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叔家的香火还是没能传下去。
这事说起来人人都觉得遗憾。
事情很简单,王老板来水乡看他家闺女,刚巧杨三也在,少男少女之间的眉目传情瞒不过任何人。
王老板问:咱们宓娃喜欢他吗?
宓娃答:喜欢呀。
遗憾就这样产生了。
王老板十分英俊,人过中年,更是添了些儒雅随和,见谁都是一副笑脸。他又是双凤眼,盛满了温柔浪漫,虏获了不知多少姑娘女儿家的芳心。
父女俩同时看向一个人的时候,眼睛低垂的方向,嘴角上扬的弧度,一模一样。
而当杨三成为这个被注视的对象时,他或许已经察觉到,这些温柔都太过轻薄,也太容易获得,像是假的。
杨三死不瞑目的前一刻,看到了宓娃眼角的泪水。他想,这些泪里,总归有一滴是真心的吧。
就是对不起老父。
他遗憾地想到这,已经不再有机会说一句不孝了。
宓娃的未婚夫叫苑书章。
苑书章是苑都督家的独子,长得人模狗样。胸怀韬略,博古通今,尊师敬长,谦和有礼,是那些太太夫人小姐们心里的热门女婿人选。
所以说王老板的本事还挺大。
然而宓娃知道,这位颇受欢迎的苑公子就是条披着人皮的恶狼,逮谁咬谁。
宓娃曾经问他:你手里到底沾了多少条人命?
苑书章不答反问:这些算人吗?
彼时他刚杀了一个人,舔了舔唇边的血,心情很好。
我按只算的。
他将那人的血倒进了高脚杯:你也可以尝一尝,很美味。
他又对宓娃行了个绅士礼:我的小未婚妻。
宓娃笑得很开心:我觉得我们还是挺般配的。
她的眼睛弯成了月亮,星子全落进了里面。
杨三是以汉奸的罪名被处决的。
人证物证俱在,谁也不好说什么。
杨叔很快就倒下了。
都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杨叔这一病,便再也好不了了。
宓娃日日守在他床边。
那天清晨,太阳格外亮,云也格外白。
宓娃对他说:杨叔,对不起。
杨树才50出头,头发却比七八十的老人都要白的多。
他说:我知道,这事不应该怪你。
那天他的精神格外好。
他要来了拐杖,硬是不让人搀扶。
他又对宓娃说:但我还是要恨你。
硬气了大半辈子的老人掩面痛哭:我家小三只是喜欢上了一个闺女,所以他就成了人人喊打的汉奸。
死都不能瞑目,往后千世万世,遗臭万年。
那段时间,没人看到过宓娃脸上的笑容。
宓娃眼睛又黑又大,皮白唇红,不笑的时候像鬼一样,怪渗人。
秋收冬藏,水乡的相亲百姓们又开始忙碌于生计。家家都要过日子,任何八卦都只是一味短暂的调剂。
宓娃又挂起了没心没肺的笑脸。
不是所有人都是愚民,只是他们知道该在什么时候扮演一个愚民。
宓娃撇嘴:我挺喜欢他的。
我搓了搓身上冒起的鸡皮疙瘩:你的喜欢就是借刀杀人把人给弄死了。
宓娃说:因为有人想买他的命呀。
她说话时撑着头,可怜又可爱。
宓娃说:他也对我有所图呀。
我说:人不就喜欢你吗?
宓娃说:他是共产党,想弄死我爹来着。
末了,她又补了一句:我爹就是个赚国难钱的卖国贼。
我:……鼎礼膜拜。
我诚恳地说:我觉得我要是在你们那个时代,一局都活不下去。
宓娃说:你可以把我觉得去掉。
她拍了拍我肩:自信点。
我弱弱的问:那……杨叔呢?
我将他火化了。
她说这话时的语气跟今天天气真好一样: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她又问我:你的历史学的好不好?
我想起了我62的高考分数:不好!
宓娃去翻别的书了。
她开开心心地拿了本《格林童话》回来,坐在座位上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
她的脸颊白净,肉肉的,很好rua。睫毛又长又翘,小扇子一样扑闪扑闪。
她的脖子上还带着那个金元宝长命锁,像是一个住在象牙塔里不谙世事的小公主。
我切换回单词软件,带上耳机,翻开课本。耳机里是地道美式英语的circumstance,本子上是丑到没眼看的circumstance。
字歪歪扭扭,就是写不直。
我甩了甩手腕,喝了口水,换了支笔继续写。
我一向对自己有着深刻的认知。对我而言,宓娃所讲述的这些故事都不过是一段段已经过去且不可考的历史。
或许我该谴责?
我不相信我身旁的这只鬼是没有杀伤力的。
我是愚民中的一员,我提防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