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企业年金制度的作用

企业年金制度的作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所不同。1875年至二战以前,在自由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企业为了缓和劳资矛盾以及应对市场竞争需要,主动为员工提供企业年金以吸引和保留员工,这个时期企业年金建立的目的源于自身需求,因此由企业进行自我管理;在二战之后的一段时期内,西方国家实施了普惠式高给付的公共养老金计划,员工对企业年金的需求减少,使得企业年金发展几乎停滞;直到19世纪80年代后,在人口老龄化和经济衰退双重危机下,高给付的公共养老金计划难以为继,西方各国政府开始通过立法和规范来激励企业年金计划,从而将养老责任部分地转移给企业,以减轻政府养老压力。

经过100多年的发展,企业年金制度在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社会生活中日益显现出其他一些重要功能,其附加价值逐渐体现出来。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企业年金制度具有减轻政府负担和提高退休人员生活水平的基本作用。然而,任何制度都具有两面性,企业年金制度在为社会和部分群体带来利益的同时,也会由于制度的设计、运行及推广等方面的不完善,而对社会和另一部分群体带来负面影响。

(一)企业年金制度的积极作用

1.减轻政府财政的支付压力,完善国家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

单一支柱的公共养老金制度下,政府包揽了养老保障的全部或大部分责任,抑制了企业保障责任和个人保障动力,使得员工过于依赖政府的养老功能,政府保障责任被无限扩大,严重限制了国家财政支出能力,压缩了老年人提高生活水平的空间。可以说,当前企业年金制度能够在全世界得以推广的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它是多国政府为了应付公共养老财政支出逐渐捉襟见肘的产物。在企业年金制度中,企业和员工承担了更多的养老责任,企业为员工提供企业福利、承担有限的社会责任,员工为自己的养老承担缴费责任。企业年金制度是各国养老保障体系改革追求效率和公平的结果,企业年金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公共养老金的压力,完善了国家养老保障体系。

2.与资本市场互动,壮大本国资本市场力量

企业年金基金本身由于缴费期长、领取期长、投资运营期长,具备了资本市场所需的良好资产的特性,即稳定性和长期性。另外,参与企业年金的企业和员工众多,又可以为资本市场提供大量资金,因此具备了资本市场所需的资产规模性。从企业年金基金的稳定性、长期性和规模性等方面综合来看,企业年金基金是资本市场不可多得的优良的入市资产。大规模企业年金基金追求长期稳定投资回报的特点,将会对资本市场的制度、结构和效率产生极其重要的积极影响。而资本市场的成熟度、活跃性及稳定性也会反过来影响企业年金制度的推广和企业年金基金的积累。

3.减少劳动力逆向选择,提高企业竞争力

对于企业来说,企业年金既是一种福利工具,又是一种薪酬制度。企业年金的实质是将员工现期的一部分工资转移到退休后领取,因而企业年金也是员工参与企业管理和企业利润分配的一部分。企业年金制度可以减少公共养老制度下的劳动力市场中的逆向选择问题。对于企业来说,如果将其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手段或工具,通过设计不同的企业年金方案,将员工待遇与企业经营状况紧密联系在一起,将员工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统一起来,就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另外,通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还可以稳定企业劳动力队伍,吸引和留住一些优秀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4.克服员工短视行为,保障老年生活水平

如果人是完全“理性”的,那么他就能够在整个工作时期为自己积累足够多的养老金。然而,通常人不是完全理性的,他可能会在工作时期为自己积累一部分养老金,但也有很多人在工作时期就消费掉自己大部分的工资,能够保留下来的养老金十分有限。人的短视行为导致退休后的生活消费习惯仍维持不变,加上收入减少,因此生活水平总体下降。当企业为员工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后,由企业委托相关机构负责管理这笔基金资产,员工一般情况下在退休之前不可以支取,这就相当于强制员工进行养老储蓄,从这个角度来看,企业年金制度有助于克服员工的短视行为,保障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

