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民工权益保护一本通
- 舒丹
- 406字
- 2022-07-27 18:04:38
26 在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需注意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本条禁止的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禁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二是本条的前提是用人单位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41条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者具备了本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解除。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