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用文书写作技法研究
- 王瑞玲
- 5字
- 2022-09-23 17:54:53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通用文书与写作技法
本书中所谓的通用文书,是文书学中的术语,这里的“通用”,是为了有别于“专用”。作为文书学的研究对象的文书,也称应用文书,而通用文书是应用文书的组成部分,是应用文书里除私人文书之外的公务文书中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均可使用的文书。通用文书包括党政机关公文和事务性文书,但不包括像财务文书、司法文书等只适用于某一专业领域的公务文书。通用文书是文书大家族中的一个分支,在认识通用文书之前,先让我们认识一下文书家族。
一、文书家族的前世今生
汉语的语词由语素构成,语素是最小的有意义的语言单位,一个汉语双音节语词,其本义通常由构成这个语词的两个语素的意义而生成。如果我们把“文书”作为一个普通语词去看待,可以通过分别追溯“文”和“书”的本义,从而了解文书这一词语的本义。
关于“文”,《说文解字》:“错画也,象交文,凡文之属皆从文。”[1]这里所谓“错画”,指金属掉色;所谓“交文”,指像鸟兽足迹,两纹交互。关于“书”,《说文解字》:“箸也,从聿者声。”[2]而关于“聿”,《说文解字》:“所以书也,楚谓之聿,吴谓之不律,燕谓之弗。”[3]“聿”是用来书写的工具即笔。由此,“文”字本义是金属由于氧化等而造成的颜色变化,像鸟兽足迹交互错落;而“书”的本义是箸,指用于书写的工具,两个语素组合在一起的意思可以有多种理解,例如当将两个语素的关系认为是动宾关系时,其意思理解为用书写工具绘画,用书写工具写字;而当将两个语素的关系认为是并列关系,其意思理解为绘画和书写的工具。但不管哪一种理解,距离我们这里要探讨的“文书”的概念还有不短的距离。
上面这些关于“文”和“书”的充满诗意的解释,之所以距离我们要探讨的“文书”的概念比较遥远,是因为相比于语法和语音,语词的语义的变化很大,这种变化包括除了在本义基础上会发生语义的扩大或缩小外,还会发生语义的转移,产生衍生义等。《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对“文书”的解释是:①指公文、书信、契约等。②机关或部队中从事公文、书信工作的人员。既不是绘画或书写工具,也不是绘画或书写这个动作本身,而是书写的成果或书写的人,这就是语义的转移。事实上,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确实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文书”曾指从事书写或写作工作的人,其意思大致相当于后来的“秘书”一词。
由此可知,“文书”不论是本义还是衍生义,不论是抽象的概念还是客观事实,语义上的变化都很大。但尽管如此,这还不是“文书”本义距我们这里要讨论的“文书”的含义很远的主要原因,因为我们这里要讨论的“文书”是一个作为写作学中的术语的“文书”,而非词汇学意义上的文书。由于属于不同的语义系统,同一个词语作为一个普通词语和专业术语虽然有联系,但无论是内涵还是外延都会有很大的不同。
那么,作为文书学中术语的文书的概念是怎样的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不得不先谈到另一个概念——文件。首先,随着办公现代化的普及,文件的概念似乎越来越热,使用频率越来越高,这时的“文件”这一概念一般指电子文件。当其指电子文件时,它包括的范围相当广泛,包括一切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的、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中,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进行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输的文件,它既是指计算机文件(file)的一种,同时也是文件(records)的一种。前者一般多指排列有序的文件,如文件夹、卷宗或档案;后者多指有记录、记载功能的文件如文字记录或录音、录像、唱片等。这时的文件有非常鲜明的特点,例如数字化信息形态,对设备及标准的依赖性,载体的非直读性,物理结构与逻辑结构关系不一致性,信息与载体分离性,信息的共享性与不安全性,易更改性,等等。这类电子文件的种类丰富,主要有文本文件即文字处理软件生成的文字、图表,命令文件即程序,图像文件即通过专用的程序或视频设备获得,图形文件如用CAD制图等,数据文件即以数据库形式存在的文件,声音文件即用音频设备录入后生成的文件,多媒体文件即由文本、声音、图像合成的文件。
