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民工权益保护一本通
- 舒丹
- 288字
- 2022-07-27 18:04:33
10 劳动者的试用期有多长?
为避免用人单位在签订短期劳动合同时订立较长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降低相关待遇,侵害劳动者的权益,《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1款对试用期的长短作出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另外还需要注意,试用期的时间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的。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就是劳动合同期限。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