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垄断法在互联网领域的实施
- 张江莉
- 12字
- 2022-08-02 14:13:39
第一部分 互联网领域的竞争和垄断
第一章 互联网产业及其特征
一、互联网
(一)互联网的范畴
当今人们的生活已经完全离不开互联网。从字面上讲,互联网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凡是能彼此通信的设备组成的网络就可称为互联网。所以,即使仅有两台机器,不论用何种技术使其彼此通信,都可以叫互联网。与“互联网”概念相近的用语,还包括“因特网”与“万维网”。互联网包含因特网,因特网包含万维网。国际标准的互联网写法是 Internet,因特网是互联网的一种。因特网不是仅由两台机器组成的互联网,它是由上千万台设备组成的互联网。而因特网是基于传输控制协议/网际互联协议(TCP/IP)实现的,TCP/IP由很多协议组成,不同类型的协议又被放在不同的层,其中,位于应用层的协议就有很多,比如 FTP、SMTP、HTTP。只要应用层使用的是超文本传输协议(HTTP),就称为万维网(World Wide Web)。
当下人们所称的互联网,主要指的就是因特网。因特网使用 TCP/IP 协议让不同的设备可以彼此互联互通。例如,霍尔(Eric Hall)在《Internet Core Protocols:The Definite Guide》一书中这样界定互联网:“互联网是一个全球互联计算机的网络,其中任一计算机的用户可以与网络上的其他计算机进行互动。”国际电信联盟第13研究组在关于全球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属于的Y.101建议书中将互联网界定为:“采用互联网协议的一组相互连接的网络,该协议允许这些网络作为一个大型虚拟网络进行工作。”霍金森(Hawkison)认为,互联网是一个计算机网络的集合。[1]1995年,美国联邦网络委员会(FNC)通过一项决议,认为“互联网”是一种信息系统,该决议指出“互联网”是“符合以下条件的全球信息系统:1.根据网络间协议(IP)或其今后的扩展协议/后续协议,由一个全球独一无二的地址空间逻辑地连接在一起;2.能够支持使用传输控制协议/互联网协议(TCP/IP)套件或其今后的扩展协议/后续协议,和/或其他与 IP 兼容的协议之通信;3.公开或私下地提供、使用本书中介绍的相关基础设施上分层的高级别服务,或使这些服务可访问”。[2]
因此,互联网是一个由各种不同类型和规模的、独立运行和管理的计算机网络组成的世界范围的巨大计算机网络——全球性计算机网络。在此基础上,不同领域的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去理解互联网:[3]
有的人偏向从“供给”和技术的角度看互联网,定义互联网是如何组成的。例如,传统电信公司认为:互联网是传统电话网的发展和延伸。互联网由三个部分的“比特管道”组成:一是把内容提供者(如互联网数据中心、网站等)连接到骨干网的本地连接,通常是容量很大的光纤连接;二是骨干网自身,包括核心网和城域网,通常也是光纤方式的;三是把用户连接到骨干网的海量本地接入,介质和速率差异很大,接入方式可以是有线或无线、光纤或铜质,速率可以是窄带、Mbit/s级别甚至Gbit/s级别等。此类观点强调互联网提供比特传输服务,由电信公司提供的三种类型的比特管道组成。
网络工程师认为互联网是以TCP/IP为代表的计算机网络。TCP/IP 的发明人之一罗伯特·卡恩(Robert Kahn)在2006年的一次演讲中指出,互联网是一个独立于其特定组成元素的“逻辑架构”,它可以把任何类型的网络与网络、网络与设备连接起来。因此,互联网具有三个最典型的特征:(1)尽力提供包传送服务;(2)把不同网络连接起来的网关(即路由器)不保留任何经过它的包的状态信息;(3)不具有集中式的、全球性的运营控制和管理。可以看到,这里更多强调了电信网与互联网的区别:电信网有服务质量保证;互联网采用的核心技术是无连接的包交换技术,而电信网通常采用的是面向连接的电路交换或包交换技术;在管理方面,电信网通常是层次结构、集中控制和管理的,而互联网是分布式的,任何企业、组织和政府手里都没有互联网的“开关”。
