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会计核算制度

1.公司会计制度健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2.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3.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核算中金额计算保留至分位),记账文字为中文。

5.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6.采用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如下图所示:

7.存货的日常收发按实际成本法核算,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8.固定资产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均采用年限平均法。

各类固定资产的估计残值率、折旧年限如下:

9.主要税种及税率

公司涉及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10.公司按有关规定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基本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以应付工资作为计提基数,计提比例如下:

11.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每年按当年净利润(扣减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后)的10%的比例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

12.未列明的其他会计事项,公司根据现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