(生育下一代的能力)是最终导致自然选择在环境中发挥作用的因素;在这种环境中,所有个体的存活率总是有限的。事实上,如果不能通过成功繁殖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任何现存的生物都会灭绝。考虑到曾生活在这个星球上的98%—99%的物种现在都已灭绝,所有现存的生物都必须努力保持变化。没有那样的能力,我们人类也会真的不复存在。

达尔文的核心问题是物种的起源或分化,也即一个物种随着时间的推移怎样并为何演化为另一个物种。尽管达尔文明白变异和繁殖的中介是遗传,他却没有完全理解遗传与当地环境之间的实际互动,是如何通过繁殖过程造成生物变迁的。尤其是自现代遗传学出现到今天,我们知道生物变迁的复杂性比达尔文所能想象的还要复杂得多。然而,我们目前对生物变迁的理解,仍基于达尔文最初的“通过自然选择适应”的想法。举例来说,这种机制能够使昆虫成功适应杀虫剂 —— 就像一些果蝇对杀虫剂产生了上千倍的抗药性;一些蚊子把杀虫剂当成食物;菜蛾(diamondback moth,一种威胁棉花生长的害虫)进化出这样的适应机制,当它的腿碰到喷过杀虫剂的作物时竟会自动脱落(它可以不受沾染地安全飞走,新的腿会取代旧的)。这种机制使得流感病毒随着在世界各地人体间传播而适应并发生变异。这种机制可以解释为什么人体会不断地发生改变。可以肯定,这就是生物变迁(用达尔文的术语来说就是进化),这曾在实验室中得到证明,也曾在自然界中被观察到无数次。[8]例如,达尔文提出,进化变异(evolutionary change)是在代际间缓慢而逐步进行的,并且因为这是在数百万年间发生的,所以只能在追溯中加以描述。科学家却在实际生活中观察到了进化的过程。在一些动物,尤其是那些繁殖很快的动物(比如昆虫或鸟类)身上,他们仅仅在几年内(甚至更短时间内)就观察到了进化变异的发生。[9]这些证据具有不可抗拒的说服力,推动了一些研究生物变迁的学者将进化本身作为一项法则,而不是一种理论。[10]至此,我们已经摆脱了疑问的蒙蔽,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生物变迁是无可争辩的事实(我们可以肯定,不存在不发生变化的生物有机体)。但是,进化究竟如何起作用仍是进化论的中心问题。例如,我们也只是刚刚开始了解病毒和细菌在人类中的变化有多快,我们的身体会怎样随之继续进化。[11]

你可能会对上面谈到许多进化问题惊讶不已,但这对了解人类学的故事至关重要。舞台已经搭好了,下面我就开始揭开故事的序幕。

● 此时此地的人类学

登录网站“进化:一场探索人类起源和未来的旅程”(www.pbs.org/wgbh/evolution,访问时间为2014年1月9日),你能了解更多关于复杂的进化历程,以及人类学家和其他科学家如何一直不断地扩展我们对地球生命的理解的信息。该网站包括大量原始文献材料、视频、文章和互动页面,以及相关链接。

拉开的序幕:进化、误解和种族

自从达尔文首次提出了“自然选择是生物的变迁机制”,人们都误解了它。在大多数英语国家的日常用语中,进化一词通常暗指有目的的进步 —— 也就是说,从差的事物变成好的事物,或从不完美的状态变为完美的状态。但对达尔文和许多更加机敏的科学家来说,进化并不总是指代“进步”;事实上,“进步”是我们看待进化过程的一种价值观。

像赖尔一样,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最终也会引发这样一种观点,即改变是非定向性的,不一定会特意朝着某个方向变化。比如说,在桦尺蠖的例子中,它们并不是进化为某种“更高等的”或者“完美的”形式,而仅仅是从一种形式演变为另一种。这些变化可能创造出复杂性,于是进化并不总是“支配”或者“指挥”它。即使是进化性的适应,比如那些可能在短期内是有益的,也可能在长期内转变成有害的(特异性适应会导致生物体的灭绝)。这是进步吗?我是否未察觉出什么?是的,你确实未察觉到:生物变迁与变化着的环境是相互作用的——这一进程可能显露出来的并不是一些无处不在的“进步”观点。

如果进化在今天不是指进步,我们又是从哪里得到“进化一定就暗指进步”这种观点的呢?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理论,极大地影响了科学界和大众关于世间万物,尤其是人类,怎样及为何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的思考。但是,毫不令人惊讶的是,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理论,不断地被进步的视角所重塑。[12] 例如,在19世纪的人类学中,社会进化论[social evolution,也称进化论单线进化论(unilineal evolution)]这一理论分支认为:所有的人类生活方式,都经历了相似的发展顺序或阶段。例如路易斯·亨利·摩尔根(Lewis Henry Morgan)等社会进化论者认为,所有的人类都可归入这样一个发展顺序:所谓的原始人在最底端,“野蛮人”位于中间,“文明人”处在最顶端。当代的“原始人”体现了进化的早期阶段,文明的欧洲人或美洲人都曾经历这一阶段。[13]

