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语言能力标准概述

语言能力标准(Language Proficiency Scales),又称语言能力量表,是对语言使用者运用某种语言能力的一系列描述。通常,每个量表由低到高分几个不同级别,分别描述语言能力发展的不同阶段(韩宝成,2006)。外语能力标准或量表则是对外语学习者和使用者外语能力从低到高的一系列描述。它贯穿于外语教学诸环节之中,是外语教学目标或评价目标的参照或依据(韩宝成、常海潮,2011)。外语能力标准具有标准的共同属性,其研制水平是一个国家软实力的真实体现。特别是在知识经济时代,外语能力标准的研制既是实现国家语言战略的重要手段和途径,也可以给国家带来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王建勤,2010)。

中国第一部贯穿整个学段的《中国英语能力等级量表》于2018年正式发布,但还需要不断完善。此前,我国主要的英语衡量标准只有大陆地区的一些测试(如大学英语四六级等),以及台湾地区于2005年参考欧洲的《欧框》、加拿大的《加拿大语言能力标准》及美国的《21世纪外语学习标准》,研制的《通用英语能力标准》(韩宝成,2011),但由于多种原因,其普及度并不理想。一个国家有了语言等级标准,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国民语言能力的评估。

国外语言能力标准发展历程长,内容丰富,存在的某些不足已通过后续的实践进行了改进而日趋完善。语言能力量表首先发源于美国,该国于1955年制定描述其外派军事人员口语能力的美国外交学院(Foreign Service Institute,简称FSI)《口语能力等级量表》,用于考核人员的外语口头表达能力。由于该量表影响巨大,后为美国政府其他部门(如中情局、美国联邦调查局等)采用,因此又称《跨部门语言圆桌量表》。20世纪80年代早期,美国教育部认识到外语教学领域也需要一套语言能力标准,于是启动了通用语言能力标准项目,委托教育测试服务中心(Educational Testing Service,简称ETS)组织政府和学界专家共同开发一套面向外语教学的语言能力标准。之后,教育部又委托外语教学的专业部门美国外语教学委员会(American Council on the Teaching of Foreign Languages,简称ACTFL),同教育测试服务中心一起对此标准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最终形成了面向外语教学的语言能力标准——《ACTFL外语能力指导方针》。目前该指导方针与《跨部门语言圆桌量表》并存,但两者使用领域有所不同:前者主要面向外语教学领域,后者主要面向工作场合。

受《口语能力等级量表》影响,欧、美、加、澳及其他地区出现了多个语言能力量表,其应用越来越广。例如,1995年澳大利亚学者就制定出《国际第二语言能力标准》。

1993年,政府出面组织了由专家、学者及行政人员等组成的全国语言能力标准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加拿大语言能力标准》,该标准于1996年正式发布,后续又于2000、2012年进行了多次修订。

同样是在20世纪90年代,欧洲一体化进程加快。在英国倡议下,欧洲8个国家的语言测试机构成立了欧洲语言测试者协会。该组织的初衷主要是制订一套统一的语言能力标准,以促进各国语言考试证书的相互认证,同时确定语言测试各阶段的标准,共同分享语言测试的经验和技术。

《欧框》是全欧洲地区语言教学及评测的共同框架,这个框架为各国语言教学大纲编写、课程设置、教材编写和考试设计提供了一个共同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