其次,“文件”一词有时也指非电子文档,这时它大致相当于英文中“docu-ment”一词。和汉语中“文件”相对应的单词“document”,其意思是名词“文档”“公文”“证件”或动词“引证”“用文件证明”,相比于电子文件,这个单词所表达的文件的概念要缩小很多,它多指公文、证件等带有证明性质的文件,这从它的动词的意义可以进一步看出。这时的“文件”一词强调的既不是排列有序,也不是记录功能,而是具有证明功能。相比于电子文档,上述英文中的“document”与我们这里要讨论的文书的概念已十分接近,当今的热词“文件”和稍显落寞的作为写作学中的概念“文书”是两个大致相当的概念。
众所周知,写作就是将我们的思维结果用文字记录下来的过程。虽然都是对思维结果的记录,但写作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一类写作是以创造美、供别人欣赏美为主要目的写作,其产生的文本是为了让别人阅读之后产生审美愉悦;还有一类写作,写作的目的是让别人明白什么道理、产生什么行动、获得什么认识。前者我们通常叫文学写作或艺术创作,其结果形式是文学作品,后者我们通常叫一般文章的写作,其结果形式是一般文章。一般文章的写作包括像记叙文写作、议论文写作、说明文写作、应用文书的写作(公务文书及其他应用文书写作),其结果形式包括记叙文(也有观点认为是文学写作)、议论文、说明文和应用文书。很显然,应用文书首先是不同于文学作品的一类文字材料;其次它是不同于前三类文章的一类文字材料,这一类应用文书可以简称为文书。
那么,给文书下个定义就是:文书是人们在处理各类事务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特定的现实效用和惯用体式的书面信息记录。所谓现实效用,是指实际的、实实在在的用途,意即人们在阅读文书后会有所知晓或产生行动。如一个会议通知,人们阅文之后就会知晓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或去参加会议;一个扩建职工宿舍的请示,阅文之后就会知晓职工宿舍扩建的原因等并产生批复这个行动;一个关于授予××模范共产党员称号的通报,阅文之后会知晓××被授予模范共产党员称号一事并向其学习;一个参加业务研讨的邀请函,阅文之后会知晓业务研讨内容并决定是否去参加;一个工程承包协议,阅文之后会知晓该协议内容并决定是否要签署此承包工程协议。总之,只要是出于直接应用的目的,是以产生实际行动或信息传递为目的,而不是只供人欣赏、产生愉悦情绪的书面信息记录,都是文书。
所谓的惯用体式,指常用的、基本固定的外观形式和内部结构安排。如书信的格式、公文格式、合同格式等。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体式与文体学中的体式并不完全相等,文体学中的体式是指文体的表现方式、表现手法,“对赋、比、兴的多元选择和复杂组合,构成不同文体的表现方式”。[4]从赋、比、兴就可以看出,其所指是表现手法。
了解了文书的内涵,下面再了解一下文书的外延,看一看文书大家族的组成。
文书从形成者和使用范围首先分为公务文书(广义)和私人文书。公务文书又包括通用文书和专用文书两大类,其中通用文书又分为法定文书和非法定文书,法定文书即党政机关公文共15种,是由《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012年7月1日)中规定的;非法定文书包括计划、总结、简报、大事记、会议记录等各行各业均可使用的文书。专用文书指只在某个行业中使用的文书,如司法文书、财务文书等。具体见下图:
图一 文书分类
从图一可以看出:公务文书是与私人文书相对的一类应用文书,是应用文书大家族中的精华,而我们这里要研究的通用文书是公务文书中的一类,它又包括法定文书和非法定文书。
再回到我们前面讨论的“文件”与“文书”的关系问题。可以说,二者都是指以应用或实用为目的文书,只不过文书是它的传统名称,而文件是近来新兴起的名称。并且,从实用写作学的表达惯例上看,广义的文件或文书一般指公文文书,不包括私人文书;狭义的文件或文书专指法定文书(简称公文)。因此可以说,广义的文件=文书=公务文书,狭义的文件=文书=法定文书(简称“公文”)。