除以上促进作用外,企业年金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劳动力市场优化、金融体系监管等方面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这里不再一一赘述。

(二)企业年金制度的负面作用

1.阻碍劳动力自由流动

企业年金在稳定劳动关系的同时也制约了劳动力的流动。首先,企业培训员工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企业不希望已经经过培训的并且具有熟练技能的员工离开本企业,甚至会防止个别员工流失到竞争对手那里,因此,企业会通过规定享有企业年金计划的最短年限来限制本企业员工的向外流动。其次,企业的生产需要稳定的团队合作,在一起工作时间较长的员工之间的合作更为默契,遇到问题时沟通更为有效,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工作效率。基于此,企业不希望劳动力流动过快,因为这种情况不仅影响生产竞争力,同时也加大了企业寻找适合工作岗位劳动力的成本。最后,企业虽然不希望本企业的员工外流,但同时又希望吸引其他企业高素质人才流入本企业,那么提供优厚的福利就成为重要手段,而企业年金就是一项比较有吸引力的福利措施。基于以上三个原因,企业用提供企业年金的方式激励员工为本企业长期工作,同时也可以约束员工为了能够获得足额的企业年金待遇,必须要服务较长年限甚至一直到退休。这样,企业年金计划实际上就成了一种“隐蔽合同”,阻碍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

2.扩大社会贫富差距

企业年金制度按照政府是否强制企业参与,可以被划分为强制性企业年金制度和非强制性企业年金制度。目前,大多数国家实施的是非强制性企业年金制度,也就是说,只有“有能力并且有意愿”的企业才会参与到企业年金制度中来。在实施非强制性企业年金的国家中,“有能力有意愿”本身就意味着企业自身已经非常强大,它既有充分的财力应付大额企业年金缴费,又有足够的信心应对长期缴费的压力。这些能够做到“有能力有意愿”的企业,其员工在社会中已经属于高收入群体,参与企业年金制度会使该企业员工的收入比其他企业高出更多。再者,政府为了推广企业年金制度往往采取税收优惠措施,只有参与了企业年金制度的员工才有资格享有税收优惠,这使得员工之间的收入水平差距进一步扩大。因此,非强制性企业年金制度的确造成了贫富差距扩大的负面影响。

3.部分养老责任转移

在原有单一养老金的框架下,政府是公共养老金的提供者,承担着无限养老责任,无论养老金收支是否平衡,政府都要负担公共养老金的支付。如果政府的养老金收入长期小于养老金支出,政府财政将无法负担,那么政府就有可能采取降低公共养老金支付待遇的措施以减少财政压力,带来的后果就是社会成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整体下降。在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下,政府将部分养老责任转移到企业和员工身上,企业和员工可以通过参与企业年金制度和商业养老保险来为养老作出积累,政府只负担最低水平的公共养老责任。因此,多支柱的养老金体系其实是将政府的养老责任部分转移到了企业和员工身上,企业和员工将承担一部分养老责任。

4.企业和员工的养老风险加大

在单一养老金体系下,政府是唯一的养老金提供者,公平分配是这个制度得以运行的必要条件。在公平分配原则下,每个人每月得到的养老金多少由国家统一确定,每个人缴费多少和退休后的收入不存在完全相等的关系,因此个人无须为养老金的管理和运营风险担忧,政府最需要解决好的问题就是养老金的代际转移和收支平衡,只要能够做到收支平衡,就不存在养老金进行市场化运营的问题,也就不存在运营的风险。但是在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下,由于企业年金的缴费、管理和运营完全由企业和员工决定,收益完全由企业和员工获得,政府在其中的作用只是监管和引导,并不直接参与到企业年金的收取、运营和发放等过程中,政府对企业年金没有收取和分配的权力,因此政府不需要承担责任。一旦企业年金基金遭遇风险,损失将由企业和员工承担。在某些国家,政府有可能通过建立某种赔付制度承担一小部分补偿责任,但最终承担绝大部分风险的仍是企业和员工,这在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中就已经显现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