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化与书法(湖山艺丛)
- 欧阳中石
- 2441字
- 2022-10-31 15:17:00
一、怎样理解文化
(一)文化是人类对“美好”的追求
人,从生存开始,总希望这一会儿比过去好一些,明天比今天更好一些,追求美好的愿望是人们的一种天性。
这种向美好追求的愿望,岂止是人,即使是一般的动物,猴子、猫、兔子、狗,也无不如此。因此,我们说这是物种的一个天性,也就是说这是一种活物生存的必然要求。人们对于美好的追求有很多表达方式,“文”便是其中一种。在《礼记》中古人对“文”作过说明:“五色成文而不乱。”这是说多种颜色很有章法地聚合在一起便是一种美好的“文”。《易经》里也说过:“物相杂,故曰文。”这是说多种东西聚集在一起,尽管物种很多,但集聚一起,各有各的特点,各有各的姿态,是多种多样的集聚。“杂”,《说文》说是“五采相会”,所以“纷杂”多彩,也应该是一种美好的征象。这种征象用一个“文”字概括起来,很妥帖,很全面,既很形象,又能表现出这种征象的内在含义。
什么是文化呢?就是以“文”“化”之,也可以说是:使之美好起来。
因此,做出美好的愿望,是文化;做出追求美好的实际行动,也是文化;以美好的愿望为出发点,经过追求的实际行动,最后做出了美好的结果,也必然是文化的结晶。
如此看来,人们的生活,一天一天美好起来的一切愿望、行动、结果,都可以涵盖在文化之中。所以,辞书中所说的:人类社会历史过程中,所有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都属于文化之中,或者说文化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我觉得我这样理解,可能靠一点谱,最少摸到了一点边儿。
说到这里,我还想做一点重要的说明:在“美好”的后面,还必须加上“和谐”一词。
既然文化是对美好的追求。你也追求,我也追求,他也追求,应该说这是全人类共同都有的一种追求。既然是全人类共同所有的追求,难免就有互相碰撞的可能;为了大家都能得到美好,就应当让大家做出一个保证大家都能得到美好的行为规范。这个规范必须保证大家都美好,这就要求大家和谐相处,大家都要彼此谦和、容让、包涵、尊重。
譬如,这里有三个苹果,有两个人都想得到美好,都想吃苹果。——这里必须先有一个规范:人人平等,公平分吃。不然两个人抢起来,要以抢决定谁分几个,必然引起争斗,不管是谁胜谁负,总不能实现大家都美好的结局。如果有一个公平的原则,就会省却许多矛盾。三个苹果两人分,一人一个而外还有一个。把剩下的一个分为两半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一个人多一些,一个人少一些,都无不可。大家和谐相处,皆大欢喜,该有多么美好!或者商量一下,这一次都给甲吃,下一次都给乙吃,只要大家都高兴就好。
所以,我认为美好、和谐是文化的核心要求。像这样公平、和谐地相处,达到全人类的美好、和谐,没有一个共同的约定,定出一个共同的规范,是很难达到的。我们的先贤对这个问题早有认识,他们提出了一个“德”字。《庄子》这部书里就提到过“德”,以为“德”就是“得”,“物得以生谓之德”。“德”是一种特殊的力量,它虽然不是一种东西,但是是一种很不一般的、内在的一种“能量”的力量。这种力量会使东西生长,会使事情成功。可见这是一种可以增强生命的力量,可以推动成功的力量。我们怎么样来说明这种力量呢?我体会它是一种劲儿,说是一种契机似乎更容易被理解。
“德”这个字的构成也颇有意思,中国字中,凡带有“彳”偏旁的,都表示是一种进行中的状态。“”分开来看是“”和“心”两部分。“”原是一个“直”字,可能是表意又表声的。从会意的角度来说,“从直从心,直心为德”。所谓“直心”,可以理解为心中坦直平和的意思。这就是说:它是一种坦直平和的契机,它自身如此,希望一切也都如此。
在老百姓的语言中,尤其北京话中,有一种说法:“得咧”的“得”,有时化简为“得”。就是在说:行啦,一切都成功了,都达到了非常合适的情况。这种说法正好就是“得”的真正含义。还必须说明,这个“得”不是仅指一方面的,而是指所有方面,无论从哪方面都合适的“得”,才是“得”的要求。为了保证全面的“得”,各方面又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这就落在了这个“德”的身上。
为了保证全面的美好、和谐的要求,人们必须有一个“德”的契机,这才是文化中的一个核心。美好的“文”如何得到“和谐”,要通过“德”这个契机;如何达到全面的“化”,也必须依附“德”的契机。所以中华文化能有如此的生命力、凝聚力,与这一个“德”字,分离不开,也可以说:“德”是中华文化中的一个本质性的核心。
(二)“文”的依据是“理”
“文”为什么是一种美好、和谐的展现?它为什么展现出来的征象就是美好、和谐?因为这是有依据的。自然天地间的各种事物现象是自然的、客观的,它们的生成出现有其客观规律。所谓“客观”,就是不依人们意志的转移而转移;所谓“客观”,就是它有自己的“必然”。为什么它是必然的?因为它是合“理”的。
“理”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是一个无处不在、无处不遵的必然。
地球上的高低不平,有山有谷,有水有河,有草有树,有人有兽;人们的性别族类各异,有这族那族,有这国那国;又都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又都各自形成了自己的风俗传统,不同的组合中又都有了自己的规范。——这都是自然而然的必然,这就是“理”。
“文”的出现是由于“理”的必然而形成的。
譬如人脸上的分布。人有两只眼睛,横着靠上长在左右两边,人的视野上下之间空间不需要太大,而左右之间非常开阔。两眼的里侧不如外侧开阖方便,所以两眼外侧活动的幅度较大,而且它们的外侧很自然地有了所谓鱼尾纹。“纹”是具体的形象的引申,原就是“文”。所以说“文”是以“理”为依据而形成的必然反映。
一个鼻子,如果横着长,将闻哪边呢?当然得竖着长,而且鼻孔向下,不然,下雨就灌汤了。
鼻子下面是嘴,也必然扭转一下方位,横了过来。不然,吃东西就要漏掉了。为了嘴要开阖,在鼻子两侧,一直延伸下来,有了两道腾蛇纹。这也是使嘴的活动得到方便,顺势而形成的一个可以松动的灵活地带。有了这个腾蛇纹,嘴的上下开阖,便灵便了起来。可见,“文”的出现,是有“理”为依据的。自然、社会都有各自之“理”,“文”是要遵从这些“理”的基本规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