文书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试想,有文字之前是不会有文书的,文字使文书产生成为可能,没有文字就不会有文书。社会组织需求以及人的社会性需求是文书产生的另一个条件,因为社会组织形成和个人社会性表达需求的产生使文书的产生有了必要性,如果没有社会组织或个人对文书的需要,文书也不会产生。由此可见,文字是文书产生的必要条件,而社会组织个人需求是文书产生的充分条件,二者缺一不可。
甲骨文是我国迄今为止发现的最早的文字,甲骨文书也是最早的文书,是书写在龟甲或兽骨上的文书,以商朝时为最多,这种文书多记录战争、田猎、占卜、祭祀等活动。商周时期特别是春秋以后,有些重要的记载和规定刻写在金属或石头上,这就出现了金石文书,刻写在金属器皿上的也称为铭文,刻写在石头上的也称为石鼓文。这类文书从内容上看也是记录征伐、田猎、占卜、祭祀等活动,例如图三记录的即是武王伐纣一战;历史上曾发现记录秦襄公伐戎救周有功而受封于西岐,以及游猎行乐的盛况的石鼓文书。再后来又出现了写在竹简和木牍上的文书、写在丝帛上的文书,直到纸张的产生,出现了以纸为介质的纸质文书。这些文书虽然由于所凭借的书写方式不同,有刻铸、书写、印刷,物质载体也不同,表现出不同的外观形式,但从内容上来看,它们是有着共同的特点的,即都是对客观发生事物的记录,具有历史的记录性和证明性,是以真实地记录历史为目的,是有实用价值的。虽然这些文书还没有特定的现实效用和固定的写作模式,但这已经是早期的文书毋庸置疑。因此可以认为,目前可见的文书产生于3000多年前,公文是文书中产生最早的一类。
前面说到,文书是对应用文书的简称,但今天,应用文书或应用文使用频率却更高。应用文书作为应用意义的文体概念创始于“欧苏”,已有近千年的历史。欧阳修《免进五代史状》(1060年)说:“自忝窃于科名,不忍忘其素习,时有妄作,皆应用文字。”这里“应用文字”指科举应试文章,可获取功名,含有“应用”之意。他的《辞副枢密与两府书》(1064年)又说:修“少本无于远志,早迫逮亲之禄,学为应用之文”。苏轼《答刘巨济书》继承了欧阳修的思想:“仆老拙百无堪,向在科场时,不得已作应用文。”于是,应用文的文体概念诞生。清代刘熙载的《艺概·文概》:“辞命体,推之可为一切应用之文。应用文有上行,有平行,有下行,重其辞乃所以重其实也。”这里的“应用文”很显然是指公务文书。其后的徐望之在《尺牍通论》中说:“有用于周应人事者,若书札、公牍、杂记、序跋、箴铭、颂赞、哀祭等类,我名之曰:‘应用之文’。”而这里所说的“应用文”则主要是指私人事务文书。
这里有一点需要提示,严格意义上说,并非所有的实用写作,其成果形式都是应用文书,因为,应用文书作为一类文体,需要具备一定的基本条件,而某些带有一定实用写作目的的写作,其成果形式是不具备或者说不完全具备这些条件的。从这个角度上看,确切的说法应该是:人类的早期只有实用写作而并无严格意义上的应用文书。魏晋六朝时,公文成熟,对公文的研究也有一定的成绩,如曹丕的《典论·论文》、陆机的《文赋》、李充的《翰林论》、任昉的《文章缘起》、刘勰的《文心雕龙》。
图二 刻写在龟甲和兽骨上的文书
图三 刻写在金属器皿上的文书
二、写作技法的准确定位
(一)在比较中认识写作技法
所谓技法(Techniques),从字面上来说是指解决实际问题的技术和方法,是对技术与方法的简化称谓,一般用于艺术创作方面,如绘画技法、演唱技法。写作中的技法主要是指在写作过程中,为了产生某一个写作结果,写作者对表达行为进行控制的技术或方法。
技法在英文中有技巧、手法、技术、技能的意思,我们这里所谓的技法,与技巧、技艺意思也很接近,因为都有“技”这个语素,所以它们都有技术之意,但并不完全相同。首先,技巧多是指在不断反复的过程中使某个动作行为达到一种十分熟练的程度,正所谓熟能生巧;而且,一旦某个动作行为成为技巧,则即使是一心二用时,也可以准确地完成这个动作行为,例如车辆驾驶等,技巧强调的是熟练程度。技法多指具有规律性的操作技术和方法,侧重于强调技术和方法的规律性运用,这是二者的第一点区别。其次,既然技巧是经过反复实践才能形成,所以技巧是不可以通过他人讲授而获得,它也是不能讲授的。而技法则不同,因为它是一种操作规律,所以完全可以经由他人讲授而掌握,这是二者的第二点不同。此外,既然技巧与技法都属于操作层面的概念,二者也是有一定关系的,一种技法如果反复使用,长时间之后就会上升为技巧,因此,技巧是技法的高级形式。技法与技艺也有区别,技艺一般多指技术和工艺,语义重点是非常熟练的带有表演性质的动作或手艺,强调的是具有艺术表演性质的技术,比如泥塑技艺、剪纸技艺,与技法强调的规律性的技术和方法是不同的。
知道了什么是技法,由此可知所谓的写作技法,就是指规律性的写作技术和方法。既然是写作技术和方法,还有一个与之十分相似的概念——写作艺术,这二者又有什么不同呢?