图1-5 路易斯·亨利·摩尔根

图1-6 社会进化论者在偶然碰到古代文明的遗迹时,往往会认为:这些遗迹一定是早期的欧洲探险者和商人建造的。对他们来说,那种认为这些遗迹是由那些被称为“原始人”的当地居民的祖先建造的想法,是不可思议的。图中所示是大津巴布韦(Great Zimbabwe)遗址的一面外墙和一段内墙(插入图),这里是由距今700—1000年前的绍纳人(Shona)建造的古城市的遗址,位于今非洲南部津巴布韦境内。照片由作者本人拍摄

进化论非常类似于另一个更加流行、更加极端的对达尔文自然选择理论的误解。一位名叫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的社会哲学家,提出了一种“适者生存”的思想。没错,达尔文并不是发明“适者生存”这一术语的人。[14]尽管达尔文最终用这个词来描述一个育种群中个体的生物繁殖能力,“适者生存”却是斯宾塞所创,用来表达他对所谓优势种族的想法。值得注意的是,斯宾塞利用了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理论,来阐发自己对人类社会进步的想法:“更适应”或更有优势的人类社会和群体,要胜过较不适应和较少优势的社会和群体。[15]

讲到这里,我的故事将会发生一个不祥的转向。斯宾塞的“适者生存是人类进步机制”的粗俗化论调,在所谓的社会达尔文主义(Social Darwinism)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社会达尔文主义是社会进化论的一种形式,这种观点认为:所谓的原始人不仅在技术或物质上是低等的(与进化论的论调如出一辙),在心智和生理上也是低等的。这一论断进而认为,当代的“原始人”之所以没能成功地发展到文明社会,原因在于他们“迟缓的”生物学进化。尽管社会达尔文主义最初主要流行于美国和欧洲如斯宾塞及其同辈那样的知识分子中间,后来却也被灌输进了大众的头脑中。它极大地影响了世界各国人民对种族的看法,并且时至今日,仍在许多方面对我们产生深远的影响。[16]

在18世纪以前,种族(race)一词很少被用来描述人类群体之间的差异,但到19世纪初,种族变成了英语演讲中一个频繁出现的单词,指代假定的生物上低等或高等的人类群体。尽管欧洲人和美国人(以及许多其他社会)确实根据可观察到的肤色等表型特征来划分人群,但种族一词以前还没有同适者生存挂钩,并具有如此强大的社会含义:因为欧洲人(范围可以扩大到欧美人)相信自己比他们的邻居要更先进,便由此推论出,自然法则指示他们应该主导其他群体 —— 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17]

这就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的“逻辑”。这一逻辑引发了下一世纪种族歧视的后果。到20世纪初,包括科学家和外行人在内的许多人,都接受了这种看法:生理因素、行为、智力和个人能力,都可用一个人所属的种族来解释。比如在美国,人们普遍相信,祖先来自北欧与西欧的美国白人(除了信奉天主教的爱尔兰农民)[在19世纪的美国,爱尔兰移民不被认为是“白人”。——译者注],天生就具有智力高、行为自律且文明的更好基因。他们天生就是有教养的文明人。相反,非裔美国人或美洲原住民则都天生低等,并天生就倾向于做出不守纪律、不文明的行为。例如,当时人们普遍认为,黑人男性和女性在生理上隐藏着难以抵抗的性冲动。社会达尔文主义者认为,这在“较低的、下等的种族”中非常普遍。这种想法正好被用来合理化了一种日益增强的信念:这样的性“冲动”,只能通过当众拷打和私刑处死(lynchings)才能得到遏制。这两种刑罚的使用,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的美国,达到了历史最高点。例如,单是在1888—1896年的8年间,就有超过1500桩记录在案的私刑事件。[18]

关于这些私刑事件,最奇怪的或许就是它们的公开程度,这足以证明美国人相信非裔美国人种族劣等性的范围有多广泛。

比如,1916年,在得克萨斯州的韦科(Waco),数千人围观一个名叫杰西·华盛顿(Jesse Washington)的男孩被私刑处死,先驱式的学者、非裔美国社会学家W. E. B.杜波依斯(W. E. B. Du Bois)就这一事件写道:

当火在容器里燃起时,全身赤裸的男孩被刺伤了,铁链悬在树上。男孩试图逃走,却没有成功。他伸手想要去抓链子,他们却把他的手指砍了下来。当他们把男孩使劲往上拉时,一个壮汉一刀扎在了男孩的脖子后。……(然后)男孩被他脖子上的链子吊着,好几次被丢入火中。[19]

图1-7 W. E. B. 杜波依斯

或许这些场景会令今天的我们大为震惊,但是,这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前后的几十年,却是再寻常不过了。这是报纸、大众杂志,以及像《一个国家的诞生》(The Birth of a Nation)之类的电影,为不断滋长的所谓优等和劣等种族的流行观念煽风点火的时代。“科学”在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伪装之下,不断地去解释、合理化并证明这些观点。[20]

