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意识分类的意义

第一,对法律意识进行分类,既符合认识论的要求,又符合客观现实。通过对法律意识不同的认知阶段,不同的意识主体、不同的专业化和普及化程度以及不同的法律运行环节等进行科学系统的整合,有助于我们全面、系统地把握法律意识的概念、范围、作用方式。第二,法律意识的分类对社会的法治宣传、普法教育具有针对性的指导作用,基于不同主体,法治宣传、普法教育的侧重点各有不同,方式方法也存在一定差异,要求达到的专业化程度也存在明显区别。第三,法律意识的分类,可以为我们提升公民个人及社会整体的法律意识提供切实可行的路径,大力弘扬正确的、符合法治要求的法律意识,批判摒弃不正确的、不利于法治建设的法律意识,完善法治体系的意识层面,丰富法治理论,为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思想基础。

法律意识需要借助一定的物质形式表现出来,这种表现既存在于人们生活中的观点、语言,也存在于整体的法律理论、法律实践,更存在于人们的行为。对于法律意识的研究与分析可以基于具体的分类而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