写作艺术多指自由的创造活动,这种创造很少受到约束或限制,是在一种没有固定模式或固定技术路线的情况下的写作方式,其产生的成果多是文学作品。这种活动常常是在突然到来的灵感支配下进行,然后创造出个性化的作品供人欣赏。虽然在文学作品创作的过程中也有技法问题,或者说文学作品的创作也有技法存在,但写作技法仍然不可以认为等同于写作艺术,因为这二者是处于不同层面的两个概念。写作技法,例如小小说的写作技法,一般是供初学者使用的基本写作方法,它是学习者学习创作的途径或捷径,学习的目的是“入格”;而写作艺术虽然也是属于写作技术,也有方法的意思,但一般指“入格”之后的“破格”,是对规律、套路的突破。或者说,创造性的写作技法才可以称为写作艺术,它是在写作技法之上的高级的写作方法,是创造性的写作行为。
(二)从写作活动中认识写作技法
我们还可以通过考察写作过程来认识写作技法。
狭义的写作是信息交流与传播的过程,是一种通过书面语言宣泄情感、表达思想而后形成文章的过程。从这一全过程来看,可以分为前写作行为即写作者为了写作所做的自我建构和素材积累的行为,如学习、阅读、观察;写作行为即写作过程中具体实施的行为,如构思、下笔、修改等;后写作行为即写作之后的行为,如编辑、翻译等。写作作为人类的一种精神劳动行为,特征明显。从行为发出者角度看,写作是一种生命的表达,是写作主体按照自我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或对美的主观感受进行控制性的表达;从写作行为发生的动因角度看,写作行为是受情感动力或意志力驱动和控制的,从行为的产生直到完成,这主要包括写作兴趣、写作意志和写作决心;从写作行为的结果看,写作行为一定要产生结果即文章,写作行为在内部思维的控制下、通过语言生成文章。既然写作行为最终都要产生结果,在这个过程中就存在着技法问题,这也是理解写作技法的一个角度。
写作是人类的一种有意识、有目的、有意图的创作活动,这种活动的目的通常有两种主要类型,一种是以创造美、表现美为目的,是一种情感的表达;另一种是以信息传递、信息交流为目的,是一种思想的表达。前者试图让读者获得情感体验,后者试图让读者获得重要信息;前者为了动之以情,后者为了晓之以理;前者不关乎读者的具体行为,后者常常使读者产生具体行为。这两种写作中,前者是文学写作,后者是实用写作亦即应用写作。由此可见,应用写作是一种以实用为目的,以作用于读者思想或使之产生某种行为为主要意图,运用思维操作技术和书面语言符号系统进行创造性表达的过程。在这两种写作中,都存在着写作技法问题。
郭小琲认为,写作技法是写作学科中操作层面的概念,是一个有别于写作体制、写作规则、写作要求的概念,它是“直接作用于写作实践的动态的操作及其程序要领”。[5]这个表述直指写作技法的本质。也就是说,从本质来看,写作技法是一种具有操作性质的、对写作实践有直接指导作用的程序和要领。抑或,从另一个角度去理解,如果把所谓的“程序和要领”理解为知识类型中的一种,写作技法主要指程序性的知识,陈述性的知识则不属于写作技法。
写作技法是写作学的研究对象。在文章写作系统中,存在着文章学、写作学和写作教学三个层次。我国当代文章学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与它同时产生的还有写作学,二者均属于成熟较晚的学科。不仅如此,由于文章学与写作学关系非常密切,在范围上又交叉较多,写作学中除基础写作学、文学写作学外,有文章写作学;而文章学中除文章基础学、文章阅读学外,也有文章写作学,于是业内不少人把文章学与写作学混为一谈。事实上,二者是有明显区别的。写作学研究的主要对象是写作这一主体行为,而文章学研究的对象是写作这一主体行为产生的结果即文章,二者虽有交集——文章写作学,但二者绝不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在写作主体的行为中,写作技法是写作学的主要研究对象,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写作”大致相当于写作技法的同义语,是与写作技法最为接近的概念。本著作所研究的通用文书写作技法,其上位概念是应用文书写作技法或应用写作。因此,考察应用写作的当下境遇,也就是考察写作技法的境遇,对认识写作技法研究的必要性将很有意义。
三、应用写作的现实处境
(一)不尴不尬的现实处境