更严重的事情还在后头。如果优等种族和劣等种族是作为生物学事实而存在的话,那么随之而来的就是种族不应该混合。如果混合了,劣等种族就会“污染”优等种族。例如,美国就曾实行过禁止白人和黑人种族通婚的法律,这可以追溯到19世纪早期。但在1900年之后,许多美国白人开始越来越担心,“低等种族”和来自东欧、南欧的移民群体正在“污染”美国社会。他们想知道,有没有一种方法,可以使美国把“不合适”的人从基因库中清除。答案就是优生学(eugenics),这是一项重在有选择地繁殖“最适应的”人群,以及清除“不合适”的人群的公众运动。[21]

图1-8 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私刑在美国是非常公开的事件。这张摄于1930年的知名照片记录了数千人在印第安纳州马里恩(Marion)目睹一场私刑。这张照片被作为纪念品售卖和分发,甚至还出现在明信片上。诚挚感谢鲍尔州立大学的档案与特藏馆提供资料

在美国,一些州政府曾对那些被认为“不合适”或有“低等血统”的人实施强制绝育的政策。比如,弗吉尼亚州就曾蛮横无理、毫无缘由地强制绝育了数千人。[22]他们这样做,是根据当时流行于美国和欧洲的“科学观念”来进行的。比如在1929年,当时的印第安纳大学(Indiana University)教授瑟曼·赖斯(Thurman Rice)曾这样写道:

我们以前接纳了几乎所有来自北欧的移民。他们绝大部分都是卓越的类型,并且在一起融合得很好。……但是今天的情形和过去完全不同。现今来到这里的大部分移民……来自东欧和南欧,以及与我们没有多大关联的其他地区。他们在“熔炉”中不和我们的血统相融合,并且如果他们和我们混血,他们的显性性状就会淹没我们本土的隐性性状;他们常常是引发无休止麻烦的激进分子和无政府主义者;他们有着很低的生活标准;他们搅乱了我们今天的劳动力问题;他们的生殖力极其旺盛。[23]

在欧洲,20世纪20年代一本非常流行的生物学课本这样写道:

如果我们继续浪费[我们的]生物学精神遗产,一如过去几十年那样,过不了多少代,我们就将不再优于蒙古人。我们的民族学研究必须引导我们,不要再傲慢自大,而要采取行动 —— 通过优生学来进行人种改良。[24]

阿道夫·希特勒(Adolf Hitler)显然读到过这些言论的德语版。在狱中时,他用这本生物学课本和其他类似论调的书籍,来支持他在其《我的奋斗》(Mein Kampf)一书中阐明的观点。事实上,这些言论构成了他日益凸显的种族主义意识形态的基础。希特勒不仅梦想着通过选择性繁殖造就一个优等的雅利安种族,还梦想着从基因库中清除其他种族。[25] 然而,不同于当时其他优生学者的是,希特勒和纳粹将这些观点付诸实施到了空前的地步。希特勒利用优生学屠杀了600万犹太人和数百万“不适宜”的不受欢迎的人,像残疾人、天主教徒、吉卜赛人和同性恋者等,引发了如此大的震惊与不安,以致许多著名的优生学家都开始质疑优生学和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意识形态基础。[26]

但是,他们并不是唯一质疑社会达尔文主义和优生学的人。实际上,另外一种批评在“二战”前也在形成中。

博厄斯的故事、种族批判和现代人类学的出现

这里我们先停下来,简单回顾一下故事的背景和序幕:18世纪和19世纪科学中对变迁观念的争论,引发了一连串事件,将赖尔的《地质学原理》和达尔文的《物种起源》的出现联系起来;然而,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又反过来成为曲解进化(从进化论直到斯宾塞的适者生存说、社会达尔文主义和优生学)的原材料。

现在我们已经来到了故事的关键部分:现代人类学开始登上舞台。我之所以称它为现代人类学 ,是因为事实上,人类学通常指的是18世纪和19世纪的人类研究;这一名称频繁用于对所谓原始人的沉思,并扩展到关于社会进化的思考上。但是,人类学是一个大体上有些含混不清的称呼。直到19世纪中期,它才开始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出现。而且,构成现代人类学基础的思想和概念(至少在美国),也是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才开始出现,主要由弗朗茨·博厄斯(Franz Boas) —— 开创美国人类学最重要和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 —— 推动建立。[27] 最终,博厄斯通过批判种族和社会进化论,确立了这一学科的现代形式。

图1-9 弗朗茨·博厄斯,承蒙美国哲学学会(American Philosophical Society)提供照片

博厄斯是受过德国学术训练的物理学家和地理学家。他有着犹太人血统,在1886年28岁时离开德国,移民到了美国 —— 部分原因则是他年轻时曾亲身经历过反犹主义。在美国,他成为最有名的进化论、社会达尔文主义、优生学、种族和种族主义批判家之一。现代人类学,尤其是美国人类学,很大程度上是围绕着博厄斯和他的学生的学说而形成的。可以说,正是有了博厄斯,像我这样的美国人类学者,才能使这门学科的萌芽,逐步发展成为今天我们知晓并热爱的人类学。所以,在故事的剩余部分,我将重点讲一讲博厄斯。

