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微零售企业会计、纳税、查账真账实操
- 索晓辉编著
- 294字
- 2022-08-09 17:16:49
第四节 坏账及其核算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广泛采用商业信用,企业在赊销产品或提供劳务时,可能会因顾客没有能力或不愿支付,具体是购货人拒付、破产、死亡等原因导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款项,在会计上称为坏账。由于坏账而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
一、坏账损失的确认
坏账损失的确认要有完整的程序。小微企业确认坏账损失的条件比较特殊,必须取得充分、确凿的证据才能予以确认。小微企业应收、预付款项符合如图3-4所示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
图3-4 确认坏账的条件
二、坏账损失的核算
应收及预付款项实际发生坏账时,应当作为损失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同时冲销应收及预付款项。