据史料记载,远在黄帝时期,我国就产生了职官等公职人员和征讨、选举、会议、祭祀等公务活动,与此同时最早的文字也已经产生,上述公务活动向应用写作的产生提出要求,使应用写作很有必要,而文字的产生又为应用写作的产生提供了必要条件,使应用写作成为可能,自此,应用写作产生的条件具备。[6]由此也可以看出,应用写作作为一种客观事物,其产生和存在的时间已很久远,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人们利用应用写作处理公私事务,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它并没有成为人们的一种自觉,人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所进行的是应用写作行为。在我国,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以应用写作为研究对象的应用写作学才作为一门学科被正式提出,从这个角度看,应用写作学是一门古老而新兴的学科,说其古老,是因为应用写作的产生是十分久远的事情;说其新兴,是因为应用写作学作为一门学科的提法,是最近几十年的事情。
如前所述,应用写作历经几千年的发展历史,时至今日,其处境是怎样的呢?应用写作是因使用需求而产生,此后一直伴随着人类社会而存在,虽经各种变化,但其工具性的主体性质从未改变,成为人类文化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我国应用写作的现实处境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不尴不尬,这又是怎么讲呢?对于应用写作,人们都知道它很重要,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工作中的各行各业,都离不开它,例如,为了提高工作水平要写工作总结,年终要写述职报告,领导一个团队要写工作计划,开展某项工作前写可行性报告;朋友间发生了借贷关系要写借条,给父母办寿宴要发请柬,有事诉诸法律要写诉状,房屋买卖要签订合同。但是,它又一直没能取得应有的地位,与文学写作相比,它被视为雕虫小技,是登不了大雅之堂的。这从以下几个方面可以看出。
应用写作长期有实无名,或曰名不副实。应用写作从其产生和发展过程看,始终与人类文化的产生和发展相依相伴,它与文字同时产生,此后在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与各种社会制度下的各种社会文化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特别是与制度文化关系密切,不同的社会制度,会产生不同的政治文化制度,就会引起应用写作发展过程中的变化。其实,不仅仅是历史发展阶段,社会发展的特殊历史时期,应用写作也会呈现出特殊性。不仅如此,应用写作在管理国家事务、推动社会发展、促进人类交流上都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虽然应用写作早已有之且始终与社会发展相依相伴,作为一种文化在促进社会发展进步中功不可没,但其并未向其他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文化现象一样受到重视,从未进入主流话语系统。直到目前,关于“应用写作”的概念,其内涵和外延都还不清晰。提起文学写作,无论是小说创作、散文创作、诗歌创作,即使是普通人,也会有非常清楚的认识,不论是对于小说、散文、诗歌等写作对象还是写作活动本身;但如果提到应用写作,就是专门从事这项研究的人也很难给出一个确定的定义,因为这里有太多的东西尚无定论。
首先,是关于“应用文”概念的问题。应用写作的写作对象是应用文,应用文是一类什么样的文体,它的含义如何,它包括哪些种类,它的外延如何界定,关于这些问题的研究很不深入,目前尚无定论。关于“应用文”的概念,首先存在着其与“实用文”有无区别的问题,对这个问题,有主张二者为同一概念的,有主张二者要严格区分的。前一种主张如《写作学简明词典》(武少文、邵壁华)“应用文”条目这样说:“也称实用文。人们在生活、学习、工作和公务活动中常用的有一定惯用格式的文体总称。”《应用写作》(李景隆、任鹰):“按其性质和功用的不同,可将文章划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欣赏型文章,一种是实用性文章。前者主要指各类文艺作品,如小说、诗歌、散文、戏剧等等,文艺作品的写作通常被称为文艺创作;实用性文章则是指人们在工作、科研、生活、学习中广泛应用的,为解决实际问题而撰写的文章,主要包括用于工作的公务文书,用于科研的学术文章,用于生活的日常应用文以及用于学习的读书笔记等。”后一种主张如《现代实用写作学》(裴显生):“应用文,作为人们处理公私事务常用的文体,包括机关应用文和私人应用文两类。而实用文则除包括上述文种外,还包括其他一些习惯上不称之为应用文的新闻文体、学术文体、史传方志文体等,其范围要比应用文宽泛得多。我们讲的实用文,是与艺术文(或美术文、文学体)相对应的所有文种。”针对这种现象,还有学者提出二者不必区分,认为凡是非文艺类的作品都应称为应用文,而不必要再使用其他概念相标举,如何馗的《应用文是艺术之末品吗》一文中说:“在文字写作当中,就其大者而言,我认为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运用形象思维为主的文艺写作;另一类是以运用逻辑思维为主的应用写作。在逻辑思维基础上,凡应用于社会生产生活、教学科研、业务经营、各种管理、政治活动和人际交往等而写作的文字,都应涵盖在应用文之内。那种把学术论文、科技文等置于应用文之外,把应用文局限在狭小范围的主张和做法,都是不正确的。”