在19世纪晚期和20世纪早期关于社会进化的争论中,博厄斯开始信奉一种激进的观点:社会文化是意义的联合体,而非事物或技术的联合体;任一文化或社会,都不能单是通过与欧洲或美国社会进行比较来理解。博厄斯通过一系列文章,提出了文化相对论(cultural relativity)的观点。这一观点认为,每一个社会或每一种文化,必须根据自身情况来理解,而不能从局外人的眼光去理解。他认为,诸如原始人野蛮人文明人这样的词语,都是相对而言,都是从外部去评价其他群体和人民时所用的术语。他认为,为了理解与我们不同的他者,我们必须从他们自身的看法出发,去理解他们的世界。为了做到这一点,科学家必须同那些人一起生活,直接体验那些社会。

博厄斯不是通过推测,而是通过亲身实践得出这一结论的。他曾在19世纪80年代与北极圈的爱斯基摩人或因纽特人生活在一起,并研究当地的地理情况。许多社会进化论者(比如社会达尔文主义者)往往凭想象认为,像因纽特人那样的族群,即文明发展序列中的“原始人”,头脑比欧洲人要简单得多。但是,博厄斯发现,因纽特人在处理地形方面,有着让人难以置信的复杂方式,比起同时代欧洲人所制的北极地区地图要详细得多。他由此推论出:不同的环境创造不同种类的需要,进而导致不同族群的人们创造不同的技术作为回应。简而言之,不同的环境创造不同的需要,社会或文化创造不同的技术来满足这些需要。

博厄斯也认识到,因纽特人也要面对很多与“文明人”一样的问题,像寻找食物、婚姻家庭、出生和死亡、冲突等,但是他们解决这些问题的方式却与“文明人”极为不同。对于博厄斯来说,这可以通过文化差异而非生理差异得到解释。例如,复杂的地形知识与因纽特人的生理属性并没有什么必然联系,而更多地与文化如何在一代又一代的传承中创造一套在北极恶劣的自然环境中生活的实践指南有关。博厄斯认识到,尽管恶劣的自然环境产生了特定需要,许多因纽特人的文化实践却和其周围环境没有多大关系。事实上,语言、经济、政治、宗教、婚姻、家庭组成,以及冲突的解决,都有更加复杂的基础。博厄斯说,要想了解为什么一个特定的社会不同于另一个,关键就隐藏在特定族群的历史之中。

博厄斯这种理解特定社会的方式,最终被称为历史特殊论(historical particularism),它假定每个社会或每种文化都是自身历史的产物。博厄斯认为,一个特定的社会或一种特定的文化,更像一个个体的人:如果你想了解一个人,知道他/她来自何处将会对你很有帮助。个人就像社会,本质上是独特经验的碰撞,这些经验发生在个体过去的历史中。博厄斯认为,从狭义上来说,你就是你的特殊历史的产物;从广义上来讲,每个社会都是其特殊历史的产物。

博厄斯因此持有这样一种观点:任何文化或社会,就像个人一样,都有非常复杂的特殊性,以至于不可以同另一个进行比较。他认为,具体社会之间的比较,更像是进行价值判断,而并非一种科学的做法(社会进化论者就是这样得出他们认为的社会从原始到野蛮再到文明的发展顺序的)。他说,即使对那些做比较的人来说,比较也是相对的。事实上,从因纽特人的视角来看,不同于因纽特人,欧洲人有常备军、战争、普遍的贫困,以及肮脏的城市,他们才是真正的“原始人”呢。

在这一思想的指引下,理解社会进化论的缺陷或许会容易一些。比如,社会达尔文主义者认为,胜利的战绩、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后果是自然事实,也是更加适应者(也可称为“文明人”)战胜适应较差者(也可称为“原始人”)的产物。他们并不认为,“破坏”“统治”或“殖民主义”,是他们自身社会和历史的建构。社会达尔文主义者继而反向论证出:那些“拥有”什么的人之所以“拥有”,是因为他们天生的遗传或者生物性特征。但是你我都知道,拥有哈佛大学学位,与一个人的家庭历史、社会经济地位和个人的遗传智力同样相关。哈佛学位和它的回报都是社会建构,而不是生物性建构。

无论如何,博厄斯职业生涯的大部分时间,都致力于推动现代人类学沿着这些方向发展。通过对“差异可以用文化而不是生物性来解释”的论证,他在美国的种族批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博厄斯当然不是唯一的批判者。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直到“二战”之前的那些年间,许多其他批评者,如杜波依斯,也都极力谴责社会达尔文主义和优生学提出的具有种族倾向的观点。但是,博厄斯无疑是这些人中最直言不讳者之一。

在对世界各地不同人群的资料进行了多年研究之后,博厄斯没有发现任何证据支持以下观点:一个种族要比另一个优越,或是一个种族生来就比另一个更聪明。并不是说这种观点在政治上正确或是社会认可的——这在当时绝对是违反常理的——只是博厄斯找不到任何支撑它的证据。博厄斯在1928年写道:“解剖学家无法确切区分一个瑞典人和一个黑人的大脑。每个群体中个体的大脑都是形状各异的,以致常常很难判定……某个大脑是瑞典人的还是黑人的。”[28]然而,博厄斯的批判要远比我们这里所引的深入得多。高等和低等种族的观点最终都是有缺陷的,因为种族这一概念本身便是有缺陷的。记住这一点,我们来思考下面的问题。[29]