而从人们社会生活的角度看,互联网也是一种生活系统、一种虚拟世界。[4]社会学专家认为互联网是由一组技术标准和各种“联系”组成的按比特方式工作的一种新型交流载体。人们可以创造性地在这个载体上的虚拟世界里从事各种各样的活动并在线交流。虽然 TCP/IP、HTTP、超文本标记语言(HTML)等技术标准是互联网的关键组成部分,但它们只是让虚拟世界的“联系”成为可能,且变得更加稳定。而“联系”是人类彼此之间的文化和智力活动,可以位于文本之间(如超文本技术),也可以位于机器和机器之间(M2M),甚至可以位于其他组合方式之间(如人和机器之间,P2M)。
总的来讲,“互联网”的范畴是不同的具有代表性的群体达成的共识,“互联网”是物理介质、网络链接,也是社会群体交流的载体。
(二)互联网的发展[5]
从互联网发展的历史看,互联网从关键性技术的产生,一直到现今全面渗入人们的生活,并没有经历一个很长的时期。
1961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伦纳德·克兰罗克(Leonard Kleinrock)博士发表了分组交换技术的论文,该技术后来发展为互联网的标准通信方式。由此开始,主要基于主机架构的低速串行连接、提供应用程序运行、远程打印和数据服务功能的计算机网络,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逐渐兴起。
1969年,美国国防部为了开发能够抵抗核打击的计算机网络,资助建立了一个基于算组交换的网关,委托开发了阿帕网(ARPANET),就是今天互联网的早期雏形。
1971年,BBN科技公司的工程师雷·汤姆林森(Ray Tomlinson)发明了通过分布式网络发送消息的Email程序。最初的程序由两部分构成:同一机器内部的Email程序(SENDMSG)和一个实验性的文件传输程序(CPYNET)。此后,ARPANET开始向大学等研究机构普及。
1973年,哈佛大学鲍勃·麦卡夫(Bob Metcalfe)的博士论文首先提出了以太网的概念。他的概念在Xerox公司的PARC研究中心的Alto计算机上进行了测试,第一个以太网叫作Alto Aloha System(5月)。
同年,传输控制协议(TCP)正式投入使用;1981年,互联网协议(IP)投入使用;1983年,TCP/IP正式出现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UNIX版本中,该网络版适应了当时各个大学、机关、企业强烈的网络需求。随着免费发展的UNIX操作系统的广泛使用,TCP/IP得到了更为广泛的推广。
也正是在1983这一年,ARPANET从过去的通信协议网络控制协议(NCP)切换为新的TCP/IP,即传输控制协议/互联网协议。随着越来越多的厂家加入并支持,TCP/IP成为将各个分散于各地的网络连接起来的纽带。TCP/IP事实上也成为世界标准,IP网络逐渐成为计算机网络的主流。
1988年,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学生史蒂夫·多那(Steve Dorner)开始开发电子邮件软件Eudora。1991年,欧洲粒子物理研究所(CERN)科学家蒂姆·伯纳斯·李(Tim Berners-Lee)发布了World-Wide Web(WWW)和极其简单的网络浏览器。此后,互联网开始向社会大众普及。
1993年,伊利诺伊大学美国国家超级计算机应用中心的学生马克·安德里森(Mark Andreesen)等人开发出了真正的浏览器Mosaic,该软件后来被作为网景浏览器(Netscape Navegator)推向市场。互联网由此真正走进并深刻影响了全人类的生活。
(三)互联网的层级
互联网由各个具有不同拓扑结构、操作系统及分属于不同运营公司的网络组成。[6]关于互联网的层级,有各种不同的观点和讨论,包括三层模型[7]、四层模型[8]、七层模型等不同分类。1984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提出了“开放系统互联参考模型”(Open Systems Inter Connection Reference Model)的国际标准ISO7498,建立了七层模型[9]。ISO将计算机网络体系结构(Architecture)划分为物理层、数据链路层、网络层、传输层、会话层、表示层和应用层七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