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宣告死亡后“复活”,婚姻关系可恢复吗?

现实困惑

张某于5年前离家后一直没有音信,他的妻子于某在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张某死亡后就回娘家居住,一直没有再嫁人。突然有一天,张某又回到家中,并找到于某让她回家。于某拒绝,于某认为张某被宣告死亡后两人的夫妻关系自然就不存在了,不同意跟张某回去;而张某认为于某是自己的合法妻子,他们并没有离婚,婚姻关系可以自行恢复。那么,他们的婚姻关系可以自行恢复吗?

律师说法

我国《民法总则》第五十一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由此可见,法律规定失踪人被宣告死亡后,其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但在被宣告死亡的人“死而复生”的情形下,自被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其婚姻关系能否恢复,取决于其配偶的意愿。本案中,张某虽然死而复生,撤销了死亡宣告,但是其妻子不愿意再跟他回去生活,如果他妻子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婚姻关系的话,那么他们的婚姻关系就不能恢复。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