种族概念认为,一个特定种族的内部,要比种族之间有更多的生物相似性。依照这一逻辑,举例来说,欧裔美国人相互之间的相似性,要比他们同非裔美国人之间的相似性更多,反之亦然;因此,随之而来的是,彼此间清晰的差异明确地划分了这些种族间的界线,从而使得他们与其他人区分开来。但是,博厄斯和后来的人类学家却发现:首先,在一个所谓的种族的内部,人们相互间存在着更多的差异性;其次,在那些被认为分属所谓不同种族的个体之间,存在更多的相似性。所以,与种族的逻辑正好相悖,人们有可能像在他们内部一样,也在跨种族的界线间共有相似性,这取决于我们研究什么样的特征。博厄斯写道:“从纯粹生物学的视角来看,种族统一体的概念垮掉了。每个种族所包含的家族谱系的数量、个体和家庭类型的多样性是如此之大,以至于没有哪个种族可被看作一个整体。此外,相邻种族之间,以及就功能而言甚至是在不同种族之间的相似点,也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很难明确地把个体归入这一群体或那一群体。”[30]

这里我们单独来看一下“白人”和“黑人”这一分类。从本质上来说,博厄斯说的是,在一个所谓的种族的内部,其差异比起所谓的种族之间的差异要大得多。这是什么意思呢?别急,我们先来看看肤色。

人类的肤色深浅不一。比如说,欧洲人的肤色存在许多不同,从北半球高纬度地区的非常浅,到地中海地区的中等肤色。如果这些欧洲人生活在美国,许多美国人或许会把这些欧洲人放在“白人”的种族分类中,这是基于他们有着欧洲祖先的事实。在非洲人中,肤色从非洲北部的中等肤色,到非洲中部和南部有些地区的非常深的肤色,其中也有许多不同。非洲北部有些地区的人们,有着和他们居于地中海地区的欧洲邻居非常相近的肤色,而且在某些情况下,他们的肤色还要显得更浅一些;然而许多美国人可能还是会将某些北非人划定为“黑人”,而将其他北非人划定为“白人”,尽管在这些欧洲人和非洲人,也即所谓的白人和黑人之间,仅有很少或者根本就没有肤色上的差别。相反,许多非洲人或许会决定将这些人放在完全不同的白人和黑人的分类中。这就是问题所在。

单看肤色,生活在地中海地区的所谓白人妇女和生活在非洲北部的所谓黑人妇女之间,有着更多可观察到的相似点;并且生活在地中海地区的所谓白人妇女和生活在欧洲北部地区的所谓白人妇女之间,有着更多可见的肤色差别。相反,生活在非洲北部的“黑人”妇女和生活在非洲南部的“黑人”妇女,在肤色上则有更多看得见的差别。在哪里画分界线,以及一个人应该归于哪个种族范畴,是完全主观、极不明确的。简单来说,如果你仅仅根据从浅到深的肤色而把世界上的人进行排列,那么你在“白人”和“黑人”间,或者在“白人”和“黄种人”,或是在“黄种人”和“红种人”之间画的分界线就是完全任意的(arbitrary);也就是说,任何给定的个体可能把这条线画在任何地方。这就是博厄斯的观点。他阐释道,种族并非基于经验上可靠的证据,它是一个专横的人为的创造,是一种社会建构。博厄斯还认为,在生物层面上,人类作为一个整体,相似性要多于差异性,这主要是因为自从智人出现以来我们一直都在杂交。博厄斯写道:“人类种族的历史……向我们展示了人类在不断变动。东亚的人们迁移到欧洲;西亚和中亚的人们则涌入南亚;北欧人向地中海国家扩散;中非人将他们的领土扩展到几乎包括整个南非;来自阿拉斯加(Alaska)的人们则蔓延至墨西哥北部,反之亦然;南美人几乎在整个大陆东部到处都有定居点;马来人(Malay)的移民向西到了马达加斯加(Madagascar),向东甚至远至太平洋 —— 简而言之,从最初开始,我们就有了一张人类不断迁移,多种人类族群随之混合的地图。”[31]

图1-10 尽管许多人可能会认为乡村民谣歌手威利·纳尔逊(Willie Nelson)是“白人”,他却声称自己有着美洲原住民的祖先。例如,他曾两次当选“年度杰出印第安人”。事实上,许多美国人的祖先中都混合了一些来自世界各地的不同人群,包括欧洲人、非洲人、亚洲人和美洲人等。所有人类,不仅仅是美国人,都体现出了多种族群的生物混合。因此,正如博厄斯指出的,这是我们共同的生物遗产。图片由丹尼·加沃夫斯基拍摄

考古学和遗传学证据也都支持博厄斯的观点:没有一个人类群体会一直待在原处不动,或是能够隔绝足够长的时间以造就一个单独繁衍的群体,支持一个独立的生物学上的亚种,或称“种族”。目前的人类生物学研究也同意这一观点 —— 当检测人类的脱氧核糖核酸(DNA)时,人类的种族划分就不攻自破了。事实上,我们人类在生物层面上是大致相同的。