其次,关于“应用写作”这一概念。“应用写作”与“应用文写作”应该说是有区别的,“应用写作”侧重于指普遍的有关应用写作的问题,指应用写作的宏观的、一般性规律,如应用写作的特点、主旨、立意、布局、谋篇、语言、修辞等;“应用文写作”侧重于指具体应用文种的写作问题,强调是微观的、具体的文种的写作规律,如各文体和文体知识如概念、适用范围、行文对象、写作格式、写作方法、注意事项等。现实中,将二者混为一谈的现象十分普遍,首先体现在出版物的名称上,不论是这方面的教材还是这方面的专著,统统忽视二者区别。在这些出版物中,名之曰“应用文写作”者多,也算名实相副,因为现在的著述或教材确以逐一论述说明每个文种的知识为主的居多;但也有著作虽其中内容是一个文种一个文种的各种文种知识为主,但却名之曰“应用写作”,很显然是未意识到二者的不同从而未能将二者区分开来。再从目前的有关课程来看,大学普遍开设有应用文写作方面的课程,作为公共课或通识课,由有中文背景的公共课教师承担,课程名称多冠之以“应用文写作”,教学中教师多数也是带领学生一个文种一个文种地学习,但是这未免让人感觉有本末倒置之感。应用文本身不是一个外延十分精确的概念,它包罗万象,随着时代的进步,各个新的文种层出不穷,让人应接不暇,在课堂中不可能一一进行学习。因此,培养应用写作能力是最根本的,具有一定的写作水平,就可以以不变应万变,不论出现何种新的文种,基本能力有,就不愁不会写。所以,应用写作能力的培养应是教学的核心,是主要培养目标。再从另一个角度看,一个只有中文背景的教师如果让其教授学生司法文书的写作,这多少有点强人所难,而如果教授写作的普遍知识、培养基本写作能力则是中文背景教师的强项,从这一点看,应用写作类课程的学习重点也应该是应用写作的普遍规律,而不是守株待兔式的文种学习。课程内容偏离课程实质,尽管与课程名称相匹配,但可以看出教育者同样也忽视了应用写作与应用文写作的区别,从而造成课程名称、教学内容与教学目标的偏离。
应用写作至今未形成自己的学科体系。在我国,应用写作学作为一门学科的提出,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应用写作学是以应用写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它与文章学、写作学关系密切。广义的应用写作学包括的范围非常广,古代应用文体产生的历史、应用文体的文种演变、应用文体的社会功能、应用写作的写作理论、应用写作的写作技巧、应用写作的写作过程、应用写作与一般写作的区别与联系、应用写作者的基本素质等都包括在内;其中应用写作的写作理论及写作技巧是核心内容。一个学科是否成熟,要看其是否具有完整的学科体系,是否有坚强的理论支撑这一学科。一个学科的学科理论体系应包括“史”“论”“法”三部分,所谓“史”,是指学科的源起及发展历史;“论”是指历代关于学科内容的评论;“法”指技法、方法。[7]目前,关于应用写作的技法、方法的理论研究,对于“史”和“论”的研究都很不够。看一看现有的应用写作方面的著作,无论是教材还是专著,内容多以文种的写作为主,只是从例文中归纳总结出来所谓写作方法,不具备一般理论的概括性和普遍性的特点,很难说触及应用写作的本质和规律。而关于应用写作的史的研究还很贫乏,大多集中在某些特定的历史时期如甲骨、民国、“文革”时期公文写作的文种、用途的介绍,而对于应用写作文种的历史演变、某一时期应用写作的特点、应用写作的发展轨迹特别是应用写作与社会特点和历史文化的因果关系等研究几无所见,使应用写作长期处于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的状态。关于应用写作文论的研究则主要集中在《尚书》《文心雕龙》上,《文心雕龙》虽被公认为一部文学理论专著,是中国古代写作观念和写作理论的集大成者,包括有关于公文的写作理念,但研究者只是对其以文体论角度关注,其他如关于公文的流变、文体特征、行文规范等方面内容并未进行深入研究。[8]与文学浩繁的文论研究相比,应用写作文论研究显得过于单薄和贫乏。因此可以说,在应用写作研究领域,辽远而空旷,土质肥沃而荒凉,到处都是待开垦的处女地。
(三)当下处境的文化推绎
