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您说要把这个事情告诉昱吗?”
“还是不要告诉他为好,他还在跟着阅修业,过早的说这个事情会让他心思不放在学习上的。”
“可是这样的话,万一昱去了晋国...”
“他们一定会挑唆班和昱的关系的,百利而无一害的事情又怎么不会做呢?”
贵妇就这样瘫倒在她信赖的夫君身上,世间又有哪个母亲不心疼自己的孩子呢?万一日后他们因为在晋国的挑唆下兵戎相见,那她这个母亲又该如何抉择呢?
“我听闻,昔日郑武公的妻子武姜就是因为过度的宠爱次子段而讨厌长子庄公,让段任意妄为,纵使段和庄公争夺君位。如果...真的有那天而我已经不在的时候,您会向着谁呢?”壬臣低沉的声音带着一些哽咽,他也是爱着这两个儿子的,可是要是昱去了晋国,重耳一定会支持他,到了那个时候又该怎么办呢?
尽管庄公谋取了王室的土地和箭伤天子,可是他也有不忍与兄弟交战的美德,更有“黄泉见母”的孝名,以他为例,也是因为他们的长子班和那郑寤生一样,有深沉的性子和耐性,凡事不假借于人,喜怒不言于表。
“如果真有那天,我会请求让班诛杀昱,保全王室的名声。”姜娥轻手抚摸着壬臣的脸,为他擦拭眼角的泪,可是她自己却是止不住的哭了起来。
“他也是我的儿啊!”
帮助公子王子登上君主之位是历来都有的事情,郑庄公帮助公子子冯夺取君位,齐桓公帮助姬郑登王位,国君们不是能够省去油芯的脂油灯,更别说现在这位野心和实力并存的晋侯重耳了。
“还有七年,我们还有七年的时间培养昱的品性和德行,您放心吧,在我没有死去的时候,我会用我的眼睛去好好的看着他的,我也会让阅好好看着他,不会有那天的,不会有那天的。”
夜色下,又有多少欢喜多少忧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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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邑,成周郊外。
“夫子,您说这个毛笔看着还行吗?”
阅带着昱到了成周郊外,鬲在这段时间做了很多只笔,其中最好用和最美观的是兔毛笔。
昱看着这只毛笔,心情不激动是不正常的,往小的来说推动了文化的发展,往大的来说可是促进了华夏文明的发展进程。
这一只毛笔的样子虽然普通,细竹(古罗汉竹)制成的笔杆,前段是兔毛的毛发,鬲为了整齐好用将兔毛洗净裁齐,用细绳绑住兔毛末端再用浆糊粘连,将笔杆分成两半留下一个缺口,用作卯榫结构的“Z”字形竹片和细绳固定。
阅拿出竹简用研墨试了一下,不过可惜的是毛笔还不够顺直,虽然能够沾取一定的墨汁可是有时断断续续,有些杂质和墨汁不够均匀,而且笔尖略大还不能适用于竹简。
“可惜还是有点问题,不过再修改几次应该会好很多,我看毛发之中略有杂质,应该先前用石锻水浸泡,再将笔做得更加顺滑就能够日常使用了,不过这些都是小问题,整体来说挺好的。”
石锻就是石匠们打石头砸出来的石灰粉末,后世人称为生石灰。
阅作为王室正统的图书管理员,虽然没有见过毛笔,可用了一下之后把毛笔的改良方法都说了出来。
“您可是一个了不起的贤人啊,我怎么就没想到用石锻呢?”鬲双手挠头,把束着头发挠了下来不少,昱看着不由自主的想到了“龙须”。
不知道后世的古装剧是为何忠爱龙须这个造型,昱身处东周,不管是男子还是女子,在束发时都是不会留两撮头发摆弄,能够在这个时代看到这样的造型除了日常奔波无暇打理,可能也就只能是鬲这样遇到事情会挠头的人才能弄出“龙须”这个发型。
“哈哈哈,失礼了失礼了。”
“无妨,我有一件事情想要请求您。”阅平静如水,说的很真诚。
鬲马上严肃起来,百工之中的匠人身份本来就低,又有什么东西值得让他们这些城里的贵人请求呢?
【一定是大事】
阅蹲下身子和昱耳语了几声,昱经过同意之后才站起身。
“我想请求您做王室的仆从。”
鬲掌握了制笔的技术,虽然并不是什么保密性的技术,不过昱早就和阅询问过,如果他能制成笔的话,能否将他们家收做他的仆从(王室佣人),他还有一些心里的奇思妙想需要自己信任的人亲手制作和把关。
阅在背后调查过鬲的身份和经历,除了祖上是殷民工匠之外,身家清白,而且老实憨厚,又在经过阅的几次暗中考察,阅也就同意了王孙的想法。
“王...王..旺室!”年过四十的小老头怎么也想不到,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带着一个小孩子,竟然跟他说王室!
“您眼前的这位我的小主人就是当今的王孙。”
“您您您...”鬲恍惚之中有些难以接受,这不是纯心骗他这个下等人吗,王孙怎么可能会来这?
“你们赶紧走,骗子,骗子!”
看着有些打转的工匠,昱拿出了他怀里那个刻有“王”的令符。
“您看看我们像是说谎的人吗?”
人会说谎,可令符不会啊!
“小人拜见王孙!”
稀里糊涂的鬲跟着昱他们去了王城的“招事办”,登记之后拿了令符和几个牌子,就在成周的一处由王室管辖的百工区域有了自己的院子,他可以携带着他的家人们一起搬迁到城里,根据“招事办”的小尹说那里给他配备的房子住下一两家都不是问题,而且只要做事,每个月还能有不少的铜钱。
从一个郊外的“下等人”变成城里的“上等人”,让鬲非常的不适应,他没想到有一天竟然可以走后门成为一个城里人。
在他死后他也想不明白,怎么王孙就看中他了呢?
昱看着高兴的合不拢嘴的这几个匠人,心里也是不禁感慨,终于有了一个自己的班底啊。虽然工资都不是他发的,可是这种知遇之恩放在东周,那就是他的引路者和主人,哪怕是要他牺牲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辞。
可敬的古人情怀,可敬的工匠,可悲的时代和可爱的人。
“以前我是不信天命的,可是上天既然带我来到了这里,那总要改变什么吧,尽管我的力量可能微不足道,可是这才是开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