尽管如此,博厄斯并认为生理差异是虚幻的,因为它们的确真实存在。像肤色、身材、头发类型或瞳色等特征上的差异,都是明显存在的,并在人群内部不断复制。博厄斯认为,种族概念的问题在于,它假设在肤色、身材、头发类型或瞳色等可见的特征之间存在着关联。然而,他却发现这与事实正好相反。例如,许多东非人有着黑色的皮肤,身材一般都比较高大,这与许多来自北美平原的美洲原住民很像。这些美洲原住民一般比较高大,并拥有黑色的眼睛,这又颇像东南欧人。许多东南欧人除了有着黑眼睛,还拥有波浪形的头发,这和一些澳大利亚原住民又很类似。澳大利亚原住民的波浪形头发下面一般是黑色皮肤,这又像许多东非人一样。类似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

博厄斯再次指出了种族分类存在的问题。我们根据所关注的可见的生物特征,最终得出不同的种族分类。如果我们决定只关注一般身材高大的人群 —— 同样我们也常常单独考察肤色 —— 我们所划分的种族可以包括东非人、来自北美平原的美洲原住民,甚至还有斯堪的纳维亚人。

当代的人类生物学再次支持了博厄斯的看法。以血型为例。A、B、O型基因频率(gene frequency)不符合我们的种族概念。东非一些群体的A、B、O型基因频率,几乎跟欧洲一些群体相同。但是,在这方面,这些欧洲人与东非人同西非人有着非常大的差异,许多西非群体往往有更高的B型血分布(顺便说一下,一些亚洲群体也有相似的情况)。简而言之,如果单独考察A、B、O型血的分布,那么一些欧洲人和东非人之间可以拥有比东非人和西非人之间更多的相似性。[32]这种交叠不是例外;事实上,它常常是一条规则。就像人类学家乔纳森·马克斯所写的那样:“一个大的德国人样本,最终证明与一个大的新几内亚人样本有着几乎相同的[A、B、O型血的分布]……一项对东欧爱沙尼亚人的研究……发现他们几乎和东亚的日本人一样……”[33]

了解了血型分布,我们再来看另一个例子:镰状细胞性贫血(sickle-cell anemia)是一种血细胞疾病,它最终会影响人体的血液循环。镰状细胞性贫血多在非裔美国人中发病。这是因为他们中许多人都有患这种疾病的非洲祖先,甚至在今天,一些非洲族群仍患有这种疾病。但是,镰状细胞性贫血并不只存在于非洲,也存在于地中海地区,以及南亚与中东的部分地区。

这为我们理解人类生物性如何起作用提供了最重要的一点。从生物学观点来看,镰状细胞性贫血等生物变异,是同群体(population)相联系,而不是种族。非洲、地中海地区、南亚和中东的镰状细胞性贫血的再次出现,同这些地区疟疾的出现紧密相关。这些群体中,生来就有杂合的镰状细胞性贫血基因(即他们只从一个亲代那里遗传到镰状细胞等位基因)的人,比那些同型结合的镰状细胞性贫血患者(即他们有着来自双亲的先天的镰状细胞等位基因,如果不进行治疗就会致命),又多了一个适应性优势。因为杂合的基因配置抑制了疟疾,这些个体虽然生活在深受镰状细胞性贫血和疟疾双重困扰的群体内,却能够并且常常活到了繁衍后代。[这当然是一个不完美的进化权衡(evolutionary trade-off),但正如你现在所知的,自然选择并不是朝向完美;它的作用是尽可能提高生物在多变环境中的生存能力。][34]

所有这些都是为了说明,生物性特征(像镰状细胞性贫血、血型分布、肤色、身材、头发类型或者瞳色等)和自然选择(以及性选择、定向选择或稳定选择等其他机制)共同作用,产生并复制一系列生物性特征,以此来提高特定群体在特定地区的生存能力。例如,非洲南部的原住民通常拥有皮肤黝黑、身材高大、几乎没有镰状细胞性贫血、黑色眼睛、O型血分布很高等体质特征,这是因为他们的生活地点以及他们与谁结婚生子,而不是因为他们属于一个许多人称之为“黑人”的种族。

这里我解释一下何谓文化选择(cultural selection),简单说就是社会或文化对生物的影响。例如,许多美国人都会在他们所谓的种族内部通婚,反复地复制某些可见的特征,比如说肤色。但是,这又把我带回到了博厄斯那里。他和他的学生们,以及随后的几代人类学家都认为,种族是由社会或文化创造的,而不是由生物属性创造的。事实上,他们说,这是一种社会建构:种族并非一个经验性事实,现代的种族概念杂糅了生理、行为和智力因素,作为一个民间概念出现在欧洲和美洲历史中。这一民间概念由此有了强大的力量,来塑造人们对人类相似性与不同点的看法,塑造人们如何生活、如何感受自己的生活,以及如何阐释他人的生活。[35]