1.中国人的价值观具有审美观照的意味,自古尚曲不尚直,与文学创作相比,应用写作本身不会被看重。
与世界其他民族相比,中国人喜欢艺术地看待世界,喜欢艺术地看待世界的一切事物,与其他喜欢逻辑地观照世界民族很不同的,也正是如此,我们古代文史科学十分发达而技术类科学却不先进。例如,世界上的文字本为一源——图画,后来也都经历了由具象的图画向抽象地表意变化的过程,但再到后来,有些文字丢掉了表意这一传统,要么消失,要么转变为表音文字,只有汉字始终沿着这一传统发展,始终未变。汉字中的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四种主要的造字方法统统保留了其图画的味道,可见中国人对图画的偏爱。因此,也只有汉字后来形成了书法艺术和玺印艺术,这更是中国人对文字进行审美观照的体现。
从文章发生学的角度看,历史上的很长一段时间并没有应用写作与文学写作之分,当初的写作都是以实用为目的,如前面所述文书的产生过程,只是到了后来才有了应用写作与文学写作区别,这大概是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开始按照行为方式和社会功能进行区分。而就社会功能而论,相比于文学写作,应用写作虽也可产生美文,但毕竟与直接目的就是让人产生审美享受的文学作品有所不同,创作美并不是它的主要目的,所以,这样的写作行为及其产生的作品在中国文化中不受重视是必然的结果。郭英德认为:“历代《文选》类总集在文体排列的体例上,大都将与‘诗’关系密切的‘有韵之文’置于各种文体序列之首,其次是官府应用文体,紧随其后的是文人日常应用文体或‘纯文学’文体中的衍生文体,伤悼文体序列则一般置于一部总集文体排序之末。”[9]这里的“有韵之文”是借用刘勰的《文心雕龙》的表达方式,和“无韵之笔”相对,前者多指文学作品,后者多指应用文体。这一排序清楚表明,在刘勰笔下的所谓的“有韵之文”的文学作品,其地位要高于所谓的“无韵之笔”实用文章,虽然历史上也产生过许多以实用为目的的名篇,如李斯的《谏逐客书》、李密《陈情表》等,但它们的地位远不及文学作品,被湮没在浩瀚的文学类作品之中。
再从作品的角度看,由于习惯于进行审美观照,尚曲不尚直,也就有了雅俗之别,具有审美特征的为雅,不具有审美特征的则被认为是俗。中国是一个诗的国度,中国的文化典籍中文学作品占比最大,经、史、子、集中“集”的篇数最多,就是教育也要实行诗教。自古以来,人们就以诗词文赋为写作的最高典范,长期以来以能否写诗作赋作为是否有文化的标准,诗词文赋是大雅,就是小说也曾被称为“引车卖浆者流”“街谈巷议之语”,是消遣之物,为文人所不齿,更不用说与诗距离最为遥远的应用写作了,被认定为俗自是必然。
这种民族文化心理发展到今天,就是应用写作与文学创作相比的不被看重,在文学创作的强大力量挤压下,应用写作只能在夹缝中生存。
2.中国传统的思维方式是直觉体悟,而不是理性思考,与西方思维方式相比,写作者自身不看重应用写作。
所谓直觉体悟就是一种整体感知,它强调是一种整体认识。与西方的思维方式不同,中国人传统的思维方式是“从主体意向出发对实践经验和内心体悟加以总结、归纳。中国人喜欢从具体再到一般,从分说到总结,注重直观经验,习惯于直觉体悟”[10]。也就是说,从推理方法上来看,中国人喜欢从具体到一般的归纳法,与西方人的从一般到具体的演绎法方向相反。这种思维方式上的特点,体现在写作上除了句式结构松散、只靠前后语义来连接外,整体来看就是重叙事、轻说理,即使是叙事也往往不是直截了当,而是崇尚曲折隐晦、含蓄迂回。而应用写作在这一点上与此恰恰相反。
前面谈到,应用写作是以说理为主的写作。如前所述,应用写作都有着现实的目的,而这一现实目的能否实现,直接由行文中逻辑是否严密决定。通常,应用写作会采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结构方式,而从问题的提出到对问题的分析再到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其间每一步都离不开推理,推理方式多为三段论式,是从一般原理推出特殊结论的推理方法,即推理的方式是与中国人传统思维方式恰恰相反的演绎推理。在应用写作中,严密的逻辑是必不可少的,相比于艺术创作,它不以成段成篇的叙述描写为主要任务,即使有叙述和描写,也是为后面的说理进行铺垫,只作概括的交代即可,叙述和描写不是重点,无须突出,无须刻意而为之。这样的一种写作方式,并不是中国人骨子里喜欢的写作方式,不到万不得已,应该不是他们一定要去完成的写作,除非这是必须,因为他们并不擅长。