为了解释清楚这一点,让我们返回到卡尔·林奈(Carolus Linnaeus)那里。他提出了我们今天称之为分类学(taxonomy)或林奈阶层系统(Linnaean hierarchy,界、门、纲、目、科、属、种)的分类体系。林奈是科学界最早定义种族的人之一。在1758年版的《自然系统》(System of Nature)一书中,他划分了如下四个种族,并界定了它们的特征。

欧洲智人种(亦称“欧洲白种”)

白皮肤,严肃,强壮。头发金色平滑。蓝眼睛。积极好动,非常聪明,善于创造。穿着紧身的衣服。受法律约束。

亚洲智人种(亦称“亚洲黄种”)

黄皮肤,忧郁,贪婪。黑头发。黑眼睛。严厉,傲慢,欲望较多。穿着宽松的衣服。受观念约束。

美洲智人种(亦称“美洲红种”)

红皮肤,脾气暴躁,好战。黑头发并且直而厚。鼻孔粗大。面部粗糙,胡须稀少。顽固,满足,自由。身上涂抹红线。受习俗约束。

非洲智人种(亦称“非洲黑种”)

黑皮肤,冷漠,懒散。头发卷曲。皮肤平滑。鼻子扁平。厚嘴唇。妇女有生殖器皮瓣,胸部丰满。狡诈,迟缓,愚蠢。身上涂有油脂。完全不受约束。[36]

现在即使不是一名目光敏锐的科学家,也能认识到林奈的分类是多么有偏见,他像社会进化论者一样,评价他人不是通过知识,而是仅仅基于感觉,基于当时欧洲根深蒂固的观念。

林奈表达了这样一种假设:欧洲白人是“严肃而强壮的”,而其他种族或是“忧郁而贪婪的”,或是“脾气暴躁和好战的”,或是“冷漠而懒散的”,这一设想一直停留在科学家和大众的心中,直到博厄斯挺身而出。博厄斯写道:“这解释了,为什么无数著作和论文的写作过去一直并且现在仍是基于这样的假设:每个种族都有它自己的心智特点,这些特点决定着其文化或社会行为。”[37]博厄斯再一次找到了充分的证据,来确切地证明这些假设完全没有依据。行为差异是通过社会和文化机制,而不是通过生物遗传来代代相传的。

种族概念本身尤其阐释了这一点。正如我所说,林奈和其他人提出的观点一直具有引导世世代代的人们如何定义自身和他者的巨大力量。可以肯定,种族作为一个社会范畴是非常非常真实的(回忆一下美国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普遍存在的私刑习俗)。这些把生物和行为联系起来的观点,不断地向我们灌输关于“白人”“黑人”“印第安人”或者其他所谓的种族群体应该如何行动和有何行为的信念 —— 无论我们可能属于哪个或哪些群体。我们不仅仅通过基于生物种族的假设来选择配偶以复制特定的生物特征,我们也在自己创造并维持的种族类别之内和周围复制我们的行为。种族就像一个强大的矩阵,我们都生存于其中,无论我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

说完这些,我应该改写一些我早先说过的话。我曾说过,在生物界中,种族类别之间是没有清晰界限的。这一点只适用于生物界。从文化和社会的角度来说,群体内部强烈的相似点,以及群体之间的界限,确实是存在的。

博厄斯因此提出了一个乍看起来有些矛盾的观点:种族不存在,但是它又确实存在。认为种族不是生物的存在,并不是说它不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以及日常经验中。博厄斯及其后许多人类学家的看法,与当代人类学家奥德丽·斯梅德利(Audrey Smedley)的一致:“种族与人类的生物多样性之间,不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这种多样性,主要是进化动力(evolutionary forces)的自然产物。而种族是一个社会发明。”[38]

当然,我们今天生活在其中的种族群体,作为社会发明不是凭空出现的。它的出现最早开始于科学家在生物和行为之间建立了联系,以此证明不平等的合理性,直白而简单。从历史的视角来看,很明显,种族概念的出现,是为了使那些像奴隶制一样的制度,以及诸如社会达尔文主义和优生学等观点,变得更加让人可信。奴隶、原始人或野蛮人之所以被称为奴隶、原始人或野蛮人,是因为他们被划分为某个种族类别。而且从逻辑上来说,所谓的奴隶、原始人或野蛮人必须受统治,是因为他们被设定了低等身份;社会达尔文主义者认为他们就像孩子。可以肯定,种族概念是在那些自认为优秀的人们中间产生的,而这些人又处于群体内部和群体之间的权力关系的背景中。并且,科学与这一民间观念的建构和解构之间有着同样大的关联。今天,我们的生活中仍然有这项社会发明的残余。就像斯梅德利所写的那样,无论我们是否意识到,种族仍然“关乎谁应该获取利益、权力、地位和财富,以及谁不应该”[39]

图1-11 美国人多长时间想到一次自己的种族?种族在生物属性上不存在,并不意味着它就不会在人们的日常生活经验中或多或少地存在。事实上,它所遗留下来的问题仍在深深地困扰着我们。近年的民意测验显示:在所有的非裔美国人中,有近一半人受到过某种形式的种族歧视,结果,他们被迫要比美国白人更常想到他们的种族身份。一项为期两年的大学生研究报告显示,52%的白人学生从不考虑他们的种族身份,与之相比,则有39.5%的黑人学生每天都要想到自己的种族身份。

资料来源:数据改编自Melanie E. L. Bush,Breaking the Code of Good Intentions:Everyday Forms of Whiteness(Lanham, MD: Rowman & Littlefield Publishers, 2004),65,表2.2

所以,正是通过博厄斯,现代美国人类学对种族的批判,及其对人类生物学和人类文化更加谨慎、细致、彻底的研究,才得以稳固下来。博厄斯除了在系统方法论和理论结构中建构了美国人类学,在公共舞台上也非常活跃。他的人类学研究促使他把对种族和种族主义政策的批判扩展到公共领域。他把自己所宣讲的观点付诸实践。作为杜波依斯的好友,博厄斯公开支持美国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Colored People,简称“NAACP”)的成立,并在该组织的第一次大会上发言。[40] 采取这样公开的立场,当然招致来自人类学内外的许多批评,但这似乎并没有使博厄斯感到有什么不妥。

博厄斯任教于哥伦比亚大学,他收的学生是其他那些新兴人类学项目通常拒绝的人,即女性和所谓的有色人种。[41]他的学生包括:佐拉·尼尔·赫斯顿(Zora Neale Hurston),她关于非裔美国人文献和民俗的研究,超越了他们所处的时代;埃拉·德洛里亚(Ella Deloria),她对美洲原住民的研究,现在仍在美洲印第安人研究项目中发挥作用;玛格丽特·米德(Margaret Mead),她对妇女及儿童所做的开创性研究,改变了美国人看待性别和青春期问题的方式。重要的是,这些学生,还有很多其他学生,都会坚持博厄斯的传统,即把行为建构在文化而不是生物属性上,批判种族,并且带着这样的知识参与更加广阔的公众事务—— 这一传统一直延续到当今人类学的大部分领域。(我将在下一章再次讲到这一点。)

● 此时此地的人类学

人类学家至今仍在积极参与种族问题的大众教育工作。作为这个大型项目的一部分,美国人类学协会(American Anthropological Association)近年发起了一个巡展,主题为:“种族:我们如此不同吗?”通过登录网站www.understandingrace.org(访问日期为2014年1月9日),您可以观看虚拟展览,查看每一项展品,获取资源,以及探寻当前的研究。

故事对我们的启示:投身行动之中

每个故事的讲述都有其目的,无论这个目的是一目了然,还是表达得含蓄隐晦。在日常经验领域,我们从众多的遭遇中挑选出能够被回忆唤起的部分,并将其编成故事。人类学这一学科,采取的也是同样的方式。

人类学的经验和历史是纷繁复杂的、多声部的(包含多种声音)、多种多样的。关于它的故事,也是如此。除了博厄斯之外,还有很多其他人也帮助确立了美国人类学的核心原则,其中包括安特诺尔·菲尔曼(Anténor Firmin)、路易斯·亨利·摩尔根、詹姆斯·穆尼(James Mooney)和杜波依斯。[42]正如人类学家李·D.贝克所写:“博厄斯的贡献意义重大,但他不是孤军奋战。”[43]

因此,我本可以选择讲述很多故事。在人类学领域,像博厄斯那样的故事已讲过一遍又一遍,因为这些故事对于今天的我们来说仍然有其意义所在。尽管我所讲的故事主要是关于人类学,但是我们所有人都能从中有所收获。它教给我们的最深刻的教训之一,就是种族问题。不幸的是,我们仍然生活在一个继续危险地把生物与行为等同起来的社会。尽管你我都生活在对种族的态度发生重要变化的时期,然而就在20世纪90年代,边缘的社会科学家通过大量的媒体报道而具有了合法地位,他们在已被广泛阅读的著作,如《钟形曲线》(The Bell Curve)中声称,黑人在智力上要劣于白人。你我都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这些所谓的科学研究带有权威和权力,因为它们是作为“科学”而产生的,并在关于种族的讨论中被认定为合理的声音。甚至在今天,它们仍被用来证明种族主义的思想和实践是有道理的,一如社会达尔文主义曾被用来合理化欧美对非西方族群的统治。用康奈尔·韦斯特(Cornel West)的话来说,“种族仍然是个问题”[44]

作为一个人类学家,我感到亟须大声讨伐这种研究及其言外之意的持续影响。但我认为,我们所有人都应站出来表示反对。博厄斯的故事,并不仅仅是一个学科走向成熟的故事。它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强有力的斗争的隐喻 —— 它是一个有关挑战现状,挺身而出反对不平等,并将知识应用于实践的故事。它不仅仅是博厄斯或人类学的故事,还是在我们自己国家的历史中上演了无数次的故事。重要的是,它应该已经足以向我们表明:知识是一个强有力的工具,它会造成影响人们生活的强大后果。社会达尔文主义者和博厄斯都用知识改变了人们对种族及其相互间差异的看法。但是最终,我愿意相信:寻求真理和智慧的严谨研究,必将获取胜利。就是博厄斯故事的全部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