再从写作主体角度看,应用写作主体大多相当于古代的士人阶层。士人阶层是中国古代社会特有的社会阶层,它们出现在春秋战国之际,一部分出卖知识的破落贵族兴办私学,于是话语的建构权发生转移,不仅仅是统治者,平民通过私学掌握了文化,同时也掌握了话语的建构能力。但是,这是一个一心想进入统治社会,一方面是出于对自己处境的不满,另一方面也是为实现自己的理想,于是他们开始了自我话语的建构。你能说出别人不会说的话,你能写出别人不能写的句子,你就是有文化的人,你就可以进入主流社会,甚至登堂入室,步入仕途。由于这种文化心理的积淀,应用写作的写作主体多以出奇出新为目标追求,但恰恰是在这一点上,从事应用写作是不容易做到的。由于应用写作过程基本是一种程式化的表达过程,写作者要进行创新很难。应用写作的思维方式是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三段式”的思维方式;写作者只是群体的代表,不可以进行完全个性化的表达,灵活自由地表达主题、处理材料、安排结构等只是一种奢望,要进行变通的、独特的表达实属不易。因此,这种程式化、程序化的写作,不能满足写作者们发挥自身写作才华的心理需求,写作者们也就放弃对应用写作孜孜以求的追求,只是把它作为一个任务去完成,而常常会另辟蹊径,把自己的写作才华展露于文学创作之中。
由于写作主体普遍具有这样的一种文化心理,今天的应用写作处于这样的境地也就不足为奇了。
3.儒家思想影响下形成的民族性格特点,与应用写作表达方式的特点相反。
首先,儒家传统让我们始终要牢记谨言慎行,遇事要三思,说话要委婉,直言会招灾,平淡会埋没,而应用写作的特点恰恰与此相反。应用写作的表达方式不追求委婉,而以直接最为常见。应用写作都是有着十分明确的社会功能,要解决现实的问题,因此其表达方式以有利于现实功能的实现为最佳,这种表达方式首先就应当是平铺直叙的,是直言不讳的,其效果应当是明白晓畅的,那种委婉曲折的表达是没有用武之地的。因为,任何的委婉的表达,带来的要么是理解上的不准确,要么是时效性的不突出,而最终都会表现为现实功能实现受阻,这都不是应用写作的应有之义。此外,应用写作表达方式追求的是平实,不是生动;是平淡,不是华丽,这与中国人长期在儒家文化濡染下形成的文质兼备、文质彬彬不相吻合。
其次,儒家的“自强不息”的人生追求,刚健、有为、进取的入世思想,激励人们勇于进取,积极有为,为实现自己的远大目标而奋斗,但同时也容易形成争强好胜、不甘平淡的性格特点,而在这一点上,恰恰是在应用写作中应当避免的个性特点。一般情况下,语言表达与人的性格特点直接相关,正所谓文如其人。但是,应用写作中的语言表达是一种集体的表达,虽然落实于笔端时是由写作者一个人完成,但此时的写作者只相当于一个代言人,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有表达的自由,但也同时受到集体意志许多限制,任何的争强好胜都有可能影响到表达效果。应用写作中的表达一定是目标明确的表达,是忠实真诚的表达,是甘于平实的表达,是不允许写作者以自我为中心甚至逞能自大的表达的。
民族性格中的这样的一些特点,应用写作在我们这个人人想大有作为、大显身手的国度里无疑会遭到冷落,被人嫌弃也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
综上所述,在今天的中国社会中,提起应用写作,人人都会认为很重要,但应用写作却被全社会所冷落,长时间坐冷板凳,没有获得应有的社会地位,这种反差的形成,与中国传统文化心理脱不了干系。今天既然找到了原因,就应当积极给予干预,做出调适。
[1].许慎撰,徐铉校定:《说文解字》,中华书局2016年版,第182页。
[2].许慎撰,徐铉校定:《说文解字》,中华书局2016年版,第60页。
[3].许慎撰,徐铉校定:《说文解字》,中华书局2016年版,第59页。
[4].郭英德:《中国古代文体学论稿》,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4页。
[5].郭小琲:《应用写作技法研究琐议》,《集宁师专学报》2000年第3期,第85-88页。
[6].丁海斌:《档案学的哲学与历史学原论》,辽宁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52-155页。
[7].黄斌:《应用见雅乃为文写作有学方为范》,《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4期,第155页。
[8].杨倩:《<文心雕龙>的公文写作理论及其价值》,《档案学通讯》2013年第3期,第38-40页。
[9].郭英德:《中国古代文体学论稿》,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页。
[10].夜阑:《中西方思维方式差异对我国大学英语写作的启示》,《黑龙江高教研究》2016年第1期,第77-7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